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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仇的意思(报酬的意思)

时间:2024-01-13 23:41:11 作者:谁为谁伤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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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读《白鹿原》2

朱先生,一个文学大儒,自在洒脱,不畏任何势力,不屈服于任何势力,坚守自心。虽看破红尘,却又有一腔热血。面对内战,他不支持谁,也不反对谁,只是谁又有什么区别呢,只是名字不一样罢了。面对外来侵略者,他大义凛然,直奔前线,在得到前线实情,了解嘴脸后,将“”改成,这也是一种预示。他代表的是什么呢?代表的可能就是一股春风,吹醒了旧社会的人民吧。

田小娥,一个与旧社会抗争不过的女人。十几岁的她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举人,这是时代特色,时代悲剧,整部小说中,又有多少这样的例子,真是万恶的旧社会!她一生都是不幸,唯一快乐过的时候应该就是与黑娃在一起的日子。说她“不守妇道”,但是年幼的她在老举人家,受着大房的欺压,过着“泡枣”的日子,谁有受得下去?老举人能给她的只不是较好的物质生活,精神跟肉体上她从哪里得到满足?她代表的是封建社会较多女人的不幸,可她代表不了全部的不幸!黑娃的到来,是偶然,但是没有黑娃,她偷人也将是必然,这是受旧社会迫害的必然结果,不要唾弃她,要唾弃的当时的社会!黑娃的出现,是加速了田小娥的反叛,也加速了黑娃的反叛,这种反叛不是贬义的,可以说是褒义,是对旧社会的挑战。正如鹿兆鹏对黑娃说的,你是自由恋爱者,是先进的。如果田小娥跟随黑娃回到白鹿原,能够得到鹿三及白嘉轩的认可,那就是不一样的结局了,可惜封建的根深蒂固不可能容忍他们,所以出现以后的结局,白嘉轩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田小娥与黑娃住进自己买的窑洞,那时候可以说是幸福的,无怨无悔的。在鹿兆鹏的革命斗争中,田小娥与黑娃是第一批参与者,还当过妇女主任,这是对旧社会的抗争,只不过失败了而已,自此这就开始了一段悲惨的人生,先是为了救黑娃入了鹿子霖的魔掌,在被惩罚后又是在仇恨中听取了鹿子霖的计划,毁了白孝文,又在悔恨中与白孝文过上了吸大烟和那不知羞耻的生活,这其实都是鹿子霖的圈套,害的白孝文身无分文,也害的田小娥坠入深渊。大烟哪来的?不用解释就是鹿子霖给的嘛!田小娥死前的一声“大!喊出了她内心的冤屈和无助,也喊出了她的人性,她还知道自己究竟是谁,只是一个小女人在那旧社会的泥潭里无法挣脱,只能越陷越深直至死亡!死后的他缠着鹿三,只不过是对他的怨恨,恨他为什么不成全她跟黑娃!招来瘟疫,也只不过是一个被社会残害的女人的不甘与复仇罢了!虽然鬼话荒诞,但也算是作者在为他们申冤明屈!对田小娥有点又爱又怜,她挣扎过,抗争过,让人感受到了奔向自由的美好。恨的是后期的自甘堕落,这种堕落虽无奈,但以死明志不更能让人接受,可能她也确实像人们口中那样的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人吧。

黑娃,鹿兆谦,充满转折与戏剧性的一生。从小的他就是倔强地,在他眼里白嘉轩是让他发怵,面对他有一种胆怯,在长大后的他进入白家这种感觉依然存在,但是他始终不服气,始终在挑战白嘉轩太硬太直的腰杆子。他追求自己的爱情,为了田小娥不顾父亲的决绝,不顾世人的说笑,依然为了她努力着,原本通过努力能够过上好日子的黑娃,在鹿兆鹏的带领下搞了一场“风搅雪”,继而开始了悲惨的生活,失败后的落荒而逃,丢下了田小娥,这也实属无奈,当了土匪他仍不忘田小娥,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后期在鹿兆鹏的说服下,又投诚加入了保安团,当了炮营营长,最后又在鹿兆鹏的劝说下起义,成功后当了副县长,而后被白孝文在肃反斗争中枪毙,三大理由:农协时杀人(有该杀的、有罪不至死的)、杀过战士(叛变者)、当过土匪(确实是污点)。可怜的黑娃,是朱先生最后一名学生,也是朱先生认为的最好的学生,在黑娃真正从黑变白的时候,却死在自己人手里。这也许是个笑话,一辈子敢作敢当的黑娃像是始终活在鹿兆鹏的手掌中,虽然鹿兆鹏不是故意谋害,但黑娃的死确实鹿兆鹏一手造成的。在黑娃死后,我思考过白孝文的动机,黑娃投诚到保安团之前,鹿兆鹏拉他加入游击队,白孝文拉他加入保安团,当时大拇指让黑娃自己拿主意,黑娃拿不定主意,大拇指被毒杀后,白孝文曾对黑娃分析过是鹿兆鹏干的,我觉得大拇指的死是白孝文干的,因为白孝文是心狠手辣的角色,能干得出来,同时拉黑娃入伙,提高自己的威望。但鹿兆鹏也有嫌疑,因为黑娃是放不下大拇指所以一直犹豫不定,大拇指死了,黑娃无论加入哪一方,他都没有坏处,加入游击队那是最好,加入保安团,日后他可以策反,这里作者不明说,也是给了我们无限的思考。黑娃,始终给人一种有勇无谋的感觉,在后期,没有了作者笔下那份机灵,也可能是要显现出他被鹿兆鹏掌控了命运。

白孝文,我感觉比较有争议的一个人物,一个原本高高在上的一族之长,在经历了田小娥的引诱之后,一发不可收拾,再接上吸上大烟,挥霍了家财,害死了妻子,差点被野狗分食之后,在鹿子霖的推荐下加入了保安团,一下子活跃了起来,最终当上了一县之长,略带讽刺意味,也着实荒诞,他有心计,在起义成功后将所有功劳全都归在了自己身上,又枪毙了黑娃,鹿兆鹏不知去向,一切无所对证,他顺利成章的巩固了自己地位。对于这个角色,没有太多想去思考的意思,只觉得这个结局不大舒服,充满了疑问!猜测作者的意思,可能也是在讽刺吧,但是讽刺的什么呢?我想不出来。

鹿兆鹏, 同样的一个让人不舒服的角色,作为有志之士,他足以骄傲,有胆魄;作为丈夫,他不是一个男人,还不如白灵做事果断,害死了家里的妻子,也没保护好白灵,作孽啊;作为大哥,他跟弟弟的心上人有了孩子,还要让弟弟去护送嫂子出城,这是往伤口上撒盐嘛!这不是人干的事!虽然说是两情相悦。他害死了四个人,家里的妻子,白灵,黑娃,亲弟。为什么说鹿兆海是他害死的呢?原本两小无猜的他与白灵私定终身,对未来充满憧憬,再后来两人虽有不同信念与看法,但同样是想着彼此,再后来正是因为他求弟弟送白灵出城,导致了鹿兆海的彻底绝望,走向了死亡。鹿兆鹏,是自私的,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强迫着身边的人与他一起。他后期不知去向,杳无音信,实属是作者给了我们无限想象的空间,白灵在内斗中牺牲,最终也有了烈士的称号,而他什么音信都没有,确实不可思议。你可以想象他死了,但为什么没有烈士称号?你可以想象他随着大部队继续战斗去了,但是总不会不回家看看吧,最起码能够给黑娃评评反吧,黑娃功可抵过呀!你可以想象他叛变去了他党,但是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时的员是真正的员,不会随意背叛自己的誓言!他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也是作者故意留下的吧!

白灵,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也是最让人心疼的。多么活泼、机灵、奋进、有主见、有理想、有信念,敢于与一切黑恶作斗争的女人,代表了勇敢打破封建枷锁迈入新社会的女性同胞,是多么耀眼的明珠,为什么要把她写死呢?可笑的是,死的多么不值,死在了自己人的内斗中!可能,她活着的话,不好给她别的结局,也就无法让我们去想象鹿兆鹏了吧!多可怜的白灵,这部小说就你的死让我动容了。

鹿兆海,小说中最没有污点的角色,有理想、信念的战士,结果却以的身份死在了的手中。他是真正为了被打死的吗?我想应该不是,他说过不管在哪个党,都是为了实现心中的理想,他可以义无反顾的抗日,一生共击毙43个日寇。按照作者的写法,他应该确实是是死在手中,这多么可笑,我更倾向于他在失去心爱之人后,加上停止阻击侵略,攻打山里的的多重打击下自杀。可歌可泣,又无奈啊!

白孝武,就是白嘉轩的影子。

鹿三,封建时期的一个木讷的长工,杀死田小娥的凶手,怎么去理解呢,因该是为了白家吧,为了给白孝文报仇,因为一切由他儿子引起。后期的恶鬼缠身,有些不切实际,可能是作者利用这个去惩罚他,因为他没有得到当时法律的制裁。

冷先生,又一个封建的人物,鹿兆鹏的岳父,为了让发疯的女儿不再乱说,一副哑巴药喂给了亲生女儿,这是想旧社会的低头啊,可恶、可笑!

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不去评价,要么是旧社会的牺牲品,要么是旧社会的附属品,大都是收旧社会麻痹的人们。还有那些贪官污吏,什么时期没有呢?所以不去评价。

整部小说,看完给人比较压抑的感觉,没有坏人得到惩治的痛快,却有好人没得到好报的憋屈;反正是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却一个个死去了,第一遍看完,心里有点不平!

壹点号 文闻问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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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不好,绩效工资就不发了?

纳入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作为工资构成的绩效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减少劳动报酬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近日,北京一中院审理了一起用人单位以业绩欠佳为由拒绝发放绩效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数额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工资。

01 基本案情

小方(化名)于2020年1月入职A科技公司,担任工程师,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员工工资明示》中约定了小方每月岗位工资和季度绩效工资数额,并载明季度绩效工资与季度考核结果挂钩、浮动发放。

小方就职后不久,A科技公司因业绩不佳,仅向小方支付了岗位工资但并未支付季度绩效工资,后A科技公司经营状况未得到改善,向小方支付的工资逐渐减少直至拖欠未发。

小方以要求A科技公司支付工资、工资差额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部分支持了小方的仲裁请求。A科技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无需支付小方工资差额。

双方对于小方的工资标准存在争议,即绩效工资是否应当发放。A科技公司认为,绩效工资非固定,在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无需支付绩效工资。小方则认为,A科技公司将工资组成进行拆分,约定其中的季度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但A科技公司既没有制定过绩效考核办法、下达考核指标,也没有进行过考核,因此绩效工资属于其固定工资组成部分,应当足额发放。

02 法院裁判

生效裁判认为,A科技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主张小方季度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应就绩效考核制度依据、考核衡量指标、考核过程及结果等事项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现A科技公司未就此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A科技公司关于因公司营业收入为零,故无需支付小方绩效工资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小方关于绩效工资属于固定工资组成部分的主张并无不当。因此,A科技公司应当补足未发放的绩效工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法 官 说 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已经明确约定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就应当视为劳动者工资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中,因绩效工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应当由用人单位方就其工资核算的标准及其不需要支付相应绩效工资承担下列事项的举证责任:1.考核实施前,已预设明确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程序;2.考核标准和程序依法经程序制定并公示;3.绩效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合理、科学。

绩效考核制度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范畴,但又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企业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允的认定,发挥绩效考核促进员工良性竞争与企业共同进步的积极作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就绩效工资的支付条件做出特别约定,公司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只要劳动者正常提供了劳动且满足了相应考核条件,则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绩效工资。

转自:北京一中院

来源: 山东高法

经常接触死人的医生是什么医生?脑筋急转弯

经常接触死人的医生是什么医生?---请您猜一脑筋急转弯

医院里经常死人,这是正常现象。医生如果医术不高,那病人就无力回天,那就死了,真可怜。当然,如果病人的病情实在太严重了,那请华佗来也没办法救他,这样,病人也死了。

嗯,太平间的人经常接触死人,可是看管太平间的人一般不会是医生,如果看管人是医生的话,那这个医生就大材小用,干不了多久了。

给出答案,答案就是:法医

嗯,哪个地方有人被杀了,那么,法医就出现了,法医会对尸体进行检查,还会对尸体进行解剖,让尸体自己“说话”,从而抓到坏人,对坏人进行定罪。

所以说,普通医生经常接触的是活人,法医经常接触的是死人。

感觉思香我创作的这个原创脑筋急转弯怎么样?是不是很冷呀?法医做的事虽然我们常人接受不了,可是,他们做的是正义的事,为死者申冤报仇呀。

狼若回头,必有缘由,不是报恩,就是报仇

苦乐人生 :苦,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理解。苦,是一种感觉,也是一种感受。苦,是一种艰涩,也是一种期望。苦,是一种过程,过程之后,才觉苦尽甘来。苦,是一种理解,体味之后,方觉苦中带涩。苦,是一种感觉,初尝深味,方知倍加努力。苦,是一种感受,身体力行,方知真情无限。

最好的心境,是静心和沉稳。世事难以预料,遇事无须太执,谁都无法带走什么,又何必纠结于某一时、某一事。只有看开了,想通了,才能随缘、随性、随心,不急不躁,不悲不喜,静默淡然,随遇而安。

狼若回头,必有缘由,不是报恩,就是报仇。事不三思终有败,人能百忍则无忧。越牛逼的人越谦虚,越没本事的人越装逼。拼你想要的,争你没有的。要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遭罪。别人可以拼爹,我们只能拼命!父母给的是背景,自己打下的是江山——献给一直在打拼的朋友!万丈高楼平地起!辉煌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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