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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杀(生杀予夺的意思解释)

时间:2023-10-03 04:49:01 作者:旧人陌兮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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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司法程序严谨,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只有皇帝才有生杀予夺之权

清代的司法机构,地方上是州县到省级督抚,中央主要是刑部和三法司,另外死刑犯需经朝审和秋审由皇帝亲自勾决。原则上,司法审判要遵循逐级转审的原则,即从州县到督抚再到刑部这样一个过程。下面具体来讲。

​先说地方

地方最基层的就是州县,案件发生在社会基层,社会基层的主要负责官员——州县的长官,负责调查、检验、缉捕、审讯、录供、取证及把案情汇集成公文,拟出判词再上报这一整个过程,这个过程非常重要,以后的判处基本都是以此为依据。

按例,凡应判为笞杖罪者,州县长官有终审判决权,随即施刑,结案例称“自理”,只需要定期汇报即可。其词讼案件,每月设循环簿,申送道、司、督抚查考,巡道的道员巡历时,查核循环簿,如有未完者,勒限督催其审结。应判徒刑以上的,州县一级无终审判决权,须转报府、直隶州厅及以上机构逐级转审、复核。

府、直隶州、直隶厅及某些道,为第一级转审机构。复审厅州县解来的罪犯,查核所上报的案情是否属实,有无作伪、值得怀疑之处,有无翻供情况,判拟是否妥当,再出具“看语”即本转审级的意见,上报本省级的按察司。有异议者,则驳会。另外,此级机构还受理军民不服厅州县判拟的上诉案件。

​按察司是省级司法机关,为第二级转审机构。负责对第一级转审机构的徒刑案件作复核,流刑以上犯人进行复审。有异议,则驳回重审,或改发别的州县审理。无异议者,上报督抚。按察司还办理本省的秋审事务。此外,省级各文武衙门的胥吏、幕友、长随等非职官辅助行政人员的轻微罪行的审理,也掌于按察司。

总督、巡抚为各省最高长官,也是转审程序中第三级转审机构的官员。设巡抚之省,由巡抚负责,不设巡抚之省如四川、直隶、甘肃,由代理该省巡抚的总督负责。重大案件,设巡抚之省的总督也有此项职责。

督抚在司法上的主要职责是:一,批复按察司复核无误的徒刑案件,下达执行,汇案于刑部咨结;二,审核按察司对军、流案件复审后的意见,若无疑问,则以题本上报皇帝,以题本之副本——揭帖送刑部为主的三法司,先交到通政司,由通政司将题本转交内阁,揭帖转交三法司。

​再来说说刑部和三法司

刑部是一般流、军罪,刑部审核判决,批复上报的机构。按季汇题上报。死罪若是属于谋反、大逆、恶逆、不道、劫狱,以及江洋大盗、会匪、强盗,拒杀官差,罪应斩枭者,由刑部专折具奏上报皇帝。其余罪应凌迟、斩决枭示之案,会同三法司具题请示。其盗劫案件,兼会同大学士详议。

一般命案,内阁接到通政司转交的督抚关于死刑案件的题本,拟出初步处理意见即票拟供皇帝裁决参考,皇帝批示意见,由内阁之批本处官员及内阁大学士,先后用满、汉红字批于题本上,为批红。这一程序的批红意见,一般是三法司核拟具奏。

实际上,三法司接到揭帖后,就开始由下属分支机构官员——刑部的各省分工对口的清吏司官(郎中、员外郎、主事)、都察院的各省分工对口之道的监察御史、大理寺所分管省的左寺或右寺的寺官(寺丞、评事)对各省案件先进行复核,查案情有无疑问、判拟是否符合律例,并合议拟具意见,这一程序叫“会小三法司”,简称“会小法”。

​小三法司官员将会议结果各自上报堂官即长官,三个机构的堂官再会议核拟,称为“会大三法司”,简称“会大法”,核拟结果,由刑部主稿拟具题本,以三法司的名义题报皇帝。实际上,三法司会议核拟往往是走形式,往往是刑部拟出意见后,都察院、大理寺随从画题。

由刑部主稿、以三法司名义上的核拟意见的题本,仍送内阁,由内阁查核后票拟意见,送皇帝裁决。皇帝对死刑案件作最终判决,或“依议”或改判,皇帝终审意见,由批本处批红的题本,发回内阁,由刑科抄发刑部,刑部再传达。判“立决”者,传知有关机构执行。判“监候”者,待秋审或朝审时再审核。

最后说说秋审和朝审

秋审、朝审是对判监候死刑犯作进一步审核。凡秋审、朝审后列为死刑情实者,还须叙案由,记入督抚的判语,刑部将本部的判语叙于其后,缮为黄册进呈皇帝,以备皇帝勾决。

​勾决在冬至前六十日内,根据不同省份距京城的远近,依次进行,由钦天监择期按各省远近决定日期。最早为云南、贵州,次四川、广西、广东、福建、盛京、陕西、甘肃,次湖北、湖南、浙江、江西,次安徽、江苏,次河南,次山东、山西,次直隶,最后是京师的朝审者,于冬至前十日,遇停勾之次年则于冬至前五日。

皇帝勾决的地点是在懋勤殿,由皇帝主持,设黄册于御案,奏本学士以名单捧置案上,奏勾到某省,大学士一人展汉字于本案,奏本学士奏各犯姓名,恭候皇帝阅览黄册,大学士等各阅所携小折,等皇帝降旨,批红后即交刑部办理。刑部接到批红后,交刑部清吏司按各省远近定文到之限期。

处决京师死刑犯,按例要由刑部侍郎一人监视行刑。每司各派司员二人将罪犯押赴市曹,步军统领衙门派步军护送。刑部侍郎会同都察院刑科给事中赴法场,京畿道御史携勾决红本交于刑部侍郎,该侍郎遵旨行刑毕,复命。

凡勾决之罪犯,皆榜揭以公布示众,由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刑部将已勾、未勾各案情节摘叙简明事由,奏闻皇帝后,行知各督抚,于处决罪犯时在通衢大道张贴,晓谕民众。京师者,则由刑部榜示。

​整体而言,清代司法在程序上较为严谨,从地方到中央采取了转审制,这样即可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也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但说到底,司法的最高权力仍然在皇帝手中,生杀予夺,皆出自圣意。

破文(现言年下)丨《生杀》by恰逢春分

《生杀》

恰逢春分

恰逢春分作品不多,但是感觉每一部都是精品的那种,还是很可的

作品介绍

陈禁的手掌侧边,小指向下的位置上有个纹身。

左手是幸存,右手是。

后来过了很多年顾纵才知道,陈禁从来只用左手牵他。

“我会朝你跑去,不用等我。”

悄悄书评

女主超级撩,圈子里很会玩,男主很纯情,还是个大学生,就是年下文,小奶狗偶尔化身成为小狼狗把女主扑倒,宣布自己的占有权的那种,有点互相救赎的感觉,挺吃这种梗的。

两人是one night,醒来的时候女主问男主叫什么,男主说顾纵,女主问城北顾家还是城西顾家?男主说都不是,女主没所谓,很久很久以后,女主说,哪个顾家都配不上你,你是我家的小孩,超级撩。

男主是孤儿院长大的,孤儿院建在很偏僻的小地方,男主挺穷的,女主很有钱,但是女主有故事,有点游戏人间的感觉,男主对于女主来说是救赎,是光,是方向。

女主家里是戏剧世家,女主很喜欢戏剧,梦想就是上台唱戏,但是女主母亲很早就死了,父亲为了让女主得到更好的爱,就给女主找了一个后妈。后妈有点变态的感觉,女主家里好像亏欠了后妈,后妈就变本加厉从女主身上讨要回来,囚禁女主,不让她唱戏,要把承载了女主梦想的戏院给毁了,女主像是被折翼的鸟,永远都被困在原地,反正就是不快乐。男主送女主花都是放在冰箱里冻起来的,因为冰箱里面有女主和女主爸爸的身份证,像是冻起来,人就没死,后来男主把自己的身份证也放进去,走进了女主的心里。

女主的爸爸是出车祸死的,女主很孤独,生活中碰到了什么事还会给爸爸发微信,但是那个人永远都不会回复了,反正就是很可怜,很同情女主。

接着说回原来的剧情线,俩人那个啥之后就分开了,之后在男主的大学里见到的,女主去男主的宿舍里补眠,之后就发展了恋情,还给男主送礼物,很贵的游戏套装,好像是耳机键盘之类的,怕男主被宿舍人排挤,就每个人都送了一套,特别为男主考虑,感觉跟姐姐谈恋爱也好好呀!

女主还跟男主一起去了孤儿院,那所孤儿院有问题,院长收受贿赂,里面的孩子受虐待,男主从小的时候就在找证据,等到上大学的时候,开始举报院长,解救了孤儿院和那些孩子,女主一直支持男主。

男主也支持女主唱戏,被后妈阻拦,男主还挨揍了,女主差点又被后妈囚禁起来,是男主救了女主,女主反抗的手段也比较激烈,自己烧了车库,在阳台上喝酒,看着火烧起来,最后后妈死了(不是烧死的哈),女主也算是解脱了。

一开始的肉非常香,男主没经验,都是女主做主导,然后女主总是叫男主宝贝儿,能撩死人,哈哈哈,死人也能撩过来。

“宝贝儿,你的手……”

“抓床单的时候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

我都懵了,一女的,这也太会了。

男主一直很在意女主,很深情,女主前期只把男主当成那个啥的朋友。

男主在酒吧里上班,女主跟着一群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泡吧,跟男主经常见面,男主活不错,让女主觊觎上了,后面俩人就各种机缘巧合下在一起,互宠,很甜。

我觉得人设特别好,肉又香,爱情又很甜,不入坑有点亏

关键词:生杀

连载姐弟恋小说《生杀》,剧情太宠太甜让你看不过瘾停不下来

大家好,这里是偷看人间呐。今天人间给大家推的是一部连载文,目前还在更新当中,但是人设剧情都很不错,大家和人间一起追起来呐。

不生分地讲,《生杀》的确算是一篇比较小众的风月小说,连同着它的作者恰逢春分人间也听闻不多。就目前情况,应该是一个很平易近人的作者,故事后期构思也很清晰,应当不存在弃文的现象;除此外,作者还会不时地和读者在线交流。

受文章体裁影响,这部小说节奏感很强烈,除开感情线,其余方方面面都在加紧步调。

整个故事的框架有些类似于都市电影,女主陈禁生巧地演绎着风情万种的都市丽人角色,她既可以胜任办公楼里衣着妥帖的白领人设,也能够立刻卸下精致的妆容,蜗居在凌乱的出租屋里。

而小说远远不止如此,事实上,作者并不吝啬地给予了女主独立的人格形象,无论是在金钱上,还是性格上,作者都力所能及地在打造着很敢、很清醒、又很自律的一个御姐形象。

相较而言,这个小说的成长部分自然而然地移交到了男主顾纵身上。

如果说女主是历经世故之后才练就了如今的这般圆滑,那么男主就是还未曾被打磨过的原石;在练达又自带气场的她面前,他的局促、唯诺无所遁形。

露水情缘写开始,一往情深是结局。男主的成长虽然缓慢,但作者的笔力却不间断,因此人间并不觉得情节上有任何拖拉的现象。男孩又乖又糯,像是学堂里坐得最端庄最克制的好学生,听话,规矩,又有礼貌;而女孩,似荒野里蛊惑人心的妖,不动声色,却又暗暗释放出缭乱的云雾。

一个是孤儿院里长大的可怜男孩,遭人凌虐的对象;而另一个确实名副其实的富养千金,家境优越,敢作敢为。这样的人物性格碰撞,会莫名产生出奇妙的化学反应。

而更为有意思的是,当人间在想象他们下一次见面的情景时,作者却默默地完成了男主的成长,虽然是极其微小的,并不涉及到性格的,但依旧给人惊喜。男主曾有些期期艾艾,但当女主再见到男主,他已然长成了这个男孩应该有的耀眼形象。讲话不再有口音,也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看似玩笑的一场游戏,两人却都在认真的学习。亦师亦友,他教她如何找回青春的初心与悸动,她教他成人世界里的防御与出击。

整个小说的故事框架并不复杂,情节也不须过多纠结,成败的因素很多,而作者的文笔,是最大的亮点。写风月,写欲盖弥彰的交锋,单刀直入可以是一种风格,欲说还休也能够成为一种风格,以此种种,皆可。

但这个作者的成功之处在于,随性而为,讲究自然。不过分油腻,不膈应读者,亦秉持着自己的思路。难得。

最后,姐弟恋,风月文,节奏快,未完结,无分寸,但不甜腻。

这里是偷看人间呐,关注我看更多小说。

(图源百度,侵删致歉。)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生杀大权

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道德经》的第七十四章。这一章分享的题目叫《生杀大权》。

我们先读原文——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zhuo)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这一段的第一句在通行本里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是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帛书中有一个“恒且”是加强语气用的,恒就是时间上的恒常,且就是时间上的短暂,因此恒且我们可以理解成“始终”,就是老百姓始终就是不怕死了,这时候我还能用杀头来吓唬他们吗?是这个意思。

那老百姓为啥会不怕死呢?“好死不如赖活着”啊,“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为什么要拿鸡蛋碰石头呢?“好汉不吃眼前亏”啊。这些老话儿和老理儿都是教大家要退让,但一味退让的结果就是退无可退,生不如死。老百姓为啥会不怕死,那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过得生不如死。

根据《论中国古代粮食安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一文记载,我国在乾隆年间人均粮食占有量780斤。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终岁勤动,毕生惶惶,而自好者居然有沟壑之忧”,就是说一辈子勤勤恳恳,也存不到一点钱,遇到天灾,就有被饿死的风险。

另根据《十八世纪的中国与世界》研究,18世纪中国一个中等农户一年的全部收入不超过32两,全年的支出平均是35两,也就是说,辛苦一年,要负债3两才能过活,根本没有剩余。一旦饥荒,普通人家立刻破产,卖儿卖女十分普遍。

这只是穷,除了穷还有一条,没有尊严。举个小例子。乾隆时期英国使团第一次到中国来,由于不熟悉路线,本来要去天津呢,跑到定海去了。这时英国人就联系当地官员说帮他们找两个领航员,就是领他们到天津去,避免再迷路。

当时的定海总兵满口答应,立马去找领航员。但咱们寻找领航员的方式跟英国人想象的不一样。按照英国人的逻辑,这时就应该高价悬赏。但大清总兵的做法则是挨家挨户搜查,不一会士兵们就带来好几十个老百姓,黑压压跪了一屋子。士兵们说,这些人都出过海。然后总兵就问谁去过天津,最后就找了两个去过天津的去领航,报酬一分没有。

这时这俩人解释说,自己这十多年不曾下海了,现在家里正在经营着买卖,如果自己一出去几个月,家人没法养活啊。总兵说,如果你们不去,那就要挨板子了。最后这两个人就乖乖就范了。

这在咱们这里司空见惯的一幕看得老外目瞪口呆,亲历者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总兵的专断反映了该朝廷的法制或给予百姓的保护都不怎么美妙。迫使一个诚实而勤劳的公民抛家弃子从事于己有害无益的劳役,是不公正和暴虐的行为。除非是在一个专制的,其子民不知有法而只知有暴君的国度,否则这是不能容忍的。”

事实就是不能忍也要忍,一方一忍再忍,一方变本加厉,最后管理系统崩溃。中间根本没有自我缓解和自我调节的机制。比如“是不是我欺负他欺负太狠了,我这里主动收敛一下”,没有这样的机制。

元朝末年农民大起义时“饿死已满路,生者与鬼邻”,童谣是“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就是一天挨三遍打,还不造反更待何时?

这里引申到一个公司的管理上就是,员工根本不怕被开除,奈何以开除为要挟?这一份谋生的职业已经不值得员工珍惜了,员工在这里上班感觉是一种痛苦了,离开公司的那一刻感觉空气都是甜的,在公司上班时感觉空气都是苦的。这时,任何管理行为都是很难开展的,各方面一定都是非常糟糕。

所以有效的管理开展的前提一定是员工是认可公司的,喜爱自己的工作的。在这个基础上,管理机制才能发挥作用。

我们学习这一章还有深刻领悟两点:

一、 咱们爱说“犯上作乱”。之所以动辄杀人,满门抄斩,户灭九族是因为有人犯上作乱。这是等级观念,帝制时代的思想,现在全世界都不流行这样的思想。是人民至上,公务员为下。老子的思想正是如此,上善若水,水往低处流,水永远将自己置于自己源头的下面。比如我从群众中来,那群众就是我的源头,我就是为群众服务的,如果我辱骂他们是以下犯上。如果他们辱骂我,当然也是法律所不允许,但是谈不上以下犯上。

二、 老子认为生杀大权在天,不在人。现在全世界废除死刑的越来越多,这符合老子的思想。当然杀人犯这个存在争议,首先杀人犯以个人的名义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权。老子认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不拥有这个权力的。只有道拥有这个权力。“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 zhuo)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老子在这里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举了个例子。说人去杀人就好比你一个不是木匠的人你代替一个能工巧匠去砍伐去了,这种行为怎么可能不伤到你自身呢?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剁掉了也是活该啊!

目前老子这一思想在全世界还是有广泛影响的。比如关于是否允许人工流产这在很多地方产生争议。反对人工流产的一方观点就是胎儿也是人,人不能杀人。而反对的一方则也有很多反对的理由。对于这个问题,咱们不展开讨论,我对于这个问题也没有自己的明确观点。

但人命关天,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生杀大权在天而不在人,这一点我是认可的。咱们国家对于一些非暴力性质的犯罪、包括也是不动用死刑的。这都是老子这一章的思想在当下的体现。

好的,最后咱们把这一章再整体读一遍,用白话文翻译一遍——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 zhuo)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释义就是——

民众生不如死就不再怕死,

这时再用死亡来威胁他们就没用了。

只有人民生活幸福,珍惜生命,

这时把为非作歹的捉来杀掉才起作用。

其实人命关天,生杀予夺的大权在天。

统治者杀人其实是越权了,

这就好比一个不是木匠的人代替能工巧匠砍伐木头,

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侧面解读古代帝王的生死大权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权是古代国家治理的基础,君权的大小决定了帝王的权威,帝王的权威则代表了一个国家对外的尊严。

但是帝王对内的权威的大小,则建立在对待臣民的态度上了。帝王,作为一个国家的绝对的权威,对国家内的事务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至此甚至由“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说,这也足以从侧面体现出古代帝王的生杀大权。

然而,历史上的废帝也有许多,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权力,那古代帝王的权威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他们的权力又是怎样被他人给夺取的呢?

一、臣子生死与帝王的权威

前文提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其意指帝王让我死,我不想死,但是我要听帝王的话,所以我就必须去死。这句话是出自崇尚儒学的孔子之语,而其最早记载则是在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的具体内容了。而儒学的教条也大力推崇“君君、臣臣、夫夫、子子、亲亲”的关系,这也是君臣关系的早期体现,而前面所提到的这种君主对臣子的绝对权威的关系,那这种君臣关系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

1. 君臣之间的关系

一般的中国人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君臣关系中,君是主臣是次。这种关系从行政体系的角度上来讲的话,这是不错的。但是实际不总是与理想状态相同。在中国的历史上,大多数情况下,臣子的力量是大于君主的,中国古代的帝王对大臣的依赖是十分严重的。中国甚至出了许多的极权帝王,但还出了更多的无权帝王。

但是原因主要还是在帝王自己,主要还是因为很多帝王出生在皇宫,在一群没有见识过大世面的妇女之中成长,没有经过人世间的艰苦磨砺。而恰恰相反的是,绝大多数大臣来自于平民百姓,经历过人世间的诸多磨砺,他们其中大多数人的见识、智慧还有处理问题的能力是强于帝王的。

中国的历史书很有意思,骂帝王的多,检讨帝王过失的多。为什么?就是因为这些书大多都是臣子们所编撰的,这其中除了歌颂一些帝王之外,对另外一些帝王则是不留情面的大骂。历史书上忠臣多,废帝多,而奸臣少。这一对照,其实很容易就能看出中国历史叙述者的臣子们的倾向了。

2. 帝王的抉择

帝王终究是孤单的,而大臣们则是一个团体。聪明的帝王大多都是器重一帮大臣来管治另一帮大臣,在大臣争斗中取得平衡。而不聪明的帝王,不是和整个大臣集团对立起来,就是仅仅倚靠一帮大臣,最终的结果难免都是大权傍落。

大臣们可以歌颂你,也可以服从你,但同时,他们也可以选择挤压你,去掉你。伴臣如伴蛇,说的是帝王在强势的大臣面前的辛酸。而伴君如傍虎,说的则是臣子们在强势的君主面前的辛酸。无论是哪种情况,或许都不是当权者所期望的。

3. 君臣关系的处理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功臣为什么总是被帝王所害呢?功臣被杀,兔死狗烹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则在于君臣关系的处理问题。

君臣之间,也就是上下级之间,他们的背后有什么东西把君臣联系在一起了呢?那就是下级的服从程度了。上级对下级的使用尺度中,除交易原则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下级对其上级的顺从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决定了上下级关系之间的融洽程度。

翻开那些过往的历史,绝对的服从是解决上下级关系之间或君臣关系之间的一把钥匙。一个帝王,为什么在早期,十分信任一些大臣,而在后来却下决心杀掉这些曾经的亲密战友呢?一个重要的关系就是这些大臣开始绝对顺从,而时间推移,随着地位的不断上升,渐渐地没有以前那么顺从了,甚至,开始有了矛盾,变得对立起来了。

对于君臣关系或者上下级关系,人们总是觉得难以理解。但其实,这两种关系是十分通俗易懂的。在绝对权威的社会,君臣或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顺从”。在君臣之间一旦有突破顺从关系的君臣或破坏了上下级的顺从原则。那么,他们的关系或许大不如敌。

不过在帝王眼中的人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能够利用的工具,一种是需要去除的敌人。在绝对权威的社会,一个人想要展露自身的实力的话,就必须把才能与奴性完美地结合起来。没有奴性的人才,和没有才能的奴才,同样都是不可大用的工具人罢了。

二、帝王权力的具体体现与原因

皇权是古代统治阶级中的最高代表。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主要的阶级关系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占据统治地位。而在古代的统治体制之中,皇权则是其中最大的一环了。除了皇权之外,还有王权、相权、宗族、士族、外戚等多种权威形式,这些权威形式共同构成了统治阶级的巨大权威。

1. 帝王于其他阶级的关系

帝王和其他统治阶级之间具有相对稳定的权力分配。比如,帝王不能随意插手诸王的统治权。另外,皇权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就是无限大的。因为被统治阶级人身、财产等诸多方面,都属于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即便是皇权相对弱于相权等权力,对被统治阶级仍可以任意处置。其生死自然也只是帝王的一句话罢了。

2. 皇权的制约

但是皇权也不是随意的,也会被制约。其一是法律。正所谓一国有其国法,一家亦有其家规。天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还有许多法律,帝王也是不会轻易变更的,祖宗之法不可废。就比如立太子,要遵守立长子而不立幼,立嫡不立庶的原则。再比如史书,一般也是不能随意变动的。

其二则是宗族。帝王也是诸多宗族中的一员,虽然权力大,但也会遭受制约。比如后宫之事,通常由法律或家规规定,皇后在其中具有很大的权力,所以帝王也不能随意。而皇太后,对后宫的权力就更大了,甚至可以主宰帝王的终身大事。

其三是谏官。古代的谏官,简单的说就是专门负责挑毛病的,其中自然也包括帝王了。假如帝王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就会遭到大臣的反对而无法通过。由此:帝王想杀个人,也得找个合适点的理由,不可能随意就宰了。

3. 君臣力量的对比

其实皇权的大小还是取决于君臣之间力量的对比。之前有提到,皇权是封建统治权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是最大的,当然也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但如果力量对比发生改变,皇权也会随之相应的改变。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

既有不受大臣所约束的绝对皇权,如秦始皇。也有受到将相们所掌握的傀儡朝廷,如司马昭、霍光。甚者还有太后把持的权力,如慈禧太后。还有少见的宦官当政,比如汉末十常侍。

这些权力的对比变化,只是统治集团内部权力变动,其背后则是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谁的力量强大,谁的权力就大。帝王的权力也往往随之增减。如清末光绪帝代表了革新派的地主阶级,慈禧太后则代表了保守派地主阶级,在如此实力悬殊的对比之下,皇权的失败似乎也是意料之中了。

总的来说,皇权还是要从社会阶级的立场来看,同时要注意历史的发展状况的来看,不能将其看作是一成不变的。

三、帝王权力的来源

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认可了帝王的权力,所有就衍生出了帝王的权力。

但是为什么所有人都会认可帝王的权力?这种过大的权力其实十分的荒谬,它意味着帝王有权力杀死他想杀死的任何一个人。还有权力睡任何人的老婆。为什么全社会的人会去认同一个陌生人有权力决定自己的生死,还有权力把自己的老婆抢到他的床上?

虽然皇权它迫害着我们所有人,但是被迫害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们感觉不到会轮到自己被皇权所侵害。既然我们被侵害的感觉是那么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我们又能通过皇权的实现而得到活生生的侵害素材,何乐而不为呢?

而大臣们拼死去维护皇权的话,这就更容易理解了。大臣们虽然没有直接操纵皇权的权力,但是也因为接近皇权,多少也沾点光。

四、总结

中国的封建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君主是不断的在加强中央集权以此来强化君主专治的。君主专制在明清时期达到巅峰,大臣也难以制约其权力了,比如东厂西厂军机处等等机构的设立,就是强化自身的具体表现。所以,明清时期,帝王的权利实质上上升到了巅峰。

然而,在君权加强的同时,封建王朝的法制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当然这个法制并不是现代的意思,而是指国家的管理制度和刑法制度的统称。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实质上就是社会迈向现代文明的具体体现。

所以,早期的封建社会的帝王要处置一个人的话,可以十分的任性,就算是你没有犯罪,但是帝王不喜欢,一怒之下处置了你也无可厚非。但是后来的帝王要杀人的话,怎的也要指出你的罪状来,实在没罪也要给你扣个欺君的罪名。

从上述可以看出,帝王的生杀大权还是有的,不过随着封建社会的不断发展,“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也是不存在的了。历史越向前,能够约束帝王个人行为的东西越来越多,帝王也不能完全随心所欲了。

带“杀”字的成语。与“杀”有关的四字成语都在这里,值得收藏

第一个字是杀

杀一儆百、杀鸡取卵、杀身成仁、杀人放火、杀气腾腾、

杀人灭口、杀身之祸、杀妻求将、杀鸡儆猴、杀人如麻、

杀人越货、杀鸡吓猴、杀鸡骇猴、杀彘教子、杀鸡取蛋、

杀一警百、杀人盈野、杀鸡抹脖、杀敌致果、杀鸡为黍、

杀身救国、杀伐决断、杀父之仇、杀青甫就、杀人如爇、

杀生之权、杀身出生、杀人劫财、杀人如艺、杀身成名、

杀家纾难、杀人如藨、杀人如芥、杀衣缩食、杀鸡哧猴、

杀人如草、杀人如蓺、杀马毁车、杀一砺百、杀身报国、

杀一利百、杀身成义、杀人如蒿、杀生与夺、杀鸡扯脖、

杀人诛心、

第二个字是杀

生杀予夺、格杀勿论、嗜杀成性、格杀无论、三杀三宥、

去杀胜残、误杀好人、肃杀之气、丰杀随时、扑杀此獠、

格杀不论、生杀之权、滥杀无辜、格杀弗论、

第三个字是杀

赶尽杀绝、借刀杀人、卸磨杀驴、斩尽杀绝、看杀卫玠、

坐楼杀惜、五花杀马、覆军杀将、寸铁杀人、毁车杀马、

庸医杀人、丰上杀下、借剑杀人、疑心杀子、破军杀将、

刳胎杀夭、诛尽杀绝、暗藏杀机、斩尽杀絶、曾参杀人、

眦睚杀人、

第四个字是杀

自相残杀、春生秋杀、以杀止杀、一笔抹杀、胜残去杀、

天生天杀、不教而杀、不丰不杀、仁者不杀、一概抹杀、

藕丝难杀、以杀去杀、予夺生杀、奸掳烧杀、捐残去杀、

引咎自杀、互相残杀、好生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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