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星座 > 巨蟹座

正月15放假吗(正月十五放假吗2021)

时间:2023-10-08 22:46:20 作者:流水随风 来源:网友整理

本文目录一览:

七月十五,不只是“鬼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道教称为中元节,佛教称为盂兰盆节,民间俗称鬼节、七月半。尽管这个节日有着浓厚的道、佛两教色彩,但中元节的最初来源,却带有深刻的儒家印迹。

关于中元节的起源传说,很可能是源于一个祭祖的节日,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古者岁四祭……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蒸……尝者,以七月尝黍稷也。”古人在农历孟秋七月作物成熟时,奉上新收获的瓜果蔬菜和黍稷等谷物粮食,谓之“秋尝”,又称“荐新”“尝新”,即秋天让祖先尝新之意。

原先“秋尝”祭祖的时间并不一定是在七月十五,后来由于佛教和道教的介入,才固定在此日。

据《佛说盂兰盆经》的记载,盂兰盆(ullambana)是巴利语中的乌兰波纳。“盂兰盆”的意思是用来救“倒悬痛苦的器物”,后来“盂兰盆”衍生为用盆子装满百味五果,供养佛陀和僧侣,以拯救入地狱的苦难众生。

佛教这个节日大多是在寺庙集体做盆供祭祀。魏晋南北朝之后,这个节日就随着佛教的普及开始广泛流行。

几乎在同一时期,道教也将七月十五作为节日命名为“中元”。在道教世界里,构成世界万物的基本元素是天、地、水“三元”。形成道教信仰的神即天官、地官、水官“三官”,分别主管赐福、赦罪、解厄事宜,其诞辰分别为正月十五上元、七月十五中元、十月十五下元,是为“三元日”。

上元天官赐福、中元地官赦罪、下元水官解厄。据《修行记》记载:“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日夜诵经,饿鬼囚徒亦得解脱。”已经故去的祖先会在中元日回人间,看望子孙后代,其他孤魂野鬼也会出来捣乱。中元节被称为“鬼节”,正是由此而来。

人们为免遭不测,要在中元节祭祀祖先,燃烧纸钱,既表达孝心,也给孤魂野鬼些许安慰,换取人间生活安宁。道教地官赦罪信仰,遂演变为中元节祭祖孝亲的节俗。

中元节是儒释道三教合流的缩影,这个过程以魏晋为起点, 隋唐时达到鼎盛,出现了儒家秋尝、佛教盂兰、道教中元并行的奇异景象。

《唐会要》载:“(唐代宗)大历四年(769)十三日敕:七月十五日前后各一日,宜准旧例休假。”七月十五日有三天休假,此为盂兰盆节的日子,宫廷对该节日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史籍留下的诸多记载也证明唐后期此节普遍施行于民间。如陈元初《忆长安·七月》云:“绣毂金鞍无限,游人处处归迟。”诗文描述了节日狂欢的场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其繁华喧嚣以至于游人归迟。唐以后,这个节日的宗教色彩逐渐淡化,从宗教走向民俗,节日色彩趋近清明节。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新华社 资料图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北京青年报

定了,新的放假通知!

本文素材来自于网络,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存在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

2023年小长假,要来了!

连放8天假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合体”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但节后10月7日、10月8日上班需要连上7天班

对于打工人来说,假期要期待,加班也有优待,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属于职场人的快乐!

中秋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所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中秋节放假1天(9月29日)。因此,国庆节10月1日—3日3天、中秋节9月29日为法定休假日,9月30日、10月4日至6日均为调休。那么,在中秋节加班的:

9月29日当天加班

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9月30日加班

安排劳动者工作后补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在国庆节加班的:

10月1、2、3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0月4、5、6、7日加班

安排劳动者工作后补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补充:

注意,只有节假日当天,才是3倍工资。其他时候,是可以优先安排补休的。

在许多用人单位,员工加班后,单位往往通过开“调休单”形式赋予员工休息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员工常会出现本月调休单未能在当月使用完的情形,那么能否累计到下月呢?有些员工提出,当月未能休完的调休假,企业应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企业应首先安排补休。

企业通过开调休单的形式赋予员工权利,应视为企业对何时安排调休“决定权”的放弃,员工可以自行决定何时安排自己补休。

那么,员工是否拥有调休还是支付加班工资的决定权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企业既已通过开调休单形式给予员工补休,那么员工只能决定何时调休而不能决定是否调休。因此,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调休单可以累计到下月,但不能折算成加班工资要求企业支付。

关于假期的23类规定和待遇

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路程假 20. 社会活动假 21. 丰收节 22.独生子女护理假 23. 育儿假

一、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二、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

四、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

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员工病假期间,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中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六、婚假

各地的婚假天数遵循当地的规定。

婚假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七、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14周即98天。

随着各地计生条例的修改,产假有所延长。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八、产前假

即女员工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可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长,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条: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九、护理假(男方)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

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陪产假基本上在7天到30天不等,譬如北京、江苏、广东等十几个地区是15天,上海是10天,辽宁、湖南、重庆、四川省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是25天,云南、江西、西藏、甘肃是30天,河南是1个月,而山东则仅7天。

十、孕期产前检查假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十一、哺乳假

哺乳假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后,妈妈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十二、痛经假

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10多个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十三、保胎假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相关法律规定: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号):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十四、节育假

节育假是指:凡是自愿落实节育措施的人享受的假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十五、丧假

即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实务操作中丧假的天数基本上为3天,且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内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十六、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个人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是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十七、工伤假(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十八、探亲假

职工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参加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十九、路程假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由企业支付往返路费。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如果为探亲假的,根据《探亲待遇规定》第六条规定: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二十、社会活动假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二十一、中国农民丰收节

2018年6月21日,经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二十二、独生子女护理假

在地方性政策中,一些省、市、区作出类似的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5—20天的护理时间。

据悉,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山西、北京、河南、宁夏、内蒙古、云南、贵州等多地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二十三、育儿假

自2021年来,各省市逐渐推出育儿假,时间从5—20天不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本文作者无意针对,影射任何现实国家,政体,组织,种族,个人。相关数据,理论考证于网络资料,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文作者赞同文章中的律法,规则,观点,行为以及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文作者就以上或相关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直接与间接的法律责任。

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图片,侵权,谣言或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最后,大家对于这个事件有什么不同的想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新!河南这四地寒假时间公布

12月29日,我省开封、漯河、平顶山发布通知,公布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12月30日,南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公布2023年南阳市幼儿园、中小学寒假安排。

至此,我省郑州、洛阳、焦作、信阳、商丘、周口、濮阳、驻马店、开封、漯河、平顶山、南阳等地已陆续公布寒假放假安排。

郑州:12月31日开始放寒假!

最长寒假来了!河南中小学、高校陆续放假

河南多地:寒假时间公布!

开封

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2023年1月8日(农历腊月十七)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2023年1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开学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教师原则上提前三天上班。

寒假前,高中学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以组织线下教学。其它学段原则上不再返校开展线下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于2023年1月6日前结束线上教学课程。

义务教育各学段本学期不再统一组织期末测试。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师生身体健康总体情况,如果师生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人数较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在原定时间前暂停线上教学,以保障师生充分的康复休息。

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漯河

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7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全市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平顶山

2023年全市中小学寒假统一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23年1月1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起放假,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学生返校报到,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普通高中自2023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起放假,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学生报到,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幼儿园、特教学校可参照执行。

南阳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假期为4周,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九至次年正月十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幼儿园参照执行。

普通高中寒假假期为3周,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3日(农历腊月廿三至次年正月十三),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正式开学。各地要严格保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如遇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再做调整。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要求做好期末测试工作。普通高中三年级期末测试工作由市级统筹,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期末测试明年春期开学后进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末测试工作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双减”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转自:各地教育局官微

河南教育广播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 河南教育广播

正月十五,老人说:“十五4不吃,福气不进门”,有什么讲究?

正月十五是春节的最后一天,这一天各地习俗基本相同,比如吃元宵或者汤圆,闹花灯,这一天也是阖家团圆欢聚一堂的日子。过了这一天,意味着春节的假期已经彻底结束了,人们也应该恢复到紧张忙碌的工作状态了。

每到正月十五的晚上,人们成群结伴观赏花灯,街上灯火辉煌的样子,非常的热闹。还有很多地方都会有焰火晚会,美丽的烟花在夜幕中十分显眼,简直是一场灯火盛宴。有的地方人们会有跨火堆的仪式,烧去一年的霉运,来年健康平安。

除了有各种热闹的活动外,人们还会享受各种美食,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不同习惯。虽然春节的假期已经接近了尾声了,但是有的习俗还是要讲究。不管你吃什么美食,下面的四种东西如果少了,来年你的福气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吃了这四种东西,那么就要在十五的这一天吃这几种东西,来年幸福满满。下面来看看具体是什么食物吧。

【吃四样】

一、元宵

正月十五吃元宵是最基本的仪式,实际上元宵的说法比较普遍,也有部分地区叫汤圆,这是基于我国南北方的习俗差别。北方人基本上都叫元宵,而且很多人都喜欢吃甜食店手工滚出来的元宵。现在人们生活节奏快了,各大品牌的食品商都会出售汤圆,各大超市有售,人们想要购买也非常的方便。

简单来说,汤圆和元宵都是糯米制作而成的甜食,里面有不同的馅料,比如经典的就是五仁、黑芝麻,现在还有很多比较新颖的馅料。汤圆是直接用糯米粉将馅料包裹起来制作而成,而元宵是先将馅料制作好,滚制包裹上糯米粉。不过不管是吃什么,都有美好的寓意,代表着幸福美满,团团圆圆。

二、饺子

过年吃饺子是重要的习俗,有的地方基本上正月里都在吃饺子。饺子是一种带馅料的面食,制作简单方便,营养丰富,人们可以将自己喜欢吃的馅料包进面皮里,即营养还健康。春节期间比较常见的饺子有猪肉白菜饺子、韭黄饺子等等。正月十五已经马上接近春季,韭菜也上市了,春天吃点韭菜能够让肝气生发,而且韭菜的味道特别鲜美,不管是韭菜猪肉还是韭菜鸡蛋饺子,都是这个季节的应季食品。饺子的寓意非常美好,形状类似元宝,象征着来年财源滚滚。所以趁着春节的最后一天,多吃点饺子,来年钱包鼓鼓。

三、生菜

中国人都讲究谐音,生菜的谐音寓意美好,意味着来财,是春节年夜饭菜品中必备的一道菜。尤其是到了正月十五,大家还要吃顿团圆饭,经过了春节的大鱼大肉,相信我们的肠胃负担已经很重了。吃点生菜,不仅寓意美好,而且还能清理肠胃。白灼生菜是一道经典的家常菜,做法简单,清爽解腻,大家可以尝试一下。

四、年糕

正月十五还在过年,过年很多地方都有吃年糕的习俗。上班族吃点年糕,事业顺利,年年高。正在上学的孩子吃点年糕,学业有成。年糕年糕,年年高升,大家趁着过年吃点年糕,给自己带来好运吧。

新的一年已经来临了,接下来也是春天,一个万物生发的季节。趁着这个季节,大家谋划新的未来,希望大家事业和生活都有好的收获。所以记住要吃上面的几种食物,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

北大新校历来了!会学也要会玩!

漫长的暑假告一段落

伴着初秋的骄阳与微风

新学期的画卷缓缓展开

不管你是新入燕园

还是对这片园子已足够熟悉

面对即将到来的

满课、早八、体测、作业

论文、实验、汇报、考试

是否都会感到节奏有些快?

校园生活难免有挑战

“不想开学想回家”的

是不是你

然而,新学期也有新的期待与精彩

一场酣畅淋漓的主题夜奔

一次结伴而行的秋游登高

还有乐趣纷呈的社团招新

惊喜连连的百讲演出

期中考后的快乐聚餐

年轻的日子那么纯粹、简单

准备好以丰富多彩的方式

打开你的新学期了吗?

请查收

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校历

文字版与图片版兼备

简洁易懂,方便保存,随时查阅

现在就出发吧!做自己的

“校园生活安排大师”

·

·

报意思搞错了,重来

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

一、新生报到

本科新生(含港澳台本科新生):8月19日

留学生本科新生:9月3日

研究生新生(含港澳台及留学生研究生新生):9月4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8日

二、新生体检

本科生新生体检:8月20日至22日

研究生新生体检:9月5日至9月10日

三、2023级本科生军训和入学教育

8月22日至9月3日

四、教职工上班

校本部、医学部:8月30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1日

五、新生开学典礼

校本部新生开学典礼:9月8日

医学部新生开学典礼:9月10日

深圳研究生院新生开学典礼:8月31日

六、上课

校本部:9月11日

医学部:在校本科生:9月4日

本科新生、研究生:9月11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4日

七、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月11日至15日

医学部:本科生:9月4日至8日

研究生:9月11日至15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4日至5日

八、中秋节

9月29日,中秋节,放假,全校停课。

9月30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九、国庆节

10月1日至6日,放假,全校停课。

10月7日至8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十、校本部秋季运动会

10月14日

十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0月27日

十二、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医学部:1月1日至14日

深圳研究生院:1月15日至21日

十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月5日

十四、学生寒假

校本部、医学部:1月15日至2月18日

深圳研究生院:1月22日至2月18日

十五、教职工轮休

校本部、医学部:1月15日至2月15日

深圳研究生院:1月22日至2月15日

元旦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24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学校相关专项工作时间由有关部门另行具体通知。

↓图片版校历请收藏↓

第二学期

一、上课上班

上课:2月19日

教职工上班:2月16日

二、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医学部:2月19日至23日

深圳研究生院:2月19日至20日

三、运动会

校本部运动会:4月19日至21日

医学部运动会:5月18日

四、劳动节及校庆

4月29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全校停课。

5月1日,劳动节,放假,全校停课。

5月2日至3日,放假调休,全校停课。

5月4日,校庆相关单位上班,全校停课。

5月5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五、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6月10日至23日

医学部:6月24日至7月7日

深圳研究生院:6月24日至30日

六、学生暑假

校本部:6月24日起

医学部:7月8日起

深圳研究生院:7月1日起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7月1日

八、办理离校手续

7月1日至5日

九、毕业典礼

校本部毕业典礼:7月2日至3日

医学部毕业典礼:6月30日

深圳研究生院毕业典礼:6月29日

十、校本部暑期学校

7月1日至8月4日

十一、教职工轮休

7月8日起

清明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24 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学校相关专项工作时间由有关部门另行具体通知。

↓图片版校历请收藏↓

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上课时间

/ 校本部、医学部上课时间 /

第一节 08:00—08:50 第二节 09:00—09:50

第三节 10:10—11:00 第四节 11:10—12:00

第五节 13:00—13:50 第六节 14:00—14:50

第七节 15:10—16:00 第八节 16:10—17:00

第九节 17:10—18:00 第十节 18:40—19:30

第十一节 19:40—20:30

第十二节 20:40—21:30

/ 深圳研究生院上课时间 /

第一节 08:00—08:50 第二节 09:00—09:50

第三节 10:10—11:00 第四节 11:10—12:00

第五节 13:30—14:20 第六节 14:30—15:20

第七节 15:40—16:30 第八节 16:40—17:30

第九节 18:30—19:20 第十节 19:30—20:20

第十一节 20:30—21:20

怎么样?是不是要素过多

有点担心错过精彩了?

别着急,小北为你划重点了

来看看这份攻略吧

新学期,新精彩

一起从容出发!

9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