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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迁绰号(时迁绰号由来)

时间:2024-01-13 22:40:59 作者:龙行天下 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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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排名倒数第二,时迁绰号“鼓上蚤”,是指鼓上跳蚤吗?

《浅说水浒》(文/焦目)

作为梁山第二任寨主和第三任寨主,晁盖与宋江在骨子里是不一样的。前者根本没想过招安,而宋江一直想要招安。另外还有一点,晁盖在招人方面也是有选择的,而宋江则不选择,只要做好人,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杨雄、石秀和时迁。

经过石秀告知,杨雄发现老婆潘巧云与其师兄的,于是他一怒之下,把潘巧云和婢女骗到山上,一刀杀了。两人准备投奔梁山,却不料被盗墓的时迁发现了。时迁要求与他们一起上梁山,三人遂一起上梁山。后因时迁偷鸡吃,被祝家庄的人活捉了,这才引来宋江三打祝家庄。

其实晁盖本是要拒绝时迁上梁山的,宋江却趁机拉拢。

时迁绰号鼓上蚤,所谓蚤,就是跳蚤。时迁擅长飞檐走壁,身手敏捷,许多人都以为这个绰号是形容时迁向鼓上的跳蚤一样,弹跳力高,身手不凡,鼓上的跳蚤可以借助鼓面的弹力,跳跃更高。

如果要是这么理解,那就属于望文生义了。

这里的蚤,并不是跳蚤,而是通假字,通“爪”或者“皂”。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本《考工记》,主要介绍各种手工业以及各种工具的打造规范。这本书中,曾介绍过车轮子的制造,原文如下:

为轮,眡其绠,欲其蚤之正也。

汉代的郑玄为这本书做注解时,这在这里写道:蚤”当为“爪”,谓辐入牙中也。后来也有不少人写过注,都是这样的意思。

车辐大头名为股,蚤为小头,对股言之与人手爪相类,故以蚤为名。

这几句话看起来很拗口,但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即:蚤是一种很小的东西,主要的作用是为了校正、固定东西,类似于后世的钉子。所以说,“鼓上蚤”并不是说鼓上的跳蚤,而是鼓面边缘的钉子。

鼓面边缘的钉子有何用?自然是为了固定鼓面,由于鼓中间是空的,边缘很薄,所以钉子很细小,这就是“蚤”。“鼓上蚤”是用来比喻时迁个子小善于钻,这是他能飞檐走壁的原因,也是他能盗取徐宁雁翎甲的原因。

其实,施耐庵在书中早已暗示了他的绰号。水浒第四十六回,杨雄见到时迁,施耐庵有一首八句短诗,其中四句如下:形容如怪族,行走似飞仙。夜静穿墙过,更深绕梁悬。

所谓“飞仙”“穿墙”“绕梁悬”都说明了时迁善于飞檐走壁,这种活儿显然不是魁梧大汉能干得来的,所以“鼓上蚤”就是说时迁之小,善于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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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时迁偷鸡”的精彩描写

作者: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刘海燕

时迁,在《水浒传》中一盗成名。小说介绍,他的祖籍在高唐州,后流落到蓟州,做一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在蓟州府惹官司时,是杨雄救了他。至于时迁所犯何罪,杨雄又为何出手相救,怎么解救,一概没有交待。

再次见到杨雄,是在翠屏山上。盗墓掘财的时迁,无意中撞到杨雄、石秀杀潘巧云。一开始他只是有意旁观,直至听到石秀说要上梁山时才蓦然现身,当即表明对自己当前“偷鸡盗狗”生涯的不满。他感觉,上梁山似乎是一条康庄大道,更兼自己撞破了一桩命案,杨雄、石秀为息事宁人,势必要带自己同上梁山。时迁的好,在于时机好。

“骨软身躯健,眉浓眼目鲜。形容如怪族,行步似飞仙。夜静穿墙过,更深绕屋悬。偷营高手客,鼓上蚤时迁。”时迁的出场诗,生动描写了他的特殊“才能”。一句“形容如怪族”,可见他长得不是很帅;“眉浓眼目鲜”,则给人以贼眼溜溜的感觉。从书中的相关描写可知,时迁大概是个身材瘦小、身轻体健、小眼放光的精明汉子。

“鼓上蚤”这个绰号,大概是说时迁有着飞檐走壁的高超技巧,不易被人察觉,就像跳蚤在鼓面起跳一样不出声响。再说得直白一点,时迁就是一个神偷。无论如何洗白,小偷自古以来就是不光彩的职业。小偷小摸,人人不屑为之,人人得而诛之。如此卑微的人物和灵魂,是中国史册所不屑于记载的。一部《水浒传》,却将时迁这样的小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

书中通过“偷鸡”和“盗甲”这两件事情,不仅写出了时迁惯偷的特性,也将神偷特技如何为梁山正义事业服务表现了出来。时迁偷鸡,是三打祝家庄的导火索。与盗甲不同,偷鸡事件没有描写时迁如何伺机而动,如何悄无声息地接近那只倒霉的打鸣公鸡,如何欢喜畅快地收拾下锅。整个过程,只是在时迁的言行中叙出,显得轻描淡写。这也显出时迁,包括杨雄、石秀在内,似乎都认为不过是偷吃了一只鸡而已,并没有觉察到这一事件居然会引发一系列战争,牵扯许多人的性命。

这件事,要怪只能怪时迁带着改头换面、洗旧革新的期盼奔梁山而去,太想巴结杨雄和石秀,一门心思地献殷勤。三个人走了一百多里路,来到祝家庄的一家店铺时,店小二差点要打烊。奔波了一天,三人中,只有时迁和店小二搭话。店小二问三人是否吃饭,时迁说自己解决。店小二热情地主动提供锅灶,只是店里只有一瓮酒,也无米饭,也无鱼肉。

此时,石秀在房间整理行李,杨雄取了一只金钗来付酒钱。而时迁,显然主动承担了跟班小厮的任务。他不顾旅途劳累,开始动手淘米做饭,还提来了热水服侍杨雄、石秀洗手洗脚。之后,时迁筛酒上桌,还请店小二一起喝酒。一团和气,场面温馨。然而,可以肯定是,店小二应邀一桌喝酒时,时迁中途神不知鬼不觉,溜出去对付一只报晓鸡了。店小二离席没多久,时迁就从灶上变出了一只煮熟的大公鸡。

至于时迁如何不声不响,把一只报晓鸡变成盘中美味,中间许多步骤小说简单略过。读者和杨雄都觉得惊讶,不知熟鸡从何而来。时迁问杨雄“哥哥,要肉么”时,内心应该充满洋洋得意的情绪吧。而杨雄和石秀,也只笑骂时迁“贼手贼脚”“不改本行”。以杨雄、石秀的人生境界,自然不屑于去偷鸡,然而自己的兄弟如此殷勤操办,他们在轻责之余,自然乐得坐享其成。于是,三人大快朵颐之后,就出现了店小二所看到的“厨桌上有些鸡毛和鸡骨头”,灶上剩“半锅肥汁”的杯盘狼藉的景象。

接下来,店小二发觉报晓鸡被偷,与时迁二人的争吵,可谓十足的市井闹剧。时迁的几句话,不自觉流露出流氓无赖的本性。店小二责问他们是否偷鸡,时迁不承认:“见鬼了!耶!耶!我自路上买得这只鸡来吃,何曾见你的鸡!”时迁说,鸡是自己在路上买的。店小二于是反问,店里的鸡哪里去了?时迁仍然表现出一副无赖嘴脸:“敢被野猫拖了,黄猩子吃了,鹞鹰扑去了?我却怎地得知?”此处,金圣叹评道:“如闻其声。”

在整部小说中,时迁的语言本来就不多。而这两句话,把他当时无理取闹、强词夺理的神态,描画得活灵活现。时迁的靠山,自然是杨雄和石秀。这二人并不认为偷鸡是一件很大的事,坦然承认是偷鸡贼的合伙人,并且要对店小二进行赔偿。可没料到,店小二得理不饶人,只要那尸骨无存的报晓鸡,不要赔偿银两。因为有祝家庄撑腰,他顺势还把三人比作“梁山泊贼寇”。这一比,倒把杨雄和石秀惹火了。

两边的立场不一样,一边视梁山泊诸人为贼寇,一边将梁山泊认作好汉聚义之地。如此势不两立,矛盾自然如干柴烈火,一点就燃。店里三五个大汉,明显不是杨雄和石秀的对手,连店小二都被时迁一拳打肿了脸。三人一把大火烧了客店,快速离开了。然而,祝家庄人多势众,三人遭到了一二百人的围攻。就在此时,时迁被挠钩搭住,被祝家庄的人抓走。此处,金圣叹夹批道:“苦一时迁拖去,便令下文住手不得,生出三打祝家庄也。”

时迁偷鸡事小,接下来的三打祝家庄则惊心动魄、险象环生,成为《水浒传》中十分精彩的战争情节描写。(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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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时迁偷鸡”的精彩描写

作者: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刘海燕

时迁,在《水浒传》中一盗成名。小说介绍,他的祖籍在高唐州,后流落到蓟州,做一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在蓟州府惹官司时,是杨雄救了他。至于时迁所犯何罪,杨雄又为何出手相救,怎么解救,一概没有交待。

再次见到杨雄,是在翠屏山上。盗墓掘财的时迁,无意中撞到杨雄、石秀杀潘巧云。一开始他只是有意旁观,直至听到石秀说要上梁山时才蓦然现身,当即表明对自己当前“偷鸡盗狗”生涯的不满。他感觉,上梁山似乎是一条康庄大道,更兼自己撞破了一桩命案,杨雄、石秀为息事宁人,势必要带自己同上梁山。时迁的好,在于时机好。

“骨软身躯健,眉浓眼目鲜。形容如怪族,行步似飞仙。夜静穿墙过,更深绕屋悬。偷营高手客,鼓上蚤时迁。”时迁的出场诗,生动描写了他的特殊“才能”。一句“形容如怪族”,可见他长得不是很帅;“眉浓眼目鲜”,则给人以贼眼溜溜的感觉。从书中的相关描写可知,时迁大概是个身材瘦小、身轻体健、小眼放光的精明汉子。

“鼓上蚤”这个绰号,大概是说时迁有着飞檐走壁的高超技巧,不易被人察觉,就像跳蚤在鼓面起跳一样不出声响。再说得直白一点,时迁就是一个神偷。无论如何洗白,小偷自古以来就是不光彩的职业。小偷小摸,人人不屑为之,人人得而诛之。如此卑微的人物和灵魂,是中国史册所不屑于记载的。一部《水浒传》,却将时迁这样的小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

书中通过“偷鸡”和“盗甲”这两件事情,不仅写出了时迁惯偷的特性,也将神偷特技如何为梁山正义事业服务表现了出来。时迁偷鸡,是三打祝家庄的导火索。与盗甲不同,偷鸡事件没有描写时迁如何伺机而动,如何悄无声息地接近那只倒霉的打鸣公鸡,如何欢喜畅快地收拾下锅。整个过程,只是在时迁的言行中叙出,显得轻描淡写。这也显出时迁,包括杨雄、石秀在内,似乎都认为不过是偷吃了一只鸡而已,并没有觉察到这一事件居然会引发一系列战争,牵扯许多人的性命。

这件事,要怪只能怪时迁带着改头换面、洗旧革新的期盼奔梁山而去,太想巴结杨雄和石秀,一门心思地献殷勤。三个人走了一百多里路,来到祝家庄的一家店铺时,店小二差点要打烊。奔波了一天,三人中,只有时迁和店小二搭话。店小二问三人是否吃饭,时迁说自己解决。店小二热情地主动提供锅灶,只是店里只有一瓮酒,也无米饭,也无鱼肉。

此时,石秀在房间整理行李,杨雄取了一只金钗来付酒钱。而时迁,显然主动承担了跟班小厮的任务。他不顾旅途劳累,开始动手淘米做饭,还提来了热水服侍杨雄、石秀洗手洗脚。之后,时迁筛酒上桌,还请店小二一起喝酒。一团和气,场面温馨。然而,可以肯定是,店小二应邀一桌喝酒时,时迁中途神不知鬼不觉,溜出去对付一只报晓鸡了。店小二离席没多久,时迁就从灶上变出了一只煮熟的大公鸡。

至于时迁如何不声不响,把一只报晓鸡变成盘中美味,中间许多步骤小说简单略过。读者和杨雄都觉得惊讶,不知熟鸡从何而来。时迁问杨雄“哥哥,要肉么”时,内心应该充满洋洋得意的情绪吧。而杨雄和石秀,也只笑骂时迁“贼手贼脚”“不改本行”。以杨雄、石秀的人生境界,自然不屑于去偷鸡,然而自己的兄弟如此殷勤操办,他们在轻责之余,自然乐得坐享其成。于是,三人大快朵颐之后,就出现了店小二所看到的“厨桌上有些鸡毛和鸡骨头”,灶上剩“半锅肥汁”的杯盘狼藉的景象。

接下来,店小二发觉报晓鸡被偷,与时迁二人的争吵,可谓十足的市井闹剧。时迁的几句话,不自觉流露出流氓无赖的本性。店小二责问他们是否偷鸡,时迁不承认:“见鬼了!耶!耶!我自路上买得这只鸡来吃,何曾见你的鸡!”时迁说,鸡是自己在路上买的。店小二于是反问,店里的鸡哪里去了?时迁仍然表现出一副无赖嘴脸:“敢被野猫拖了,黄猩子吃了,鹞鹰扑去了?我却怎地得知?”此处,金圣叹评道:“如闻其声。”

在整部小说中,时迁的语言本来就不多。而这两句话,把他当时无理取闹、强词夺理的神态,描画得活灵活现。时迁的靠山,自然是杨雄和石秀。这二人并不认为偷鸡是一件很大的事,坦然承认是偷鸡贼的合伙人,并且要对店小二进行赔偿。可没料到,店小二得理不饶人,只要那尸骨无存的报晓鸡,不要赔偿银两。因为有祝家庄撑腰,他顺势还把三人比作“梁山泊贼寇”。这一比,倒把杨雄和石秀惹火了。

两边的立场不一样,一边视梁山泊诸人为贼寇,一边将梁山泊认作好汉聚义之地。如此势不两立,矛盾自然如干柴烈火,一点就燃。店里三五个大汉,明显不是杨雄和石秀的对手,连店小二都被时迁一拳打肿了脸。三人一把大火烧了客店,快速离开了。然而,祝家庄人多势众,三人遭到了一二百人的围攻。就在此时,时迁被挠钩搭住,被祝家庄的人抓走。此处,金圣叹夹批道:“苦一时迁拖去,便令下文住手不得,生出三打祝家庄也。”

时迁偷鸡事小,接下来的三打祝家庄则惊心动魄、险象环生,成为《水浒传》中十分精彩的战争情节描写。(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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