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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宅(祖宅继承权新规2023)

时间:2024-01-20 20:38:55 作者:倚势凌人 来源:互联网

本文目录一览:

祖宅到底归谁管理?法院想到一个好办法

老人去世后,遗留一处祖宅,因为这处祖宅的使用维护问题,老人的多名后人起诉到法院争管理权。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一起涉侨房产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福建法院审结的首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老人过世遗祖宅

管理权归谁纷争不断

已故的魏姜氏遗有祖宅一处,魏姜氏生前未留有遗嘱,未指定其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魏姜氏育有三女一子,大女儿、二女儿均已去世,儿子和三女儿早年迁居境外,现生死情况及子孙沿嗣情况均不明。长女魏某甲照料晚年魏姜氏,这处遗留祖宅曾由魏某甲夫妻二人管理,目前居住这处遗留祖宅的是魏某甲的后辈。

因魏姜氏继承人众多,且多人散落海外情况不明,魏姜氏身后遗留祖宅的析产确权困难重重,继承纠纷已历经两代人均未能妥善解决。

目前遗产房屋已经日渐旧损,家族各支继承人就祖宅的管养维护问题纷争不断,实际居住在内的魏某甲后人也因无法定身份,而在维护祖宅时处处受到制约。

《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后,魏氏家族在国内的继承人提起申请,请求尽快确定祖宅的遗产管理人,以避免祖宅年久失修,大部分继承人的利益遭受侵害。

引入“竞标”机制

法院确定遗产管理人

思明法院受理案件后,充分调查了魏姜氏的后人谱系,尽最大努力联系了尚在大陆境内的继承人参与遗产管理人协商,并追本溯源,详尽调查了魏姜氏的生前居住地、主要赡养人、祖宅历代翻迁管业情况和当前状态等案件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魏姜氏于《民法典》施行前过世,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对于遗产管理人制度并无规定,而《民法典》增设了该制度,但魏姜氏的遗产始终未析产分割持续至今,适用遗产管理人制度能够更加妥善地处理遗产、解决遗产争议、维护继承人合法权益。

法院在魏姜氏后人争当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下,创造性地引入“竞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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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争当遗产管理人的各支继承人分别阐述管理遗产的有利条件、能力水平和具体方案。

由法院根据最大限度尊重被继承人遗愿、最大限度发挥遗产效用的基本原则,最终判决与魏姜氏较为亲近、对祖宅感情较为深厚、对祖宅及周边环境较为熟悉的魏某甲一支后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实施后,新创设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诸如魏氏祖宅的管养维护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闽南侨乡不少涉侨房产都存在因析产确权困难而长期处于管养维护的搁置或争议状态的窘境。思明法院巧用《民法典》全新创设的遗产管理人法律制度,创新具体适用机制,妥善解决了涉侨祖宅的管养维护问题,充分彰显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物尽其用的价值追求,也为侨乡历史建筑的司法保护树立了“思明样本”。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编辑:张瑾

中央拟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7种情形可收回,农民朋友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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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什么?很多农民朋友认为农村宅基地是祖业,这种想法对吗?大错特错,其实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不管是农村宅基地亦或者是农村祖堂、宗祠都是属于村集体的。个人不存在拥有宅基地所有权,有的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事实上不仅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咱们也必须合法合规的去使用,否则极有可能就会被村里或者乡镇收回。

其中就有7种情形,是可以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多了解。

第一、因为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需要使用该处土地的,村里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这个很好理解,顾名思义就是乡镇需要用到该处宅基地土地的,原则上都可以收回宅地基使用权。只不过因为村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政府在征收这处土地的时候,需要给予村民适当的补偿,包括再次申请宅基地。

第二、农民申请的宅基地未按照用途使用的,村里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这个也很好理解,农民朋友都知道宅基地是用来建设住宅的。如果村民将宅基地用来搞养殖场或者挖鱼塘,这就很明显改变了宅基地的用途。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村里有权向乡镇上报,经过批准之后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第三、村庄撤销或者搬迁等原因导致农村宅基地停用的,村里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这个也很好理解,例如村里在搞村庄合并,6个村庄合并成一个大社区。农民都集中到安置点去了,自然原有的宅基地就闲置了下来,而这些宅基地村里也是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的。因为政府在搬迁或者撤销的时候就统一给农民朋友给予了安置,自然原有的宅基地也就没有了。

第四、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村里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宅基地申请下来了,如果长时间不用,会被收回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农业农村部在去年底发布的《农村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民在申请宅基地之后两年未建设的,村里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经过批准之后可以依法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城镇子女继承或者原籍村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拆除、坍塌或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未被批准重建的,村里可以依法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申请和使用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的权益。其中就包括农村的翻建、重建、改扩建,而城镇子女或者原籍村民都已经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了。一旦房屋拆除、坍塌或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且未被批准重建的。那么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村里也是可以依法收回的。

第六、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以后出现拆迁、改建、翻建等情形的。超出的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村里可以依法收回。

大家都知道,在农村“一户多宅”以及“一户一宅”但是宅基地超面积的现象是非常多的。而这些情况如果是保持现状还好,一旦出现改建、翻建等情形时。其宅基地超出的部分是需要退出才可以进行农房翻建、重建、改扩建的。而退出之后,村里自然就可以将宅基地超出的部分收回来了。不过现在已经有地方在试点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付费有偿使用了,顾名思义就是农村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面积的。农民可以通过交钱的方法来继续使用超出的宅基地,从而拥有它的使用权。

第七、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中央拟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7种情形可收回了解吗?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想要继承祖辈房产的注意了,新规下,房产继续都按这样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进入了城镇化的发展后,我国的房价也在一而再的不断上涨,尤其是近些年来房地产市场更是飞速发展,创下了65万亿美元的房地产市场市值。

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这些年跟着房价的上涨不断的开始实现财富自由,有的甚至都是富甲一方的土豪,我国的富豪排行榜上就有不少都是房地产出身的富豪们。

而且城镇化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都基本上最低都有一套住宅了,按照央行的数据表示,我国城镇化居民中,拥有一套房子的人口占到了96%,而拥有两套房子的人口已经占据城镇化人口的31%,有的甚至有三套住房,这些人已经占到了10.5%,这也不难看出我国城镇化居民的发展是飞快的。

而且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大多数城镇化的居民家庭一般都是只有1到2个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这就让我们知道,这些独生子女未来有大多数都会有一套到两套的房产,有的甚至有3套以上的房产。

马云都表示,未来30年后,可能每对年轻人将拥有5套房产,其实也不难想象,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结婚在一起,手里的房产肯定就多了。

但是你想要继承这些房产,还要有不少的税务缴纳,尤其是近期我国的《民法典》更是对于房屋继承的相关条例进行了修改,想要继承房产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那么此次相关条例的改动,对于想要继承父母房产的人来说,到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首先是房产继承我们要注意什么样的问题?

按照我国规定,如果拥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继续房产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继承的一方与另一方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你所继承的房产就要缴纳总额度20%的税,而交税的方式也由原来施行的其他所得税”转变为“偶然所得税”。

二、在血缘关系里面房产怎么样获得是最划算的呢?

一般来说最好的都是子女继承房产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不需要缴纳个税、契税等等,只要缴纳280元的登记费以及200元的公证费用,就可以完成整个房产的继承,这是最有效的。

但是这种方式只适用于直系血缘亲属,兄弟姐妹想要获得房产继承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选择赠与的方式。

三、那么赠与过户是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呢?

其实赠与过户也是房产继承的一种方式,而它也是很多想要买房的人想要采用的一种方式,因为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逃避一些其他费用的支出,因为这种的方式在买房不超过五年的状态下可以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一些费用,相当于省掉一部分钱。但是你如果买房已经满五年了,这样的购房方式也并不会省太多的钱。

并且赠与过户也是有风险存在的,比如你在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对方突然选择放弃赠与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你原先付出的定金无法追回。

四、还有的就是遗产继承了,那么遗产继承有哪些调整呢?

今年对于遗产继承都做了一些调整,一直以来遗嘱一直都是房产继续的有效办法之一,而此次更是针对遗嘱继承法中没有提到的录像、打印等遗嘱形式做了规范和明确,确定了其法律效力。

并且针对遗嘱继承如果同时存在多份遗嘱,并且相冲突的状态下,按照最后立下遗嘱为准,而且新的民法典还新增了一个“宽恕制度”,也是让那么继承人如果刚开始没有获得继承权,但是后来获得遗嘱人宽恕后,再次增加到继承人里面,也是多给他们一次机会。

看到现在这么多的房产继承,如果你的房屋需要继承或者被人继承,那么最好早做好手续才是最好的,不至于最后蒙受损失。

尤其是近些年来更是因为遗产、房产引发的纠纷多不胜数,所以还是提早规划好为妙!

戬穀罄宜—匾额上这四个字咋念,是啥意思?1分钟内说出来,你赢

前段时间,疫情汹汹,禁居斗室,闲翻古书,于《道德经》第三十九章读到:“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毂。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至誉无誉。”

大意是,贵以贱为根本,高以下为基础,因此侯王们自称为“孤”“寡”“不毂”,这不就是以贱为根本吗?所以最高的荣誉无须赞美称誉。

忽然想起了老宅那块匾额。

匾额正中四个大字:戬穀罄宜;右手几个小字:己卯壮月谷旦;左手书写人的落款已难以辨认,十年浩劫时被刮掉了,据长辈说,这是本乡一位叫刘际唐(音)的秀才所写。

老宅在密县苟堂的一个小丘陵畔,是很传统的一处宅子,背靠小山有几眼窑洞,正中间这个正屋是砖圈的结构,上下两层,很结实。窑洞前是几栋垂直于窑洞方向的屋子,形成了不大不小的院落。

密县地处中原,历史悠久,古迹很多。像溱洧(音真魏)二水,《诗经》中就多有提及。

己卯年是1939年,其时举国抗战,不是太平年月。密县也经历了抗战的洗礼,皮定均将军曾在此奋战过,现在还留存有一个抗战主题教育基地,前两年跟着我们党派的培训班参观过两次,在山村里静静的一处不起眼的角落。

壮月为农历八月,《尔雅》有云:“八月为壮。”

谷旦,意思为好日子,源出《诗经·陈风·东门之枌》:“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穀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枌,音fén,白榆木;栩,柞(zuò)树)

诗句大意是,东门外的白榆树绿荫蔽日,小丘上的柞树林枝繁叶茂,子仲家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在树荫下跳起优美的舞蹈。大家选下这个好日子,聚在城南门外的广场上,漂亮的姑娘放下手上的活儿,跳起欢快的舞蹈。

1939年一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大约是我曾祖父那一代的当家人,建成了这处宅子,他们请了本家远近知名的一位秀才题字,然后郑重地嵌上这块匾额。

“戬穀罄宜”这四个字,出自《诗经·小雅·天保》:“天保定尔,俾尔戬穀,罄无不宜,受天百禄。”

俾是“使”的意思;罄是“尽”的意思,意指所有的一切。

戬做形容词时有幸福、吉祥的意思。穀有时也做“毂”,都同“谷”。毛亨对“戬穀”的解释是:“戬,福;谷,禄。”戬穀即福禄双全的意思。

而据朱熹《诗经集》的注解:“戬,与剪同,尽也;穀,善也。”按朱子的解释,戬穀即尽善之意。文首所引的“不毂”一般也翻译作不善。

那么这句诗的大意可以这么理解:上天保佑您安宁,享受福禄与太平(或者使你尽善尽美),所有事情处处顺利,受上天眷顾各种好事儿数不清。

多么文雅又吉祥的祝语。

很难确定曾祖他们选用这句话,到底是采用毛解还是朱解。但无论何解,都是特别吉祥的寓意。

朦胧间似乎能感触到祖辈们在新宅落成时的喜悦。

然而美好的祝福并不能改变大势所趋。土地革命很快就席卷了全国,祖宅也被分配一空。对老辈们来说,数十年间太多酸甜苦辣、恩怨情仇。

逝者如斯夫。八十多年似乎转瞬即过。

再回祖宅,满园蒿草,一片荒凉,唯有这块匾默默地守护着这一切。

时下再看到“戬穀罄宜”这四个字时,大多人难以理解其中寓意。不少人感慨当前的教育对国学太过忽视。其实在最近十几年间,随着国力增强、生活改善,国学已经越来越真正被重视。如果你翻阅现在的中小学教科书,就会对文化的传承大感欣慰:我们的传统文化没有被遗忘,而是正在浸润着一代又一代的花朵。

虽然网上很多人对教材的总主编温儒敏先生颇多攻击与不满之词,但个人以为,这套涵盖十二个年级,包括必读、选修的教材,几可称之为“臻于至善”。

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祖辈们“戬穀罄宜”的美好祝福会庇佑着后代,也会鼓励着后辈们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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