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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儿媳要守夜吗(老人过世儿媳如何行礼)

时间:2024-01-28 20:53:42 作者:行尸走肉 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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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守孝一般多久,有什么禁忌

老人去世后,守孝一般多久,有什么禁忌

文/@成长新视点

自古以来,守孝是丧葬文化中的一个重要仪式,也是对离世的先人表示哀思和感恩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后,晚辈要守孝三年,且不能有穿红挂绿、婚庆嫁娶、大喜大悲和纵情声色等禁忌。

当然,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风俗文化也会有所不同。人们可以通过继承传统的守孝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和文化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和历史记忆。

一、老人去世,守孝的人都有谁。

在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中,老人下葬之后,他的相关亲属,为了表达对老人的哀思和感恩,还会为其守孝。当然,并非所有的亲属,都有资格为老人守孝。

一般情况下,为老人守孝的是他的儿子、儿媳、女儿、孙子、孙媳。

二、守孝时间,一般是多久。

守孝,是一种对去世的先人表达哀思和感恩的文化仪式,也是一种文化、道德和精神上的责任。在守孝的时间上,一般是三年为期,少数地方是一年。

满孝之日,还会举行脱孝仪式,隆重邀请亲朋好友相聚,祭拜先人。之后,彻底结束服丧期,可以穿着正常颜色的服装。

三、民间守孝的传统风俗。

在中国民间,为老人守孝时,有几个传统风俗,广为流传。

一是过年时不贴红色对联,而是第一年为白色,第二年为黄色,第三年为绿色。

二是过年时不去别人家拜年走动,但别人可以到自己家拜年。

三是百日忌之后,孝服从简,非周年忌不穿重孝。平时,只需穿白色鞋,或鞋面覆盖白色布。

四、守孝期间的禁忌。

老人去世后,子女后辈为其守孝三年期间,主要有一些禁忌,需要注意。

一忌穿红戴绿,要着装淡雅素静,任何场合都不能穿着大红大紫大绿等靓丽服装。女士,不浓妆艳抹。

二忌婚庆嫁娶,要懂得感恩先人带给自己的幸福和养育之恩,不谈婚论嫁。

三忌大喜大悲,要保持平静心态,合理调整自己的心情,不要过度悲伤。身体好,也是对先人最大的感恩。

四忌纵情声色,要保持低调,不去娱乐风月场所玩乐。

结语。

守孝期间,每逢先人周年忌日或重要节日时,一般都要举行隆重仪式祭祀先人,表达哀思和怀念。守孝,也是一种孝道文化的具体表现,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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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后的一场大事 蜀地丧葬习俗知多少

在四川办葬礼又叫办丧事。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丧事作为人生最后的一场大事,如果不庄严隆重,就不能体现出晚辈人对长辈的重视,也就是所谓的"孝"。

因此仪式内容丰富讲究,流程复杂。

到时期,受当时政治,环境,经济,各方面的影响。四川的丧葬仪式也作出许多的改变,但由于这种传统的仪式具有较强的继承性,仪式中的内容流程改变得极为的缓慢。

以至于到今天,我们还能看到的丧葬仪式上还保留着大量时期所留存下来的内容和形式。

一 丧前仪式

1.裁老衣

所谓的老衣,就是人死后所穿的衣服,也叫寿衣。多在临死之前就准备好,有一次穿上,永久不脱的意思。老衣讲究体面,子女都想让自己的长辈穿得周正,免得被阴间的小鬼及牛头、马面以衣冠取人。因此,在当时的四川,许多贫困家庭,就算是节衣缩食,也要准备件老衣。

老衣在制作的时间,材料,样式,颜色,数量都有要求;日子多选在闰月,子女都要在场。材料多用棉、绸,不能用缎、皮、毛。颜色只能用青(藏青色)白两种,表示“一清二白”。如《成都市志·民俗方言志》中记载:“贴身应穿白色衣裤”。老衣要做成宽大的长衫样式,不能载扣子,穿时只需要用一根布带系上,因为“扣子”有“扣住后代子孙”的意思。老衣件数都用单数 衣服比裤子多两件,故衣服穿五、七、九件,则裤子就穿三、五,七件。此外,还要备好老鞋、老袜、老被以及寿幛、孝服、孝帕等。

棺材,又称“寿枋”,也是生前备好。 四川地区“寿枋”承袭了古代“其制方直,头大足小”的形状。长约两米,头高尾低,微微前倾,形如方头蟋蟀。多采用衫、柏料,贫穷人家多用杂木,颜色多涂抹为黑色。

2.送终

老人临死之前,子孙后代要跪守于床前,见最后一面,听临终遗言,待其咽气称“送终”。民间认为,如果死者无人送终,必是生前做了坏事,如果儿孙后代不能为其送终的则视为不孝。

老人落气时,在落气的地方要烧请人专门打制的纸钱三斤六两,称之为“烧落气钱”。然后再放一挂鞭炮,俗认为可以吓跑把守亡灵通往阴间道路的鬼怪。

3.小殓

小殓既为死者整理妆容 包括:沐浴, 穿衣,覆衾,饭含等。

逝者去世后要沐浴。也称“净身、抹汗,洗澡”。先用盆盛清水,用块白布蘸水为老人擦洗,一般是在死者,脸、胸、背等几处象征性擦洗几下。

沐浴完后,穿戴老衣,用物品为逝者含口 称“饭含”。死者若是男性,则要剃光头,已示来去清白,若是女性,则头梳齐整,再脸盖白布。

4.开路

开路仪式。按传统丧葬习俗来说,人死后要去阴曹地府报道,但需要阴阳先生指引道路,一般的做法是请道士为死者指明去阴间的路。

道士一到逝者的家里,便开始做法事:首先站在死者灵前,一边手拿二烛香,一边说:“新故亡人某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殁于某年某月某日,享年多少岁。伏以大限无情,魂归极乐……后在棺材盖上用公鸡的血和两根羽毛在一张黄色的纸上画上一个符号。

其次,纸制的轿子和仆人要被焚烧,供阴间的死者使用。

再次,逝者家属需要“在大门口挂上望山钱,为死者到阴售天地用,认为如不给死者天地,地府遍设关卡,没有路引,鬼差不放行,所以要用烧过的路引灰子和何头纸灰包好,随棺理葬”。

最后,子女在死者的床前哭泣,还要请道士算一算死者何时回殃(回煞),犯不犯重丧,并将七期及百期的时间写在纸上,贴在堂屋墙上

6.报丧

人死后要请阴阳先生看期,确定好治丧活动的时间和时辰。一般认为,葬期尤为重要,根据死者生卒时和家人生日时辰的推算,以避免“犯重丧”。

择期而就,就要告知亲友,称“报丧”。告知死者的开奠,安葬的时间。在川北地区还有“父死请本族,母死请娘舅”的叙话。

二 丧时仪式

1.大殓

大殓是指将死者放入棺材。

首先,死者家人将棺材抬到房间中央,在每个角落放上两块砖,然后放上香饼,最后为死者盖上白布,其在传统丧葬习俗中称为衾单。

其次,家人把死者抬进棺材后,还要在他的头上盖一个凹形枕头,在他的脚边放三块瓦片或一朵木制的莲花。

再次,死者的家人用衾单将尸体裹住,盖上被子,四角则是死者的衣服放入其中装紧,在合适的日子,将棺材盖子盖上。

最后,由漆工把将棺材榫头固定好,涂上磁粉,刷上油漆,这时需要家人哭泣,因为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逝者。

李劼人的《暴风雨前》还有这样的记载:“开路法事做完,烧了黄表,遂由底下人连木板将死之人搭到堂屋里,移内棺内,对准了天线,用灯草把全身塞得紧紧的。在死人右手放了一根柳枝,左手边放了两枚馒头,这是道士吩咐的,说亡人走恶狗村过时,才有喂狗同打狗的东西”。

2.丧服

传统丧孝服讲究等级差异。

孝衣为粗白布制成,包括粗麻布所做成的背心。孝帕,子女头上缠着白布,一直垂到脚跟,儿孙的孝帕比以上的人要短。一般亲友孝帕的长短,则视其关系亲疏而定。

孝帕有的缠在头上,有的系在腰间等各不相同。总之,亲者孝帕拖长,而关系疏远的亲人,其更短。

麻帽是妻子和儿媳妇戴的,用粗麻布做成,像是一顶三角形的尖帽,从额头到后背,头左右两边,各有麻系的棉球,如果死者是男性,左边会短一些;如果死者是女性,右边会短一些,这样就能看出逝者的性别。

布帽是女儿所戴,用白布做的,形状和麻帽一样。腰带是家人把麻带系在腰上。其中女婿系红色的的腰带,而一般家庭成员和亲戚朋友系白色腰带。

各地具体做法并不相同,如成都市彭州、双流等地,女婿、侄女婿要系腰孝,必须在腰上系一条红色腰带。

孝鞋是儿子和孙儿所要穿的麻草鞋。妻、女、媳及孙女都是用一块白色的布盖在鞋子上,但是鞋跟却没有遮盖,只有在老人们都去世了的时候,他们才会戴上。

所以说丧服是十分有讲究的,在传统葬俗中,根据人们穿着的衣服,可以看出他们和死者的关系,还可以判断出死者的性别。

3.讣告

讣告在丧礼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尤其是通知亲友,讣告都是事先准备好的,人一去世立刻印出来。

讣闻需要写逝者姓名、姓名、日期、出生日期和死亡地点,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情况,以及成服、祭奠的时间;最后注明家属的名字与服制,按照服制的亲疏,依次排列。

在讣告后有“哀启”,开头的悼词,首先叙述死者的童年历史,然后叙述其成年时期的历史,包括死者过去经历情况;死者病况以及家人哀悼情况,都要详细地叙明。

讣告主要叙述死者生前德行,多半是溢美之词

4.吊丧

吊丧是在死者死亡的消息公布后,亲朋好友前来吊唁的丧葬仪式。

死者初死之时,即派人去各亲朋好友处报丧,关系亲近者,即刻赶来吊唁。当亲友到死者家门口时,由吹鼓手吹奏大乐迎接,由礼生引到灵前上香叩首。男客由男孝子下跪陪拜,女客由女孝子下跪陪拜。

礼生领着客人到灵前(左右各有一名礼生),由左边的人递上香,并喊上香,然后右边的人喊叩首,左边的再叩首,右边的喊三叩首,左边的孝子(叩首的人向跪在灵前的孝子行礼),行礼完毕,然后死者家人为亲友送上丧服,吊唁亲友按关系亲疏穿戴后,各自休息。

5.开奠

葬礼前一天称为开奠。

开奠时,亲朋好友来送祭帐、纸钱、香烛、祭坛等,而死者的家人则需要将孝对、灵条、祭帐及花圈等物品放在街上,还要在街上扯天花,还要晾罩。

丧家开奠时,亲友需要:必亲到灵前行三跪九叩礼,设有祭文则请宾代读,毕退位;情薄者则凑名醵舍购纸烛等专送。

通常而论,凡是前往吊奠的,在死者灵位前行旧式一跪三叩礼的居多数,也有有行脱帽三鞠躬者。

发丧前,孝家举行哀悼仪式,并设宴款待,奠后宴款待亲友,晚上放烟花爆竹,伴有音乐,以娱乐亲友。午饭之前,要点香烛,摆宴席,作祭文,烧钱纸,金银锭,纸等。

三 发丧仪式

1.发丧

传统发丧仪式,通常会在早上举行,具体可分为发饱丧与发饿丧两种。

发饱丧是指先将棺柩抬到灵堂外,然后在众人吃过早餐以后,将其送到坟地安葬;发饿丧是把棺柩拾到墓地下葬后,然后回家吃饭。

发丧的具体时间和选择发饱丧或发饿丧,通常要看死者的生卒时辰和儿子们的生庚八字。

发丧当天,还要请的道士或和尚念咒化帛,并将一只公鸡立在棺材上,点燃爆竹行之,成都风俗调查中有这样的记载:“必请道士临丧通白退煞,然后起柩;如系世家,又必先请高僧绕棺念咒,再请道士退煞起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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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抬丧

在地势平坦的地方,抬丧一般是八人抬的龙杠,并以整齐的步伐喊着号子,以减轻疲劳,由于丧事时间与丧葬时间往往相隔较长,在成都等地还有游丧的习俗,有的时间甚至长达五六个小时。

3.下葬

孝子率领家属来到坟地,按照破土下葬的时间,先开一口金井,将棺材放入井坑中;然后由阴阳先生用罗盘拨准,由孝子捧泥三次放在棺材上,再由工人掘土掩埋,做一座坟墓。

棺椁安葬时:“孝子跪在棺材前,由道士将米撒在棺材上,然后掩埋棺材。”孝子跪在坟前,将衣服后面作兜状,此时孝子要痛哭,因为作坟的人将泥土填满。孝子将衣服、头冠、帽子、麻带、鞋子都烧了,向坟前叩首,并请人早晚为他们烧香、烧纸钱,有的孝子还要留坟地住宿来守坟。

当孝子回家时,留下来的亲友已经准备好了一张桌子,有一杯酒,一把梳子,一面镜子,地板上有一个盆和烧些柏枝。孝子进屋后,喝点酒,照照镜子,梳了梳头发,然后跨过了一个用柏树做成的盆子。这表示他已经摆脱了过去的霉运和烦恼,以后的运气就会好起来。

逝者下葬后,其灵位被火化。神主放在神龛上,用阴阳点燃香烛,用白纸将家神和门神撕开。

以上事情做完,丧事才算大体完成。

四 丧后仪式

《华阳县志》记载了成都的丧后仪式:“三日墓祭曰复山,钟门谢客曰谢孝,期而小祥曰周年,又期而大祥曰二周年,三年除服曰满孝。”

1.复山

逝者下葬三天后,儿子到墓地拜祭,称为复山。

通常情况下,亲人们在三天内都不会离开,一则帮助收拾东西、打扫卫生、洗涤衣物,二则等到第三天到坟前献上酒肉、杀的发丧鸡及水果,再烧纸钱;二则叠坟顶泥土、立碑、举行培土和化灵等仪式,叩拜死者,并嘱咐他们在阴曹地府修行,保佑后人,还需要给周边老坟烧几张纸拜托关照新来邻居

2.供七

自逝者死后起,每七日焚纸钱,即“烧七”,共烧七次,共四十九天。

若死者系初一而死,则七日为初七,故称“撞头七”,故死者罪大恶极。如果逢七不撞七,就说明死者是无罪的,但对后人不倡。

因此,“五七”这天做女儿的便要回娘家,一边用木棍敲棺材,一边说:“你不撞,我撞”,故逢七应视为解罪。哭七,烧纸钱,设斋祭,驱散怨气,使亡灵升天。

3.守孝

传统葬俗中父母之丧,要守孝三年,在外做官的也要上章,请假回家守孝,否则视为不孝,三年之内,必须穿素衣、男不婚、女不嫁和酒食都要节制。

有些人留一撮头发在脑后右侧,以表示守孝,称为孝发。烧百期是:“亲人死后,百日之夜,需要烧百期”,就是孝子在百期之后,不戴孝帕或青纱,但既不可以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也不可以结婚生子。

忌辰的第一年小祥,第二年大祥,三年除灵满孝。除灵时间大部分都在一年之内,也有两年到三年的时间,具体由阴阳先生看时间而定。

4.祭祀

四川基本上都有此俗。

一般在七月半即中元节前后焚烧祭祀先人,即为“烧袱子”,如《崇宁县志·卷二·风俗·祭礼》:“自明季冰焚族聚,而土著者甚稀有,祠者寥寥无几,大率清明祭扫亲友……名为烧袱子,年终设祭曰年纸,祭毕饮福曰年饭。

资料来源:

时期成都地区汉族丧葬习俗

变迁研究

巴蜀汉族丧葬习俗研究

已嫁女不能回娘家上坟吗?哪些人不宜上坟?上坟有啥讲究和禁忌?

生活中,关于哪些人不能上坟,听到过许多说法,如:新媳妇不能上坟;孕妇不能上坟;婴幼儿及少儿不能上坟;未成年人不能上坟:不能到别人家上坟;不能上别人家坟;等等。还有些地方有一种讲究和禁忌,说,已经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到娘家上坟。已嫁女到娘家上坟,说明娘家无人,会把娘家上穷了。这些大都是民间生活传承,有的是讹传,许多人不知所以然。我们对照规范的礼仪文本资料讨论一下,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首先必须清楚:上坟是祭祀活动,与“开祠堂”实质上是一回事

上古时期,“墓而不坟”。人死了,直接丢到山沟里或挖个坑埋上,不留坟头。一直到春秋时期,才有做坟的说法和讲究。秦汉之后,做坟成为普遍的生活要求,“无墓不坟”。

秦汉之前,祭祀祖宗进家庙。按礼制规定,天子有太庙,诸侯有宗庙,大夫和士有家庙,一般庶民百姓没资格有庙。实际生活中,一般居民家庭,需要祭祀祖宗的时候,就到坟地,于是出现墓祭。从两汉时期开始,墓祭非常流行,也有许多规定和要求,是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事项。

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墓祭演进出两条线路:其一是祠堂;其二是上坟。由于墓祭是日常的也是重要的生活事项,为了方便,人们在坟墓的旁边建一些龛舍,存放物品东西,后来龛舍越造越多,越造越大,于是在坟墓地方出现房屋。由于房屋不畏寒暑风雨,在房舍内立神主,就能举行祭祀活动。所以,墓祭逐渐从坟头转入房舍内进行。再后来,在家庭居住的特定地方,单独建造房屋,作为祭祀场所,就是所谓祠堂。这样一来,生活条件社会地位较好的阶层人家,就开祠堂祭祖;而对于普通居民家庭,建不起或建不了祠堂的,祭祀活动主要通过上坟来完成。

2、其次应当明白:祭祀活动是吉礼,与丧礼是完全不同的

一定要明白,墓祭是祭祀活动,祭祀是吉礼,是祈求祥瑞。丧事是凶礼,是悲苦哀伤。上坟作为墓祭活动的传承,与丧事活动是根本不同的。绝不能将丧事礼俗用于墓祭上坟。

所以,正常情况下,上坟不能哀哭,不能丧服(戴孝),应该以家庭的名义上坟,不能一个人闷不拉叽甚至偷偷摸摸上坟。

祖宗文化是汉民族伦理文化和情感皈依的重要途径。家庭或有大事,都应当敬告祖宗。墓地和祠堂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不仅是情感上的,也是法律上的。《唐律》明确规定:“盗耕墓田,杖一百;盗耕伤及坟墓,徒刑一年;侵盗园陵的草木,徒刑两年;发人墓冢,劳役加流放;发冢开馆,处以绞刑。”挖坟掘墓不属于大罪重罪,但在唐朝历次慎恤刑狱的赦令中,发人墓冢都不在其列,所以是“十恶不赦”之罪。后世各朝代沿袭,一直到现在都对我们的心理情感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家庭发生男娶女嫁、生育添丁、上学进学、建房建舍、开张开业、参军戍边、升官加级等等事件,都要开祠堂或上坟祭祖,告慰祖宗神灵,佑护后世子孙。家庭和社会等发生丧葬病疫、匪祸寇乱等等,也需要告慰祖宗,以便统一思想意识,凝聚家庭力量,正确应对。

从较高的文化层面讲,上坟是人们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人们告慰逝者,寻求亲情归属、心灵归属、家庭归属和社会归属的重要手段。对于中国人来说,上坟是一种信仰,一种先天的信念,一种日常的激励。上坟是人们抒怀、展显自我的重要途径,是人们生存发展的心理基点,也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基本动力。

3、再次还要知道:上坟是家庭中事,即以家庭为祭祀单元,以家庭中人为祭祀参加人

上坟是祭祀活动,祭祀的对象是祖宗,所以,祭祀参加人应当是同一祖宗的子孙后人及同堂人员。

祭祀是一种祖宗信仰,是一种社会文化,也是一种崇敬和感恩。所以,对于一个特定家庭来说,与特定家庭有亲缘关系的家庭及人员,对特定家庭有重要恩情或重要意义的外家庭人员,也可以在本家庭作为祭祀对象进行祭祀。

一定要清楚,上坟是家庭活动,不是个人活动。老子上坟,一定要带上儿子。否则,就没有了传承。

所以,关于上坟,我们归结以下结论:

(1)上坟不限制任何家庭中人

新媳妇也罢,孕妇也罢,婴儿幼儿少儿也罢,未成年人也罢,只要是家庭中人,都可以参与上坟,没有任何限制和禁止。有的地方习俗,新媳妇进门后,婴儿出生后,都要到坟地告慰父母先人,是有道理的,其依据就是祖宗祭祀文化这个根本。

但相对来说,坟地缺少人迹,蛇鼠蚊虫较多,瘴气恶气较盛,所以,新媳妇、孕妇、婴儿幼儿少儿等,不宜单独上坟,一定要有家庭成年男性陪同。

被限制上坟的家庭中的人,都是对家庭犯有重大罪责之人。所以,传统文化下,生前不准进家庙祠堂,死后不准埋进祖坟,是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

(2)已嫁女可以到娘家上坟

已嫁女到娘家上坟应当把握一个基本点:即必须以自己家庭为单位为自己的父母先人上坟,不能直接与娘家兄弟一起上坟。

道理很简单。已嫁女的祭祀位分在婆家,娘家无位。即已嫁女死后,与丈夫一起进婆家祖坟,享受子孙的祭祀香火,与娘家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已嫁女不是娘家家庭中人,没有资格参与娘家的祭祀活动。礼仪规范文本《仪礼》中有“妇人不二斩”的规定,意思是说,女性的祭祀位分要么在婆家,要么在娘家,不能同时占两头。所以规定,未嫁女的祭祀位分在娘家,已嫁女的祭祀位分在婆家。女性只要在家不出嫁,在礼仪位分上的所有权利义务与兄弟是一样的。《尔雅》称女儿叫“女子子”,就是女儿子,后世简称“女儿”。

父母对于子女是天地恩情,子女感恩父母也是天经地义的。不准已嫁女回娘家上坟,就是将外孙一家与外祖父一家在礼仪上直接对立起来,这在礼法上是说不通的。女儿给亲生父母及先人上坟,也是天经地义和理所应当的。但操作上,已嫁女应当与自己的儿女或丈夫一起,以自己家庭的名义给父母上坟。

(3)可以上别人家坟,但不能到别人家上坟

啥意思呢?就是说,你可以单独到别人家的坟头给别人家的人上坟,但你不能与别人家的人一起给别人家的人上坟。

道理还是那个道理。上坟是祭祀活动,祭祀是家庭活动。上坟以家庭为单位,别人家上坟,外人是不能参与的,也是不准参与的。

但你觉得别人家过世的那个人对你特别好,有恩与你,逢年过节,给他上个坟烧烧纸,是完全可以的。或者别人家的坟与自己家父母先人的坟在一起,考虑到远亲不如近邻,自己家上坟时,顺便给别人家烧把纸,嘱咐嘱咐,祷告祷告,也是可以的。

归根到底,上坟是一种精神活动,是一种情感活动,是一种自发自觉的行为,只要不妨害他人,怎样操作都是可以的。

父母去世后,为何出嫁的女儿不愿再回娘家?一位7旬老人说出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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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桂芳,今年已经70高龄了。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李梅已三十出头,小女儿李兰才20岁。

这些年来,我一直盼着女儿们常回家看看,但她们都很少回来。前些天李梅难得回家,我高兴还来不及,就看出她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

“梅儿,你怎么了?是工作上遇到什么麻烦了么?”我关切地问。

李梅轻轻摇头,眼眶红了,低声说:“妈,我和公公婆婆的关系越来越僵了,常常为了家务事吵架。婆婆老挑我毛病,说我做事不够快,不够好,我受不了了。”

我听了,心头一紧,轻声安慰道:“梅儿,妈知道这对你来说不容易。但人生路上难免遇到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包容别人。你多跟婆婆商量,多跟她沟通,说不定她会体谅你的。”

李梅勉强点点头,低声回答:“我会试试看的,妈。”

我看得出李梅还是很难过,接下来几天她都闷闷不乐,跟往常活泼开朗的样子不同。我心里非常难过,只想着要帮助女儿渡过这难关。

一天晚上,我拉着李梅在月光下长谈,她这才哭着把心里话全倒出来:“妈,我实在受不了婆婆了,她老刁难我,要我做这做那的,我有时候实在忙不过来,她就拿着拖鞋追打我,还骂我没用。我说过很多次,婆婆就是不听,整天找我的错。我太苦了!”

我心疼得直掉眼泪,轻声安慰她:“梅儿,妈明白你的苦衷,你一定要坚强点。妈会想办法帮你解决这个问题的。”

第二天,我鼓起勇气去找李梅的公公婆婆谈话。我诚恳地对他们说:“爸爸妈妈,当初我们把李梅嫁给你们,你们答应会待她如亲生女儿。现在看来,李梅在你们家饱受委屈,我作为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请你们能体谅她,别再为难她了。”

公婆听了我的话,脸色很难看,婆婆满脸不高兴地说:“李桂芳,我们教育媳妇的方式不需要你指手画脚!李梅整天就知道向你告状,这是要离间我们母子关系!”

我看公婆的态度,心里很着急,接着劝说:“爸爸妈妈,我并没有要离间你们母子关系的意思。我只是希望我们大家能互相理解、友爱,给李梅一个温暖的家。你们当年对我的恩情,我李桂芳一辈子也忘不了。请你们开开心心地对李梅,好不好?”

婆婆冷哼一声,扭头就走,也不再说什么。我看到这里,心里虽然着急,但也明白再说下去也没用,只能先回去看看李梅的状况。我很担心公婆赌气,会加倍刁难我的女儿。

回到家里,我看到李梅正坐在门槛上发呆,眼圈通红,一见我回来,她忙问:“妈,你去找婆婆了?她同意给我好脸色看了吗?”

我隐瞒真相,只是轻声劝慰她:“梅儿,妈已经尽力而为,剩下的就看天意了。你要挺住,相信总会过去的。”

李梅泪汪汪地望着我,我心如刀割,恨不得立刻把她接回家,但我知道这是不现实的。李梅擦干眼泪,沉默着点点头,没说什么就回老家去了。我目送她离开,久久无法平静。

之后我整日提心吊胆地等待李梅的音讯,生怕她在婆婆家受苦。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李梅都没有再联系我,我担心得直打颤,汽车票再也买不到了,我只能坐长途大巴前去她家看看。

跋山涉水,我終于来到了李梅在老公家的住处。然而我震惊地发现,房门紧锁,屋里一片漆黑,毫无人烟。我着急地敲门喊人,可是屋里毫无反应。

我着急地跑到邻居家求助,邻居阿姨告诉我,李梅一家一个月前就搬走了,她也不知去向。我听到这个消息,瞬间就懵了,心想难道公婆觉得我来找他们理论很丢脸,就搬家离开了?

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打电话回家问李兰,她也说一无所知,只知道李梅回家后就再无音信。我和李兰母女俩着急得团团转,怎么也找不到李梅的下落。

“妈,不如我去李梅老公的公司看看,也许能打听到什么消息。”李兰提议道。我欣然同意,囑咐她一定要小心谨慎。

然而李兰去了老公公司回来后,脸色十分难看。她颤抖着声音对我说:“妈,李梅她。。。。。。她跟老公离婚了!”

我惊得目瞪口呆,死死抓住李兰的手臂,颤抖着问:“为、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李兰泪眼婆娑地跟我诉说,原来婆婆当时气得失控,把李梅从二楼的楼梯上推了下去,李梅受了重伤,住院一个月后提出了离婚。

听到这个消息,我只觉天旋地转,胸口剧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的女儿就这么遭受家暴,我这个做母亲的,没能及时保护她,没能把她接回家,我该何去何从?

我整夜难以入睡,脑海里全是李梅痛苦倒地的画面。我心如刀割,恨不得代女儿受苦。凌晨三四点的时候,我终于难以抑制地失声痛哭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红着眼圈来到李兰房间,她也没睡好,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我紧紧握着她的手说:“兰儿,自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作为母亲的我没能保护好姐姐,没让她避开生活的风浪,我有罪!你一定要保重自己,将来嫁人一定要慎重,不能重蹈覆辙呀。”

李兰听我这么说,泪水夺眶而出:“妈,这不是您的错!我和姐姐一定会携手渡过难关的,您不要自责!”

我心像针扎一样难受,轻声道:“兰儿,这件事妈会一生难以释怀。从今往后,妈再也不敢指望你姐会回家看望我这个老人家。她再也不会踏入这扇门了。。。。。。”说到这里,我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扑到李兰怀里痛哭起来。

李兰也跟着我痛哭,我们母女俩抱头痛哭了很久很久。我这才真正理解了,为何许多女儿嫁出去后,永远都不再回到娘家来。她们或许经历了太多痛苦,对这个家已经产生了极大的伤害和阴影,所以再也不愿回来了。

从此之后,我处心积虑地想联系上李梅,但她已经换了手机号码,我与她如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李兰也尝试着打听李梅的下落,但都以失败告终。

日子一天天地过,我想念李梅的心却丝毫未减。每每看到家中她留下的物件,我就止不住眼泪。夜深人静时,我更是睡不着,脑海里全是李梅独自在外漂泊的样子。

我真希望能再见她一面,哪怕最后一面也好,亲口跟她说声对不起,请她一定要保重自己。可我的愿望终究是痴人说梦,李梅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在这段时间里,我变得十分消瘦和憔悴,整天茶饭不思,李兰和亲戚朋友都劝我要多保重身体,但我实在无法释怀,只觉活着都是罪过。

直到一天,李兰突然收到一个陌生号码的信息,上面只有一个地址。李兰敏锐地觉察这很可能就是李梅的线索,于是立刻赶去找了那个地址。

原来那里是一家小区,管理人员翻查记录后确认,一个月前确实有一个叫“李梅”的租客搬进来过,但只住了一周就又搬走了。李兰失望地离开,我们再次失去了李梅的踪迹。

然而就在第二天,一个意想不到的奇迹发生了。

那天我正呆呆地坐在门前发愣,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闯入我的视线——是李梅!她瘦了好多,但确确实实就是我女儿本人!

“妈!”李梅扑进我怀里,大声痛哭起来。我也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回抱住她。

等她情绪平复下来,李梅低声告诉我,她这段时间一直在外漂泊,过得非常艰难。昨天她突然很想念我,就鼓起勇气回来看看。

我心疼得不行,轻声问她:“梅儿,以后你打算怎么办?是回老公家吗?”

李梅沉默了,然后坚决地摇头说:“妈,我再也不会踏进那个家门一步了。经历这么多,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家才是我的归宿。”

我听了,热泪盈眶。我抚摸着李梅的头发,轻声说:“以后就让妈来好好照顾你和爱你。我们母女俩一定会渡过这场劫难。”

李梅点点头,泪水再次夺眶而出:“妈,我真希望以前能听你的话,不要那么早嫁人。现在我终于明白你的苦心了。”

我心疼地抱紧她:“梅儿,妈也有错,当初不该强迫你早早成家。以后的路,我们慢慢走,别着急。”

自那以后,李梅就一直和我住在一起,李兰也时常回家看望我们。日子平淡但温馨,我们母女三人重新找回了1的快乐。

经历这么多风风雨雨,我看透了很多人生道理。我时常对李兰和李梅说,我愿她们慢慢走自己的路,遇到对的人再结婚生子:即便到老还是单身,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爱她们,与她们相伴到最后。

人生路上,家人的爱是最宝贵的。我会用我的时间和爱,来弥补她们过去的遗憾和伤痛。

虽然李梅回到家中,我也欣慰于能与她相伴左右,但我仍然无法忘记她在婆家遭受的种种遭遇。每每想到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一天,我对李梅说:“梅儿,妈知道在婆家生活的点点滴滴对你来说都是巨大的伤害。现在你回来了,我们母女重新在一起,这是妈这辈子最幸福的事。但妈没能在你最艰难时保护你,这是妈一生的遗憾。”

李梅忙安慰我:“妈,我从没怪过您!当初是我执意嫁出去的,您劝我也没用。这件事我一个人扛下来,您不需要自责。”

我还是止不住眼泪,轻声说:“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我们母女都要紧紧相依。即使分开一时,也要相信彼此,相信总有再相见的那天。”

李梅泪汪汪地点头,她的手就这样握着我的,久久不愿松开。

又过了一段时间,李兰有一天突然对我说:“妈,我想出国读书深造,争取事业有成,让您老人家高枕无忧。您赞成吗?”

我心中五味杂陈,既为女儿的成长自豪,也担心自己会孤单寂寞。但转念一想,我不能因为自私就扼杀女儿的翅膀,于是激动地点头答应了。

临行前,我拉着李兰的手说:“兰儿,妈支持你飞向更高更远的地方,但要记得妈永远在这守候你回家。出国在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李兰红着眼圈点头,跟我承诺一定会加油的。我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机场大门,心中百感交集。

如今,我和李梅相依为命,虽然时常思念远在异国他乡的李兰,但我们尽力活得开心充实。李梅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我也在社区乐龄大学学习唱歌、舞蹈等课程,生活过得平淡却知足。

我时常在深夜里回想起生命中的种种际遇,感慨人生的无常。我经历了太多离合与痛苦,所以更能珍惜眼前的平静。我告诉自己,余生还长,要用所有的时间与爱,来疼惜我的女儿们,弥补她们的遗憾。

每当李梅靠在我的肩上,或者李兰的一个远距离视频通话传来,我都会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满足。我相信只要我们母女之间的纽带牢固,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击垮我们。

我时常在夜深人静时,看着女儿们小时候的照片出神。我庆幸无论命运带来什么,我们依然能相互扶持,携手共度。我知道,家人的爱,会使我们母女三人豁然开朗,迎接美好的新生。

时光荏苒,转眼李兰在国外已经读完硕士博士,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她打来视频,兴奋地告诉我和李梅,她决定在那边城市长期发展,不再回国了。

我和李梅虽然舍不得,但也由衷为李兰感到欣慰。挂了视频,李梅看着我,眼圈红了:“妈,兰妹妹长大成人了,以后只剩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了。”

我握紧她的手,感叹道:“是啊,我们都老了,原来小兰兰已经能在外面独当一面了。不过你我做妈女兵,以后就好好过我们的小日子吧。”

李梅点点头,枕在我的肩上轻声说:“妈,经历过这么多,我现在才明白,您对我们的爱是这么宝贵。我会永远感激您没有抛弃我,给了我再次做人的勇气。”

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轻声说:“傻女儿,不管你们去到世界哪个角落,妈的心都跟着你们。妈只希望你们幸福平安。”

于是,我们母女俩就这么相依偎着,看着夕阳缓缓落下。

一个周末,李梅突然对我说:“妈,您辛苦了一生,我想带您出去走走,放松放松心情。” 我欣然同意了。

于是,我们母女俩来到了一个风景秀丽的海滨小城。我们在海边散步,吹着海风,聆听波浪拍岸的声音。晚上我们还一起看了烟花表演,五光十色的烟花绽放夜空,绚烂夺目。

这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开心的一次旅行。和李梅一起,我感受到久违的豁然开朗与温暖。

回来的路上,我不禁感慨,命运的滚滚洪流可以击打我们的身躯,却摧毁不了我们的心。历经沧桑和苦难,我和李梅依然能同在月下散步,聆听着海浪与彼此的心跳。

人生不易,但总有爱与美好。这就是我现在的感悟。

又是一个清晨,我起床准备做早餐,却在门口发现一封寄来的信。我惊讶万分,这是李兰多年来的第一封信!

信中,李兰告诉我异国他乡的新生活,还有对我的思念之情。我边读边流下感动的眼泪,直到李梅担心地赶过来。

“妈,怎么了您怎么哭了?”李梅关切地问。

我将信交给她,激动地说:“梅儿,这是你妹妹寄来的第一封信!她没忘记我们!”

李梅读后也泪眼婆娑,紧紧拥抱着我。

我知道,纵然岁月流逝,女儿的情谊永不变质。春去秋来,她们的心永远归属于这个满载母爱的家。

民法典百场宣讲|丧偶儿媳有继承权吗?

再婚了,孩子不养怎么办?

女儿去世,外孙能获得老人遗产吗?

儿子去世了,一直照顾的儿媳妇

有继承权吗?

近日,为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怀柔法院前往社区普法,结合四个情景故事为老年人答疑解惑,讲解《民法典》中有关继承和赡养的规定。

一、女儿先于老人去世,外孙可获得遗产?

案情简介

高大妈和高大爷有两个孩子,分别是大儿子高大男和二女儿高美丽。高美丽和丈夫有一个孩子牛牛。高美丽意外去世后,高大爷和高大妈把牛牛接到身边照顾。一天,高大男打电话给高大爷:“我要做生意,还差点钱,我知道您二老手里存了不少,反正这钱早晚都是我的,不如您现在拿出来给我,等我把生意做起来,也能孝敬您。”高大爷说:“这钱本是我和你妈要留给你妹妹的遗产,你妹妹走了,那就留给牛牛读书用,不能给你。”高大男反问道:“我是您的亲儿子,牛牛是您的外孙,哪有不给儿子,给外孙的道理。”高大爷和高大妈被问住了,这钱能留给牛牛吗?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官说法

高美丽是高大爷和高大妈的女儿,有继承父母存款的权利,高美丽去世后,牛牛作为高美丽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母亲的份额,所以,牛牛可以继承高大爷和高大妈的存款。

二、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有继承权?

案情简介

刘大爷和刘大妈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夫妇从十几年前就把刘大爷和刘大妈接到身边照顾,后来大儿子生病去世了,儿媳妇依然尽心照顾他们。不久前,刘大爷住院了,儿媳妇一直在医院照顾了二十多天。不久后,刘大爷和刘大妈因交通事故去世,在遗产分割时,二儿子提出大儿媳没有继承权,大儿媳妇心里很是委屈,她有继承权吗?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官说法

刘大爷和刘大妈的儿媳妇,和丈夫一起赡养老人,在丈夫去世后,也没有停止赡养老人,所以,她和老人的其他孩子同样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刘大爷和刘大妈的房子和存款。

三、孤寡老人如何保障生养死葬?

案情简介

孙大妈的老伴去世了,也没有孩子。一次,孙大妈腿骨折了,隔壁的雷大哥夫妇知道情况后,照顾孙大妈的日常起居。一次,孙大妈夜里发烧,雷大哥夫妇开车送孙大妈去医院。出院前,同病房的老太太拉着孙大妈说:“你碰上好人了,那天看他俩那么着急,忙前忙后的,你看咱年纪大了,保不住出啥问题,又没有孩子,不如你和他俩签个协议,让他俩给你养老,财产都留给他们,不说是图个啥,就是觉得老了也有个人在身边。”孙大妈听了以后点了点头,心里想,是挺好,但是这种协议有效吗?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官说法

雷大哥夫妇是高大妈的邻居,并非继承人,高大妈可以与他们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雷大哥夫妇照顾自己,自己的财产由他们继承。

四、子女反对老人再婚,能摆脱赡养义务?

案情简介

王大爷离婚后,认识了李大妈,两个人想要结婚,却遭到双方子女的强烈反对。王大爷的女儿说:“爸,你不能结婚,你要是结婚我就不给你赡养费了。”李大妈的儿子说:“妈,你不能结婚,你要是结婚了,有事也别找我,我不管。”王大爷和李大妈很是困惑,这婚还能结吗?该怎么办呢?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官说法

王大爷和李大妈的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结婚,即使王大爷和李大妈结婚以后,子女仍然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供稿 | 北京怀柔法院

编辑 | 梁瀚伟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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