放 马
作者:李大光
1969年,插队日子的饥饿难捱和对生活的绝望使我开始寻求其他出路。爸爸凭着他的权力,"走后门"把我送到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现在说起来都觉得可笑,都在内蒙古农村,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居然还要走后门,但在当初确实是这样的。走后门到兵团没有任何奢望,仅仅是听说在兵团大家都是一样的,平等的,甚至还有军装和在学校一样的集体生活。到了兵团以后才知道,生活同样是没有盼望,没有憧憬,也没有幻想。
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阶段,我的青春启蒙和对"学习"这两个字的认识。
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二师十二团是农业团,在乌拉特前旗,与我插队的杭锦后旗同属巴彦淖尔盟管辖。我所在的连队是十二团七连,那个地方叫生洼地,距离前旗有50多里地。那时没有公共汽车,回家探亲只能搭乘老乡的拖拉机或者马车,有时也可以搭乘其他连,甚至其他团的马车。
团里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起来要办一个养马场,建养马场的目的是要将各个连的骒马(母马)都集中在一起,用最好的种马繁殖最好的马,供各个连使用。建马场的任务给了七连,马场地址却定在五连,那是距离乌梁素海最近的连队了。
五连的房子不给我们,我们只能自己去找房子住。当年犯们养了很多兔子,养兔子的圈是一些低矮的房子,我们将兔圈打扫干净,就住进去了。兔圈低矮,需要弯腰钻进钻出。没有炕,用干芦苇打成捆,下面垫一些砖头,就是床了。躺在床上透过简陋的窝棚顶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因为寒冷,睡觉的时候都要穿着所有的衣服,穿着棉大衣,戴着棉帽子,甚至要戴上口罩,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眉毛和眼睫毛上会挂着霜。晚上看着雪花顺着房顶的缝隙忽忽悠悠的飘进来,落到我的脸上,凉凉的。"我是属兔子的,应该住这里。" 我经常这样说。
生活条件不好,要靠精神支撑,主要的支撑就是政治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毛选。经过学习,一致认为:条件要自己开创,不能等,我们决定自己盖房子。房子平地而起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大家不能总是住在兔子圈里,因此大家决定将其中一个最高大的兔子圈改造成人住的房子。班长王宝光将大家分成两拨儿,大多数人盖房子,一小拨儿人去放马和喂马。由于我的腰在插队的时候留下了病根,不能干抬重东西的活儿,班长安排我负责放马,还有几个人负责铡草。
各个连听从命令将所有的骒马都交到马场,一共有140-160多匹,具体数字不记得了,之后马群总数一直维持在150匹以上。这个数量的马群在内蒙古草原是小群的,听说在北边的马群都在700-1000匹之间。
每天早晨我都要将三个䮘马(是公马)逐一放进马群,让它们去"咬群"。放䮘马是有讲究的,必须根据它们的好斗和强悍程度先后放进去。我们一般放进去的第一个䮘马是一个大约9岁口的蒙古马,非常厉害。它一冲进马群就将最漂亮的骒马都"咬走"。䮘马由于不是骟马,所以牙是尖的,䮘马尖牙可以咬开其他马的皮肉,所有的骒马都害怕它。当它低下头,龇牙冲过来的时候,所有被它看中的骒马就都乖乖的跟着它都走。它看中的都是最漂亮的骒马。
那个时候我近乎痴迷的喜欢马,整天都在琢磨马。因为马场得到一些部队退役下来的好马,逐步知道了一些评价马的知识,马的等级是按照身高来算的,身高是按肩胛骨的高度为衡量标准,一般身材越高等级越高。当然,民间也有一些评价好马的标准。比如:"裆足一尺,后裆足一抱。" 意思是好马的前两腿之间要足够宽,宽到可以钻过一个人去。后裆其实指的是后臀,要宽大圆实。眼睛要明亮有神,耳朵要像刀削过的竹管一样,同时要机警灵活。鼻孔要大,尤其在奔跑的时候,鼻孔中鲜红的血管都清晰可见。老乡说好马的鼻孔在最大的时候甚至能够伸进一个拳头。这话虽然听起来有点严酷,但是鼻孔与肺活量应该是有关的。马的肤色也非常重要,菊花青被认为是最好的皮毛颜色,菊花青色也不完全一样,那种覆盖全身,花纹清晰的菊花青被认为是最好的。其次是黑枣骝和红枣骝,再次是纯黑色和纯白色。一些杂色的马被认为不是好马,比如灰色的,黑白花的,还有其他说不上颜色的马就差了很多。
各个连送来的马参差不齐。一连送来的马都很好,其中好几匹都是"菊花青",这些菊花青马菊花条纹美丽清晰。它们的身材也非常漂亮,脖子长,腿长,腰身长,非常完美,真的就像人类中的女模特。其中一个生下的马驹也是菊花青。另外还有几匹红枣骝或者黑枣骝,毛色光滑亮丽,身材高大。这匹最厉害的䮘马咬着这20多匹最漂亮的骒马跑了。
我一直到今天都不明白,为什么马的审美观和人的审美观是一样的。回来以后很长时间内我都在留意有关学术著作,但是似乎没有人关注这个问题。
第二匹䮘马是一个13岁口的蒙古马。它进马群后,迅速的咬走剩下的100多匹骒马中相对漂亮的40多匹,看得出来,这40多匹也是它"精心"挑选出来的。它一直不服气第一匹,经常伺机想夺走第一匹马咬走的漂亮骒马,我记得它们两个经常为此打架。
往马群中放䮘马需要经验,马倌儿必须按䮘马的烈性程度先后安置。如果你先放进去的是不烈的,那么后放进去的更烈的就必定会发生残酷的争斗,夺取自己认为最漂亮的骒马。它们一般不在意那些没有威胁的骟马。当然骟马也很少在我们那里饲养,除非那些身体过差的或者非常调皮的,连里没有人喜欢使用,才会放在我们马场。
只有放过马的人才能真正理解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写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我甚至怀疑即使是作者本人也不一定见到过雄性动物为了保护自己喜欢的可以传宗接代的雌性动物而大开杀戒的。
这两匹䮘马一直为争夺自己喜欢的骒马而争斗着。在一群马里只能有一匹䮘马,如果有两匹,一定会打架,会打到其中一个逃离为止,甚至有些䮘马连骟马都不能容忍。骟马主要是用来干活的,䮘马一般是在1岁多时被骟,被骟是防止在拉车或者被骑乘的时候见到骒马而发疯,尤其是在春季时期。它们被骟后很多雄性特征都没有了,它们见到骒马没有反应,当然与此同时它们也没有了责任心,它们不再为其他骒马的安全承担保护和照顾的责任。它们被骟后是要被打鬃(即剪鬃)的,鬃虽然整齐了,利索了,但是所有的雄性特征也就随之消失了。它们的牙也长成平的,见到了狼就会像骒马一样吓得哆嗦。
雄伟的䮘马是不打鬃的,䮘马的鬃长长的,就像狮子一样披在脖子上。它们在为争夺自己喜欢的女马而战斗的时候,会直立起来,在空中撕咬或者用粗大的蹄子打击对方。它们吼叫着,狂吠着,喷着唾沫,金黄色的长鬃飞舞在空中。我没有见过狮子打架,但是我想狮子打架无非也就是如此。这两匹䮘马都是红枣骝,它们外貌非常相似,直立着的厮打就像一匹䮘马对着镜子在打架。它们直立起,扑倒在地,翻滚着,碗口粗的树会被"啪嚓"折断。它们势均力敌,不屈不挠,不断进攻……。我在旁边一点办法也没有,这个时候上去"拉架"是非常危险的,只能等待。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二匹䮘马败阵而逃。第一匹䮘再追赶一会,直到它认为没有危险为止。有趣的是,在如此激烈的争斗中,所有的骒马都若无其事的吃草,没有哪匹骒马上来帮助或者助阵,甚至也看不出它们对自己的"老公"担忧或者忧虑,这让我感到非常困惑。它们经常会打得两败俱伤,身上的伤口在流血,嘴里吐着血沫,却依然十分警惕的监视着自己的母马们,得意的看着它们在悠闲的吃草。
第三匹䮘马是一匹杂交马,杂交马指的是蒙古马和外国种马杂交的马,这些马具有蒙古马和洋马的一些主要特征。它们具有适应当地严酷生活条件的生物特征,同时也具备身材高速度快、体质好和性情的特征。这匹马从长相来看是最漂亮的,但也是最窝囊的,它被放进马群后就咬走剩下的全部骒马。
把马交给䮘马管理是万无一失的,你只需要找到䮘马就可以断定,其他的骒马都在,一匹都不会少。即使是狼来了,它们也比你人在旁边管用。在我的放马生涯中,没有遇到狼。听老乡说,如果狼来了,所有的骒马都会排成一圈,马驹子在圈里受到最好的保护,骒马屁股朝外,狼进攻到哪里就会遇到凶猛的蹄子,而䮘马披着美丽的长鬃,追逐着恶狼。狼对付马主要是咬马脖子,那个地方是要害,但是䮘马厚重的鬃会将自己的脖子保护得严严实实。一旦被䮘马抓住机会,䮘将狼狠狠的踢死或者踢伤。可惜的是,我在的时候,狼已经被打光了。
当年我与许多动物打交道,狗、马、兔子、猪、羊、鸡、毛驴、牛…….。在这些动物中,当然狗是最聪明的,但是马也有很多人并不知道的聪明。如果你和一群马打交道的时间多了,它们就会认得你,它们会知道可以吃到饲料的时间,到时没有饲料喂它们,它们会叫,甚至用蹄子踹地,表示自己的不满或者提醒你。我们连原来是农场,我们去了以后,把犯都赶走了,犯留下了很多好地和牲口。他们留下的马大多数是本地蒙古马,兵团将解放军正规部队中退役的一些军马也分给了我们各个连队,部队的马很多是改良马,也就是蒙古马与洋马杂交的马种。这种马身材高大,腰身长,腿长,善奔跑,在短距离内追击敌人的时候速度奇快。
蒙古马是非常古老的马种,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就是骑乘这种马横扫亚欧大陆的。这种马的特点是耐寒冷,耐粗食,善长途跋涉,奔跑速度不如那些洋马。但是,蒙古马的遗传特性决定了它们适合在当地生存,它们不易生病,只要有草就能活下去。在酷冷的冬季,它们居然能够用坚硬的前蹄踏开冰层,跪下饮水,它们能够在雪地里寻找枯草充饥,它们对主人非常忠诚。严酷的环境也使得它们非常狡猾、敏感,而且脾气暴躁,可能是因为生存环境造成它们警惕性出奇的高,它们对身后任何物体的移动或者经过都非常警惕。一旦发现身后的人或者其他动物过于接近自己,它们就毫不犹豫的扬起粗大的后蹄猛踢。
我记得有一次,半夜让我骑一匹走的非常快的马去给五连送药,那匹狡猾的马非常不愿意去,因为不是我的马,所以它就开始耍滑头,它先拒绝我给它搭马鞍,因为它知道搭马鞍就是要出门。我等着它踢和咬够了以后,强行将马鞍搭上,在系肚带的时候它又耍脾气,又踢又咬。鞍子备好,药箱背好,牵着它出来以后,它就开始转圈不让我上,我用了很大力气上去以后,它就开始转圈,最后看没办法甩掉我,居然躺下想打滚。我赶紧跳下,在它还没起来的时候我就又跳上马背。它看实在无法甩掉我,只好十分不情愿的出发。在走了一个小时以后,它才彻底死心,老老实实的走了。但在第二天返程的时候,它跑的那叫一个快,揪都揪不住。
我们连还有一匹马,我们管它叫"青筛萝"。这匹青马因为刚接回来的时候看它跑起来有点左右摇晃,而给它起的名字。那时它非常瘦弱,我和丁晓雷把它从旗里接回来的时候,他骑着"青筛萝",我骑着"白筛萝"。它们瘦骨嶙峋,骑的屁股生疼。在连里的精心喂养下,它们都吃起了膘,其中"青筛萝"由于跑得快而主要用来骑乘。我记得周恒强骑着它到新安镇的时候,跳下马来,居然根本就不牵它,它听话的跟着他。他跳下来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它就在旁边等着,他走的时候,"青筛萝"就跟着。那个样子不像是一匹马,很像一只听话的狗。
我们连有一匹经过部队训练的蒙古马。我曾经有一次骑着它出去办事,从前旗到连里的路上,我想从路边小路拐到大路上去。大路边高大陡峭的路基使我不得不下马,我在跳过路边的一条宽大的沟的时候没有计算好,我跳过去了,由于缰绳不够长,狠狠的揪了马一下,结果我跌倒在路基的坡上,马也跟着跳了过来,在它即将踏到我的身体上的一刹那,它岔开了四肢,两个蹄子踩在我的头两边,后蹄子在我的双腿两侧,随即它纵身一跳,飞身跃上公路。我看看身边深深的四个蹄印,爬上公路,看到惊恐万状的马在前面看着我。我慢慢的走过去,抓住缰绳,抱住它的脖子,吻了吻它的面颊,这一路上我都没有再骑它。回到槽子边,我挑了一根嫩嫩的玉米,慢慢的将玉米粒搓下来,放在手掌中,让它用软软的嘴唇将玉米粒卷进嘴里,慢慢的嚼着…….。
那个时候,内蒙古草原上到处都是马群或者驴群。我们会骑马的,在探亲回来的时候,或者徒步出去办事的时候,就抓一匹马或者一头驴,骑上就走,到了地方,放它走就行了,很简单。前几年我又回巴盟,没有看到一匹牲口,到处是喷着刺鼻浓烟的手扶拖拉机。我一直在想,我们人类是在进步还是在退步?科学主义者和技术论者一定认为是在进步。但是你怎么看待美国现代的农场?2002年,我随中国科协考察团去加拿大进行NGO制度考察,看到农场里浓密的庄稼和农场,以及农场里漂亮的马匹和牛,我在黄黄的散发着香气的麦草捆边想起了我30多年前的生活,无限遐想,无限感慨。我们真的进步了?
马是一种精灵,马是一种极其聪明的动物,马对人非常忠诚,它们的狡猾和调皮也让人感到那么充满灵性和智慧。乌梁素海边马场的生活让我更亲密的接触到这种动物,岂止是接触,而是每天和它们生活在一起,甚至晚上睡觉都和它们在一起。
每天早晨,我将所有的马都放到乌梁素海边,它们就会在自己的䮘马带领下进入海子吃草。乌梁素海那个时候还是原始的海子,水是从黄河灌进去的。那个时候的海子面很大,一眼望不到边,芦苇很高很粗。夏季,嫩嫩的芦苇叶子是最好的马的饲料。马儿进到水里就开始贪婪的嚼着芦苇叶,它们的身体全部沉在水里,只有头露在外面,它们在水里可以吃上整整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我会站在岸边,冲着海子大喊:"啊欧!啊欧!……."我的马就会排成队"哗啦哗啦……"的走出海子。它们的肚子撑的圆圆的,满意的打着响鼻,在地上打滚。奇怪的是,这时候的䮘马也不为争夺对方的"美女"而打架了。似乎它们知道它们霸占了一天的美女们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了。
这时候我一般会摘下自己的破帽子,假装帽子里有料,抖动着,嘴里"赫赫……"的叫着,会骗来几匹马上来抢"料"。我会抓住其中一匹,掏出一根小绳子,塞进它的嘴里当做嚼子,翻身上马,在前面飞跑,所有的马都跟在后面。到马圈的时候,已经有我们的人在等着了,他们抓住䮘马和怀孕的骒马,牵进马圈,晚上单独喂养。
晚上,我草草的吃过饭,稍微洗一下以后,就到马棚里。马棚里已经是满满的一屋子铡好的草,我就在草堆上扒一个坑躺下睡觉。到半夜的时候要每一个小时起来一次,给马喂草,20多匹儿䮘马和怀孕骒马在晚上也要吃草的。那些䮘马们白天根本没有功夫吃草,只能在晚上多喂,而且要加料,那个时候的料无非就是麸子、玉米和泡好煮熟的黄豆。一夜时间,我必须将那一屋子草都喂完,否则班长王宝光就会认为我偷懒。那段时间我基本上没有真正睡过觉,白天放马,晚上喂马,真是走路都能睡着。
那时我大概是19岁。因为太困还弄出一点有意思的事情。一天早晨,我从马棚的地上爬起来,穿上破棉袄,就出去打开马圈。那天好像大家说好暂时不放䮘马,等我到了海子后,他们再给我牵䮘马来,或者那天就决定不放䮘马。我有点记不得了,总之,那天没有䮘马。当我骑上马,带着将近200匹马的马群出发的时候,天还是黑的,黑蒙蒙的天上零星的星星在闪烁。马在草地上慢慢的走着,吃着草。我实在太困了,就把身上的破棉袄铺在地上,躺在上面侧着脸看着马群,马群的身影映衬在东方逐渐显现的朦胧光线下,听着马儿嚼草的声音,一会儿我就睡过去了。
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我突然醒来,天啊!一匹马也不见了!我吓出一身冷汗。赶紧爬起来,四处寻找。在大约1公里外的大渠上,一匹马的身影闪了一下就不见了。那是我的马!我突然意识到,它们趁我睡觉的时候,集体逃到大渠那边庄稼地里去了。我惊出了一身冷汗,那边是农民茂密的玉米地啊!这群畜生!我疯了似地追了过去。
大渠大约有10多米宽,水满满的,缓慢的流淌着。我如果穿着衣服过去,这一天都要穿冰冷的衣服,肯定会冻得够呛,如果脱衣游过去…….? 这样我在回来的时候还有干衣服穿。我看了看周围,几公里之内没有人,我脱光了衣服,着跳进冰冷的水里,游到对岸。我疯了一样的在庄稼地里大叫着奔跑着。这群畜生聪明得很,马上呼啦呼啦的都跑出了玉米地,虽然时间不长,但是玉米地混乱一片。我跟在那群得意的畜生后面跑到大渠边,看着最后一匹马游到对岸,打着响鼻,装作没事似地又在吃草了。我游过来,但是却四处找不到自己的衣服,真急死我了。 我看到远处一个农民正在向这边走来,天啊……. 躲到哪里呢?慌乱中,我看见了地上的一堆土,天哪!那是我的衣服。这群畜生,我认为它们是故意把我的衣服踩成这样的。我无奈的把衣服放进水里洗了洗,然后穿上,内蒙古寒冷的早晨几乎把我冻僵。我疯了似地把马赶到海边,把它们轰到海子里,我浑身哆嗦着钻到一堆干芦苇里等待天亮。
现在有一个词叫做"裸奔",这种行为艺术我早在1970年的时候就实践过了。
我对马儿的描述不是使用拟人化的手法,我说的马的行为都是真的。我对它们太了解了。它们认识我,它们了解我,就像我了解它们一样。它们知道我不让它们进庄稼地的,也知道那些好吃的玉米不是给它们准备的,它们平时在路过那些庄稼地的时候也只能贪恋的看一眼。玉米和高粱都是料啊!马吃粮食就像人吃肉是一种奢侈的事情,马只有在生病或者下马驹或者是䮘马才有可能享受到粮食。
马在吃饲料的时候连人都不能靠近,它们护食的时候会咬伤人的。我记得后来在兽医站的时候,站长的"猴头"就护食。我有一次给它填好麸子和草以后,它竟然在我的棉衣后背咬了一口,撕开一个大口子。有些马不咬人,我估计它们知道人不吃料,但是它们会咬或者踢它们的同伴,在圈里撕咬成一团。这时有经验的饲养员就要知道哪些马可以拴在一起,哪些马是万万不能拴在一起的,否则那些胆子小的马就会被撵到一边,饿肚子。
太阳升起来了,暖暖的照在我的身上。我把破棉袄铺在地上躺下,如果有䮘马,我就可以睡一觉,如果没有儿马,我就不能睡了,要四处走,看着马群,防止它们跑到其他地方去,或者跑到其他马群里。
我现在想不起来,在海子边上放马的时候午饭是怎么解决的,放羊的时候我们中午是不吃饭的,放马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饭吃。有时候我会在海子边上用手挖一个小坑,画一道沟,把水引进小坑。等水沉淀一阵后,就会看到小鱼,那些小鱼是透明的,身体里只有一条细细的黑线。我用手捧起一条小鱼,手指缝间漏掉水,就可以看到那条跳动着的小鱼,我把它含在嘴里,然后咽下去。我能够感觉到小鱼在我的喉咙里跳跃着,爬行着,不情愿的进到我的胃里。吃一些小鱼以后,我会感到舒服很多。有时,我会去掏鸟蛋,那些小鸟真的非常聪明,用草在芦苇丛中搭窝,然后在窝里产蛋。我会找到一些,然后用我扔在岸边的一个破铝制饭盒,点燃干芦苇或者草,用海子里的水,把蛋煮熟,吃起来味道很好。有时还会吃到已经有小鸟的蛋。
那时的乌梁素海很荒凉,但是很美,我们可以轻易看到美丽的天鹅。听老乡说如果捡到天鹅蛋,就要上交,可以得到奖励。奖励什么不知道,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捡到过。
吃一点东西后,就可以躺在地上哼一段革命现代样板戏或者当地的流氓小调什么的,比如"沙家浜"、"红灯记"、或者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舞曲。在那个文化生活匮乏的年代,有些人能够将某些样板戏所有的唱段都完整无缺的唱下来。记得后来一次赶大车的时候,路过旗里唯一的一个剧院,门口有一个条幅说里面正在上演革命舞剧"红色娘子军",是17团来演的。门口一些车倌对我们说:"是红色娘子军,大腿白腻腻的……."。是啊,那时候只有红色娘子军才敢仅穿裤衩大跳特跳。
放马也是有危险的。在初春马儿的时候,䮘马非常警惕,性情也非常恶劣。有时你进入它管辖范围内的时候,它会认为你对它的"妃子"们有邪念,马上进行攻击。有一次见到那匹最厉害,咬走了最漂亮骒马的䮘马在赶着它的合法的不合法的"妻子"们在转移,我上去制止,䮘马马上冲过来,我只好拼命奔跑逃命。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我飞奔上护堤,它在后面追,我就猛跑,我心里清楚,我肯定跑不过它,在愤怒的蹄声越来越近的时候,我跳进了海子。在临跳进水里的瞬间,我感到了它坚硬的蹄子狠狠的踩到我的后脚跟。我落到水里,发现它没有跟着我跳进来,我长出了一口气。出来以后,我看到了自己红肿的脚后跟。"这哪里是马,明明是野兽。"记住,尤其是期的马,一定要躲的远远的。
马,就是这样一种动物。期的动物中据说骆驼更厉害。期的公骆驼的背上要插一杆红旗和一面镜子,这样路过的人在很远的地方就会发现警告,躲的远一些走,公骆驼袭击路过身边的任何动物,追上就用粗大的蹄子踩踏。
夏季我们主要的任务就是放马。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就是割芦苇,割芦苇是为了给马儿准备过冬的草料。芦苇割下以后运到宽广的场地,晾晒到半干的状态,然后就垛起来。如果全干,只能用来盖房,马儿不仅不愿意吃,而且吃了也不上膘。但是过绿或者过湿又容易腐烂。在寒冷的冬季,马儿的吃食是个大问题。
割芦苇是非常艰苦的活,现在的人已经很难想象了,我想现在当地人也没有人干那样的活了。
海子里最可怕的就是蚊子。内蒙古的蚊子大得惊人,它们成群结队的向人和各种动物进攻,马儿会被咬得身心不宁,无心进食。蚊子进攻马儿的腹部和大腿之间最嫩的地方,马只好用自己粗大的尾巴不断的摇动驱赶蚊子。我想蒙古马尾巴粗大可能是进化的结果。每晚我们都要点燃湿草或者蒿子秆熏蚊子,马儿居然骑到点燃的湿草上,只有在浓烟中才没有蚊子,甚至在马圈里也要点燃蒿子秆。我们曾经仔细观察过那些大蚊子,它们能隔着衣服叮进你的肌肤,一会儿就看到肚皮变成红色。然后拔出嘴巴飞走。 在海子里割芦苇就没有地方可以躲藏了。我们在割芦苇的时候只穿一个小裤衩,站在齐腰甚至齐胸深的水里,用镰刀割粗壮的芦苇,隔一会你会看到自己的肚皮上或者胸上落满了蚊子,它们在大口的吞咽着我的鲜血,我无法看到后背和脖子。因为蚊子太多,后来我们根本就不管了,隔一会就下蹲,全身浸泡在水里,然后腾出一只手抹一下,胸前马上鲜红一片。时间长了,居然也不起包了,在这些凶恶的蚊子面前,唯一的对付办法就是你自己变成麻木的人。
割下来的芦苇在冬季还要用铡刀铡成细碎的草料才能喂马。"寸草铡三刀,没料也上膘","马不吃夜草不肥",这些说法让我们受尽了苦头。在冬季铡草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一个人续草,一个人铡,铡草的人干一会就出汗,但是又不能脱衣,否则严寒非让你躺下不可。续草是一件技术活。要往上下翻飞的铡刀里不断的续草,而且还要保证草要铡得很短,连同根茎都要铡短,不浪费,需要练很久很久,丁晓雷是好手。在寒冷的天气里,坐在一块板子上,不停的搂身边的草送进铡刀里,一干就是一天,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那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冬天的乌梁素海结冰了,坚硬的冰面上可以走车。夏季不能走,必须绕路,冬季可以走了,但是马掌钉必须换成尖头的,这样可以嵌进冰面,马不会滑倒。马在冰面上"跨跨……"的跑过,留下一溜钉子踩过留下的白色冰渣。
知青中有些有点情趣的,将家里的冰鞋带去了,在那个广阔的冰面上滑冰也真的别有情趣。我也试了试,勉强学会了一点。
乌梁素海现在已经完全变了,没有了当年的原始的清纯,处处是钱的味道。海子已经被开辟成了旅游区,只有在开辟出来的航道,坐着机帆船在里面转一圈,然后你出来交钱。当年我们用长长的篙撑着小船,船上装满了绿绿的芦苇,哼着下流小曲,顺着窄窄的水道,进出海子的情景可能永远也不会有了。
在这个茫茫的海子里,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渡过的,年轻的生命在静静的悄然消逝。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回到历史中去,寻找这句话的来源。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率领诸侯联军,讨伐荒淫无道的商纣王。在商朝都城朝歌西南的牧野之地,双方军队进行了最后的大决战,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牧野之战。战争的结果是周武王领导的联军大胜,并乘胜追击攻克商朝都城,商纣王鹿台自焚,商朝灭亡,周朝取而代之,成为天下共主。
周朝伊始,周武王以礼治国、仁政爱民,国泰民安、天下一片祥和。周武王认为四海咸服、天下太平,已经高枕无忧,不需要再用兵了,遂把兵器都收缴入库,战马也都解放了,放到华山脚下。这就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来历。
据《尚书·武成》中记载:“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这里的“王”指的是周朝的国君周武王,“丰”指周朝都城丰镐,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华山之阳”,山南水北为阳,即指华山之南。
《尚书·武成》记载周武王放马之地为华山之南,华山在西周都城丰镐(今西安长安区)以东,如果按地理方位来说,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马放山南”或者“马放东山”。为什么后来的俗语却成了“马放南山”呢?或许“马放南山”读起来更顺口吧,不过这只是猜测。
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和放马之地有关。华山东西长约15公里,但是华山山脉范围就很大了,周武王的战马放到哪里了呢?
话说周武王刀枪入库,止戈休兵,实际上并非如此。周初还是扩张性很强的,姜子牙封齐、周公封鲁、康叔封卫,把这些能干的分到边疆,目的就是开疆拓土。因此,马放南山若不是真的放归山林,那就只能是集中管理了,若从整个华山山脉的角度来看,哪个地方最合适?蓝田一带。
蓝田地处周朝都城丰镐(长安)东南,那里地势相对较平,而且离都城不远。最关键的是蓝田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是丰镐的东南门户,当时为宗周之畿内地。后来秦国在蓝田大营驻扎其精锐之兵十几万,扼守东南门户,可见位置重要,而且足以说明那里可挖掘的潜力很大,圈养大批战马完全是没有压力的。因此,蓝田作为周武王放马之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这样的话,蓝田相对丰镐来说,可以称之为南部山区,说“马放南山”就能说得通了。
而且,蓝田一带的山岭包括华山都是属于秦岭山脉,秦岭的称谓是秦时才有的,之前叫终南山,或南山,如《诗经》中有不少诗篇提到终南山,在《山海经》中则将终南山简称为南山。终南山,位于秦岭山脉中段,东起蓝田县最东端的杨家堡,西至周至县最西界的秦岭主峰太白山南梁梁脊,东西绵延约230公里。
在古人的记载中,终南山的范围更广,如宋朝的《长安县志》记载:“终南横亘关中南面,西起秦陇,东至蓝田,相距八百里,昔人言山之大者,太行而外,莫如终南。” 宋朝一里比现在略小,约为442.5米,即使这样,古人认知中的终南山(南山)范围也远比现在的要大。
综上所述,在古人的说法中,“马放南山”这个成语中的南山应该就是指的终南山。
有很多人会建议女人要勇敢,遇到好男人就要放马过去,把他追到手,可是我却觉得这并非最好的办法。虽然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好像是在告诉我们女追男很容易成功,但事实上,我所见过的女追男,成功的很多,但幸福的却很少。
这大概是因为男人对轻易得到的东西不会珍惜,相反,若是他历尽千辛万苦才追到手的,自然是视若掌上明珠,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
我大学时代的一个女同学Y非常迷恋同班的男孩D。为表真心,她每天早上变着花样给D做早餐带到学校;每逢节日送D礼物;D生病,她会逃学去照顾好几天。她的所作所为,把全班同学都感动了,特别是把那些男生都嫉妒死了。
唯独D对此并无太多感觉,有时还会忘记和Y的约会。有一次,Y在逛街时看到D的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低一届的女孩,两人有说有笑,Y就过去很生硬地打招呼,表现得很生气,D却没有什么表示只问了一句:“你这是去哪儿……那你先走吧”,就把Y给打发了。
Y跑回宿舍痛哭了一场,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竞作出了一个让全宿舍人都惊诧的决定,她要用自己的身体当诱饵把D吸引过来。当晚Y便在校外租了房,接下来的约会,D倒是早早到了,和Y预想的一样,他不断地说些甜言蜜语,两人急急忙忙地就滚到了床上。那一段时间里,D每天一放学就着急忙慌地往Y的房子里跑。
Y以为自己胜利了,赢得了D的心,但是浪漫的光景并不长,D很快就对她的身体失去了兴趣,来的次数越来越少,跟她的话也越来越少了。后来他追上了新欢马上就跟Y说了BYE-BYE。据说他的新女友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到手的,他对那女孩犹如Y对他一般好。
Y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上赶着不是买卖”的道理,爱情这件事并不是付出的越多收获就越多,“付出”与“得到”的关系就像抛物线,有它的极限,过了那个极限,付出和得到就会成反比。
有时候,面对男人不冷不热的态度,女人们会自欺欺人地说:“他的不拒绝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他现在没有看清楚,但以后他一定会知道我是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一定会回到我身边……”也许你最终会等到他,但是,这样的男人是自私鬼,他们贪恋你的付出,自己又不想做任何的付出,不求回报的爱很伟大,但是伤心的几率也很高。
即使他们真的回到了你身边,多半也是因为需要你,希望从你这里得到更多,而绝不是爱你,更不可能是想为你付出一切。
所以,抛弃那些“也许他不知道怎么联络我”、“也许他很忙,或是手机没电了”的可笑借口。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在意你总能找到和你联系的方式,固话、手机、e-mail、msn、QQ、百度、google、微博,哪一样找不到你……现在早已不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古代,想找一个人并不难。
其实,男人诸多借口背后的真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他根本不在意你。这话听起来有些残酷,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很多时候,男人和女人玩的就是一种心理战,男人看到有一个女人一个接一个地发短信向他表示关心和在意,多少会产生一些自豪感和满足感,即使他不爱你,也不会拒绝你。
所以,在爱情这个领域,女孩,还是拽一点比较好,即使是主动追求对方,也别低三下四。
打电话,没接,绝不要再打第二次;发信息,不回,绝不要再有第二条;爽约,别光把眼泪往肚子里咽,立刻痛骂一顿把他加入黑名单。
如果他根本没把你当回事,你还珍惜他做什么?你越是在意他,他越是想考验你有多在意他,如果那个未接的电话,或是未回的短信是超过一天才回复过来的,这样的男人多半对你没太名感情,上赶着去追,恐怕只会热脸贴个冷屁股,凶多吉少。
如若他万一是人品极烂之人,你还可能臭名远扬,洋相出尽。
当然,并不是说女追男就绝对不可以,而是要讲究策略,味付出绝对不是最佳策略。女友阿君贡献了一条自己成功追上男友的小计谋,值得姐妹们学习。
某天,阿君与他的暗恋小男生在QQ上狂聊,聊到天气变化无常,阿君自荐以后每天晚上给他发信息提示天气。小男生答:“那我先订一个月的。”
本来是一句戏言,阿君却抓住了机会,真的连发了一个月,小男生还不错,每次收到信息就有回复,一来二去,你一言我一语的竟然贫出了感情。
一个月过去了,小男生还主动请她吃了饭,并且再续订了一个月,就这样两个人慢慢发展成了情侣。
另一个朋友G按阿君的指点如法炮制,不巧男生那边有意无意地答复,阿君为G出谋划策,差不多的时候就戛然而止,G在满一个月的时候不再给男生信息。
但是效果并不好,男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不仅没有抓狂,连问一声都没有。G看清了形势,作出了忍痛割爱的决定。
G心知肚明,与其向这样一个对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的男人不停付出,还不如及时收手投向下一个目标。
G虽然有点小不幸,但总体来说是幸运的,至少她明白“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的道理。能够在没有希望的爱情中抽身而退也是一种能力。
你不妨也为自己的“追求爱情之旅”设上一个时间限制吧,一个月,两个月,或者三个月,记住你的底线。
有了这些时间,一块石头都能捂热,若是那个男人还是冷冰冰的,劝你还是知难而退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