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吉日 > 黄道吉日

周裕坤(周裕坤武汉)

时间:2023-10-13 08:15:26 作者:未及挽留 来源:用户分享

本文目录一览: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局长、政委免职,司法厅长立案

据湖北日报消息,3月2日下午,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决定:

贾石松同志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煜华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免去郝爱民同志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胡承浩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张新华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黄某某抵京入住新怡家园小区

24日,北京市东城区报告一例确诊病例,其22日自武汉来京,并且来京前已出现发热症状。

2月26日深夜,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湖北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查,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汉族,1959年1月出生,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人,原系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于2014年4月8日交付武汉女子监狱执行,中间两次减刑共计一年两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武汉女子监狱疫情严重。1月29日,黄某英所在分监区有干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黄某英属于密切接触者。在2月17日之前,黄某英居住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覃某与监狱干警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干警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期间,黄某英多次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其接走。2月21日上午,监狱干警用警车将黄某英送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给其女儿。当时,同车还有一名孝感籍刑满释放人员李某,也在该收费站交给其儿子接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4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在此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干警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她们放行。黄某英乘坐其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的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30离汉赴京。

调查发现,黄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违背关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重大决策部署,违反《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黄某英在已有发热症状的情况下离汉抵京,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此前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负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单位处理。

省纪委监委正在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并根据客观事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挺纪在前,以强有力的纪法监督,推动我省各地各部门把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抓细抓实抓落地,为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提供坚强保证。

离汉抵京黄女士来自武汉女子监狱 监狱长周裕坤此前被免职

继湖北成立调查组后,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等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刑满释放确诊女子离汉抵京事件进行调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此人来自武汉女子监狱,该监狱确诊数已达279人,监狱长周裕坤已被免职。

24日,北京市东城区报告一例确诊病例,其22日自武汉来京,并且来京前已出现发热症状。

26日下午,北京市疾控中心进行了说明:黄女士2月18日开始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当时居住地为武汉;22日凌晨自驾到京,当晚8点作为武汉进京人员被隔离观察;23日19时因发热送医排查;24日确诊,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该女士进京后的密切接触者为其3名家属,无其他密切接触者。

在离汉通道关闭的情况下,这位黄女士是如何出的城?此事一出,即引发广泛关注。26日,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

他表示,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应勇强调,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对此,湖北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除此之外,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进行调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湖北此前曾通报3所监狱发生疫情,其中就有武汉女子监狱。2月11日,该监狱为230例,2天之后,确诊数增加到279人。

据悉,是由于个别干警不如实报告接触到了疫区人员,隔离不彻底,导致出现输入型病例。目前武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已被免职。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局长、政委免职,司法厅长立案

据湖北日报消息,3月2日下午,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决定:

贾石松同志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煜华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免去郝爱民同志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胡承浩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张新华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黄某某抵京入住新怡家园小区

24日,北京市东城区报告一例确诊病例,其22日自武汉来京,并且来京前已出现发热症状。

2月26日深夜,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湖北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查,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汉族,1959年1月出生,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人,原系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于2014年4月8日交付武汉女子监狱执行,中间两次减刑共计一年两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武汉女子监狱疫情严重。1月29日,黄某英所在分监区有干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黄某英属于密切接触者。在2月17日之前,黄某英居住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覃某与监狱干警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干警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期间,黄某英多次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其接走。2月21日上午,监狱干警用警车将黄某英送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给其女儿。当时,同车还有一名孝感籍刑满释放人员李某,也在该收费站交给其儿子接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4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在此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干警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她们放行。黄某英乘坐其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的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30离汉赴京。

调查发现,黄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违背关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重大决策部署,违反《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黄某英在已有发热症状的情况下离汉抵京,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此前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负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单位处理。

省纪委监委正在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并根据客观事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挺纪在前,以强有力的纪法监督,推动我省各地各部门把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抓细抓实抓落地,为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提供坚强保证。

确认!离汉抵京者,来自武汉女子监狱

继湖北成立调查组后,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等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刑满释放确诊女子离汉抵京事件进行调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此人来自武汉女子监狱,该监狱确诊数已达279人,监狱长周裕坤已被免职。

武汉女子监狱,资料图

24日,北京市东城区报告一例确诊病例,其22日自武汉来京,并且来京前已出现发热症状。

26日下午,北京市疾控中心进行了说明:黄女士2月18日开始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当时居住地为武汉;22日凌晨自驾到京,当晚8点作为武汉进京人员被隔离观察;23日19时因发热送医排查;24日确诊,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该女士进京后的密切接触者为其3名家属,无其他密切接触者。

黄女士抵京入住新怡家园小区

在离汉通道关闭的情况下,这位黄女士是如何出的城?此事一出,即引发广泛关注。26日,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

他表示,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应勇强调,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对此,湖北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除此之外,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进行调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湖北此前曾通报3所监狱发生疫情,其中就有武汉女子监狱。2月11日,该监狱为230例,2天之后,确诊数增加到279人。

据悉,是由于个别干警不如实报告接触到了疫区人员,隔离不彻底,导致出现输入型病例。目前武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已被免职。

贾石松火线接掌湖北监狱管理局,警校毕业从事政法、纪检工作多年

3月2日,“黄某英事件”真相公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被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贾石松接任。贾石松现任湖北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某英事件”真相公布多人被立案审查调查

2月21日,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离汉进京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司法部牵头,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湖北省纪委监委也迅速牵头成立调查组。3月2日,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为“黄某英事件”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湖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查处结果: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副局长胡承浩,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等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3月2日下午,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决定:贾石松同志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煜华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郝爱民同志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胡承浩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张新华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10年基层公安经历 法院院长、纪委书记都干过

贾石松,1964年8月出生,湖北保康人。1983年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进入保康县城关派出所工作,8年时间升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后做过两年乡党委书记,再升任襄樊市襄城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2004年起,历任襄樊市政府副秘书长、襄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襄城区委书记,襄阳市委副秘书长。2011年12月调任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5年后又调任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9年4月出任湖北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曾要求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据荆州新闻网报道,2018年8月14日上午,时任荆州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的贾石松到市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2018年以来,市检察院打掉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团伙。贾石松要求,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对纪委监委移送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依法高效审查起诉,必要时可提前介入。市纪委监委对检察机关已在起诉、涉及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2018年底,贾石松还向全市14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做到“一人一卡”,随身携带。此卡正反两面印有湖北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相关内容。

2019年4月18日贾石松参观湖北省诗词楹联学会。

调研省作协、省社科院: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据湖北作家网消息,2019年5月6日下午,湖北省委宣传部班子成员、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贾石松一行到省作家协会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情况。贾石松强调,作协和文学工作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要强化政治能力、政治担当,牢记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要结合文学特点规律落实好“两个责任”,要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三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四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2019年5月16日上午,贾石松等到省社会科学院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贾石松对省社科院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再次强调了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简历

贾石松,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湖北保康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现任湖北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1981.09--1983.08湖北省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08--1984.05保康县城关派出所工作

1984.05--1987.10保康县公安局侦察员、副科长、机关团支部书记

(其间:1986.10武汉大学党政干部基础专业大专自考毕业)

1987.10--1991.04保康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1991.04--1993.09保康县公安局副局长、91.07党委委员

(其间:1991.11--1992.01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公安局长班学习)

1993.09--1995.07保康县两峪乡党委书记

1995.07--1996.03襄樊市襄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委员

1996.03--1998.12襄樊市襄城区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1998.11--2002.01襄樊市襄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其间:1996.09--1999.07湖北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生学习毕业)

2002.01--2003.12襄樊市襄城区委副书记

(其间:2002.09--2002.11湖北省委党校县委书记培训班学习)

2003.12--2004.07老河口市委副书记

2004.07--2006.02襄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委委员(正县级)

2006.02--2006.04襄樊市襄阳区委副书记

2006.04--2008.06襄樊市襄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其间:2006.03--2008.01襄樊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习)

2008.06--2011.10襄阳(襄樊)市襄城区委书记、08.07区人大主任

(其间:2010.05--2010.10挂职锻炼任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

2009.12获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法学硕士学位)

2011.10--2011.12襄阳市委副秘书长

2011.12--2012.01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2.01--2016.11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其间:2013.11--2014.01湖北省委党校厅干班学习)

2016.11--2019.04,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4-2020.03 湖北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0.03-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文/汪建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