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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优是什么意思(丁优是啥意思)

时间:2023-10-05 08:50:23 作者:煮酒送别 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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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中的丁忧

正在热演的电视剧《清平乐》用极高的还原度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以仁孝为治理目标的时代。

宋仁宗刘祯一直不满刘太后的垂帘听政,甚是想念生母李顺容,在朝廷上处处与朝臣论孝,从而暗示刘太后同意接回生母。最为精彩的是范仲淹母亲过世需丁忧三年一幕,其正在修建的水利工程要交给哪位大臣,暂且不论,就拿父母去世这件事来说,朝廷用制度要求朝臣用三年时间来处理这个悲伤,诚如《大学》所言:“为人君,止于仁”。

按照着字面的意思解释,“丁”指“人丁”,是人口的意思。“忧”指“忧伤”。“丁”“忧”连起来,顾名思义,就是指人丁忧仿。父母过世了,做儿女的哪有不忧伤的呢!

孔子和学生宰我讨论过三年之丧的问题,孔夫子说“如果心安就可以不守三年之孝”。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心安”。何为“心安”?从心理学上讲就是接受父母失去这样一个事实。承认这是一个普遍规律,就有了恢复的基础。

古代的“丁优”,期限三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做官,不嫁娶,不赴宴,不应考。但朝廷根据需要,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夺情”。

“夺情”一词用得很妙。如果没有守孝期满,就硬被要求出来工作,那在情感上,就是一种严重的剥夺。守孝三年除了给失去了父母的子女以情感上的恢复期,一个缓冲、悼念的空间,也是为了工作需要。一个精神恍悠、内心悲伤之人,要处理繁杂的公务,是何等煎熬!守丧的人是某种程度的“精神残疾”,勉力为之,易出纰漏。如此一来当然是安抚为上,规避为好。

在快餐时代里,人们没有从容的时间来处理悲伤。现在的丧假只有三天,很多人根本来不及处理这类极大的创伤,就必须要回到紧张节奏中,会感觉非常孤独。他们无法融入到他人的快乐中,郁郁寡欢。联想到网上统计的中国每年的死亡人口总数,就会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借酒解愁或者是患了抑郁症。未经彻底宣泄的悲伤,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而且,除了丧失父母之痛,还有其他的丧亲丧友之痛,都需要得到更多的抚慰。

一种制度、一种文化能存在和沿袭数千年,自有其中的道理,不可小觑。

历任蒙城知县中,他是履职时间最短的人,也是最有影响的人...

蒙城往事:苏舜钦知蒙城清燕堂留美名。

任蒙城知县时间最短的人。如果您去苏州旅游,你必须要去的一个园林是哪一个?我想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选择沧浪亭。沧浪亭是现存苏州园林中历史最为悠久的一座,2000年11月就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沧浪亭最特别的是他有一池绿水绕于园外起名之人。取屈原的诗歌沧浪浊缨的典故,这个亭子是主人花了4万两银子买来改造的。欧阳修赞美它清风明月本无价,可惜只卖4万钱,而主人的一篇散文《沧浪亭记》甚至盖过他绝世的诗才。

那么为什么要说沧浪亭呢?他与蒙城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今天要介绍的这个人正是沧浪亭的主人,宋代大诗人第一次当知县就来到蒙城的苏舜钦。苏舜钦是北宋著名诗人,祖父是状元出身,宋太宗赵光义的亲信大臣,他与宋诗的开山祖师梅尧臣合称为"苏梅。可见在诗歌方面有多厉害了。1034年26岁的他高中进士就被派往蒙城当一把手,可见他的家庭背景有多厉害了。

宋史说他少慷慨有大志壮貌怪伟。就说这个人不光有才不光家世好,还是妥妥的美男一枚。正是在他少年得志之时出任蒙城知县,上任后就窜一巨豪""杖杀一点史",一邑为之惊悚。什么意思呢?赶走了一个为富不仁的大奸商,把一个草营人命的当地官吏杖刑处死。整个蒙城都肃然起敬,再也没有人敢为非作歹了。

做这些事情他用了多少时间呢?你想都不敢想。就两个月他写过一首诗《静胜堂》,夏日呈王尉是这样说的:虚堂吏事稀,吟卧欲忘机。窗静峰迷出,帘轻燕误飞。繁星清晚算,倦体快风衣,更想携云外。同君看翠微,静胜堂是衙门里的内堂,主要用于休息和接待贵宾。

王尉是个姓王的县尉,即使他的下属也是好友,你看由于他善于理政各种公务都井井有条,衙门里就没有那么多紧急的事情需要处理,就让大家都早点回家。天这么热,我自己一个人在这内堂稍稍休息一下就好了。但是又诗兴大发,虽然天气很热,蜜蜂、燕子都热的晕头转向。

我自己也是从遥远的东京汴梁来到蒙城,是因为有王县尉的大力支持帮助处理政务轻车熟路,也不觉得很烦也不觉得很热,真希望哪天凉快了,我们两个一起出去赏景游玩陶醉于大自然中。

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苏舜钦在蒙城做官是大刀阔斧又卓有成效的。可是如果我们单单把他看成一个好官,那就太太太单一和片面了。他虽然只在蒙城两个月却给蒙城留下千年的一块牌匾清燕堂。为什么呢?苏舜钦非常仰慕庄子任蒙城知县是他与先贤不可多得的因缘。所以他立志仿孝庄子发誓要像清明时节报春的燕子一样给老百姓带来美好的生活。所以他在县衙的后堂同时也是自己的寓所兼书房题名"清燕堂",使这普通的居所成为历代到访文人必须瞻仰的地方。

清燕堂最后的位置大致在今天的漆园街附近,可惜都毁于战火。为什么苏舜钦官做的那么好却只在蒙城待了两个月呢?原因是他父亲突然去世了。苏舜钦只有离开蒙城回乡丁优三年,后来再次出仕后被小人构陷削职为民。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苏州买下了一座园林命名为沧浪亭。

你看苏舜清的一生虽然短暂只有41年,可是先有清燕堂后有沧浪亭两块牌匾,足以令他名垂千古。这样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哪怕就仅仅在蒙城执政过两个月也是我们蒙城无上的殊荣。

什么是丁忧?清朝满汉丁忧制度有何差异?丁忧对官员仕途有何影响

中国自古以来就奉行“百善孝为先”,后受儒家传统孝道观念的影响,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尤为重视,而且到后期逐渐演化成了历代王朝“孝治天下”的强制性“法律措施”——朝廷官员在职期间,如果父母去世,无论官职几品,都必须离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27个月,以遵循孝道。这就叫丁忧。

官员丁忧的规矩起源于西汉,西汉时期规定朝中在职人员,若遇到父母等直系亲属去世,允许“去官持服”在家丁忧三年,三年之后再回朝办公。丁忧期间官员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守在父母的坟前,吃、住、睡都不能离开半步,而且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能喝酒、洗澡、剃头,要保持粗茶淡饭,以此来报效父母的养育之恩,一直到三年的期限结束为止。

丁忧期间,守孝之人的衣食住行都要在父母的坟前进行

当然在汉朝时期,对于官员是否要“去官持服”,选择回籍守制,在当时并没有采取什么强制性措施,对于是否要丁忧,官员们还是有自助选择权的。直到唐朝时期,丁忧制度一定要辞官守制才被明确规定于条文之上。这在《唐律疏议.卷二十五》中也有记载:

“诸父母死应解官,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

这里明确规定了朝中官员如果遇到父母去世,应该立刻辞去官职,回到原籍丁忧。如果其中有对父母死亡一事试图隐瞒,并且不主动辞去官职的,按照律法要判刑2年另6个月。

直到这个时候,官员在丁忧期间才必须辞去官职,之后历朝历代的官员们也都延续着唐朝时期的这律法,官员们在丁忧期间必须要“辞官居丧”的规矩。

就这样,“丁忧制度”在经历了汉朝的创立,唐宋的成熟,再到元明的兴盛,逐渐走向完备化,到了清朝以后,在继承前朝丁忧制度的基础上,又逐渐创新将其推向高潮,其中改革差异最为突出的就是丁忧制度上满汉官员的不同。

清代满汉官员丁忧守制的差异:

首先我们知道“丁忧制度”是汉人特有的制度,大清入关之前,满人是并没有这项规矩的,但是清政府统一中原后,是延续的明朝留下的政策和法律。

所以“丁忧”制度就成为了当时清政府关注的问题之一,顺治十二年,汉官陈启泰上奏顺治:

“今汉臣仍尊往制,丁艰二十七月,满臣不在丁忧之例。守制之礼,满臣何独与汉臣殊?”

由此可以看出,在清朝入关之时,汉官是依然沿用前朝的丁忧制度,但是满官则不用遵循丁忧原则。但后来经过九卿会议之后,又决定满官和汉官一样,都要遵循丁忧制度,不过仅仅过去一个月,吏部又上奏:

“满洲、蒙古、汉军官员,有官旗下事者,有在部院理事熟练者,不便照汉官一例丁忧,议于在家局丧一月,即出办事,仍私居持服三年”。

也就是说满官在遇到父母去世时,并不用离开职位,只需要在家丁忧一个月就可以上任,但是汉官仍需要回祖籍丁忧守制27个月。

同时以上的规定还是仅限于在京的满官,对于外任的满官,当时仍然不需要实行“丁忧”制度。直到顺治十八年,清政府才要求外任满官也需要守制,但是和文官还是有很大差别,如果是在京当差,只是被派到外地出差,则需要回京服丧3个月就可以继续外出办差;若父母是在任职当地去世,在当地服丧3个月即可;但是如果父母是在京城去世的,就需要革职居丧半年,服丧之后才可以官复原职。

之后到了康熙年间,关于内外满臣的丁忧制度再次发生变化,先是康熙三年,在京满臣丁忧的时间被延长至3个月,再是康熙十二年,在外任职的满臣不论父母亡与何处,都需要“解官居服”回京守制27个月,期满则可以官复原职。

大清会典则例

之后康熙的这项规定一直在大清朝实行了76年的时间,直到乾隆十四年被再次打破。据《大清会典则例.卷二十九》记载,这一年,乾隆下召:在父母去世之后,离任回京服丧的满臣,在满百日之后就可以被委派官职,总之不会让那些满官“闲置”在官场。

自此,清朝对于满臣就“丁忧制度”一事,大都是按照乾隆十四年所定的规矩来实行。此外,需注意的是这项规矩只针对于内外满文臣,不针对内外满武臣。

除了在丁忧制度上满汉居丧的时间不同之外,在丁忧期间的待遇上也有所不同。

在当时,汉臣“解官居服”后一般是没有俸禄的,这在《清高宗实录.卷五》中也有记载,但是对于满臣而言却并非如此,自乾隆二年开始,满官即使在丁忧期间,清朝还是会照常发放俸禄。

除此之外,清政府在对待“丁忧”官员的管理上对汉臣较之满臣也是更为严格。

清朝对于回原籍居丧的汉官会采取严密的管控和监视。不允许他们在守制期间有任何应酬,不能和当地官员有任何联系,如果当地官员发现他们有任何不妥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清朝满汉的“丁忧制度”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其实清朝之所以采取如此明显的“区别对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巩固清朝的统治,毕竟当时朝堂之中的汉臣实在是太多了,为了保持平衡,满臣往往不会去“丁忧”。不过到了清朝后期,随着满臣的不堪重用,清廷往往会采用“夺情”的做法让汉臣“在任守制”。

那么“丁忧制度”一直持续了上千年,丁忧制度会不会对官员仕途造成什么影响呢?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是一个封建专制社会,官员们对官位和权力的追逐,是他们非常有共性的职业目标。尤其是对于那些官运亨通、仕途正盛的官场中人,突遇“丁忧”家变,就需要回乡三年,这时大好的政治机遇也许就有可能与他们失之交臂,这对于他们来讲可是一次严酷的人生考验。

据有关材料记载,“丁忧官员”因为贪恋权位不愿离职,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向朝廷隐瞒丧事。但是这样做的代价往往就是其仕宦前途的彻底毁灭。而且在“丁忧期间”不遵守守丧行为,也是属于大不孝的行为,按照有关律法,朝廷可以处于官员“终身不齿”等有关处罚,算是以官职抵罪,用剥夺终身政治前途的处罚取代刑律惩处。但相反,如果官员们若是在“丁忧”期间,守丧时孝德表现卓越,还可以不次拔擢,受到朝廷的荣宠嘉奖。

总之,“居忧而迁除者有之”是历代官场常见的行政人事变动现象,官员们要不就是因为“丁忧”作废罢免官职,严重的还可能获罪处死,要不就是因“丁忧”期间,表现良好,荣宠升迁。总之,“丁忧”始终与官员们在官场上的命运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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