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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马奔跑(孕妇梦见马奔跑)

时间:2023-10-15 00:45:15 作者:作茧自缚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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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未了|一匹马自梦境中奔来

【老驿卒】一匹健步如飞的良驹由什么构成?三十年前那位收留我的老驿长曾经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告诉他,我会先把他问题里的那匹虚构之马复原到一匹实实在在的马匹身上,然后再像一名屠夫,按照血液、健肉、骨骼、毛发、杂碎……把它分门别类地肢解,将这匹意念中的速度之马,用死亡的静态呈现到面前。老驿长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但他还是收留了我,替我隐瞒了过往,让我替代了不久前那个从马上摔落而死的驿卒,以他的身份继续活在这尘世。

现在我老了,三十年前的那个问题也老了。然而,从问题里飞奔而出的那匹马仍然健在,仍然还在这世间狂奔。这么多年了,我不知道它已经越过了哪条河,跨过了哪座山,奔向了哪个府哪个州哪个县,但我知道,它一直还在时光的深处流浪,从未停下四蹄。我曾无数次想象它现在的样子:它蒙尘而飞,尘像天空中的流水一般沿着它搅动起来的风,滑过它更为顺滑的身躯,它继续向前奔驰,尘却已纷纷向后退去……哦,那匹我用意念与情感豢养、呵护了半生的马,它从时光的藩篱中飞奔,为时光描绘出更具美学意义的曲线,让时光这一不苟言笑、不容商量的判官暂时遗忘了自身的存在以及存在的价值。

或许,我应在心中默默地向已故的驿长重述我的答案。三十年了,时间悄无声息地修改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诸多认知,倘若能在梦里梦到我初次与驿长在驿站相逢的那个暮晚,倘若在梦中驿长再一次喊住了我将要离去的身影,倘若驿长重新提出他的那个问题,我再不会把一个美好的概念实物化,我会用自己历经三十年后实物化的残躯作证,再来回答那最初的问题。我会说,一匹健步如飞的良驹由风、时光以及诸多我无法言说的东西构成。

这一生,我颠簸的命运是在马背上度过的。如果把一生视为一程,那我前半程与后半程的分野并不是用时间这个刻度界定的。我的刻度是遇见老驿长这件事——遇见老驿长前,我身在战场,骑着马;遇见老驿长后,我身在驿路,也骑着马。

在战场上,我是骑兵。作为骑兵,我出生入死,最后又死里逃生。三十年前,那场戈壁滩上的大战,让我所效忠的帝国陷入了穷途末路,我却侥幸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是我胯下中箭累累的坐骑把同样中箭累累的我压在了身下,让我躲过了胜者打扫战场时的再次杀戮。我在风与沙的拍打中醒来,从马腹下艰难地爬到了马背上,在死寂而苍茫的战场上,我经历了此生最为漫长的一个夜晚,从暮晚到黎明,缺口的兵刃、残缺的肢体、枯凝的血液……它们横七竖八地散布于我的周围、我周围的周围。我坐在死去的坐骑上,月光坐在我身上,坐在我身上的月光有一副好心肠,它在舔舐我的伤口、拍打我麻木的面颊,而我却没法唤醒自己的马匹。

在驿路上,我是驿卒。作为一名资深驿卒,作为这庞大帝国的通讯线上一颗移动的棋子,我与我的马背负着王朝的荣辱兴衰,穿行于这庞大帝国的土地上。我曾运送过边关的八百里加急,也曾为皇帝的妃子送去过美味的果品;我曾迎着朝阳出发,也曾追赶着夕阳向着虚无前行。夜间赶路的时候,万籁俱寂,只有我哒哒的马蹄,响彻在这空寂的夜色之中。我也曾遭遇过,他们在我的必行之路上设下埋伏,被我侥幸逃脱之后,他们便一路狂追了数十里,直到彻底被我甩到脑后。我运送的消息,往往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件的萌芽,那些大事件,会在时光的流转中发酵,它们都被镌刻于史书中代代流传,而作为隐藏于其中的一个小角色,我将是被史书率先剔除的杂质,不值得言说。不只是我,我胯下的驿马也很难在历史的轰鸣声中留下飞奔的身影与悠长的嘶鸣。作为微不足道者,我们都被选择性遗忘了。

使命使然,驿路之上,我换了一匹又一批马,它们与我临时搭档一程,最后又全部被我遗弃于沿途的驿站,就如时光把我遗弃于衰老之列。现在,我老了,新驿长如换掉老马一样也把我从飞奔的驿马身上换了下来,把我遗弃于驿站的沿途。去年的时候,收留我的老驿长暴毙,不久之后,新驿长就到任了。与前任驿长不同,新驿长是当地的富户,家里做着药铺生意。某一日,笑眯眯的他破天荒请我喝酒,一杯酒举起来,我就丧失了驿卒的身份。我想起从前的一位皇帝,据说他只用一杯酒,就轻松卸去了将军们的战袍。然而与将军们不同的是,我并没有得到养老的礼遇——我从驿长手里牵过一匹老马,在驿路上去为他运送货物。

是怎样的一匹马呢?据说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不知为何辗转流落到这里充当了驿马,被驿长公器私用。马名黄骠,它的尾巴只剩下半截,垂垂耷耷的;它的左后腿处有疾,一瘸一拐的。我曾经历过属于我的战场,它也曾经历过属于它的战场,现在,我们相依为命。

我走的还是老路,用的还是驿马,身份却已不再是驿卒。驿长怕上面深究,再不让我以驿卒的身份出现在驿路之上。驿长太过谨慎了——国家已经开始,各级官吏面对大厦将倾时未知的命运自顾不暇,已经再无精力去监督驿站这一可有可无的行当了。

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只是一个运送药材的老奴仆。一路上,时不时有快马与我擦身而过,它们超越了我,向着我的前方或者背后疾驰而去。快马之上,都是年轻的驿卒,我知道他们背后的包裹里,肯定背着火漆密封的忠言或废语。帝国已经病入膏肓,即便是忠言,也不过是延缓它断头的时间;就算是废语,也只不过是让它的死亡提前一点儿来临——从本质上讲,这些加急信件是无足轻重的,它们既构不成良药,也构不成剧毒。

有时候,我和我的黄骠老马来不及避开,那些我不认识的骑在驿马之上的后生就将马鞭狠狠抽下来,叫了声老东西,便扬长而去。我不怪他们,因为我也曾年轻,我也曾是他们。他们就是另一个我,而我就是另一个他们——年轻的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无论是与我相向而行还是背道而驰,在时光的戏弄下,他们注定会在许多年后重新到达我。

我以衰老的名义,等待着他们自投罗网。

【饲马者】我也曾有过这样的一匹黄骠马,它是我在广袤的草原腹地驯服的唯一一匹马,作为北方部落众多王子中的一员,我刚学会这种技艺,就以人质的身份被派遣到了中原。其实我明白,我只是一个鸡肋,只是一个象征之物,无论是在我的母地还是中原,都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存在。在充斥着野性呼吸的草原,我亲眼看到过自己的兄弟互相残杀;在标榜文明的中原,我也曾以猴子的身份观看颤抖如鸡雏般的异族皇子被屠戮。在街坊林立、铺肆繁盛的中原都城,我为笼中鸟,为安乐公,并时刻担忧因父兄的反叛招致的杀身之祸。我常常做梦,梦中,只有那匹被我遗弃于草原的黄骠马在与我对视,并把我看穿。几年后,王朝倾覆,我乘乱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充当了这偏远之地的驿站里,一个邋遢的饲马人。

从我委身于这家驿站担任饲马者,已经十年了,十年间,我接待过数不清的驿卒、客商、官员,饲养过数不清的马匹,我自信对于马的理解超越众人,然而,我仍看不清、看不透马的眼窝。我坚信,一匹马的眼睛里,始终藏着一个湖,在它面前,我是心甘情愿的沉溺者;我坚信,一匹马的眼睛里,始终藏着一团雾,在它面前,我是自愿沉沦的迷失者。

今夜与我对视的这匹马,是在傍晚的时候到来的。当那位风尘仆仆的老人将这匹马交到我手上时,夜色彻底暗了下来。我疑心,夜色这最后的质的变化,正是来自这匹马。它把夜色背在背上,藏在身体里,只为沿途配送它们。因为我发现,今晚的夜色比往日更为浓厚、纯粹。

我认识这匹马的主人好多年了。他是个老驿卒,是驿路上的传奇人物,他曾在烈日下、在寒风中、在倾盆大雨或皑皑白雪里,身背文书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他背在背上的文书袋里,藏着帝国的隐疾,他背着文书袋,快马背着他,他们像巨大的肌体上急速运动的细胞,给帝国输送着紧要或不禁要的信息。与以往不同,这一次他穿着粗布便装,他的马也是一匹老而病的马。或许他这种抛弃身份和速度的做法只是一种伪装,只为了便于更安全地将使命送达。

必须承认,我被那匹马吸引住了。与其它马匹一样,这匹马的眼睛也致幻,然而我发现,这匹马的眼睛里,除了通常所见的镜湖和迷雾,还存在着更为丰富而神秘的镜像。更为重要的是,这匹马,无论是它的外观还是神韵,都与我当年驯服的那匹马一模一样。像老朋友一样,我用手摸了摸它杂乱的鬃毛,它便顺从地低下了头。

我从它的左眼里看到了另一团火。原本是我燃起的一团篝火,但现在,它躲进了它的眼窝里。在篝火的反衬下,夜色显得更加浓密、深邃,老马显得更加神秘、沉稳。我从它的右眼里看到了另一个我。居住在眼窝里的那个我,他还是少年模样,被水墨般似有若无的草原托举着,在一匹急于摆脱他的马背上翻滚腾挪,渐占上风。

有人说,一匹马只有跑起来,才能分辨优劣。而我则认为,只有在夜晚的马槽间,才能分辨出马的资质。据我所见,夜食之时,越是驽马往往越不安分,它们拒食、甩蹄,与其它马匹争斗,与街头的混混儿一个德行。而真正的千里马,它只是在那里安静地、优雅地、一心一意地吃草,倘若夜空给它一轮圆月亮,它一定不会辜负这样的好意,它会像美人一样借着月光,用唇、用齿、用微风,默默梳理自己的毛发。然而,我却很难评判眼前的这匹黄骠马。与我少年时驯服的那匹马一样,就奔跑的资质来看,它不过是众马中普通的一员,然而它却勾起了我尘封了十多年的回忆。这匹马,它如一面时光之镜,让我与多年前的自己再度相遇。

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我已被这凶险的尘世打磨得越来越圆润光滑了,好多不规矩的念头,已在我的血液里凭空蒸发。老驿卒,请原谅我头脑里的不道德:多希望我草原人的野性还在,如果那样,我就可以解下眼前这匹黄骠马的缰绳,让它逐风而去;或者我骑上它的背远走他乡,从此后我们一起相依为命,一起浪迹天涯。

你知道的,在这个帝国的黄昏,在这样一处小小的驿站,一匹马的走失根本就不值一提。

【病书生】一场大病把我拦在了驿站。其实更准确地说,是我自己把自己拦在了驿站,拦在了自己用多少年的时光钩织的执念之中。几个月前的秋闱,我落第了。在从省城回乡的途中,没有春风得意马蹄疾,只有秋风秋雨愁煞人,只有近乡情更怯,无言对父老。我因此而病倒并羁留于这处驿站。本朝规制,驿站乃飞檄来往、官宦暂借之所,平民不得入住,然而如今帝国根基动荡,这些规制也便形同虚设了,很多驿站开始半官半私,明里依然按照规制行事,暗地里却早已做起了老百姓的生意,而我,就是他们私下里招待的顾客。

我在痛恨这场病的同时,又在感激这场病。它是一个准允我可以晚一点回乡的借口,这样在道德上,我的良心可以稍微轻松一点儿。然而我知道,噩梦终究会到来,我也势必将会回到父母的跟前,到那时,我便是世俗的屠刀下引颈待宰的牲畜。

在驿站,日复一日,我把自己关在小小的斗室之中,如一具行尸走肉。偶尔也出来走走,只是,我通常会选择暮晚,尽管我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这里的任何人也不认识我,但我仍羞于与他们相见。

那一天暮晚,在驿站门口,出门散心的无意识的我差点与那匹马迎面相撞。幸运的是,那马的主人,一个看似也病恹恹的老人及时勒住了缰绳,让马从无意识中猛然醒来,它打了个响鼻,一阵雨就从它的口鼻中喷到了我的身上。我很懊恼,但我还是大度地拍了拍手,表示没事。就是这么一段小插曲,恰好被一个同样住在这里的房客看到,正是在那一刻,他把我错认为另一个人了。房客是个告老官员,他错认的那个人则是个诗人,我知道那个诗人,我的包裹里就有一本一位同年赠与的这位诗人的诗集,但我从未读过。这位诗人因诗而贵,被皇帝赏识,充当了御用文人,为帝国和君主歌功颂德,粉刷门面。然而不知为何,他最后却选择了针砭时弊,讽讥圣上。圣上大怒,却也不愿意承担昏君的骂名,找了个借口,将他送出了京城,任他浪迹天涯去了。我对那个诗人是反感的,我承认他的才华,但我厌恶他的潇洒——他明明得到了天下读书人想要得到的东西,为何还甘愿轻而易举地失去?对我而言,这简直是在侮辱我。尽管如此,在这小小的驿站,我的虚荣却还是逼迫着我做了一个痛苦的选择:在官员希冀的目光中,我默认了他的指认。

我只是一个来自偏远之地的穷酸书生,读圣人言,也希望能代圣人立言;可怜驿站后院那些被豢养的马匹,却又总是希望自己也会被朝廷豢养。多少年了,我一直在读书,读书是为了与天下书生竞争,竞争一场被豢养的梦,在梦中,我相信自己就是一匹马,春风骑马,我骑春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然而此刻,在驿站,这场由竞争失利诱发的削骨抽髓的病,让我第一次认真地去审视自己。我问自己,如果我真的是一匹马,那么这匹马的归宿究竟在哪里呢?

午夜,灯如豆。我翻开那位诗人的诗集,里面的文字在跳动。我看到白衣翩翩的诗人在向我招手,迟疑了一下,我向他走去,走进了他的身体里,与他合而为一。不知道从何处奔出了一匹马,就是那匹差点儿与我相撞的马,在它与我擦肩的那一刻,我飞身跃上了马背。我们向着月光的深处奔去。没错,是月光,但不是十年寒窗下的冷月光,而是诗人的句子里出现的圆而大、明而亮的月亮,它卧于前方的夜空中,指引着我们的道路。一路上,我看见了古往今来那么多的圣人、那么多的君子、那么多的帝王、那么多的将相,他们与我们迎面相遇,又擦肩而过,面对我们,他们默然,他们错愕,他们愤怒。我不管他们,我只管逆行而去,向着月亮而去,向着未知的远方而去。这匹带我去向哪里?我不知道,但我好像并不担心。那一刻,我隐隐约约体会到一个词,那是一个在这个世界上还不存在的词,但我相信,千百年后,会有人把它创造出来,创造出这个词的人,定是我隔世的知音,或许,他会把这个词叫作:自由。

跑着跑着,马身上的鞍鞯和缰绳就凭空消失了;跑着跑着,我身上的衣物和发簪就随风飘走了。天地之间,只有一匹干净的马和一个的我在狂奔,我们之外,世界空无一物。

终于终于,我们闯入了一个光的世界。在光的惊扰或庇护中,我醒来,唯有诗集在侧灯在燃。窗外,天光已经大亮。

我又一次想起了那个诗人,如果说,之前我只是将错就错地默认是他,那么现在,我多么希望自己真的就是他。我又一次想起了那匹差点儿与我相撞的马,如果它也会做梦,如果它的梦中恰好也与我同行,它是否也希望自己就是梦中的样子呢?

我不知道自己抛出的问题的答案。但我知道,我将与那匹马在此作别,分道扬镳;但我知道,作别之后,我还会继续梦见它,在梦中,我们将会抛却那些有形和无形的枷锁,一起走属于我们自己的路。

【梦游人】梦境是被挖掘机的轰鸣打碎的。毗邻我窗外的工地上,大型机器正在连夜推倒那些和城市发展不相匹配的建筑,深夜里,喧嚣之声穿过夜空钻进了我的耳道,我知道,又将有一批存放众人记忆的建筑成为废墟。

倘若梦境也是建筑的一种,时代的“挖掘机”岂不一样在摧毁它?

这是个连做梦都奢侈的时代。我们低头看路,我们疾冲搏食,我们忙忙碌碌,我们被生活这一潭泥沼吞陷,我们被时代无形的链条和齿牙驱赶,对于事物,我们越来越喜欢物质化,越来越注重实用性。对于我们这个时代而言,梦这种东西,不但无形无质又无用,而且还耗费着脑力,让我们在睡去之后仍不得安息。秉承物竞天择的真理,我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基因里把梦悄悄地篡改或删除了。是的,对越来越多的我们而言,梦成了空想的代名词、失落的孪生子,与许多美好或不美好的事物的命运轨迹一样,它将渐渐无立锥之地。

幸运的是,我依然还在做梦。也可能是一种不幸,它或许是以再现的方式正在我的躯体上抽离——我是说,这一场声势浩大、情景离奇、色彩斑斓的梦境,之所以能如此浓墨重彩地出场,可能别有深意;我是说,如果可以喻指,这场深邃的梦境,它可能意味着,是将要燃尽的火苗的最后一次跳跃,是一个人走到穷途末路时的回光返照。

最后一次,在梦中,我远离了本该身处的尘世,远离了尘埃的层层覆压,远离了负重累累的躯体。最后一次,在梦中,我时而为老驿卒,时而为饲马者,时而为病书生……

为老驿卒时,我用胯下的一匹匹马为时间加速。在时间飞速的运转中,我如此轻易地触摸到了衰老的面门。在梦里,我提前预知并且体会了自己的衰老;在梦里,衰老之后的我终于学会了缓慢,蹒跚行于人生的道途,等着构建出我的那个我,等着他以皱纹、白发以及诸多疾病的名义与我会合。

为饲马者时,我在寻找一匹从时光深处穿行而来的梦境之马,我在这尘世已经积重难返,因此更希望能借助一匹虚幻之马带我跨过这即将没落的繁华,越过这刀光剑影的人性,抵达它的来处以及我的归途。

为病书生时,我与梦境中的那匹马同病相怜。我的病来自世俗的价值取向,来自我自身的虚荣和浅薄;而那匹马的病,来自它身上狗皮膏药般的缰绳、鞍鞯以及蹄铁。以月光的名义,我要在梦里与那匹马一起反叛,抛弃别人交与我们的枷锁和轨迹,向着自由的方向飞奔。

其实,我最想把自己置换为那匹马——那匹与老驿卒、饲马者、病书生结缘的马,那匹被老驿卒、饲马者、病书生解读的马;那匹与无数人结缘的马,那匹被无数人解读的马。在梦里,我还没有与老驿卒、饲马者、病书生以及其它我将会遭遇的人相遇;在梦中,我还未被任何人驯服。作为一匹尚未被驯服的马,我曾经追逐过白云。那是在我出生的广袤的草原之上,我随着白云爬上高坡,又向着坡下的草花繁茂处冲去,最终消失于无形。只有风在吹,永不间断,当它们在草上跳跃的时候,任何与它们相遇的事物都会低头。天空之中,一只懂得我的隼会对万物说:列位请看,那匹马被草与花接纳,最终成为了它们的一部分;草原之上,一头懂得我的羊则会对万物说:诸位,请抬头看看这亘古的蓝天吧,在这广袤的大野之中,那匹马正在以云的名义飞翔。

在梦中,我还将继续做梦。梦境是从与一匹马的对视中抵达的。那匹马,它把自己的身躯隐藏于自己的眼睛里。在由它泛着水纹、散着迷雾的眼睛幻化出的秘境里,它从一面沉寂了千万年的镜湖中毫无征兆地破水而出,以清晨的名义,踏着流质的更似月光的晨曦,穿过树林中随心所欲聚散的迷雾,向着偷窥者藏身的位置飞奔而来,一直奔入我的体内。

哦,这一匹梦中的虚构之马,它像磁铁,深深地吸附着我,让我在醒来之后仍无法确定,归来的我是清醒的还是沉睡的。假设此刻我是清醒的,当我与它对视,它会留给我怎样的嘶鸣呢?

它可能会说:梦也是会苍老的,如你所见,现在,我也已经衰老到要回顾一生的时候了,所以,请在梦境中抛弃我、放开我、成全我,让我在余生找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咀嚼这一生的冷与暖,回味这一世的快与慢。

它可能会说:梦是虚幻的,所以,我将永远年轻,你看到的我的衰老,只是你孤单时想找个陪衬,不至于形单影只而已,当你衰老得再也无力做梦,你将会从梦境里黯然退出,而我将会在梦境里永生。你离去后,作为梦境里唯一的事物,我就是梦境,梦境就是我。

它可能会说:在梦中,你已经借他们之口,把你眼中的我说完了,我已无话可说,然而,这并不代表我对你这些话的认同。

当然,这些“可能”只是可能。我知道,任何妄图用自己的见解去为另一种生灵代言的做法,往往都是可笑的,即便这生灵是虚构出来的。事实上,与一匹梦中的虚构之马对视,我们越是觉得体会到了一点儿什么,我们便越是无知。

刘星元,1987年生,山东兰陵人,中国作协会员、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山东省作协散文创作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散文学会理事、张炜工作室学员,作品散见于《花城》《天涯》《钟山》《散文》等刊,散文集《尘与光》入选中国作协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曾获山东文学奖、齐鲁散文奖、孙犁散文奖、长安散文奖、丰子恺散文奖、万松浦文学新人奖、齐鲁文学作品年展最佳作品奖。

壹点号 刘星元

民间故事:女子梦见自己身骑白马,相士:这是上天的安排

喝酒误事,穷秀才得罪上司

话说大唐时候,亳州有一个人姓马名欣,从小父母双亡,家里一贫如洗,虽然年过三十,还没有成家立室。

马欣饱读诗书,精通史书,谋略过人,只是由于家境贫寒,没人举荐,一直赋闲在家。

他郁郁不得志,叹息时运不继,经常借酒消愁,酒醉后又胡言乱语,周围街坊都被他烦得不行,个个都讨厌他,偷偷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穷酒鬼马欣。马欣听了,也没放在心上。

亳州有名刺史叫刘名玥,听说马欣博学多才,就聘请他做幕僚。马欣到任的那一天,同乡的秀才都过来庆贺,马欣又喝得酩酊大醉。

次日刘玥到学馆向马欣请教问题,马欣还在呼呼大睡,刺史愤而回府,等马欣醒来,听说刺史曾经来过,后悔不已,连忙到州府去请罪,被刺史狠狠责备了一番,马欣低头连连称是。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没多久他又因喝酒误事了。

有一天,他去门生家里喝酒,喝醉后由两个门生扶着回家,马欣边走边高声吟唱,恰好在路上遇到刺史,门生赶紧拖着马欣回避,马欣醉酒后没认出刺史,他甩开门生的手,还指手画脚地骂了起来。

马欣次日醒来,门生来劝他去刺史家请罪,马欣叹了一口气说:“我家境贫寒,本想图个一官半职,现在因喝酒的事情屡次被刺史责骂,我现在有何面目再去鞠躬请罪?”

说完他脱下公服,交给门生,仰天大笑,出门而去。他想:亳州是个小地方,我不如去长安,在那里也许能遇到一个识人才的伯乐。

出手慷慨,店家感激指明路

于是他往西边走,走了有十多天,来到了长安城边的新丰市。这时天色已晚,他挑了个客栈,走了进去。只见马路上尘土飞扬,许多商贩牵着马和货物,陆陆续续地进店休息。店小二忙着接待他们,就把马欣给冷落在一旁。

马欣心生不忿,用力一拍桌子,大声喊道:“店家,你真是欺负人,我先来的,你不过来招呼,反而去招呼那些后来的客人。”店主人李公听了,连忙走过来说:“客官息怒,今天客人多,把你怠慢了。你要酒还是要菜,尽管吩咐老夫就是了。”

马欣说:“你先给我上酒。”

李公问:“要上多少酒?”

马欣指着对面桌说:“他们上多少,我就上多少。”

李公说“他们5位客人,每人各点了一升酒。”

马欣说:“这些还不够我喝个半醉,也罢,先上五升吧。”

于是李公吩咐店小二暖了五升酒端上桌,又摆了一些肉和菜,马欣旁若无人地自斟自饮,,喝了一升酒后,拿了个盆子,把剩下的酒倒进盆里,伸脚进去洗。众人见了,无不咂舌。

次日。马欣要走,但是没带银两,就把身上披的貂皮大衣脱了下来,给李公抵酒钱。这件狐皮大衣做工精细,价值远远超过酒钱,李公见他为人豪爽慷慨,于是就问:“王先生这是要去哪里?”

马欣说想去长安求取功名,李公又问:“你在长安可有亲戚朋友?定了住宿的地方没有?”马欣说没有。

李公说:“王先生是个慷慨之人,未来前途一定无可估量,但是长安你人生地不熟,不如这样,老夫有个外甥女嫁到了长安城万寿街赵一郎家,我写一封信,可以让王先生暂时到那里落脚,这里有一两银子,可作为路费。”

马欣听了,感激不尽,领了李公的信和银子就上路了。

因缘巧合,秀才文采得常识

长安离新丰市不远,不一日,马欣就来到长安了,长安果然一片繁华景象。

马欣直接去万寿街找赵一郎家,将李公的信递上去,原来赵一郎已经过世很久了,现在掌管店面的是他的老婆,也就是李公的外甥女。曾经有一个神相见到这位李夫人后惊为天人,说李夫人是大富大贵之相,他日必定会成为一品夫人。

话说这个李夫人前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有一匹白马从东而来,进到店里把食物吃个精光就跑了,李夫人追了出去,跳上马背,谁知道马却化成一条火龙,冲天而起。

李夫人醒来后觉得这个梦非比寻常,恰好这一天接到李公的信,说有个姓马的客人来到,而他刚好又穿了白色的衣服,李夫人心想:怎么会这么巧,莫非他就是梦中的白马?

于是就把他留在店中住宿,每天做好饭菜送给他,热情款待。这样过了大半个月,街坊邻居见李夫人留了一个单身客人在家,不免起了很多闲言碎语。

李夫人听了,就对马欣说:“我本来想留你继续住下去的,只是人言可畏,先生有远大的前途。应该奋发上进,不要在这里埋没了。”

马欣说:“我本来立志报效国家,只愁没人举荐,投靠无门。”

李夫人低头沉思,恰好这时,城中的常何常中郎家的管家来店里买东西,李夫人想起常何是个武官,也许需要文人帮助,于是就问管家:“我这里有一个远房亲戚,是个秀才,他学识渊博,想在长安城谋取一个职位,不知道你家老爷能否帮得上忙。”

管家一听,欣喜地说:“老爷正需要这样的人。”

原来当时天下大旱,四处都是饥民,皇上要求五品以上的官员都要出谋献策,常何为此很是头疼。

管家回去禀报了常何,常何一听,大喜过望,马上派人备马过来迎接。常何见马欣一表人才,谈吐不凡,很高兴,于是派人打扫干净书馆,安排给马欣居住。

次日常何到了书馆,将皇上要求出谋献策的事情跟马欣说了,马欣略一思索,拿出笔墨,大笔一挥,洋洋洒洒写出了20条谏言,常何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夜抄写好,次日一早就进献给皇上。 皇帝看了,连连称赞,对常何:“这些见解很独到,我知道不是你写的,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常何连忙跪倒在地,说:“皇上明察,臣该死,这确实不是臣写的,是臣家里的客人马欣所写。”

皇帝又问:“马欣现在何处,速速宣他来见朕。”常何领了圣旨,到了书馆,叫马欣去见皇上。

皇上问马欣:“卿是哪里人,曾经在仕途为官吗?”

马欣回禀:“小人曾经担任亳州的助教,因为不得志,所以来了长安,今天能得以面见圣上,实在是万世修来的福分。”

皇帝大喜,封他为监察御史,马欣谢恩出去。

宽容大量,成就美满姻缘

马欣回到书馆,又去常何家答谢他举荐的恩德, 常何摆下宴席,为马欣庆贺。在宴席上,常何问马欣:“李夫人是你的什么亲戚?”马欣说:“她不是我亲戚,我只是暂时借住在她家而已。”

常何大吃一惊,说:“那你成家了吗?”

马欣说:“实在惭愧,因为我家境贫寒,至今未娶亲。”

常何说:“我听神相说李夫人将来会是一品夫人,看来此言非虚。恐怕你们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你如果不嫌弃,本官愿意为你做媒。”

马欣很感激李夫人的殷勤款待,他也正有此意,就说:“多谢大人从中帮忙。”

次日。常何和管家径直去到李夫人的店里,说明了来意。李夫人想起了那个奇怪的梦,看来白马化龙已经应验了,于是李夫人就答应了。

常何把御赐的绢布拿给马欣,让他去行聘礼,又租下一所空宅,让马欣住下。

马欣选择吉日和李夫人成亲,百官都来庆贺。

从此皇上对于马欣的谏言言无不听,听无不从,不到一年马欣就做到吏部尚书,成为一品大员。

再说那个新丰市的店主人李公来长安看望外甥女,走到万寿街,却发现店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外甥女已经嫁给了马尚书。

李公听了后,很高兴地到尚书府和马欣夫妇相见,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月,临走前马欣赠给李公千两黄金,李公要推辞,马欣说:“当时我贫困潦倒,多亏李公指点我来找你外甥女投宿,才有了今天,这等恩德,岂值千两黄金。”李公也就不再推辞,收下了,回去后,把客栈扩大经营,生意做得越发红火。

再说刘玥刺史到长安办事,听说马欣现在贵为吏部尚书,想想以前曾经责骂过他,内心惶恐不安。马欣知道他来长安后,请他来相见一聚。刘玥一进门,就跪倒在马欣面前,说:“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万望大人恕罪。”

马欣连忙扶他起来说:“当年刺史教训的是,我嗜酒如命,酒后狂言,这是我的不对,而不是刺史的过错。”

马欣举荐刘玥升为京兆尹,满朝百官见马欣宽宏大量,无不敬佩他的人品。

马欣从此终身富贵,与李夫人白头偕老。

正是每人都会有落魄有低谷的时候,只要不气馁,终有出头的那一天。

#头条创作挑战赛#

梦到马跳舞是什么预兆?福运还是灾祸?成语告诉你——马舞之灾

你知道梦到马跳舞是什么预兆吗?这意味着福运还是灾祸呢?如果是灾祸,又是什么灾祸呢?今天就为大家分享成语——马舞之灾。

晋书

成语出自《晋书.艺术传.索紞(dǎn)传》,说的是敦煌人索紞,明阴阳天文,善术数占卜。他算出晋末中国将大乱于是避乱归隐。乡里人多向其询问吉凶,门庭若市。一天一个叫黄平的人向他询问说:“我昨天晚上梦见屋子里有一匹马在跳舞,数十个人向着马拍手,这是什么样的祥瑞呢?”

马跳舞

索紞对他说:“马,对应地支为午。在后天八卦方位中位于南方,而南方对应的五行为火。所以马意味着火。而跳舞,意味着火燃烧肆虐。向马拍手,意味着众人来救火。”果然,黄平还没回家就有人传来他家失火的消息。于是成语马舞之灾便流传了下来,指火灾。

后天八卦方位图

我们顺着这个思路再来联想一下,还有么有其他的成语也表示火灾的呢?还真有两个同义成语,分别是祝融为虐与回禄之灾。祝融我们大家熟悉,是传说中的火神,那么回禄又是谁呢?也是火神。

祝融

“回禄”也写作“回陆”是吴回,陆终两人的并称。他们是祝融的弟弟和侄子。据《史记·楚世家》记载,重黎是帝喾手下的火正,因有功被赐名为祝融。

帝喾

后共工氏作乱,帝喾派重黎去讨伐,重黎因没有彻底将敌人消灭,被帝喾赐死。

共工祝融争斗

重黎的弟弟吴回继承其火正的官职,和祝融这一称号,吴回死后他的儿子陆终继位,因此这父子两也被称作火神。

钱币上的一匹马,预言了明朝的灭亡

撰文|王永生

(中国钱币博物馆研究信息部主任、中国钱币学会副秘书长)

摘编|李永博

《三千年来谁铸币:50枚钱币串联的极简中国史》,王永生著,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1月版

在正式流通钱币的背面铸上动物图案,不符合我国古代铸币的传统。但是,历史上却有三次例外:一是三国时期的“背龟太平”,二是唐朝的“瑞雀乾元”,三是明朝的“跑马崇祯”。

民间认为出现这种情况非瑞即妖,而赋予了很多的传说。其中,又以“跑马崇祯”在社会上流传广泛,影响最大,说它预言了明朝的灭亡。

跑马崇祯钱

跑马崇祯是明朝最后一种年号钱“崇祯通宝”钱的一种。崇祯通宝钱在我国古代铜钱中,以版别复杂而著称。这种复杂性主要是表现在钱币的背面,钱币的正面就是楷书“崇祯通宝”四个字对读,既简单又标准统一,几乎没有变化。

但是,背面却是千变万化,花样百出,尤其是面值为小平、折二、当五三种钱币背面的文字,最为繁杂混乱,有纪重、纪天干、纪铸局、纪铸地、纪铸局兼纪值、吉语等种类,名目繁多,举不胜举。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还有一种背面没有文字的小平钱,直径 23.55 毫米,厚 0.60 毫米,重 2.5 克,这是标准的小平钱的尺寸和重量。但是,它的特殊之处是在背面穿孔的下方,铸有一个奔跑的马的图案,俗称跑马崇祯钱。

崇祯通宝

乾元重宝(背雀)

在崇祯通宝钱背面穿孔的下方,为什么会铸造一个跑动的马的图案呢?史书中对此钱没有记载,今人也无从考证。因此,历史上就留下了很多种解释。有人说是因为崇祯皇帝属马,铸一马的图案是为了表示纪念。这种解释几乎无人相信,因为当时明朝即将亡国,因此大家更愿意将它与明朝的灭亡联系起来。这就像东汉末年灵帝铸造四出五铢钱一样。所谓四出五铢钱,是因为钱的背面有四道斜纹,分别由穿孔的四角直达外郭,因此称为“四出文”。灵帝铸造的四出五铢钱虽然比一般的东汉五铢钱都要精良,文字、轮廓都很严整、深峻,非常美观、漂亮,但是,因为当时黄巾起义余波未平,东汉正危机四伏,社会舆论于是就将钱币上出现的变化与国运联系起来,认为钱币背面的四出文是分崩离析的凶兆。传说此钱一出,财富必将循四道而流布四海,天下必将大乱。后来果不其然,发生了董卓之乱,东汉灭亡,紧接着就出现了军阀割据、三国鼎立的局面。

按照这种逻辑推理,崇祯年间的明朝,本来就已经内忧外患、危机重重,正当这个时候,在钱币的背面又出现了一个马的图案,这必定会被认为是个凶兆,预示着明朝即将灭亡,并且暗示明朝的灭亡和“马”似乎有着某种联系,因此,民间有所谓“一马乱天下”的说法。

对“一马乱天下”的解读

为什么要说“一马乱天下”?明朝的灭亡和马有什么关系呢?又到底是哪匹马乱了明朝的天下?

如果按照解读东汉四出五铢钱的逻辑来看,正处乱世的跑马崇祯钱,不但预言了明朝的灭亡,还暗示明朝最后的灭亡还和“马”有一定的关系。只不过不是“一马乱了朱家的天下”,而是先后有两匹“马”,不但搅乱了朱家的天下,还搅乱了明朝复国的希望。

第一匹是闯入北京紫禁城,

颠覆了大明江山的马

关于这匹马,民间流传有个故事,说的是崇祯十七年的新年刚过,崇祯皇帝就做了一个梦,梦中看见一匹马穿过紫禁城进入了皇宫。他不明白这有什么寓意,就向大臣请教。有位大臣听后大惊失色,说城门中有匹马,是个“闯”字,这暗指当时闹得正凶的号称“闯王”的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马经过紫禁城进入皇宫,意味着李自成将率领起义军攻入北京,建议朝廷迁都南京,避其锋芒,以图将来再消灭流寇。崇祯皇帝听后非常不高兴,说他妖言惑众,居心叵测,当即就让锦衣卫收监了。这时赶紧有别的大臣出来打圆场,说皇上做梦看见马是天下臣民的福分,这是祥瑞、吉兆的预兆,表示的是“出马得胜”,这时派兵进剿,一定很快就能平定流寇。

这虽然只是一个传说,但是却形象地揭示了明朝末年的政治生态环境:朝廷上敢于直言的大臣,只是因为不符合皇上的意愿,便身陷囹圄;这就迫使别人只能见风使舵,用皇帝爱听的谎言来求得自保;崇祯皇帝因刚愎自用且疑心过重而自毁长城,最后只能成为孤家寡人而吊死煤山;不堪明朝苛捐杂税的底层民众,都期盼着“闯王”李自成尽快进京,解救他们。这个流传的故事,实际上就反映了明朝末年社会上的民心所向。

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李自成为什么会被称为“闯王”?据史书记载,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是陕北米脂人,因为家境贫寒,早年曾在银川当过驿卒,就是驿站里的兵卒。后来明政府因为财政吃紧,就裁撤了西北地区的一些驿站。失业后的李自成于是就参加了被称为“闯王”的高迎祥领导的一支起义军。李自成因为当过驿卒,比起义军里大部分只知道种田的农民见过些世面,加之他作战时勇猛而有谋略。在高迎祥死后,就被部众推为首领,续称“闯王”。

“闯王”的本义应该是指作战勇猛,富有闯劲。虽然它最早是指高迎祥,但是李自成继承“闯王”的称号之后,随着起义队伍的壮大和声势的传播,“闯王”就逐渐成了李自成的专有称号。

当时中原灾荒严重,饥民遍野,社会矛盾极度尖锐。李自成接受李岩的建议,提出的“均田免赋”的口号,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欢迎,部队很快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起义军中的主力军。社会上当时广泛流传着“迎闯王,不纳粮”的民谣。一时间“闯王”仿佛就成了能救万民于水火的大救星。

凭借着这股声势,李自成于 1641 年正月攻克洛阳,杀死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从后花园弄出几头鹿,与福王的肉共煮,名为“福禄宴”与将士们共享,自称“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当时明朝正集中全力在山海关外抗击清军的进攻,无力围剿起义军。于是,李自成就于 1643 年正月在襄阳称新顺王,十月,攻破潼关,占领陕西全省。1644 年正月在西安称帝,建国号“大顺”,改年号为“永昌”。二月李自成亲率起义军开始东征,渡过黄河后连续攻下汾州、阳城、蒲州,三月十三日攻克太原,四月七日攻占宁武关,十一日,大顺军开进宣化府,“举城哗然皆喜,结彩焚香以迎”。崇祯急调辽东总兵吴三桂等入卫京城,并号召在京勋戚官僚捐助饷银。

四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抵达居庸关,明军不战而降,农民军直抵北京城下。已经毫无士气的守城官兵,遂放弃抵抗,打开城门,向“闯王”的军队投降。李自成在太监的引导下,从德胜门进入北京城,经承天门步入内殿。这个时候的紫禁城内,大臣们都已逃散,只剩下了孤家寡人的崇祯皇帝。他眼见大势已去,就出紫禁城后门,在煤山自缢身亡,史称“甲申之变”。立国 276 年的明朝,就这样被闯入北京城的这匹“马”给踏灭了。

第二匹是搅毁了明朝复国希望的马

甲申之变主要发生在北方,北京的朝廷虽然沦陷了,但是,在明朝原来的京师南京,实际上还保留着一套备用的官僚体制。同时,除了湖北、四川之外,南方几乎都没有受到战争的破坏。明朝完全有机会像西晋、北宋那样,北方国土沦陷之后,在南方又聚集力量,依照建立东晋、南宋的做法,建立南明,撑起半壁江山。

实际上,明朝的皇室宗亲、朝廷大臣以及士大夫们,在“甲申之变”发生后,就是仿效东晋、南宋的故事,在南京拥立被李自成炖“福禄宴”的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建立了南明的弘光。当时入关的清军主要盯着北方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起义军,南明的弘光完全有条件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扛起明朝正统的旗号,凭借南方的半壁江山,与北方的异族入侵者清军相抗衡。南明弘光既有这种实力,历史也给了它这种机会。但是,明朝复国的大好机会,又生生地被另一匹马给搅毁了。这匹“马”指的是马士英。

下面我们看看,马士英这匹“马”,是如何搅毁了明朝复国希望的。

据《明史》记载,马士英,字瑶草,贵州府贵阳人。他原籍实际上是广西梧州府藤县,与著名的抗清英雄袁崇焕是同村的老乡,又是同一年所生。马士英原本姓李,5 岁的时候被一名姓马的贩卖槟榔的商客拐去贵阳而改姓了马。万历四十四年(1616),马士英到北京参加会试,结识了阮大铖。三年后考中进士,授官南京户部主事。天启朝时,又被任命为郎中、知府。崇祯三年(1630),马士英任职宣府巡抚时,因为动用公款数千两白银贿赂朝中权贵,被揭发后受到革职充军的处分。这时他的好友阮大铖也因为依附阉党魏忠贤而被撤职。

马士英

两位处境略同的熟人,为了躲避农民起义军,这时都来到了南京。阮大铖为人机敏狡猾,但是因为名列崇祯皇帝钦定的魏忠贤逆案之中,政治上很难再有作为,于是就推荐马士英于崇祯十五年(1642)当上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庐州、凤阳等处军务。

甲申之变后,崇祯自缢,南京准备另立朝廷。以东林党为代表的一派准备拥立潞王,但是,马士英与阮大铖视福王为“奇货”,就派兵迎接福王。《明史》记载:“诸大臣乃不敢言。王之立,士英力也。”

因为马士英在福王称帝的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被任命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后来史可法被排挤出朝廷,渡江北上督师之后,马士英就实际控制了南明弘光。马士英入南京和史可法出镇扬州,是弘光兴亡的一大转折点,不但写就了两人不同的历史定位,也改写了南明历史的发展。史可法为官清廉,在江南地区特别是明朝南京政府中威信很高。他坚守扬州,多次拒绝围城的清朝豫亲王多铎的劝降,城破后壮烈牺牲。清军因为遇到顽强抵抗,伤亡惨重,而对扬州百姓实行了野蛮的大,史称“扬州十日”。

入阁辅政的马士英首先提出了“大计四款”,作为优先处理的头等政务竟然是:第一件,为弘光帝寻找走失的老母亲;第二件,为弘光帝的父亲,也就是被李自成农民军处死的福王朱常洵上尊号,想办法将其棺木迁到南方;第三件,以弘光皇帝还没有生儿子为由,大选宫女,以满足其淫欲;第四件,把那些失去封地的藩王监视起来,避免被他人拥立为帝的事情发生。

所谓的四件大事,实际上都是弘光朝廷鸡零狗碎的私事,没有一条与大敌当前、生死存亡的国事相关。而被推上复兴明朝大业的南明弘光皇帝,更是纨绔子弟,他不但无意恢复中原,甚至连朝政都懒得过问,把军国大事全都交给了马士英。而马士英只要照顾好弘光皇帝的个人需求,以固其宠就可以了。指望这样的君臣复国,怎么可能?

因此,不到一年时间,弘光朝廷就被清军消灭,弘光帝和马士英也被清军所杀。

因为提起南明的弘光,人们自然要想到马士英。弘光从建立到灭亡,在短短一年间里,马士英无处不在,他所起的作用始终是负面的。因此,历史上有“一马乱天下”的说法,指的就是马士英葬送了南明复兴的希望。

明朝灭亡和复兴失败的原因,除了上面所提到的“闯王”李自成所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和马士英所主导的腐朽堕落的弘光这两匹“马”之外,实际上还有一匹更加凶悍的“马”,它就是真正骑着马,从东北杀入山海关占领中原的满洲“八旗兵”。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以认为明朝的灭亡和复兴的失败,除了农民起义、的官僚体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外敌的入侵。这样说来,明朝的天下不是被两匹“马”,而是被三匹“马”共同搅乱而最后亡国的。无论是三匹“马”,还是两匹“马”,实际上都是我们作为后来者的一种解读,与跑马崇祯钱最初铸造者的初衷已经没有关系了。

民众的美好愿望

崇祯通宝钱的背面,为什么会出现马的图案呢?这一定不是随便出现的,而是带有一种特殊的寓意!从跑马崇祯钱传世及出土情况看,可以确定它是铸钱局正式铸造的钱并流通使用过。因为在有的钱上有很明显的流通使用的痕迹,说明它属于流通钱。

考虑到崇祯末年钱法的极度混乱,以及民众的普遍诉求,我们倾向于认为,当号称“闯王”的李自成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之后,直接触碰到了千百年来中国社会最根本的土地和赋税问题,呼应了失去土地并被苛捐杂税逼得走投无路的农民的需求,因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欢迎。这与为了抗击清军的入侵和围剿农民起义军而新增加“三饷”和矿税的明朝政府,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因此,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着“迎闯王,不纳粮”的民谣。

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对明朝统治极度失望的铸钱工匠,就利用王朝末期制度管理的松懈,于铸钱的便当,在钱的背面穿孔下方,添铸了一个跑马的图案,来表达他们朴素、美好的愿望。因为穿孔与马组合的寓意就是“一马入门”或“门下有马”,本意显然指的就是“闯”字。而特别选用的还是一匹跑马的图案,更是充分表达了广大基层民众希望“闯王”李自成能够尽快进军北京,推翻已经失去民心的朱明王朝,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急切心情。据统计,跑马崇祯钱版式众多,有大、小马,单、双点通,有星、无星,以及大、小样之分。这说明它不是哪个铸钱局偶尔铸造的,而是很多铸钱局都铸造了,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带有普遍性的一种思潮。

百姓的愿望虽然很美好,但是现实却是非常残酷的。从北宋的王小波、李顺起义最早提出“均贫富”的诉求,到李自成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这期间中国农民曾经进行了无数次的反抗斗争。每次暴烈的农民起义之后,旧王朝都会被一个新建的王朝替代。虽然新建的王朝最初都会推行一些与民让利的政策,对吏治也进行一番整治,但是因为没有从根本上对社会制度进行变革,都是在旧有的框架下做些细微的调整,新瓶子里装的依然是旧酒,旧有的社会矛盾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周期性的王朝更替还会继续进行下去。只有从根本上推翻旧有的制度,在全新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历史上王朝虽然频繁更替,但是社会制度却无根本变革的独特现象。这也是跑马崇祯钱给我们的一点启示。

撰文|王永生;摘编|李永博

编辑|李永博;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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