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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腾(朱腾飞)

时间:2023-10-04 03:47:38 作者:未及挽留 来源:网友投稿

本文目录一览:

毕业季|朱腾:从北大红楼到道口红墙,西部学子的“红”色追寻

专题介绍

想你的风

吹到了道口小院

青春作伴

奔赴前路

那些最难忘、最怀念的、最不舍的

都留在了

这毕业的季节

毕业生档案

朱腾,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2021级金融专业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毕业生“启航奖”、清华大学综合一等奖学金、清华大学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五道口金融学院优秀毕业生“扎根计划”奖等荣誉。毕业去向为贵州省定向选调。

我出生在黔贵大地,家乡所涤荡的革命记忆,使得“红”成为我生命中不褪的烙印。高中毕业后,我怀着经世济民的理想,顺利考入北大经济学院学习,在未名湖畔、博雅塔下,北大红楼之“红”是我大学时代的最初印记;本科毕业后,同样怀着金融报国的使命,我保送至清华五道口继续学习,道口红墙之“红”是我学生时代的最后封印。两年前,从北大“红”到道口“红”,变的是学习与生活环境,不变的是经世济民的家国情怀;两年后,从道口“红”到贵州“红”,变的是学生与公仆的身份,不变的是行胜于言的务实担当。“红”是我一路前行的底色,也终将是我奉献一生的追寻。

夯实专业基础,力求“又红又专”

在五道口求学的两年时光,金融知识的理论学习与实务训练构成了我的主要学习内容。学院的“大先生”们立足中国实情、解决中国问题,传授给我们金融报国的“道”与“术”,一门门高质量的专业课程构建起我的金融知识体系,也培养了我的金融思维方式。

《公司金融》从融资与投资、风险与收益等视角帮助我理解微观公司个体的资本行为,以及如何用金融的工具和方法促进企业的创新;《金融科技理论与实践》使我了解到金融科技的起源和在不同阶段的发展规律,以及在数字经济时代科技如何赋能传统金融并帮助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金融监管》让我认识到宏观审慎监管对于维护国家金融系统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和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国际金融组织与全球金融治理》开拓了我的国际视野,让我能够深入探索全球金融治理架构和不同国际金融组织的角色,以及中国在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实践中面临的挑战;《金融职业发展与伦理》则引导我树立金融报国的正确择业观,贡献国家经济发展……“红”是“专”之始,“专”是“红”之成,我深知,筑牢专业功底,是我金融报国的基础所在。

图为《金融监管》结课后师生留影(中排右三为朱腾)

抓实党团工作,树牢红色旗帜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我也希望带动身边更多优秀的同学入团、入党,共同传承红色记忆、树牢红色旗帜。

图为支部同学重温总书记来校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共同写下青春寄语(前排中为朱腾)

担任党支书期间,我共组织了32次支部活动、发展了15名入党积极分子和7名员,支部积极分子占比位列全校第六、全院第一。我们在长辛店学习中国工人运动的伟大历史,感叹盛世光景的来之不易;我们在香山缅怀革命先烈、重温赶考初心;我们在校园重温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大志、大德、大才、大任”的理想信念;我们在毕业生主题党日中畅谈人生选择、践行青年担当……担任研团副书记期间,我分管组织部工作,带领全院11个团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引领。我们在招新迎新中为研团输入新鲜血液;我们在积极分子推优中为党组织培育后备力量;我们在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中竞答党史知识、展现团员风采,挥洒书法翰墨、记录改革声音……为党团组织选拔和培养后备力量,在主题教育中树牢红色旗帜,是我身为党支书和研团副书记的职责所在。

图为朱腾主持全院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大会

深入基层实践,筑牢红色根基

“行胜于言”是清华的校风,在基层“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是清华红色实践的光荣传统,而在基层实践中理解民之所急、民之所忧、民之所盼,才是清华鼓励社会实践的根本所在。

在广州,我们重走建团百年路,领略共青团的光辉历史;我们调研金融科技企业,追寻政府的前瞻视野、感受民众的创新活力,目睹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举措在大湾区落地生长。在广西巴马,我们调研产业发展,看见当地政府利用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农副产品,远销国内外;我们调研乡村振兴,看见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带领百姓增收致富,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在基层研究会,我深入了解基层校友的感人故事,聆听来自他们的“一线声音”……在基层的实践与研究中,我收获了外在的奖项与荣誉,更发现了内在的价值与意义。“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高手在民间。”唯有深入基层一线、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这是我金融报国的道路所在。

投身西部建设,不忘红色初心

在经过党团工作的锻炼和社会实践的多次探索之后,我逐渐坚定了投身公共服务事业的决心,希望能够将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国家民族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人生价值。因此,我响应国家和学校的号召,志愿到西部和基层就业,毕业后将成为一名定向选调生,奔赴祖国的西部——贵州。

我从小在贵州的县城长大,对养育我的家乡和人民抱有十分浓厚的情感。尽管在党的之后,贵州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撕掉了千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但由于自然地理和历史等原因,贵州目前仍处于相对欠发达的状态。2022年1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赋予贵州“四区一高地”的全新战略定位,在此种背景下,贵州更加需要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新时代多彩贵州的现代化建设。然而,由于教育水平相对落后,贵州每年考上清华、北大等一流大学的学生十分稀少,毕业后回到贵州工作的毕业生则更为稀缺,这也是导致贵州发展较为缓慢的原因之一。

学校职业发展中心主任张超老师曾在一次会议上说过这样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你们努力学习、考上大学,不是为了摆脱贫困的家乡,而是为了帮助家乡摆脱贫困。”诚然,正如上个世纪的科学家一样,他们出国留学,然后学成归国,不是为了摆脱积贫积弱的中国,而是为了帮助中国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其实一个人对于家乡的情感就如同爱国之情,与生俱来、发自肺腑,我们真心希望家乡能够繁荣发达。所以我希望用所学知识回报家乡、贡献力量,并以此带动更多的学子一起反哺家乡、建功立业。因此,在求职季,我主动放弃了金融行业的高薪工作,也放弃了留在首都发展的良好机会,下定决心选调回贵州。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自2012年成立后的共12届、1000多名硕博毕业生中,我是第一位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定向选调至贵州工作的,也是为数不多的几名选调到西部地区的毕业生之一。贵州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和金融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具有经济金融背景的高学历人才助力,因此我希望秉持红色初心、投身家乡建设,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一份清华五道口的力量。

图为朱腾(前排左二)与贵州实践支队同学参观遵义会议会址

骊歌千唱,终有一别;“红”为终始,血脉不断。未来,我将继续保持经世济民的家国情怀,发扬“行胜于言”的清华校风和“不怕苦,敢为先,讲团结,重贡献”的五道口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专业优势,扎根贵州、建业报国,贡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前行道路上,我也将继续追寻人生的“红”色烙印,在贵州这片红色热土上为家乡的繁荣发展做出一份贡献,让自己的青春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推进执行现代化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

原标题:推进执行现代化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符合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求,与新发展格局相配合,民事强制执行法需要转型至“执行现代化”,确保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协调。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则是推进执行现代化的关键举措。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以下简称《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执行,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在整合我国现行民事执行规则的基础上,确立了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执行新机制,这主要体现在现代化的执行服务、执行管理和执行实施三个方面。

一、现代化的执行服务

现代化的执行服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将民事执行从一种“国家高权”转型升级成一项“公共服务”,这种服务特性包括及时性、高效性和中立性等不同方向的具体要求。例如,执行服务的中立性要求执行机关在开展执行工作时不偏不倚,既要确保胜诉当事益及时实现,也要保障债务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依法、高效执行水平。与此对照,为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五条确立了执行比例原则:“民事强制执行应当公平、合理、适当,兼顾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超过实现执行目的所需的必要限度。”

比例原则强调公权力的行使不得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应划定公权行使的合理边界,保护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就此而言,比例原则实际是所有国家行为的指导原则。民事执行作为一种以强制方式来实现或保全私人债权的国家程序,执行行为是执行机关行使国家公权力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具体展开同样要遵守比例原则的合适性、必要性和衡量性要求。

具体而言,执行法院在实施执行行为时,既要保证及时、高效、持续地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要避免成为债权人滥用权利的工具。执行法院在对债务人采取执行措施时,需要审酌债务人的资力状况,衡量债务人因受强制执行而遭损害与债权人所欲实现权益之间是否明显失衡,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采取灵活、适当的执行措施,而不得超过实现执行目的所需的必要限度,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由此,执行比例原则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思维方式或者观察视角,而是一项能够在具体制度当中发挥实际作用的约束性原则。例如,对能“活封”的财产,执行法院应当尽量不进行“死封”,以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又如,执行法院在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时,如果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没有重大影响,就可以允许其使用。“放水养鱼”远好过“竭泽而渔”。

二、现代化的执行管理

现代化的执行管理强调通过信息技术和组织制度提升管理实效,保障执行操作合规。在现代社会,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科学技术不断运用于司法实践当中,信息化正在成为民事执行程序良性运行的基础。执行信息化特别是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将所有执行案件纳入节点管理,确立执行行为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的规范化,有效减少和杜绝传统执行管理方式下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建立的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信息化的执行管理主要包括服务、支持执行工作,管理、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协调执行力量三个方面,基本实现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规范化、智慧化管理。例如,对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包括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案款监控、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管理、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督、执行案件督办等多项内容,有效提高了法院内部执行系统间的融合性和衔接性。

为充分回应现代化的执行管理需求,《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条创新规定“民事强制执行应当充分运行现代信息科技”;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将执行当事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限制消费、失信惩戒、执行裁判文书等信息向社会开放,对依法应当由案件当事人知悉的信息通过信息化方式及时向其推送”;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与持有主要财产、身份信息的组织建立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财产调查。有关组织反馈的电子查询结果与纸质反馈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现代信息科技系统与民事执行系统的结构耦合,不仅可以有效提升执行质效,还可以让执行人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缓解人案配比压力。

三、现代化的执行实施

执行实施是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的关键环节,是推进执行现代化的主要场景。现代化的执行实施要求按照信息化和制度化的执行体系实现可供执行财产的发现、查封和换价。在可供执行财产的发现上,需要强化被执行人财产开示义务、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义务,保障执行法院的财产调查权。在这方面,《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四十四条要求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执行所需要的财产、身份等信息;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如实报告其当前财产情况和信息;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法院可以发出律师调查令,以此实现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三方共同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而在信息化技术的推动下,随着“总对总”“点对点”“点对总”等执行查控系统的建立健全,自动化、网络化的执行查询、控制、扣划体系实现了协执单位全覆盖、查控扣环节全覆盖、主要财产形式全覆盖,执行财产网络查询逐步取代“登门临柜”办案模式而成为一种基本运行方式。对于可供执行财产的换价,现代化的执行实施更强调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司法程序的完美结合,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的智慧和创造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全面开展,带来了执行变价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强制执行由系统封闭走向认知开放,司法拍卖的公开性和参与性逐步升级,有助于减少和杜绝传统司法拍卖制度中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对此,《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变价不动产,应当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进行,但是不宜采用此种方式的除外”,将网络司法拍卖作为执行变价的首选方案,贴合了执行现代化的转型要求。

现代化的执行实施还强调执行流程自动化、智能化运行,通过裁判文书不履行自动触发执行立案等业务规则、联动机制,借助智能办案系统实现自动抓取案件信息,自动形成执行法律文书,以此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简化法官事务工作流程。例如,杭州互联网法院推行的终本案件智能合约系统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对执行人员权限进行分级管控,基本实现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算法程序对执行案件进行全面和多维管理,智能合约提供的案件信息自动采集、点对点复查自动启动、财产信息自动反馈、可执行财产智能查控功能,有效避免了传统办案模式下人工复查的疏漏,通过高频次、自动化的查询将执行人员从机械性、重复性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大幅提升了终本案件的办理质效,实现了终本案件的整体智治。需要注意的是,自动化算法决策程序的嵌入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执行法官的主体地位,模糊执行工作的可归责性,如何在人类理性和算法决策间达致平衡,引导现代信息科技向善而行,则是执行实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必须回应的问题。

【本文系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强制执行立法视野下的动产交付执行问题研究”(课题编号:19SFB302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社 南京大学)(朱腾飞 苟应鹏)

(人民法院报)

单孔双入路脊柱内镜技术联合培训基地在云南两家医院落牌

原标题:单孔双入路脊柱内镜技术联合培训基地在云南两家医院落牌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赵黎浩

8月5日,在第二届中国OSE脊柱内镜大会暨单孔双入路脊柱内镜OSE技术培训班上,云南省中医医院和昆明骨科医院被授予“单孔双入路脊柱内镜技术(OSE)联合培训基地”牌匾,今后,两家医院将为骨科带教、OSE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供临床教学,这对加快临床医学人才队伍培养和临床技能提升均具有重大意义。

朱腾月向记者介绍,OSE技术是现代医学技术和开放手术技术的结合,是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症、胸椎椎管狭窄、颈椎病等临床应用的手术技术。“腰椎间盘突出的表现是腰疼腿疼;颈椎病表现为头部眩晕、双上肢麻木或单侧肢体麻木;中老年人腰椎退变表现为走路走不远,走一段时间两条腿发沉,走路就疼痛,以及受过外伤后、长期体力活动或训练两条腿走路无力,出现上肢手麻的现象,OSE都可以很好解决这些疾病。”朱腾月说。

8月4日至5日,来自全国各地的脊柱微创外科专家学者及骨科医师200余人在昆明参加OSE技术培训,就当今脊柱内镜OSE技术,在颈椎、胸椎、腰椎应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用学术授课、病例讨论等形式交流探讨,以推动脊柱内镜医学领域迈上新的高度,带来更多的医学突破和福祉。

昆明骨科医院脊柱科主任张鑫表示,OSE技术对于社会、医院和患者都有着极大的帮助,培训基地授牌后医院可以正式开展培训,为医学同仁提供OSE手术技术指导,OSE临床教学支持,切实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更好地输送医疗人才,将惠民的技术推广到全国各地。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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