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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澍(黎澍 幽冥问答录)

时间:2023-10-01 16:05:20 作者:横行天下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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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冲及:有人常说“悔其少作”,我却不悔……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金冲及

怎样开始写最初的学术论文,在今天的中国近代史学者看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有什么可说的?但在上世纪50年代,跨出这一步,实在并不容易,原因可能是历史条件不同。

1951年,金冲及先生从复旦大学历史系毕业,那时的他虽然喜欢读历史书,但却还没有写过一篇学术论文。1955年,24岁的金冲及先生发表了他的最初的两篇史学论文。在《经历:金冲及自述》一书中,他谈到自己怎样开始写最初几篇史学论文的经历。其内容如下:

我是1951年从复旦大学历史系毕业的。那一年复旦文学院和法学院师生六百多人到安徽五河县和灵璧县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历史系主任周予同教授担任大队长,谭其骧教授等也参加了,四年级学生因为参加土改,都没有写毕业论文。我因为正担任校团委书记被留在学校。参加土改的师生归来后紧接着是“三反”和思想改造运动,毕业论文也没有做。尽管自己喜欢读历史书,到那时却还没有写过一篇学术论文。

怎样开始写最初的学术论文,在今天的中国近代史学者看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有什么可说的?但在上世纪50年代,跨出这一步,实在并不容易,原因可能是历史条件不同。

我最初发表两篇史学论文,都在1955年,也就是24岁时候。1952年,教育部规定大学的历史系和中文、新闻等系都要开设中国近代史的课程。那时说的中国近代史,指的是战争到五四运动那一段历史。教授中专治中国近代史的极少,有些人还持有中国近代史不能算“学问”的偏见。于是,这副担子在各校相当普遍地落到和我同辈的青年教师肩上。

青年教师担负起这门课的教学,如果同时要开展专题性的研究工作实在有很多难处:第一,中国近代史在各校大抵是一门新课,处于草创阶段,需要适应新中国的需要,但没有现成的教材,主要参考的学术著作是范文澜同志的《中国近代史》上册和胡绳同志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这两本书可以说引导着青年教师入行,但并不是教材的体裁,范老的书又只讲到义和团运动为止。金陵大学陈恭禄教授的《中国近代史》是解放前的“部颁教材”。我在中学时代曾买来读过,这也是我曾报考金陵大学历史系的重要原因,但它终究已不适宜作新中国的该课教材。各校之间当时可以说没有什么往来和交流。所以,承担这门课的教师,几乎全力以赴地从事备课,还谈不上有多少从事史学专题研究。第二,当时刊载史学论文的场所十分少,求得发表相当困难。由尹达、刘大年主编的《历史研究》在1954年中期才创刊。此外的史学刊物有天津的《历史教学》、河南的《新史学月刊》,篇幅比较少,每期只有几十页。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的《集刊》,论文水平较高,给我很多启示,但似乎只刊载本所学者的文章,而且出了两期就停刊了。此外,在综合性刊物《新建设》、《文史哲》、《学术月刊》和大学学报等有时也刊载一些史学论文,但为数并不多。高等学校从事中国近代史教学的教师,人数不少,但忙于备课,论文发表既然相当困难,就顾不上了。第三,当时按教育部规定在高等学校从事中国近代史教学的青年教师,是这方面最大的群体,但彼此长期并无交往,自己无论知识积累和思考深度,都处于起步阶段。读了范文澜、胡绳的著作和罗尔纲先生连续出版的太平天国史学考辨著作,都有望尘莫及之叹,一时不敢轻于下笔。中国史学会主编的多卷本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丛刊给了我们极大帮助,但大家都忙于备课,没有多少精力从事专题研究。陈锡祺教授的《同盟会成立前的》和李时岳的《辛亥革命时期两湖地区的革命运动》都大约只有六七十页,已十分引人注目了。

回想起来,1961年的辛亥革命六十周年学术讨论会对推进中国近代史研究工作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参加在外地举行的全国性学术讨论会。到会的前辈学者有吴玉章、李达、范文澜、吕振羽、何干之、黎澍等,中青年学者有陈旭麓、李侃、胡绳武、汤志钧、祁龙威、戴逸、章开沅、茅家琦、陈庆华、李时岳、龚书铎、李文海、张磊等(李文海与张磊当时只有二十多岁),许多人是第一次见面,以后成为至交。会上的热烈讨论和自由交谈,有力地促进了中国近代史学科的繁荣和建设。讨论会的论文出了专集。这以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面貌同以前相比,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

《经历:金冲及自述》,金冲及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再讲讲我自己最初的两三篇史学论文是怎样会写出来的。

1952年院系调整,教育部规定综合性大学的历史系都要开设中国近代史的课程。复旦历史系的教师阵营很强,一级教授有周谷城,二级教授有周予同、谭其骧、胡厚宣、陈守实、蔡尚思,王造时六位,还有耿淡如、马长寿、陈仁炳、田汝康等教授,真是人才济济。但那时教授专治中国近代史的人十分少,复旦历史系又没有这方面的副教授和讲师,所以这门课第一年由陈守实教授开设。陈守实教授是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的,他的专长是明清史和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史,不能长期要他再担任这门课的讲授。那时,中国近代史这门课不但没有教材,连教学大纲也没有。就由胡绳武同志(他和我是同学,比我高三个年级,1948年毕业后留校当助教,素来熟悉)同我两人边学习,边编写教学大纲。1953年,由我们两人分别担任历史系和新闻系这门课程的讲授,内容是从战争到五四运动前的历史。从此,我先后在历史系、新闻系、中文系讲这门课(从1953年到1964年),职称在1955年定为讲师。说实话,对付讲这门新课已很费力,顾不上再去做什么专题研究工作。

讲课使自己受益极大。我讲了12年课,尽管一直是教学工作和行政工作“双肩挑”。但深深感到有这样多年的教学经验和没有这种经验大不相同。当教师的好处,我的感受至少有几点:

一、讲课要在不长时间内向学生讲清楚这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包括有关基本理论,要使学生能够听明白,并且对重要内容留下比较清晰的印象。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这门课程内容的基本脉络线索和内在逻辑;二是今后工作中常容易接触到的重要知识和学生学习时容易产生疑问的地方。这就要求任课老师事先充分准备,分清主次,理清思路,记住一些应该记住的事实。不能呆板地只讲一些具体的历史事实,备课的过程,实际上是自己深入学习的过程。如果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学生自然不会满意。而且,学术研究总在不断发展,自己的知识和理解也有进步和变化,不能每年拿着老讲稿去讲,总要年年都有所补充和修改。这样的备课自然比自己平时看书所得的印象要深得多,而且养成把个别问题总放在全局中去考察或同周围其他因素联系起来分析的习惯,既积累了知识,也在头脑中积累起越来越多的问题,不能只是简单地就事论事。这就为后来从事研究工作打下比较扎实的基础。

二、教师讲课时是面对学生的,眼前是满课堂的年轻人,讲话是讲给他们听的,处处都要想到能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考虑他们能不能听懂,会有哪些疑问需要帮助他们解答。这门课,我在复旦教了十多年,比较熟悉,后来讲课就不带讲稿,重要的引文也事先整段地背熟,上课就像同朋友聊天那样一口气讲下去,当然,和平时聊天不同的是:条理要分明,叙事要准确。这样,课堂空气很活跃,也很自然。我感觉写文章同讲课一样,要处处替对方着想,因为你写的是准备给读者看的,不是自己关在书房里写给自己看的读书笔记。教书一定要处处都想到那是讲给学生听的,要为他们着想不是自言自语。这是没有当过教师的研究者不容易强烈地感受到的。我当过几年校团委书记,那时政治活动多,需要向团员和学生讲话和作报告,在这方面也是受益不少的。当然,现在常向听众作学术报告的研究者,也会有这种感觉。

三、做教师还有一个“教学相长”的重要好处。一些书读得多或长于思考的学生,对问题常会有很高明的看法,是教师原来没有想到的。常同学生接触,思想就更活跃,更容易从不同角度来看问题,这比老是一个人苦思冥想,甚至会钻入牛角尖里还拔不出来要好得多。我在讲课时曾采用一种办法:当涉及某个比较复杂或重要的问题时,停下来请同学们举手后起来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当几个同学发表意见后,我再总结一下,在总结中自然也包括并吸收了几个同学发言中谈到的看法。1957年,我同胡绳武同志第一次合作发表的关于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那篇文章,实质就是我在一次课堂讨论(那时叫作“习明纳尔”)中,对许多同学发表各种意见后的总结。我同胡绳武同志平时经常就一些学术问题聊天和议论。那次课后,我同他谈到那次总结的内容,他又谈了一些看法。我就以两人署名的方式在《文汇报》(记不清了,也可能是在《学术月刊》)上发表了。这是我们俩合作写文章的开始。其实,那次的文章中也包含一些同学发言中的看法。平时,同学们听课后提出的问题和发表的议论,也使我受到启发,思路得到开阔。

还需要讲到:复旦大学历史系有着不少优秀的学生。听过我课的同学中,如朱维铮(1956年入学)、李华兴(1957年入学)、姜义华、王学庄与王知常(1958年入学)、王守稼(1939年入学)、张广智、王鹤鸣、朱宗震(1960年入学)等,他们后来在不少方面超过了我的成就。如当时在史学界产生过不小影响的同班同学姜义华、王学庄、王知常入学不久就合作写了一本《的哲学思想》,署名是从他们三人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合成的“王学华”。这是解放后出版的第一本研讨这个问题的著作,引起不少人注意,打听这位没听说过的作者是哪个单位的,没想到是三个一年级大学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对我的促进作用不言自明。

但讲课的头两年多,我几乎全力以赴用于备课,一篇史学论文也没有写过。它的原因前面已经说过:一来是教学的负担很重,当时没有现成的教材,只能边学边讲,已经穷于应付,哪里谈得上再做什么专题研究?二来是当时教学的主要参考书是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上册)和胡绳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觉得他们对中国近代史中的主要问题都已说得很清楚,自己一时提不出还有什么问题需要研究。三来是那时在中国近代史研究方面,除太平天国历史有简又文、罗尔纲、郭廷以、谢兴尧等先生有专著外,其他研究成果还很少。中国科学院的历史第三研究所《集刊》发表了一批很好的论文,当时使我感到耳目一新,可惜的是这个刊物出了两期就不出了。所以,即使自己想做些专题研究,一时还感到无从下手。这对今天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似乎难以想象,但对我们这一代人说来,这种幼稚状况当初相当普遍。

我写的第一篇史学方面的文章,是发表在《历史研究》1955年第2期的《对于中国近代历史分期问题的意见》。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是:胡绳同志在《历史研究》1954年的创刊号上发表了一篇论中国近代历史分期问题的文章,影响十分大。他写道,“中国近代史是充满了阶级斗争的历史”,“我们可以在基本上用阶级斗争的表现来做划分时期的标志”。我已经教了一年多中国近代史这门课,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分期的标准应该是将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的表征和阶级斗争的表征结合起来考察,以找出中国近代历史过程发展各个阶段中的具体特点”,并且就此对中国近代历史应该如何划分阶段展开了具体的论述。

写这篇东西时,本来并没有想把它作为学术论文来写。只是在1955年春节时在办公室值班,用一天时间写成的。当时年轻,刚满24岁,还有一股“初生之犊”的劲头,有什么不同想法就想说。写得还很长,就寄给《历史研究》,就像是一封比较长的读者来信,所以用的题目是《对于中国近代历史分期问题的意见》,寄出了就了事,没有想是不是会被发表。其实,文章中有不少幼稚的地方,而《历史研究》编辑部却很快就把它发表了。除删掉原有的一句“胡绳同志是我尊敬的前辈”外,其他一个字都没有改动。当时定期出版的史学专业刊物很少,除《历史研究》外,只有天津的《历史教学》和河南的《新史学月刊》,而且篇幅都很短。此外,《新建设》《文史哲》《学术月刊》《光明日报》《文汇报》等综合性报刊上也有一些史学的文章,当然不会多。因此那篇文章在影响很大的《历史研究》上发表后,反应还不小。我同史学界不少朋友的“文字之交”就是从此开始的。

还要说到,胡绳同志丝毫没有因此见怪,一直对我特别好,这真表现了大家风度。

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忽然接到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校内学术讨论会的邀请信。当时这类有外地学者参加的学术讨论会十分罕见。复旦不算闭塞,我在这以前却没有到外地去参加过学术讨论会。人民大学的邀请信也没有说会上准备讨论什么问题。到那里后才知道,会议重点是讨论戴逸同志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论文。文章中有很长一段是同我商榷的。因而有一个提到我名字的小标题。后来,我还同戴逸同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用四号铅字排出来这还是第一回。会上我临时也作了一小时的答辩,大意是两点:第一,把社会经济的表征和阶级斗争的表征结合起来考察,不是二元论,如从战争到太平天国失败这段时间,中国已走上半殖民地道路,但还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近代工业,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的阶级斗争主要只能是太平天国这样的旧式农民起义;这以后,国内的资本主义工业开始出现,但力量还微弱,就出现了改良主义思潮,直到戊戌维新运动;到清末,民族资本有了较大发展,新知识分子队伍扩大,就有了辛亥革命。两者需要也应该统一起来考察。第二,社会经济的发展通常是渐进的,很难以哪一年作为划分历史阶段的标尺,因此通常可以用阶级斗争的重要事件作为划分时期的界标,但不是历史分期的标准。会上也没有说谁是谁非。对这次讨论情况,《历史研究》又发了一篇比较详细的报道。从此,我同戴逸同志便成为可以无话不谈的挚友。上世纪80年代后期起,他当了十年中国史学会会长,我一直做辅助他的副会长,以后又接续他当了六年的会长。多少年来,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矛盾,这也是当时十分良好的传统。

我写的第一篇可算学术论文的是《论1895年至1900年英国和沙俄在中国的矛盾》,发表在《复旦学报》1955年第2期上。它同前一篇文章是同一年写的。为什么挑选了这样一个冷僻的题目?这也有段故事,原因正在于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着手做学术论文。

那时,全国高等学校招收中国近代史专业研究生的,只有北京大学的邵循正教授一人。他培养的研究生中有好几位比较出色的人才,如李时岳、张磊、吴乾兑、赵清等。我就问复旦派去北大进修的戴学稷:邵先生是怎样带研究生的?戴学稷说:他要求研究生先坐下来系统地用心读篇幅很大的、收录晚清外交工作文献的《筹办夷务始末》,从这里着手,再扩大阅读有关的原始史料,如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等的文稿,找出有意义而过去研究不够的问题,写出论文,把问题说清楚。这话给我很大启示,于是依样画葫芦,就找出成为《筹办夷务始末》续编的《清季外交史料》系统地读。因为过去没有这样系统地读过重要的原始史料,也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成见,读起来都觉得新鲜,发现晚清这段时间内有关中外问题的许多事都同英俄在中国矛盾的需要有关,日本在甲午战争后一步步扩大侵华也同英国以前的对付沙俄在中国扩张的矛盾有关。接着,再进一步读有关原始资料,用来检验初步形成的看法是否符合实际,发现不符合实际时就推倒重来,如果觉得大体符合实际就继续论证和加以充实。这样的论文,自然仍很幼稚,文章主题也小,但毕竟是学步时跨出的第一步。而且是以原始史料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独立地进行分析,这路子是对的,并且养成了习惯。如此走下去,再在实践中不断对论文如何写作用心总结,对的坚持,不对的改进,对自己以后在学术研究上的长进是有益的。有人常说“悔其少作”,我却不悔,有如照相本中不必把童年学步时的照片涂改或撕掉,因为这是历史的真实。

第二年,也就是1956年,我又在《复旦学报》上发表了《云南护国运动的真正发动者是谁》一文。“护国运动”就是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武装起义。它的发动者过去有种种说法,如:蔡锷、唐继尧、梁启超、的中华革命党等等,各说各的。我根据当时的原始史料,认为起义真正发动者是受过辛亥革命熏陶的云南新军一批中下层军官。后来,我听李根源先生的儿子、全国政协委员李希泌先生告诉我:当年他父亲看了这篇文章后,很称赞。李根源先生在清末时是云南讲武堂总办(朱德的老师),后来又是护国运动的总参议。他对我那篇论文的肯定自然使我很欣慰,也增强了信心。当时我写文章不贪多,大体上是一年写一篇,力求每写一篇比以前进一步。这比写得很多而总在原地踏步要好。

最后,在复旦的成长过程中,还得讲讲我同辛亥革命研究的关系,因为这也是在复旦历史系时起步的。当我最初从事史学写作时,太平天国、洋务运动、戊戌维新、义和团、北洋军阀等的文章都写过,后来就把力量集中到辛亥革命研究上来。

为什么这样?因为中国近代史的历史资料实在太丰富。前辈史学家陈垣教授提倡对历史资料的使用要做到“竭泽而渔”。这对某一段古代史或某个专题来说,也许能够做到,但浩如烟海的近现代史资料却只能使人有“望洋兴叹”之感,除某些专题外,哪还敢讲“竭泽而渔”。怎么办?想到同志所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与其面面俱到,想谈许多问题,结果哪个问题都难讲清楚,还不如集中力量选一两个有价值的问题,多花点力气,下点苦功夫,把它说得比较清楚一些,使人看后多少有所得。

所以我和胡绳武同志在共同再三商议后,就把自己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集中到辛亥革命上,在我们合写的150万字的四卷本《辛亥革命史稿》第一卷后记中还特地声明:“主要的着眼点是想考察一下:辛亥革命作为一次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运动,它的发生、发展、胜利和失败的全过程是怎样的。我们并不企图把它写成这个时期的中国通史。因此,全书的大部分篇幅是用在叙述和研究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形成、发展和它所领导的革命活动上。对这个时期帝国主义的侵华活动、清朝政府的状况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只作为它的背景,做一些概括的说明,没有很多地展开。”这未必是最佳方案,只是根据我们实际力量所说的老实话。这部书后来得到第一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我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可能是比较恰当而切实可行的。

从复旦时期开始,几十年内,我长期地和胡绳武教授合作写了几部书和几十篇论文。我们两人在1947年起就是复旦大学史地系的同学,那时我是一年级学生,他是四年级学生。1952年,复旦历史系成立中国近代史教研组,我们两人都是它的成员。以后几十年间在中国近代史研究方面,无论书籍还是论文,几乎都是合作完成的,直到1990年共同写完《辛亥革命史稿》第四卷。关于这个话题,我写过一篇纪念胡绳武同志的文章,这里就不多说了。

还要讲到,除教文科基础课外,1981年我还教过五位中国近代史的“副博士研究生”,其中鹿锡俊后来成为日本一桥大学教授。20世纪80年代后,我又为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培养过一些中国近现代史和党史的博士研究生,这里许多人在学术上都有了很好的成就,如复旦大学的汪朝光、唐洲雁、陈扬勇、迟爱萍、黄崑、马忠文,北京大学的张海荣、易丙兰、李秉奎、邓金林等。他们的博士论文题目大多是本着已有相当研究基础的问题来确定,指导方法主要是相互间的对谈讨论,因此,彼此的感情和教学相长的感受也更突出。1998年1月至7月,我还担任过日本京都大学客座教授,同日本同行等学者有了较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友好交往。

话越说越远了,就此打住。有些地方已超越本文题目的范围,最初那两篇1966年前写的文章相当幼稚,只是学步,今天也已没有多少价值,但本书的书名是“经历”,那么,同这个书名有关的重要事实(包括探索过程中成功和挫折的体会)似乎仍可以聊备一格。

读“幽冥问答录”后感

我们都知道凡是读书都有读后感的,不管是经典语录还是著作或者公版图书或者一些小故事都是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内在的学问,所以今天给朋友们讲一下我读的这部有点儿灵异的作品的感受。

首先,“幽冥问答录”更像是一部志怪类的传记,讲述的是辛亥革命时期国学大师章太炎的梦中之事,(一说,为清末法律界名人黎澍,作者为章太炎。)当然,梦中之事从来都是真假参半,但是仍然对世人有着强大的警醒作用。

1914年,国学大师章太炎因不满总统袁世凯想做皇帝,就前往总统府去叫骂,并砸了总统府的家具。为此,袁世凯异常愤怒,随后,袁世凯将章太炎软禁在北京龙泉寺,并且亲自下发了八条“保护准则”给下人,其中包括:“饮食起居用款多少不计”“毁物骂人,听其自便,毁后再购,骂则听之”等等。

当然,也正是在国学大师被软禁期间,章太炎每晚做梦自己走了阴间到了冥府帮助阎王爷判案,只有星期天除外。这段经历他在《报宗仰和尚书》中谈到过。

当然,幽冥问答录主要通过章大师的幽冥见闻集录而成,书中写到鬼魂们因业力纠缠在阴间铜柱铁烙之刑,因在世修行佛法善根而得以解脱,并且可以有佛法加持不受鬼差们的引领。全文劝导世人弃恶从善。我们暂且不论文章真假,人活一世,还是务必要真诚待人,善良做事。

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等,做人做事要对的起天地良心,我们不谈为生民立命,为天下谋太平,但是做好人行善事一定是要做到的。

判官判定天下事,阴阳路上有人悔。

曾经在地府做冥判后返回阳间,清末民初奇人讲述地府见闻!

死后去了哪里?到底有没有冥府?人死后要被审判吗?到底有没有因果报应?阴间最重视的德行是什么?阴间真的有那么多刑罚吗?牛头马面是真的吗?外国人死后也要去地府吗?……诸如此类萦绕在很多人心头的问题,或许可以从一位曾去地府做了四五年冥判的人带回的信息里找到答案。

1900年,清朝光绪年间,年仅19岁的黎澍在一天晚上梦见一个人来找他,说是有事相请。他看来人礼貌恭敬,就随口答应了。过了几天,这个人又在黎澍的梦中出现,并将他用马车接到了地府,请他开始升堂审问犯人。从此,他在每天午后或晚间于睡梦中进入地府,做几小时阴间的法官,即冥判,这样做了四五年。而每次从阴间回来,他的精神都会感到稍微有些疲倦,像没有睡好觉一样。

为何黎澍被选中做冥府的判官?据说是宿世的因缘所牵引,他几世前就曾经作过冥判,所以这世不过是重操旧业。

在清朝灭亡后的,学习法律的黎澍曾在陆军大学任教官。期间,他的朋友——亦在陆军大学任特别班主任的林黝襄参谋长,听说了他这段经历。为了警醒世人,让世人知晓神鬼皆存在,林黝襄与黎澍一起,用你问我答的形式把冥间的诸多事情记录下来,结集为《幽冥问答录》,并正式出版。

在这本书中,黎澍讲述了自己在地府中的所见所闻。身为冥判的他,管辖的是华北五省之人死后十个月以内的善恶案件,其地位相当于人间的分庭庭长,另有陪审员四人,其它办事的小鬼很多,不计其数。而直接管辖他的是东岳大帝,但他并没有见过东岳大帝,仅仅是在判案后,将结果上报而已。至于阎王爷,他也同样没见过。

身为冥判的他,也没见过阎王爷。图为明代《地狱十王图》之一,哈佛大学赛克勒博物馆藏。

黎澍说,在地府,官服、公文样式和办理的程序方式,都和满清没有差别,但是到以后,恐怕又改变成遵循新的制度了。另外,他在阴间不可以喝水、吃饭。虽然有工资,但对于人却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他也没有领取。但对于那些鬼魂,阳间人们所化的纸钱,可以用来购买物品。

阴间也有白昼黑夜,但看不到日月星辰,也有春夏秋冬四季,只是夏天没有阳世间的热,冬天则比阳世间还要冷。阴间与阳世间没有什么两样,遇到黄历新年,以及清明、寒食、中元、中秋、冬至等节日,也要放假数天,但是没有星期天。

阴间并不曾见到有睡眠的情形,只是到处徘徊,闭目稍微休息一下,就等于是睡眠了,不同于阳间的人,每天必须要睡够七八个小时。

关于如何判案,黎澍表示在阴间并没有看到有什么规定、法律。只是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自能掌握案件的关键处,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虑。更为关键的是,人的善恶,鬼神能通过看人头顶上红黄白黑等光来做判断。人头顶上的光色为红色、白色、黄色,这样的人是心性善良的人;如果是黑色的光,那就是品行恶劣的人。人的种种思想行为,鬼神全都能一目了然,毫无遗漏地记录下来。因为鬼神能看见人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所以阴间的判罚是不会出现差错的。至于如何衡量罪轻罪重,要看其犯罪的动机和所产生的结果。

阴间的牛头、马面都是假面具,是用来恐吓那些凶恶的鬼魂的;如果是良善的鬼魂,就不现这个恶相。

据其介绍,阴间刑罚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在黎澍看来,人类宁可在人世间受刑,也切不可在阴间受刑。人世间受刑,受刑完了就结束了。在阴间,受刑后,还要再受刑。比如,在人世间杀害十条人命,受罪只不过死一次。在阴间,则必须用刑十次。刑满后,再判他转生十世全是被人杀死;至于锯解、碓磨、刀山、油锅等刑罚,都是真有的,造恶的果报,是非常可怕的。

在黎澍看来,人类宁可在人世间受刑,也切不可在阴间受刑。示意图。

阴间最重视的德行是:男的忠诚报国,孝顺父母;女的贞洁守节,孝顺父母。这两种人虽有其它罪业,也必能减轻刑罚。阴间最恨的是邪淫、杀生两种罪业。杀生比邪淫的罪恶还要重,如果因为邪淫而杀人害命,则是两罪全犯,罪加一等。

黎澍透露,阴曹地府所管辖的都是受业力支配的人,或者平凡庸俗,没有行大善大恶的人,如果是大修行人的话,死后立即升佛国、升天界,不需经过阴曹地府。像这样的人地府冥册中没有名字,无从审判。或者升天稍缓,还要经过阴曹的人,阴间官吏一般起座迎接,他们的魂魄越走越高,像步上云梯一样。像这样的人点名一到,就立即登天界,也无从拘提监禁的。

他还提到,自己做冥判时正值庚子年,八国联军攻破北京之后,中外军民死的非常多。他曾看到少数的外国人到案,判官中有通达他们的语言的。由此推之,欧美各国也应该是有阴曹地府的。

关于鬼,黎澍说那些被刀杀害和其它惨死、身首不全的鬼魂,与普通的鬼没有差别,只是脸面让人感觉稍微模糊,并且受伤的部位带有血迹,而且容貌悲伤凄惨,像是很痛苦的模样。鬼也是有消亡的时候的,他见过的年代最久的鬼,是宋朝和元朝的,不过鬼的容貌一直和他死的时候一样,不会因为年岁渐长而衰老。

而人在断气、灵魂脱离肉体时,如果其生前对世间一切看得淡泊,对于妻子儿女、钱财名利没有贪恋的心念,这样的人会比较轻松。彼时,其神智是非常清醒的。

一般来说,人害怕鬼,鬼也害怕人。鬼要是见到人来了,也会赶紧避开。如果是一位正人君子,鬼一定是非常的尊敬;鬼所欺负玩弄的,都是那些心术不正、时运衰弱的人。还有鬼说话的声音尖锐而且短促。

谈及轮回转生时,黎澍说人有生必有死,有死也必有生。除非是超出轮回的圣者,否则人死后,就会有六道轮回的。只有在宗教的经验中,才可求证到人类生死轮回的现象。由于鬼道只是属于六道轮回中的一道,因此,人死后,并不一定就是鬼。如果轮回在鬼道者,在有必要或由于阳世眷属请人作法召请时,他是有可能显灵的。

黎澍指出,超出六道轮回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就连他自己也摆脱不了。他的同事曾帮他查看过冥府的记录,说他来生应该是投生在河南南阳一带,不知是否是确实的。而鬼魂投胎,有的是在母亲受孕时就去了,有的会等到生产时才去。

后来不想再做冥官,黎澍多次提出辞职,但都没有得到允许,在其念诵了两千多遍《金刚经》后才得以解脱。黎澍在做冥判时,一直都能够看到鬼。初年之后,所见到的鬼就少了,十年(1921年)之后,就完全见不到了。

对于黎澍从冥界带回来的信息,那些不相信神鬼、不相信轮回和因果报应之人会作何感想呢?

黎澍多次提出辞职,但都没有得到允许,在其念诵了两千多遍《金刚经》后才得以解脱。图为南宋张即之手抄本《金刚经》。(故宫博物院提供)

结语:世人不信因果,因果何曾饶过谁?

参考资料:《幽冥问答录》

各位道友让我们一起跟着黎澍冥判来一次“阴间一日游”。

人们都想了解到底有没有阴间,那里的情景如何?在我们中国人的概念当中,人死之后灵魂离开身体,会由牛头马面带往阴曹地府,依此生所造善恶接受冥司审判。冥司及冥判的观念,在先秦就已经出现,活人被地府请去作冥差冥官之事,古今也均有记载。近代有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于某夜睡梦中,见一人前来找他,说有事相请,他看来人非常礼貌恭敬,于是就随口答应了,之后来人也就告辞。过了四、五天,原先梦到的人又在黎先生睡梦中出现,且用马车接他前去一公堂(后来知道是地府),代任东岳部下分庭庭长,辖华北五省,升堂审问罪犯,审完后再用车马送回。从此,这位黎先生就在每天午后或晚间睡梦中进入地府,干了四、五年的冥判。事后,他的朋友为了利益世道人心,向他详细询问了阴间的种种,并将这段经历汇集成了《幽冥问答录》一书。

小道认为,书中某些内容未必完全反应了阴间的真实情况,但是其参考意义还是比较高。《幽冥问答录》记录冥司重赏善罚恶,在世为恶,除受阳法科刑,死后尚须接受阴律审判,依功过而有不同的赏罚。讲说阴间的事情,不是为了去猎奇隐态世界,更是籍此劝善戒恶,以理解“人身难得”的大道之言,于世道人心大有裨益。下面,小道和各位道友一起跟着黎澍冥判来一次“阴间一日游”,感受另一个世界的神秘。

《幽冥问答录》白话注解节录

问:先生早年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是不是?

答:是的。世间的人听到这些事都很好奇,可是在我看来,都是些平常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

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答:是光绪庚子(1900)年间发生的事,当时我十九岁。

问:您所担任的是什么职务,属谁管辖,有几个职员?

答:属东岳大帝管辖,可是我一直都没见到东岳大帝,仅仅在判案后将结果上报而已。我当时担任分庭庭长,另有陪审员四人,其他办事的小鬼很多,不计其数。

问:阴间为什么请您做判官?

答:我也曾经托同事问其原因,据说我几世前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宿世的因缘所牵引,所以这世又作了阴间的判官。

问:阴曹地府有法律吗?先生没有学习过阴间的法律怎么能判断无误呢?

答:好像没有看到有什么规定、法律,只是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自能掌握案件的关键处,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虑。

问:人的善恶,鬼神怎么能全都清楚,并且完整记录呢?

答:鬼神能看见人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人的种种思想行为,鬼神全都能一目了然,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另外鬼神能透过看人头顶上红黄白黑等光,而知道这个人行为思想的善恶。

问:人死以后,他的神志是迷迷糊糊彷佛在梦中,还是清醒如平时?

答:像平时一样清醒。

问:到阴间时您的身体是不是像睡眠一样?

答:去阴间时,身体躺卧在床上,像熟睡一样,不吃不喝,也不觉得饥渴。有时神识正在阴间的时候,有亲朋好友忽然来了,又不便告诉他们我在阴间审案,于是闭着眼睛与他们说话,像没睡好一样,客人如果问什么事,也可以回答,但是不能向客人发问,也不记得与客人讲了哪些话。

问:阴间也有喝水吃饭这些事吗?

答:有。但不许我喝水吃饭。

问:阴间刑罚有多少种类?

答:阴间刑罚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以现在人看,一定会认为阴间刑罚非常残酷。然而从我所经历的来看,人类宁可在人世间受刑,切不可在阴间受刑。人世间受刑,受刑完了就结束了,阴间则受刑后还要再受刑,譬如在人世间杀害十条人命,受罪只不过死一次,阴间则必须用刑十次,刑满后再判他转生十世,全是被人杀死。至于锯解、碓磨、刀山、油锅等刑罚,全是真有的,造恶的后果,是如此的可怕。

问:阴间最重视的是哪种德行?最恨的是哪种罪孽?

答:阴间最重视的德行是,男的忠诚报国,孝顺父母,女的贞洁守节,孝顺父母,这两种人虽有其他罪孽,也必能减轻刑罚。阴间最恨的是邪淫、杀生两种罪孽,杀生比邪淫罪恶还要重,如果因为邪淫而杀人害命,则是两罪全犯,罪加一等。古人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实在不是假话呀!

问:阴间既然没有成文法律,那么罪轻罪重,如何衡量?

答:这要看他犯罪的动机和所产生的结果,衡量情节、依据道理来判定罪刑轻重。现在用来作比喻,如果的人是迫于生计,不是将的钱财乱用,或者被的是一个富人,数量不大,对于富人的生计并没有影响,富人对这些钱财也不是很痛惜,又或者所的是将要花在吃喝嫖赌等不正当地方的钱财,那么的罪就比较轻。万一富人被,使奴婢仆人受到责罚,以致奴仆气愤自杀,或是贫穷人买米买药的钱,因为失窃而导致饿死或病死,或被盗之人被迫与窃贼发生打斗,导致杀人害命,那么案情就非常严重,不能以寻常案来对待了。

问:阴间审判犯罪应负的刑责,有没有错误的情形?

答:不会。阴曹地府对于犯人的罪状都早有精确谨慎的调查,证据确凿,因此审判非常的公允,从来没有审判错误的事。

问:大修行人死后也要到阴曹地府听候审判吗?

答:阴曹地府所管辖的都是受承负支配的人,或者平凡庸俗没有大善大德的人,如果是大修行人的话,死后会去三官大帝所属报到,等候评判一生功过,像这样的人地府冥册没有名字,无从审判。

问:阴曹地府为什么经常用阳世的人作阴间差役呢?

答:因为富贵的人,他们家宅常有众多神灵守护,他们身边供差遣的侍者又多是年轻力壮,阳气旺盛,因此鬼使不能靠近他们的病床。比如部队将领病死军营之中,他的四周警卫森严,枪炮林立,军营中士兵,又都是少年,阳气旺盛如同蒸烤,鬼使不能够靠近,就必须用生者的魂魄做差役拘捕他,才能够到案。

此文章未必是阴间的真实情况,参考一下还是可以的。见解不同大家评论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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