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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字难听改名申请最佳理由(因名字难听改名申请最佳理由模版)

时间:2024-01-26 05:45:33 作者:鹰视狼顾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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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好想改名字?民警提醒:改名字要有正当理由!

“名字导致我身体不好,我想改名字”

玉环的邵女士想要更改姓名

给的理由却让民警有些哭笑不得

近日,家住玉环沙门的邵女士来到沙门派出所,她告诉民警,她想把自己名字里的“连”字加个草头,改成“莲”。邵女士坚持说自己不是改名字,只是加个草字头。说罢,她还拿出了银行的存折,认为这就是银行的“证明”,要求派出所将错误的名字改掉。

于是,沙门派出所户籍民警刘燕华联系了邵女士所在村居的管片民警刘永全,两个人联系多方部门,到处寻找各种档案,甚至找到了邵女士一代证的复印件。所有资料显示,邵女士名字一直就是“连”,并无登记错误名字的情况。邵女士却一直不肯接受事实,要求民警必须要给她改,如果不改,就要去批评窗口的工作人员办事不严。窗口人员一直耐心向她解释,直到最后邵女士才说出了“改名字”的真正原因。

原来,邵女士觉得自己自从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后,10年来一直生病身体不好。这几天,她听人说,可能是名字的问题,就是少了个草字头,才让她一直生病。刚好她找到存折里名字是有草字头的,于是就到派出所申请改名字。

“如果只是因为名字不好听,或者觉得生活事业不顺要求改名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再说,改名字后,所有办理的身份证、户口本、驾照、银行卡等都需要一一去更改,虽然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但办理业务时,仍需要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可以说改名字后的麻烦会伴随一生。”沙门派出所民警刘燕华介绍说,成年人更改姓名一定要慎重,以免给自己造成麻烦。

经过户籍民警的耐心解释,邵女士打消了改名字的念头。

改名需要正当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改名后面临这些麻烦:

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为名字变更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以及产权证等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柯韫珮)

监制:冯常华

主编:金华辉 杨威涛

编辑:吴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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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名怎么办?改名后有哪些影响?这里都解释清楚了!

您贵姓?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在古代,一个人的姓名代表着他的身份地位、族群背景和家族夙愿。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原因让人有改名的想法。名字能不能随便改?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改?要改名通过什么途径办理?对此,上游新闻记者近日采访了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请他们为大家一一解答。

姓名不建议随便改,有正当理由可申请

古人重视姓名,不会轻易改名,除非忍不了。西汉大文豪司马相如,原名叫“犬子”,类似“二狗子”的意思。成年后,司马犬子觉得自己的这个名实在不雅,加上自己的偶像又是战国名臣蔺相如,干脆改名为“相如”。

现代人改名字的原因跟古人也差不多,因父母跟孩子间的时代不同,孩子长大后难免会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比如“尤勇驰、杜紫藤、朱逸群…”这类自带谐音梗的名字,还有名字中生僻字,比如燊(shēn)、彧(yù)、廑(jǐn)等都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

姓名能随便改吗?治安总队表示,不行,也不建议,因改名涉及到当事人的户口信息、学校毕业信息、社保信息、手机卡和银行卡信息等诸多社会关系信息的更改,较繁琐。但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比如名字有歧义、有谐音或有生僻字等情况,可按规定流程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更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申办;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由本人申办;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申办。

改名需这些材料,可通过“警快办”网上办

变更姓名一般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市民可进入“警快办”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户政专区”,选择“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点击“变更更正姓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市民线上申报姓名变更需准备的“申请材料”为:申请书;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已满8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电子签名。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实习生 傅龄萱

编辑:夏洪玲

责编:林祺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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