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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劫(遇劫小说)

时间:2024-01-14 21:09:39 作者:气宇轩昂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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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器灵遇劫重生,灵魂附在修为尽废的人类身上

北荒,西凉城,李家。

“九天混沌金丹,炼制你四十九年了,本鼎今天一定要把你给炼出来……”

一消瘦男子猛然从床榻之上翻身而起,眼眸睁大,怒吼连连,可口中的话还没吼完,眼中,渐渐的有着深深的迷茫和疑惑浮现。

良久,男子才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嘴角满是苦涩。

“竟然重生到了一万年后,而且……还重生成了一个人类?”

“西凉郡郡守之子李牧?”

这个男子,不,应该说是重生在这男子身体中的灵魂,其实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器灵。

十方神域第一圣器,玄元祖鼎的器灵。

几十万年来,拥有过玄元祖鼎的千千万万,但能得到其认可的,却只有区区三人。

重生前,祖鼎认可的第三个人,以丹道成就巅峰,一身炼丹之术堪称十方神域第一人,为了踏足神境,花了几百年的时间,收集到了诸多天地奇珍,炼制神境丹药,九天混沌金丹!

炼制了四十九年,丹成之际,神罚丹劫降临,那威力之强,竟然连玄元祖鼎都扛不住,直接被劈成了碎片!

谁曾想,作为玄元祖鼎的器灵,却是逃过了这一劫,还重生了!

摇了摇头,‘李牧’从床上走了下来,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吸收着属于李牧的记忆。

李牧,十六岁之龄,就已经破枷锁,铸造本命命台,而后,连铸三道本命命台,踏入了命台境三重之境。

虽然比不上祖地中的那些变态,可在这小小的西凉郡中,天资倒也还算不错。

但在一年前,在八大郡一年一度的苍生塔历练的途中,李牧不惜耗费自身修为,帮助心上人南王郡郡主穆非雪以外力挣断了三道枷锁,更是燃烧了自己的本命命台,为那穆非雪铸造了本命命台。

可穆非雪却是恩将仇报,联合封元郡的天骄萧尊直接废了李牧的命台,封禁了他九道肉身枷锁,一身修为尽废,直接被踢出了苍生塔。

其父欲讨回公道,前往封元郡,却是一去不复返,生死不知,李家作为郡守,事后竟然没有丝毫作为,视若无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李牧一夜之间成为西凉郡的笑柄。

“可怜的小家伙。”握了握拳,李牧不由苦笑连连:“人类的躯体,还真的有点不习惯啊,还是如此虚弱,残败不堪的躯体。”

但随后,一丝精芒却在李牧眼眸中闪烁而起。

“修为尽废?我可是十方神域第一炉鼎圣器,恢复修为只是小事一桩……呵呵,这老天既然让我重生为人,还重生在了你的身上,这十方神域我若是不纵横逍遥一番,岂不是白重生一遭了?”

“恩?”

灵魂深处,突然传来了一丝震动,李牧眉头微皱,而后了然,自语道:“不甘吗?放心,既然重生在了你的身上,那么,你的不甘,你的怨,就由我替你讨回来!”

伴随着李牧话语落下,灵魂深处的那一丝震动也是缓缓消散了。

而从这一刻起,这具身体,已经彻底的属于玄元祖鼎的器灵,两者的灵魂,也是完美的相融在了一起。

“你,你要做什么……不要过来,我可是李牧的未婚妻,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谁不知道李牧是个修为尽废的废物啊,早就被家族遗弃了,白灵儿,你就别反抗了,我身强力壮的,可比那李牧强多了,保管让你好好享受一番。”

徒然,一道极为惊慌恐惧的声音从隔壁房间响起,紧接着,又传来一道男子的声音。

砰!

器皿摔碎在地上的声音紧接着传来。

听到这声音,李牧神色也是阴沉了下来,一言不发,直接破门而出,跑向了隔壁房间。

而后,李牧就看到,一身穿家丁服装的男子正拉扯着一位女子,口中淫笑不已,而女子正奋力挣扎着。

“找死的东西!”

一股煞气从李牧身躯之上散发而出,并且,一丝莫名的气息从李牧灵魂深处荡漾而出,直接笼罩了这间房间。

刘广只感觉一股致命般的危险从背后席卷而来,动作瞬间停止了下来,脸上带着一抹惊恐,缓缓转过了身去。

“李,李牧?你不是被三公子打成重伤了吗?怎么……”看到李牧,刘广有些不可置信。

这时,女子趁着这空隙,挣脱而开,跑向了李牧。

因为害怕,女子将身子整个躲在了李牧身后,双手紧抓着李牧的衣袖,瑟瑟发抖着。

李牧面无表情,回头看了女子一眼。

这是一个容貌极美的女子,黛眉杏眼,小巧脸庞,精致无比。

身姿婀娜,三千青丝披散脑后,尽管衣着素雅,但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一览无余。

可这女子气色却是略显苍白,眼中没有丝毫神采,透着一抹衰败,这时更是满脸惊恐之色。

她是白灵儿,西凉城白家之女,也是李家给李牧定下婚约的未婚妻。

“抱歉,让你受委屈了。”

低声说了一句,李牧视线也是望向了那刘广。

刘广,李家二长老之子李文风的家仆,仗着主子的威风,这刘广在下人中可谓是跋扈至极,甚至,在李牧修为尽废,被家族近乎遗弃之后,多番刁难李牧。

如今,更是胆大包天,将注意打到了李牧未婚妻的身上。

这时候,刘广也终于是缓了过来,虽然疑惑李牧为什么会出现在这,还一副看起来没有受伤的样子,不过,一想到李牧就是一个连一道肉身枷锁都没有挣断的废物,他的嚣张姿态又爬上了脸庞。

修士逆天而行,其修为境界,由弱到强,被细分为了枷锁,命台,幽府,玄宫,洞天,仙域,皇庭,圣尊,神境。

他刘广可是挣断了两道肉身枷锁,踏入了枷锁境二重的修为。

刘广看了一眼躲在李牧身后的白灵儿,而后望向了李牧,咧嘴一笑,满脸不屑的说道:“李牧少爷,几天不见,你好像气色更差了啊。”

“给你三息时间,跪下,认错。”李牧神色平静的可怕,沉声道。

“哟哟哟,李牧少爷好大的威风啊。”刘广嗤之以鼻,完全不在乎,反而将视线望向了李牧身后的白灵儿。

看着白灵儿那娇柔惊恐,让人倍感怜惜的样子,刘广心中反而无比兴奋。

舔了舔嘴唇,刘广眼神淫邪之色闪动,笑道:“我说李牧少爷啊,你就快被赶出李家了,你这未婚妻也是病入膏肓,活不了多长时间了,要不,你就把她送给我吧?我一定会让她好好享受一番做女人的滋味的。”

“好久……都没这么生气过了,你……真的很令人讨厌啊!”

李牧眼神渐渐冷厉了下来,作为活了几十万年的器灵,李牧还真是头一次对一个人类有如此重的杀意。

伴随着李牧的杀意涌动,房间中,空气仿佛凝滞了一瞬,刘广只感觉自己被一只即将苏醒的太古凶兽盯住了一般,后背竟然开始冒气了冷汗。

咽了一口唾沫,刘广强行将这种异样的感觉压下,神色一沉,冷声道:“装模作样,今天我就当着你的面,办了你的未婚妻!”

说着,刘广一脚蹬地,犹如一发炮弹般冲向了李牧,体内,灵力涌动,挣断两道肉身枷锁的庞大力量灌注进右臂,就是一拳轰出。

凝视着那袭来的一拳,李牧神色不变,心中一声轻哼。

“给我……停下!”

灵魂深处,仿佛荡起了一道波纹,一股极为浩瀚的,属于第一圣器玄元祖鼎的灵魂威严在这一刻猛然从李牧身躯上散发而出,瞬间笼罩了刘广!

飞机遇险时为何用Mayday,而不是SOS?

据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注意过,在一些电影或者航空纪录片里飞机遇险坠毁前的场景中,飞行员往往会大喊三声「Mayday」,而不是大家熟悉的 SOS (国际求救信号)或者 help (救命)?

(图片来源:Instagram)

那么Mayday这个用法从何而来,它与SOS、help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据介绍,首先,Mayday作为国际通用的无线电通话遇难求救信号,Mayday是法语单词M’aider的音译,在法语中表示「救救我、帮助我」,英语发音变成「Mayday」。其中,M代表我,aider代表救助意思。

Mayday是飞行员最高级别的求救信号,在无法自救时会呼叫三次。连续呼叫三次主要是为了防止噪音干扰、误听或混淆等情况。

民航界对这一信号的普遍看法是:飞行员大喊三声「Mayday」之后,能幸存的基本上都是奇迹。

因此面对发出这一信号的飞机,附近其它所有飞机都会按管制员要求进行避让。

同时在航海途中船员遇到危机性命的紧急状态(如正在沉没,意外大火或爆炸)时,也可以用这一信号求助。

为何不用「SOS」或「help」

Mayday与SOS最大的区别就是: Mayday是国际通用的无线电通话遇难求救信号,飞机或船只、在任何频道通过无线电通话发出的Mayday信号都可被听懂。

而SOS实质是国际摩尔斯电码救难信号,并非任何单词的缩写,也没有任何实际释义。以此作为国际通用海难求救信号,是因为它在电报中是最容易发出,也最容易被接受辨识。

至于为什么不用help则与发音有关。「help」的尾音较轻,冲击力不强,而「Mayday」的因为有重音,更能引起搜救人员的察觉。

什么时候使用?

当船只、航机遇上即时的严重危难、威胁人命安全、无法自救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宣告相关单位并获取救援时,应发出Mayday求救信号。

例如,船舶正在沉没、遇劫、发生大火、爆炸;或航空器因鸟击、机械故障、急遽失压、引擎失效等足以扩大危害飞行的紧急情况时,都应该使用。

在航空事故发生时,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状况,飞行员会发出「Pan-pan」的紧急求援信号,同样是呼叫三次,它的意思是次于Mayday的紧急状况发生。

如果两架飞机同时遇险,一架发出Mayday,一架发出Pan-pan,那么前者有优先权。

命理论丁火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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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火伤官,性傲有谋。

晦火无光于稼穑。(丙丁日主身弱,四柱土神太重,乃愚蠢而且贫贱。)

丙丁坐南离而无制,是不尊礼法凶暴之徒。(火主礼,火旺者,格入炎上,反是声宏而好礼。火旺极者,又逢水激,则礼尽无礼。)

丙丁火旺见庚辛,乃天地之真财。凡丙丁弱者,返否,屡试屡效。但用庚辛金财星见子运者,多死,盖因金死于子也。

二月丁火有杀,荣贵非常。(丁生卯月,为印绶,若见杀则为杀印相生,主贵。)

丁日酉提到艮方,明而不灭。(艮乃东北,丁生酉月为财,若柱中有水木,则可生身不灭。)

丙丁酉月,比肩不忌,火入离宫,比肩一例。(酉月火气消退,财多身弱,以比劫为用。)

丁酉阴柔,不愁多水,比肩透露,格中最忌。(丁酉日生于冬月水旺,四柱无帮扶,论从杀格,最忌丁火透露,成水火交战。)

阴火酉月,弃命就财,北行入格,南走为灾。(若入从财格,行南方火地则破财而灾。)

兑生丁而逢虎伤。(兑:西方,虎:寅。此言从财格忌见印绶,见寅冲申犹忌。)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同上文,男丙辛日生于酉时,时干丁火坐死,主克子女。)

丁日辛年号岁财,运逢戊贵。(丁火见辛流年为偏财,若大运透出戊土则为伤官生财,主进财。若原局喜伤食财运作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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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丁冬降,水旺泽火,土木方为贵显。(以土止水,以木生身为用。)

丙丁冬旺水清源,爵位全借金荣。(丙丁生冬月,日主强旺,无土浊水,则用财生杀。)

丙丁春月,金水原多,又行北地,更无去配,此则大忌。(金克木、水克火,杀重身轻,印被财坏,又行官杀之地,则终身有损。)

丙丁夏月,丙火炎上,倒冲类象,皆不怕旺。(炎上成格,用木火,火越旺越好。)

丁壬癸亥,水局运西,贵受赏赐。戊己为用,财源不竭,枭煞相征,行西亦发。(丁火生于秋冬月,支会水局,干又透出壬癸,为从杀格,行西北金水之运,主贵。若柱有戊己土,则是伤官见官,要有印来制伤食,行财运生杀则贵。)

丁生七月,官杀财重,南运则吉,木印不用。若生新秋,畏遇劫重,逆运不吉,顺行食俸。

若无官杀,柱遇戊土,支逢子辰,南北无悔。时遇壬寅,化木难借,金地无木,情不能化。(前四句有失偏颇,可以用火何以不能用木,可能只是怕寅木冲提纲。丁火生于初秋,火气未退尽,若比劫重,再逆行比劫运则不吉,要顺行金水运,身旺用财官之意。若有戊土透干,又无官杀透出,地支子辰半合水局,顺逆行皆无妨。如果是壬寅时,丁壬合,但因生于秋月,化神遭克,不能合化,只是下命。)

八月弃命,支喜财局,不利官星,印比无辱。(丁火酉月,支会财局,则论从财格,以伤食财为用,不喜见官杀,因为官杀泄去财星秀气。丁见酉为长生,如原局有印比,则以财多身弱用印比论。)

大抵丙丁,丙则怕弱,丁则怕旺,细详莫错。丙丁冬月,官杀当权,或从或化,宜不带根。

(丙火怕身弱,丁火怕身旺,具体情况宜分析之。火生冬月,干支皆透官杀,或取从杀格、或取化气格,入此二格则不要地支有根。)

丁生十月,时得壬寅,格成正化,富贵名真。见丁分官,辰官入墓,见戌戊癸,拆合伤怒。

再遇申酉,破木之用,行午巳酉,吉中灾重。(丁生亥月寅时,作化木格论,木长生于亥、禄于寅,为化得真者,主贵。若见丁火比肩争合壬水,或见辰为水之墓库,再有戌土冲之,则有破格之嫌。如逆行西方金地,地支木根被破,大破格,见午巳,丁火得地,亦是破格。)

丁壬化木,官印俱时,支遇卯未,利禄易推。寅忌行申,卯忌行酉,未寅戌子,午巳运丑。

(丁壬化木,最喜地支有木根,如亥卯未合木局或有寅亥合木,化得真者必贵。若有寅被申冲、有卯被酉冲,则为破格。)

九月化气,宜近冬界,吉在木地,午申巳怪。(丁火在戌月合壬水,因为冬水进气,所以木亦逢生,故云\"吉在木地\"。若见申冲寅木破格,午巳为日主之根,也破格。)

六七月界,更无金水,逆运不吉,顺行喜起。(丁火生于未月末,火有余气,作火土伤官,以金财为用,水作调候,故喜顺行。)

丁卯一日,杀印之源,柱多亥子,贵不可言。忌比及印,金水大发,原有土神,子申运没。

(柱多亥子,为\"众杀加身\",以卯木化杀,为\"一仁可化\",主贵。\"忌见印比,金水大发\",是怕原局木火多则运行金水,成金木、水火交战。原有土神,则是伤食制杀,宜行火土运,申子运合水破火则凶。)

丁生午月,建禄自旺,柱遇金水,身居民上。戊己不透,支土为用,行西利禄,东无格从。

(建禄格,以金水财官为用,主富贵。若戊己土不透,用支中之土,则是火土伤官,宜行金运生财,行东方木地,则是身印太旺,无财官可用,体健身贫。)

化气用木,运忌行金,如生秋冬,午虑祸侵。原有土木,忌行申子,如非化木,寅申祸始。

夏忌寅戌,春生用木,虽午晦昧,官杀为福。(若入化木格,当然忌金运。生于秋冬,怕火金、水火交战,日主又根而祸。若生于春夏,则身已旺,以官杀制身、调候为福。)

丁生四月,或酉丑日,或得金局,行西贵出。利金水土,忌寅午戌,子中刑战,遇比又吉。

(丁生巳月,支合金局,乃身旺用财,行西方财运,主富,忌火运。)

丁生寅卯,虽是财官,反伤木印,恐生祸端。(如生于春初,木嫩火虚,宜行木火运以发荣,不宜金水运。要是原局搭配而定。)

丁日时戊,喜见辛庚,申巳酉丑,财地身荣。(从财格,行财运主富。)

夏月用戊,金火利名,寅戌主旺,子申无情。(火土伤官,身旺喜财,怕见官星。)

七月用戊,金火伏中,午戌停节,子寅祸凶。(丁生申月,身财两停,支见午火为日主之根,怕见子水冲。见寅则冲申金提纲,亦主凶。)

丁日寅月印绶明,柱中有水喜南行。运行北地尤通达,西方财乡祸患生。(寅月木嫩火虚,以扶身为主,有水则杀印相生,所以南北运皆吉。行西方,贪财坏印而败。)

丁逢卯月有印星,南北应多顺利名。独杀若无官混杂,金章紫绶是公卿。(丁生卯月身旺有印,用杀无官混又行杀运,主贵。)

丁逢辰月为伤官,顺入南方福更宽。逆运初年多蹇剥,更逢戌亥寿相关。(丁生辰月,火土伤官,顺行西南方为美,逆行寅卯木地,印制伤官不佳。至戌运,冲提纲有凶。)

丁逢巳月性刚强,大运何愁入火乡。运入顺利初不利,中年最喜运西方。(身旺有伤食,则作火土伤官,宜行西方财运。)

丁逢建禄本身坚,无水须防寿不全。若得运中逢七杀,姓名远扬九重天。(建禄格用财官,若无水,则作炎上格,宜木火土运。原局无水而运逢水,则水激旺火而凶。原文四句有失偏颇,要身旺杀有气,用杀再行杀运,方主贵。)

未月逢杀要见财,无财到底命多塞。若逢财杀方为美,西方大运更奇哉。(丁生未月,日主有根身旺,如有杀无财,则为伤官见官,要有财来通关,行财运则主富贵。)

丁逢申月日强真,大运南方喜逆行。若是根深尤喜顺,中年显达更峥嵘。(火生财月,身旺用财宜行财运、身弱用比宜行火运。)

丁逢酉月用偏财,官杀相逢更妙哉。大运逆行多如意,功名两字称心怀。(财官旺而身弱,运行身旺,主富贵。)

丁逢戌月伤官旺,官杀虽多却不防。东南方运多顺遂,荣华富贵福无疆。(戌乃火库,日主有根,众多官杀不能灭火,如运行东南木火之地,则主贵。)

丁生亥月用官星,顺逆东南福不轻。若有杀星来混杂,寿年犹恐半凋零。(官旺而用印比,行东南木火运有福。若身弱又官杀混杂,则易夭寿。)

丁火如逢子月提,柱中无杀更无亏。平生最喜东方运,运逢西方福不齐。(此言杀印相生,用木行木运主贵,行金运则财生杀旺而凶。)

丁火丑月事如何,四柱分明怕土多。运入东方俱发达,南方火运不相合。(身弱伤食旺,必以印制伤食生身为用,所以运入东方发达。南方火运同样被土泄气,不如东方运美。)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原注:丁干属阴,火性虽阴,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顺而内文明,内性岂不昭融乎?乙非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辛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异乎人矣。壬为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则抚恤戊土,能使戊土不欺壬也,内则暗化木神,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异乎人矣。生于秋冬,得一甲木,则倚之不灭,而焰至无穷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任氏曰:丁非灯烛之谓,较丙火则柔中耳。内性昭融者,文明之象也。抱乙而孝,明使辛金不伤乙木也;合壬而忠,暗使戊土不伤壬水也。惟其柔中,故无太过不及之弊,虽时当乘旺,而不至赫炎;即时值就衰,而不至于熄灭。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产不忌水。

乱世缘,一生情

风声呼啸,黄土漫天,一驾货运马车飞快驶过。

粮店老板余世安惶惶地掀起蓝布帘,探出头,望了望,前路昏暗不清。此刻,他焦急如焚,反复祈祷着平安抵达杭州。他身后那些预备赈灾的米面,随着车轮的飞速转动,一路颤抖不已。

忽地,一伙黑衣人平地而出,挡了马车去路,并将车上的米面洗劫一空。

余家之中,世安之妻林清月正挺着八月有余的身孕,忙进忙出。

清月指挥着佣人清洗门窗、扫洒院落,挂灯笼、贴窗花,忙到顾不得喝水。年已十八的义弟张少安则低头专注地写着春联,虔诚迎接新年的到来。

热闹与喜气从余家各个角落里不断喷涌而出,直通天际。

这时,陪同世安运粮的车夫奎恩跌跌撞撞跑进院中,像石头突坠河面,瞬时打破了家中的宁静祥和。他衣衫破碎、赤脚而立,泣不成声地报说,世安已经遇劫坠崖。

清月听罢,一时反应不及,重新追问了一遍奎恩。待她听清他一句一顿地说出世安的死讯,眼前立马漆黑一片,整个人忽然像件没了肉身支撑的衣服似的,瘫软倒地,昏厥过去。

少安慌乱地抄起她的后背,使劲掐了几次她的人中,直至掐出血痕,清月才逐渐睁开了眼,热泪从清月眼中滚落而下,直洒在少安青白色的马褂上,登时开出两朵悲情的花。

少安差佣人照看好清月,准备去现场查探。清月以手撑地,颤抖起身,执意要与少安同去,无奈少安只得带着清月一同来到崖边。

乱石野草,尘土滚滚。

在一片裸露的黄土上,他们看见世安头朝下躺着,月白色的大氅已被片片血花覆盖。

清月掩面失声,再度瘫软。

待她再次醒来,见少安已差人将世安的遗体抬起。

雪不知何时开始飘落,清月忙将自己的猩红色斗篷脱下来盖在世安身上,怕他会冷似的。她迷迷糊糊地一遍遍求着世安醒来,泪水模糊了视线。

世安的一条胳膊在抬行的颠簸中垂落下来,清月忙将其握起放回身侧,这时她忽然发现世安手上攥有什么东西,待她扒开一看,发现竟是一块明晃晃的腰牌。

清月原本淌个不停的泪一下便止住了,她意识到这定和世安的死有关,于是赶忙交到少安手里,叫他即刻拿去巡捕房报案。

巡捕房探长听闻少安讲述,现出同情之色,一边看着腰牌,一边竟洒出泪来。他接过少安递来的银票数了数,当场承诺定会严肃查明。少安疑惑为何不立即返回崖下找寻疑点,探长却胸有成竹般摇着头,仿佛有更好的主张,然后差人恭敬地送走了少安。

其实,早在看到腰牌的第一眼,探长就认出那是梁满仓的匪帮所持之物,于是少安走后,他转头就差身边的巡捕速速放信给满仓,提醒他尽快铲除后患。

夜半,余家燃起熊熊大火。火势突发,汹涌难扑。

少安和佣人急把清月抱出房门。清月在混乱中将一个装有银票、珠宝的匣子揣入怀中。

看着屋内的火舌吞吐着气焰,愈来愈嚣张,清月猛地想起粮店赈灾单、购货票据等尚未取出,她忙将手中的匣子搁到少安手上,转身就往回奔。

少安见状,赶紧放下匣子,一把拽住清月穿了睡袍的胳膊,将她拦住。

“世安生前最重信誉,我就是死也得把那些票据取出来。”

清月诉说着世安未尽的遗愿,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她使劲去掰扯少安紧紧钳住自己的手。

少安犹豫片刻,转身闯入大火。

待少安取出清月所提的那些票据,头顶上燃着的房梁忽然塌落,断成两截,直砸下来,正落在少安腿边。清月和佣人忙上前扑火并拉出少安,所幸少安并无大碍。

清月捧着赈灾单和票据,看着即将烧穿的余宅,半晌说不出话。

挚爱已逝、家宅被焚,她万念俱灰、如落冰窟。可这上上下下的一家人无不巴望着她,不知下一步该如何是好,她深吸了一口气,闭目调整着情绪,尽力让自己先镇定下来。

许久,清月强打起精神带着众人往粮店走去,准备到那暂住。

一路上大家攥紧了彼此的手,虽不说话,却也是一种小小的安慰。

然而,众人甫一到店,竟发现店铺已被洗劫一空、纵火焚烧。

店内黢黑空旷,地上的余烬仍闪着火星,忽明忽灭。

见此惨状,念及丈夫多年苦心经营,今却毁于一旦,清月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坐在店门口冰凉彻骨的青石墩子上,掩面抽泣起来。此刻,她整个人仿佛跌落暗夜枯井,连向上的绳子都看不见也摸不到了,她感到悲哀至极。她想世安,如果他在,就算是满世界流浪她都不会害怕,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越想,就是越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腹中的胎儿不断踢打着她,使她的肚皮一拱一跳,她开始止不住地呕吐。

佣人们的劝说这时也不起作用了,大家只好各自找地方或蹲或坐,等待清月心绪平复。

少安慢慢走过去,蹲伏到清月身旁,一番好言劝慰,清月仍旧哭泣不止。

“你哭吧,哭坏了全是自己的。我娘就是在我爹死后,哭瞎了眼,我差点就死在她肚里。”

清月低头摸了摸肚子,叹息惊恐。少安这时便也坐到石墩子上来。

少安轻轻地,一下一下拍打着清月的后背,仿佛她是个闹觉的婴儿,拍拍便能安稳。清月在这种有节奏的拍打中,渐渐平稳下来,尘世的一切,在她心中渐趋荒芜,直至湮灭。

许久,清月抹干泪,重整精神,在少安的提议下,开始另做打算。

她起身召集大家重回余宅,众人无不惊诧地望着她。这时,她才发现奎恩不知何时不见了,她不免心生疑惑,但此刻暂且顾不得处理奎恩的事,她匆匆带着众人往回走,决定避往邻家。

邻家男主人素与世安有生意往来,知世安、清月皆仁义之人,得知清月此番遭遇后,万分怜惜地安排清月等人住了下来,大家紧绷的身心至此终于得到一些纾解。

次日,邻家男主人还背着妻子拿给清月不少钱财。

“世安从前待我不薄,这些钱你万万拿着,只希望能帮着你早日查明真凶、重建家园。”

清月再三思量,仍觉不便收下,两人推让拉扯间,却被女主人瞧见,误以为清月与其夫有不正常之男女关系,她五步并作三步走过来,一把抓走了那笔钱,不听解释和劝阻,就怒将清月从头到脚数落一番,骂声十分刺耳。除此之外,更以留宿清月等人为名狠狠反索了一笔。

经此一难,清月深知不能再住。更焦心地是,清月发现囊中余钱已经不多。她担心大家跟着会继续受苦,只得含泪分了些钱,遣散佣人们回乡。佣人们多有不舍,尤其清月的贴身丫鬟小宛因挂念着清月和腹中的孩子,跪地不起,请求留下。清月再三劝说,她才含泪离开。

临别前,小宛执意赠给清月一枚刻着两朵使君子的银钗,说是祖上所传,见血释放药性,可致人瞬间昏迷倒地,危难关头或可保命。清月小心翼翼将其收起。

看着小宛离去的背影,清月心如刀割。

“你也走吧,我准备回老宅了,怕会委屈你。”

清月告别众人,回头看向少安。

“我本来就是姐姐捡回来的,姐姐在哪,家就在哪。”

清月叹息着,坐在道边草地歇脚。

望着夕阳的余晖,清月深知入夜赶回老宅并不安全,眼下必须立刻找个地方落脚。

清月与少安谋划着,聊着聊着,不觉想起初次见少安时的那座破庙。

“要不是当年姐姐收留,我现在早不知饿死在哪了。”

清月呵斥他别再提死这个字,少安知道犯了忌,转念一想不如暂时避往那间破庙,但又怕清月太过受罪。

少安正思忖着,清月已起身走远。

破庙里已住了些人,但依然冰寒如窖。

夜里,风声骤起,清月蜷缩在麦草堆上,颤抖不止。少安忙脱下大氅给清月披盖,自己则反复起身活动,揉搓蹦跳、一夜苦捱。

翌晨,清月醒来,简单拢了拢头发,便拉着少安同去报案,以查明放火真凶。

巡捕房探长一见少安,便佯装家有急事匆匆往外走。清月心生疑窦,一把抓住探长的警服,拦着他问上次腰牌的事为何仍无结果,探长支支吾吾说还在调查,清月义正言辞地说,今天就算有天大的事也先接了案子,务必尽快将两个案子全部查明,探长不耐烦地胡乱指了里面两个巡捕待为办理,谎称家母病重必须赶回,然后甩开清月愤愤离去。

清月望着探长的背影,气怒吼道,若是诓我,将来定火烧巡捕房。

探长所指的两个待办巡捕对清月、少安爱搭不理、敷衍了事,清月将他们痛骂个遍,少安则与几个出言不逊的巡捕扭打起来,虽身手不错,打倒两个,但终是势单力薄,最后竟被他们推倒在地,拳脚相加,一顿毒打。

清月情急之下从身旁榆木几案上摸过一把柯尔特手枪,向着天花板猛地叩响了扳机。几个巡捕旋即停止了对少安的殴打,纷纷举起手枪对着清月。

清月扔下手枪,把身上悉数钱财胡乱一卷丢到地上,命令他们放过少安,否则定会找人回来报仇,几个巡捕捏起钱思忖一番,最终放了少安。

离开时,清月心中愤愤不平,端起一块石头砸向巡捕房大门侧边的一盏西式壁灯,上头昏黄的玻璃灯罩立时就破了个大窟窿。

清月始觉一连串事发蹊跷,但案子恐怕一时难平,现在钱已用尽,自己有孕不便,而少安也添了伤,她便决意带着少安暂时投奔公公余有田家。

二人踏上马车,向着新的方向奔去。

春雨初霁,杏花吐蕊,风过处,花落如雪。

清月小心翼翼地给少安的胳膊上缠了纱布,又在少安脸上擦药,不禁感慨还好只是轻微擦伤,并未破相,说到这,两人不觉笑出泪来。少安还是头一次跟清月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独处,他望着清月绝尘悲戚的美貌,感受着她若有若无的清凉的鼻息,一种无法名状的情愫,从他心头骤然升起,盘旋不去,如同白云依树、蛛网缠蝶。往日那对清月的感恩之情里,就这样默默注入了一种全新的依恋。

车马行至半路,一伙土匪忽地窜出。

少安为保护清月,交待好车夫后,当即跳下马车。

他设计引开了全部土匪,最终与清月无奈失散。

清月独自乘车前行,一路惴惴不安,她全然忘记担心自己的安危,始终挂记着少安的生死。她不知道,前方等待她的其实是更大的危险。

终于,清月安全抵达余家老宅。

脚一沾地,清月立即长舒一气。抬头时,只见门前的杏林粉妆玉琢,甚是娇媚,然而自己无心观赏,反觉得杏树有些凄清。

老宅依旧——庭院深深、青苔染阶。然而一股汤药刺鼻之气与霉变腐烂之味,忽地从角角落落里游荡出来,直钻入清月的口鼻心肺,惹得她胃里翻搅难耐,呕吐不止。

公公有田得了肺痨,整个人瘦得只剩皮包骨。

当夜,有田托贴身佣人将传家宝——一幅乾隆御笔的诗文私予了清月,清月细看时,着实惊了一番,只见其诗富丽雍容,其字丰润畅达,尽显皇家气韵。有田叮嘱她万万盯防管家梁满仓,以及与其私通有孕的二姨太顾一曼,他说满仓现在势力渐起,恐夺家产,然而,这一切却被一曼悉数看在眼里。

没几日,有田病逝了。

满仓担心清月将来生下孩子后借此抢夺家产,于是以清月临盆在即,血光冲天,妨碍有田升天为由头,欲将其赶出家门。

清月逐一游说并拉拢余家的佣人们一道,与满仓公开论战,她据理力争、晓之以情。

“生死有命,亲人之间又怎会互相冲害。公公若在天有灵,也定不会驱赶家人。我死了,骨头皮肉要葬入余家祖坟;我活着,更不会让腹中血脉离开余家半步。”

清月声泪俱下地表达出对余家的衷心和保护其血脉的决心。

她还转述了有田下世前给自己的临别遗言,叫她万万保全余家后代,她的说辞得到了余家上上下下一众佣人的拥护。

满仓当场辩驳无力。

后来,满仓干脆安排一曼暗中在清月的饭食里下堕胎药。

一曼接过药的手颤抖不止,她脸色发白,心下不忍,但满仓厉声厉色,还拿着枪威逼恫吓,使她根本不敢违抗,然而,一曼在厨房里下药时,不小心碰翻了酒坛,弟弟顾锦沅闻声赶到时,意外地发现了那包药。

在锦沅不断地质问下,一曼只好羞愧承认并恳请锦沅速速将清月送出上海。

锦沅见到清月,诚恳说明了来意,清月一番思索后,决定先跟着锦沅逃走保命。

锦沅见清月面色惨白、气力虚弱,感觉她不便折腾,于是偷偷将清月带回家中悉心照料,同时,他谎报满仓,在一曼下药后,他又取了清月项上人头。他用染血的粉色夹棉长袍裹住了一个刚过世的女土匪的人头,递于满仓查看,满仓起初疑惑地瞥了几眼人头,待看到染血的夹袍上垂着一枚余家人特有的玉佩,他大笑一声,拍手称快。锦沅本就是满仓心腹,此举甚得满仓欢心,于是满仓对其大大嘉奖、提拔。

此番搭救清月,锦沅其实心神恍然。

因为锦沅在见到清月的第一眼便认出了她,虽然清月早已忘却。

原来,早在年少时,锦沅便与清月有过一面之缘。

锦沅十四岁那年父母双亡,他曾伫立河畔哭泣不止,几欲寻死,当时恰逢清月途径该处,忙将他拦下,悉心安抚开导了一番,才使他此后的人生有了转机,为此,他始终铭记清月的恩情。

这番相认,锦沅见清月历经种种之苦,心生悲悯,他暗暗立誓不能再错过她,并打算跟满仓从此彻底划清界限。

数日后,清月腹痛见红,锦沅忙为其找来产婆接生,清月得以顺利诞下男婴,为了感谢锦沅搭救之恩,清月给孩子取名“余念沅”。

产后不久,清月惦起丈夫生前最后一次未尽的赈灾之任,考虑到灾民安危,她深感不能再拖延。于是,清月打下一张欠条,恳请锦沅代为办理。锦沅自知清月不易,又深感其仁义,便撕毁了欠条,差人帮忙照料清月母子,安顿好一切后,锦沅独自携粮驾车,向杭州奔去。

与清月在逃亡路上失散的少安,那日却被与其打斗的土匪看中身手不凡、才智过人,竟被绑至满仓的土匪窝。原来那帮土匪当时只是为打劫财物而来,并非被授意谋害他们。

少安在土匪窝中,见大家均佩有腰牌,与世安身死时捡到的那块并无二致。更令少安惊讶的是,他竟在此处见到了余家的车夫奎恩。

一番威逼胁迫,奎恩才承认余家的那把火是土匪头子满仓让他放的,不然满仓就要加害他的家人,奎恩同时告诉他,害死世安、烧毁粮店的人也是满仓。

少安气愤之下一掌推开奎恩,他咬牙握拳,暗暗发誓定要想尽办法除掉满仓。

于是少安趁满仓午睡时,借故溜至其床边,想偷偷将其杀害。

然而,少安行将动手时,恰有人来向满仓报讯,少安忙闪到一边。他听来人报说清月未死,而是平安产子。少安暗自庆幸之余,却见满仓怒命手下一干人即刻前去将清月母子杀死。少安情急之下,找了个理由,急求与他们同去。

要说满仓对余氏这般赶尽杀绝,也是事出有因。

当年,满仓与有田在官场出生入死,后有田辞官开粮店,他又悉心帮助打点生意。

一年,世安失踪,他为帮助有田找寻,竟耽误妻子生产,导致妻子难产而死,孩子胎死腹中。有田曾答应只要能找回世安,宁将家产半数予其,然而世安寻回后,有田对满仓言语安慰之后,竟未再提家产之事,对满仓妻离子丧的经济补偿也显得安抚不足。满仓就此性情大变,对有田落下深仇大恨,并私自结帮拉匪,以图谋夺余家财产。

此番满仓惊闻清月平安产子,更激起他对亡妻故子的伤痛回忆,必定杀而后快。

少安与满仓手下一干人行至半路,出拳打晕了其中两土匪,正与其他土匪纠缠不清,却被满仓后派的人手打晕。清月母子最终也被他们一并抓回。

清月母子当场未被打死,原是满仓派出人手后,思忖一曼和锦沅串通放走清月,非常气愤,于是对一曼进行了审问。一曼知道满仓还欲杀死清月母子,甚觉不忍,情急下,思及有田那日私授清月传家宝之事,便心生一计。

一曼煞有介事地告诉满仓,先不必急于动手,清月手里有传家宝,不如绑来,逼她交出。满仓一听,大为欣喜,于是对清月才改为活捉。

虽则满仓对一曼仍有气怨,思及其腹中尚有自己骨血,且供出了新情报,他便未再对其追责。

被捉回的清月为保全孩子及少安,只得交出了传家宝,并承诺永久放弃家产。满仓遂将其放行,并再派人手追杀。

赈灾回来的锦沅不见清月母子踪影,知道大事不妙,背好箭筒,就往满仓的匪帮赶。半路上,锦沅果然见到清月母子和同行的少安被匪帮的人一路追赶。幸而锦沅箭法过人,几箭射倒三名土匪,然后与少安一同打倒剩余几个,才救清月母子出困。

三人一路逃奔,至一处僻远无人的荒宅才停下脚步。

暂得安身之处,锦沅却担心有孕在身的姐姐一曼,然而一旦返回,必定会与满仓杀个你死我活,让姐姐陷入痛苦。

清月洞察到锦沅心事,同时也惦着世安生前未尽几个发货之事,便将身上悉数首饰和给一曼的一封问候信交予少安诸事。

少安临行前告知清月,满仓就是导致余家一切灾难的罪魁祸首。清月恍然大悟,立誓将来定要亲手杀死满仓夺回原属余家的一切。

清月、锦沅各自揽了一些活计贴补家用。闲时,清月凭借对世安工作情状的回忆,一本接一本地整理起了粮店经营守则;锦沅则常常帮助清月哄念沅入睡,为他讲故事,带他四处玩耍。清月虽然深知锦沅对自己情义深重,十分感念,但心中仍无法放下对世安的感情。

一天,锦沅外出打猎时,被老鹰袭击昏迷。清月只好放下一切活计,全心照料锦沅。刚刚改善的生活再次打回困境。所幸清月日夜照料锦沅,他的身体很快恢复,在此过程中,两人情谊也渐渐加深。一个月后,锦沅又生龙活虎、外出打猎了。

少安办完清月委托的发货之事,再入余家老宅,将清月所写信件交付一曼。一曼阅后请他转告锦沅自己平安无事、不必挂念。然而,少安的行踪却不幸落入满仓眼中,被他派人一路追踪。

少安逃亡路上,误打误撞,赶上征兵,竟意外被相中身手不凡入了军队。

不几日,少安所在军队奉命剿灭满仓等一伙土匪,少安便主动请缨。

少安所在军队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剿匪活动进行地非常顺利,满仓一伙伤亡惨重,满仓虽死里逃生,带三五残部逃走,但少安夺回了原属余家的老宅、粮店和传家宝。少安心中十分快慰,恨不得生出羽翼即刻告诉清月。

清月得知这一喜讯,涕泪交加,默念着世安的名字,心中觉着总算没有辜负世安生前深情。少安见清月终于长舒一气,眼泪在心中涌动。

清月忽然想到一曼无人照料,于是带着孩子与少安同回余家老宅,并给出门打猎的锦沅留下一封信。

回到余宅,清月却得知一曼已死,独留一嗷嗷待哺之女婴。

原来满仓被剿时,一曼身边的仆从也都吓得四散了。只有一年迈女贴仆因为跑不动,勉为其难留了下来,但照料却不周便,一曼不日在难产中死去,只留下女儿和一封写有女儿身世的信,然而信件还被贴仆不慎遗失。

一曼至死也没能将其忍辱负重,保护余家血脉之秘密言告他人。

清月给女婴取名“笑儿”,希望她往后余生,生活安宁、幸福喜悦。

为了照料笑儿,更为了重振余家家业,清月便就此住下,并留少安小住。

待锦沅打猎回家,看到清月所留信件,一路喜悦地返回余家老宅,却得知姐姐身死,锦沅痛不欲生,然而,清月对其安抚加倍,锦沅稍感欣慰。清月悉心哺育姐姐的遗孤笑儿,令锦沅深深动容。

清月、锦沅历经生死颠沛,彼此情已深至,一个眼神即知对方所思所想。少安见状,虽心有羡嫉,痛苦莫名,仍旧极力撮合。

在少安的见证下,清月、锦沅结为夫妻。余家终于重新升腾起了欢乐与喜庆。

清月结婚那夜,少安独自买醉。他想不通自己是如何错过的清月,究竟是缘分太浅,还是自己不够优秀,又或者出现的时机不对?他越想不通,就越痛苦。他不仅羡慕着锦沅,还羡慕起了能够陪伴在清月身边的一切事物,护其安稳周全的老宅,夜夜陪伴其呼吸与梦境的枕头,如影随行的身上的饰物,甚至清月头顶的空气。而他,除了对清月的美好回忆,从此一无所有。

当他想到此生无法和清月为伴,他绝望悲哀至极,以至一夜未眠。

次日,他告别了清月和锦沅,重新返回军队。

伤势渐好的满仓,这日派人前来余家老宅打探,却见清月和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仆在家照看孩子,于是壮着胆子前来抢回自己的女儿。

满仓一路跑至笑儿床边,清月见势不妙,连忙将其挡住。纠缠间,清月被满仓狠狠掐住了脖子,命悬一线。清月情急之下,拔出头上小宛赠给自己的发钗,迷迷糊糊往满仓大臂上一戳,满仓当即出血晕倒。

待锦沅与车夫等人赶回,清月和女仆正和满仓手下进行一番恶斗,而满仓也渐渐醒来。想到清月遭遇种种变故皆因满仓而起,而姐姐已去,不必再有所顾忌,锦沅怒欲满仓和他手下全部打死。

清月虽然也想将满仓杀之后快,但念及他终究为笑儿之父,便请求锦沅务必放过。

锦沅恼怒地往满仓肚子上一踹,满仓坐在地上,哀嚎着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清月与锦沅婚后喜添一子,取名“永平”,两人的感情终于开花又结果,喜不自胜。

生活渐渐安定,在清月主张下,余家粮店翻修整葺之后,重新对外开张。

粮店开张后,众人皆传颂清月、锦沅在落难时仁义赈灾、照单发货,传颂余家粮店乃重信誉的好商家,纷纷前来捧场支持。

清月尽心经营,粮店生意越做越好。

一日,锦沅特意拉着清月去给有田、世安等人祭扫,送去粮店开张的喜讯。

清月想到锦沅如此用心用情,不觉倚在锦沅肩头,垂泪而笑,那段无比艰难的岁月终于在她心上彻底地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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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魄”和“鬼风”:关于中国古人“死亡笔记”的笔记

饶宗颐先生一篇短文《说营魄与魂魄二元观念及汉初之子之宇宙生成论》(见氏著《中国宗教思想史新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饶先生施展大学问家手段,饶有趣味地考证了“魄”字与“气”字的关系,说到老子的“营魄抱一”,引《说文》“魄,阴神也,从鬼,白声”,古人曾借“白”为“魄”(《孝经》:“魄,白也”),《左传.昭公七年》子产云:“人生始化曰魄,既生曰魄,阳曰魂”,杜预注“魄,形也”,孔颖达疏区分魄为形而魂为气,引为“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附形之灵,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是魄在于前,而魂在于后,故云既生魄,阳曰魂”。

如果说到这里为止,那就真是“唯物”了,可是,不,魂魄还有另一层气之在生死之形骸前后的观念。《淮南子》有云:“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呵呵,原来死了不是完了,还是有戏的。我们看《礼记.礼运》:“故天望而地藏,体魄而降,知气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皆从其初”,这样说来魂属天、魄属地,前者早于后者被赋予。

   顺着饶先生的话头,细玩几个汉字,可从另一角度旁证。“鬼”,说文云“人死归为鬼”,鬼是人死后变成的,《礼记.祭义》云:“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鬼的本质是什么,是魄,“魄”,说文云“阴神也”,《淮南子.说山》“魄问于魂曰:‘道何以为体?’”句高诱注:“魄,人之阴神也”;“魂”,说文云“阳气也”,高诱注淮南子同上篇同句云“魂,人之阳神也”。很明显,在古人那里魂魄是人生前死后不同的存在方式,魂离体而人死,死后在地的那个个体,称为魄,也叫作“鬼”。

   这里可以说两个小故事,一个古风俗。

《左传》写的城濮之战,晋文公夜作恶梦,梦见自己与楚成王搏斗,成王把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伏在他身上吸食他的脑髓,醒后文公极为惊惧,子犯却为他解梦道:梦中楚王俯身是表示“楚伏其罪”。又,《吕氏春秋》记,齐湣王得恶疮,请来宋国名医文挚,文挚用激将法把湣王的疮治好了,而大怒之下的湣王却把文挚处以生烹之刑,但煮了三日三夜,文挚竟然活生生的颜色不变,文挚也很有趣,向齐王提议:“你要真想烹死我,为何不把我俯覆向下,以绝阴阳之气呢?”果然,就把文挚煮熟了。“伏罪”、“伏法”两词由来原来与阴阳观念有关,在周人那里很是盛行,伏者,吸阴绝阳,那就只能去阴间了。

   阴阳之隔,需要生人正确处理死者。在我国部分地区,曾经存在过所谓“二次下葬”,如剔肉埋骨葬、洗骨葬等。现在广东等地,土葬的规范做法,在尸体下葬三到五年后,要把棺材重新起出来,如果只剩下骨头了,就用罐盛起骨头再次下葬,这第二葬起骨称为“拾骨”。这里的理念是,肉体是属阳间之物,不能长留在阴间给鬼魂,如果不是,鬼魂不安就可能出来闹事。 

   既然鬼被确定为有,那人神关系中,鬼是重要的一类。这一类与生人最大关系者,就是祖先。在宇宙万物的秩序上,神与鬼是比人高级的存在,所以人要祭祀,以表敬畏,以表忠心,以示承顺。所以儒家经典中谈及祭祀及早期华夏民风信仰的文字,充满了这类极为讲究的祭祀,这种讲究,称为“礼”。儒家正典从来没有认为不敬鬼神是合礼行为,如果说汉之后有部分儒士有无神之言论是事实,那儒家整体思想为肯定敬鬼神是人生当尽之义务,也是事实。《礼记·礼运》就写道:

   “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管磬钟鼓,备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祜。

   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舆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然后退而合享,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

   这段话完全作为延至今天的清明祭祖风俗,其思想与宗教根据的活的说明。古人认为,神、鬼、人也好,四时万物也好,本于气,昊天上帝、河岳精灵、鬼魅魍魉,乃因其精气结聚不散,到一定程度就成为一个活物。我们不要看见古人言气,就以为是形而上的概念与想象,吾国先祖世界观底色依然可称为“自然有神论”,神灵与人一样真实地活着,宇宙是有思想、有情感、有色彩的统一体,天界地府、鬼魂神仙,他们和我们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很大多数情况下,古书里出现什么气、精、神,阴阳、四时、万物等字眼,并非与今人观念一致,吾人之祖先崇拜属有神论范畴(我以为连泛神论如不算),起码从起源、从民间普通百姓的出心与理解上说是如此,这本不应有多少争异的。 

   人必有一死,但或知死而求长生,这样就产生了道家方术,乃至成为后来的道教,追求仙家境地去了。楚辞有“载营魄而登霞兮,掩浮云而上征”“审壹气之和德”“无滑而魂兮彼将自然。壹气孔神兮于中夜存”等句子(《远游》),据历代注释与专家之言,这是仙家的修养方法,目的是“魄与魂合,抱神以静”“升仙之时,则魄随魂同上升于天。惟一般死者非神仙者流而凡夫,其形魄仍归于地,而魂气则无所不之”(饶宗颐语,与上书同)。神仙家不是求原来这副臭皮囊的千年不变,而是魄魂齐一,随形附影,往来天地,不为物累,不为情困,自在乐得。

   人必有一死,死而不甘,死而不宁,死而无葬,死而无祀,灵魂变成厉鬼,与生人过不去,这就成了阳间的一大问题了。

刘义庆《幽明录》写了一侧故事:

   “广陵露白村人,每夜辄见鬼怪,咸有异形丑恶。怯弱者莫敢过。村人怪如此,疑必有故,相率得十人,一时发掘,入地尺许,得一朽方相头。访之故老,咸云:‘尝有人冒雨送葬,至此遇劫,一时散走,方相头陷没泥中’”(此处用《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标点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读法国作家米歇尔·拉贡的《地下幽深处:幽冥国度的追问》,惊讶作者的敏锐,他认为上古之人“举行祭奠仪式最初并非出于对死人的尊敬,主要是认为人的灵魂不死,想阻止死人复活。这一点对我们至今有影响的,只不过我们没有意识到”(中译本,作家出版社,2005年),是书举了许多有趣的例子:

例如在法国一带在铁器时代早期有一族群叫克尔特人,现今发现的上百座墓穴里面,有大批被拆了轮子的灵车,都是下葬时已经被这样处理了,目的是阻止死人重新回到阳间;古加勒比人,人之将死,族人就把他们放在圆形的洞穴里,十天时间内给他们送水送吃的,如果他们真是死了,没有生命迹象了,就向他们的头上扔食物,立刻把洞穴封起来在上面点燃大火,人们围着火堆边吼边跳舞。这种观念不仅原始社会有,文明社会一样有,法国直到十八世纪,还出现过因为怀疑死人回到阳间骚扰地方,把而且已经死去十几年的人挖出来斩首。

   外国人如此,中国人也一样。胡新生先生大著《中国古代巫术》(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是书近来有修订版)公认为水准之作,里面就收集了许多我们祖先如何“荒诞”的故事。

魏文帝皇后甄氏与后来成为皇后的郭氏争宠,被文帝赐死,文帝下令下葬甄氏时要让她披头散发,面孔朝下,口中塞满谷糠。这不仅是泄愤,还是阻止她阴魂上天庭告状或者回来宫中闹事的一种法术。后来,甄氏所生的明帝即位,为母亲报仇逼死郭氏,对郭氏也用了一样的葬法。《墨子》有说,楚之南有炎人国,父母死后必须要把他们尸体上的肉全部剔除干净,然后埋其骨,此方为孝子:

   “孝的反面则是不孝,不孝则有可能受到鬼魂的惩罚。在原始宗教观念中,祖先的鬼魂并不常保佑子孙,它们也像其他鬼魅一样对生者充满敌意,商代甲骨文中屡有祖先作祟为祸的记载即可为证。”(胡新生语,同上书)

   既然有时不免有鬼魂闹事,那驱鬼治邪就是必须要掌握的一门本领,而有此本领者前有巫师后有道士。驱邪赶鬼之术,有祓、禳、诘、解除、厌劾、厌胜、辟、禁等。

祓禳原属“傩”,后演变成除凶驱邪活动的通称;诘,是用六种专门的咒语攻击妖邪,后来也用来代指一切的驱魔之法,诘此义到汉甚至更晚的时候还在使用;解除,好理解,是解除魔法,在汉代,解除与祭祀是并生的,正面的取悦鬼神就是祭,反面就是解除了;厌劾、厌胜也好理解,就是镇压妖邪;辟邪,今人还用此字,日常化了,是带攻击性的巫术行为;禁,有专门所指,是指“气禁”,借助符咒控制精气与凝聚精气,从而控制客体,《后汉书.方术列传》记有东阳(即今浙江金华)人赵炳有一神秘功夫,能使枯树生花、使人和老虎都府伏不动,又曾“以盆盛水,吹气作禁,鱼龙立见”。唐代大医家孙思邈的《千金方》有一专篇名为“禁经”,就是专谈以咒语治病的方技,“孙思邈认为,禁咒、符印与汤药、针灸、引导一样,都是‘救急之术’”。(以上均引自胡新生著作)

   至于道士的法术,就更神奇有趣了。道士作法,口中必念念有词,到底念什么?那得看是什么妖邪,自己学的是哪一种派别的法术了。咒语也是分许多门类的。《太上三洞神咒》有<天蓬真君神咒>,全文如下:

   “天蓬,天蓬,九玄煞童。五丁都司,高刀北翁。七政八灵,太上皓凶。长颅巨兽,手把帝钟。素枭三神,严驾夔龙。威剑神王,斩邪灭踪。紫炁乘天,丹霞赫冲,吞魔食鬼,横身饮风,苍舌绿齿,四目老翁。天丁力士,威南御凶。天驺激戾,威北衔锋。三十万兵,卫我九重,辟尸千里,祛却不祥。敢有小鬼欲来见状,鑊天大斧,斩鬼五形,炎帝烈血,北斗燃骨,四明破骸,天猷灭类,神刀一下,万鬼自溃。急急如律令!”

   这是什么,是威吓,就是先展示天蓬真君的实力,让妖魔鬼怪见而知威,束手就擒。还有一类咒语,就是告诉对方,我知道你的所有底细,你休得张狂。《千金翼方》就写了一条禁咒注鬼的咒语:

  “注父张,注母杨,注兄靖,注弟强,注姊姖,注妹姜,知汝姓字,得汝宫商,何不远去,住何所望?前出封候,后出斫头;前出与赏,后出与杖。汝今不去,住何所望?急急如律令!”

   道教为汉代兴起的宗教,故这个“急急如律令”的格式百分百是照搬汉代官府下达公文中的述语,意思是要象执行军令那样马上执行照办。有没有效姑且不说,观念的对应倒是很接得上的。

例如,人死成鬼,鬼与人交就往往在人入睡,阳气下沉,阴气升高的时刻,《云笈七签》卷四五就引《太丹隐书》说到人作恶梦的原因不外三种“一曰魄妖,二曰心试,三曰尸贼”,辟除恶梦的法术是,梦醒后以左手捻人中二十七下,叩齿二十七下,小声念咒。敦煌遗书《新集周公解梦》二十三章题“厌攘恶梦”又提供一个新法,说人做了恶梦,早上千万不要对人说,用黑色书写符咒,放在床下,也千万不能告诉别人。(见胡新生著,同上)

   作为宗教的道教,斋醮科仪纷繁复杂,不过最为世人所重视仍然是超度亡灵一类,如黄箓派。道士要做这些事,必须先经过严格训练。成书于南北朝时期的《太上洞渊神咒经》(日本学者小林正美认为此书可定为刘宋中期作品)云:“道言,道士之法,以三洞为先。受此神咒,乃得人仙及于人间,杀一切鬼贼。不受此文,鬼不畏人”(转自小林氏著《六朝道教史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对于大自然来说,白昼阳气盛行,万物见形,人活得踏实;黑夜阳衰阴来,没有光的话,一切都换了一副面孔,原来熟悉的也变得陌生,即便你自己的家,纯然的黑暗里,你上厕所也得放慢脚步,乃至小心翼翼。

对于很多人来说,黑暗里仿佛潜伏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心理学家说,人类很早就怕黑了,或许是对黑夜本身,或许是惧怕黑暗某些突然而至的危险的畏惧。

法国画家高更发现塔希提岛上的卡纳卡妇女从来不在黑暗中睡觉,她们象城市的小孩一样,要在有亮光的地方入睡。在伊利莎白一世时期,有教会人员认为,上帝不允许撒旦在白天出现,托马斯·纳什说:“为了惩罚我们,造物主给撒旦分配了独特的时段和王国”,而德国人仿佛完全同意,有一段祷告文写道:“夜是地狱当道的时刻,是撒旦统治的时间”(见,罗杰·埃克奇著《黑夜史》,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

Michael Jackson 那首《Thriller》唱出了这种黑夜恐惧的西方形态。那对于西方人来说,地狱观念的发达,远比教要来得早,“从古以来一直在生者的世界周围有一个死者的、鬼魂的世界,需要加以安抚,保证他们转入安息的世界。在这幅‘横向’的示意图中,活人和死者共存。而书面的宗教,特别是教教义,已经代之以纵向的图象,以拯救的假设引导灵魂根据其表现升天或下地狱(有时到炼狱),并宣布躯体在审判日复活”(米歇尔.沃维尔著《死亡文化史:用插图诠释1300年以来死亡文化的历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史,2004年)

  中国人关心死后到哪里去,有什么“待遇”吗?从大量的考古发掘与文献研究中,答案是肯定的,毫无异议。上文引用的饶宗颐先生文章中,引用过一段《越绝书》越王与范蠡关于灵魂的对话,范蠡认为“魄者至贱,魂者至贵”,很明显,魂是可以直接升天,而魄就只有到阴曹地府了。而《诗经》中颂扬先帝功绩的诗句中也有“在帝左右”,即先帝大德,其魂在上帝的天庭中与上帝同在。据不少专家(包括饶宗颐先生)认为,先秦至秦汉时期中国人对于死后世界的理解与处理,与埃及文化已经有不少惊人相似之处了。

   不过,从规模与重视形态上,变成带宗教意味、普及意味的冥府的想象则要到佛教传入、道教兴盛之时。(本节关于佛道材料,主要参照了日本学者蜂屋邦夫著的《道家思想与佛教》,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在道教传统中,人死后去什么地方?答案是,一为东岳泰山,一为丰都鬼城。泰山为鬼魂往之,这个说法起源于汉代,到魏晋时期已经很盛行。张华《博物志》云:“泰山,天帝孙也。主召人魂。东方万物始,故知(治)人生命。”《三国志.魏志.管辂传》云:“太(泰)山治鬼不治人”。泰山为冥府所在的传说,直到干宝的《搜神记》中也有故事书写。

   至于丰都鬼城。其说最早见于葛洪的《枕中书》,说东南西北中五方各有鬼帝,其冥府在各地山上,北方冥府在罗丰山。而陶弘景《真灵位业图》第七则的中位有丰都北阴大帝之名,注记云该神祇为古昔大庭氏,集天下鬼神,治罗丰山,三千年后交由其他人管治。从五行观念看,北方属水,色尚黑,故阴冷幽深、神秘莫测,当然是最适合鬼魂集聚了。罗丰山有否?答,子虚乌有。

但有趣的是,四川的丰都城却被实指为“鬼城”,那又是怎么回事?原来,此处为道教两位早期名人西汉王方平、阴长生修练并得道升仙的地方,此处原名为平都山,因这两位名人而又被称为“王阴山”,王阴王阴,喊着喊着变成“阴王”,阴王就是阴界冥王,那自然地,平都山及丰都城变成了传说中的“鬼域”了。当然,也不排除另一个可能,就是道教早期的五斗米教(即后来的天师教)以“鬼道”为中心,对丰都冥府说或许也起了一定的作用。总之,大概从隋朝开始,丰都就座实了“鬼城”之名。 

   道教的想象力,总体来说不及佛教丰富,包括了地狱说,甚至道教要跟着佛教说,吸收许多细节,才可以与佛教并驾。佛家言地狱,其具体程度某种程度上超过了教。佛教的地狱说,原本是印度地区的民间产物,包括了“六道轮回”也不是佛教独创之说,但却在中国成为佛家特有的教化。六道中最底层就是地狱,作恶多端、罪孽深重的人死后就落到地狱。佛家眼内的地狱有何形态?答,有八大,有十八层。

   《俱舍论》卷八中有“八大地狱”说,分别为:等或狱(冷风吹起,罪人互相残杀,死了又再复活,再次撕杀)、黑绳狱(用黑铁绳把罪人捆绑起来)、众合狱(用猛兽及各种刑具给罪人施刑)、号叫狱(罪人在受刑,痛苦衷吼)、大叫狱(比号叫更痛苦惨厉)、炎热狱(用炭火加热铜锅煮烹罪人)、大热狱(罪人受到比炎热狱更深的煎熬)、阿鼻狱(又称无间地狱,罪人一刻不停地受着各种酷刑的惩罚)。八大地狱纵向排列,还有横向排列的八寒地狱。有寒当然要有热相对称了,佛典中地狱的数目并非固定,《大智度论》卷十六说,在八大地狱周围有火炭地狱、沸屎地狱、剑树地狱、铜柱地狱等又一个八大炎火地狱,而每个八大周围又分别有四个小地狱,加上近边地狱、游增地狱,总计128个小地狱。

   印度佛典中地狱的数目多变、种类繁多,不过来到中国,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当数十八层地狱说了。《法苑珠林》说,地狱之主阎罗王,手下有十八判官,分别掌管十八个地狱。而具体的当为后汉僧人安世高译出的《十八泥犁经》,泥犁就是梵文地狱之意,十八层的名字与上面说的有同有不同,这部经书网上有电子本文,我这里不说。说说其描述的地狱特色,这十八层地狱不仅刑罚极端残酷,听者憟然,而且时间几乎是无了期的。如第一层,地狱一天相当于人间的三千七百五十年,如果按地狱时间算,一万年服刑完毕,那就等于人间的一百三十五亿年。而且这仅仅是最浅层地狱的刑期,如果到第二层,刑期要增加一倍,于是十八层里的生活几乎让人无望了。

   然而佛是慈悲的,佛陀前四大菩萨之一的“地藏王菩萨”是专门解救地狱苦难的大士。不过地藏信仰在中国有一些独特的形态,例如民间极为流行的《地藏菩萨本愿经》最早版本出现于明藏,被学者疑为伪经,且成书时间不会太早。其经云,地藏菩萨原为印度婆罗门少女,其母却不信佛,入邪教而轻三宝,死后堕入地狱。少女变卖家产,向佛寺捐钱,遍献香花,终于感动佛祖,在梦中被引导到地狱。地狱鬼王说,因为你的善行孝心,为母亲修福,你的母亲已经被救出地狱了,少女梦醒后在佛像前发下宏愿,要为所有在未来永劫,因罪孽堕入地狱中受苦的众生行大方便,谋求解脱,最后再成就成佛之道。后少女成佛了,由佛陀封为冥界教主,号地藏菩萨。

   尽管可能《地藏菩萨本愿经》晚出,但地藏信仰在中国的发达却要早很多,如六朝时期即有《地藏菩萨经》、《阎罗王经》流布民间,唐宋时期地藏信仰已经很中国化了,突出例子有地藏菩萨肉身传说,《宋高僧传》卷二十有<唐池州九华山化成寺地藏传>,云和尚俗姓金,为新罗国人,样貌丑恶,骨格高大精奇,力大能敌十夫,然心地极为善良,六十七岁时到中国,见九华山而喜之,苦修累年,人见敬而怜之,为之建寺院,很快建成,和尚于此活到九十九岁,坐化,肉身不烂,为人礼拜,传为地藏化身(《宋高僧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87年版,下册)。

   地藏菩萨慈悲为怀,但正如日本学者蜂屋邦夫先生说的:“作为冥界之王,他的影响力远不如东岳大帝或丰都大帝。地藏菩萨的形象瀟洒,有本事拯救亡魂。但是和给亡魂施加惩罚的阎罗王之类的威力相比,他就远不是对手了”(蜂氏《道家思想与佛教》)。  

   阎罗王,本亦非佛教独,早在佛教出现前,在《梨俱吠陀》中这个阴间鬼王的形象已经出现。佛典里关于阎王来历的传说有多个版本,其中较有故事情切的还是《法苑珠林》引《净土三昧经》说的,阎罗王生前是印度毘沙国的国王,与维陀如生王打仗,兵力不敌,发愿说“愿为地狱王”,而部下十八位大臣也一同发誓“愿助王治罪人”,于是就有了阎罗王和十八地狱的掌司小王,自然地,兵卒也成了鬼卒了。

   很奇怪的是,阎罗王居然还有多个中国版本!《隋书·韩擒虎传》云:“生为上柱国,死为阎罗王”,后来敦煌的故事写本,就成了韩擒虎助隋文帝屡立战功后,在宴会上与众人道别,随紫衣人去了阴界。唐张读的《宣室志》说大历年间,郄惠连被天帝任命为阎王。还有,《夷坚志》说,秀州知府林衡梦见自己二十年后成为阎罗门,二十年后,他病重,梦一官吏抱着案牍见他,纸上大书阎罗王林,到他死那天,当地僧侣十多人同时作梦,去迎接新任的阎罗王,接到的竟是林衡。还有,还有,宋代中期,寇准、范仲淹都曾传为阎罗王,而最著名、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包拯。包拯为阎罗王之说在北宋后期已经开始出现了。

   在中国,阎罗王不仅有一位,还有十殿阎王之说,大概在唐末年间出现,之后十殿阎王完全取代了十三冥王,成为中国祀东岳大帝时,同时享祀的神祇:

   第一殿秦广王蒋。其职责是把善人送入天国,善恶参半者送入第十殿,男的转世为女人,女的转世为男人,而罪大恶极者则直接送入第二殿,在地狱各殿中轮留受惩罚。

   第二殿为楚王厉。其司管为大地狱(剥衣亭塞冰狱),凡生前伤害他人身体、偷盗杀人的,下此地狱。

   第三殿宋帝王余,其管为黑绳狱。人间凡有不敬尊长、教唆诉讼者下此狱。

   第四殿五官王吕,其管也是一个大地狱(剥戮血池地狱)。人间凡偷瞒租税、买卖不公者下此狱。

   第五殿阎罗王包。送到此狱者,让把他带到望乡台,让他们在人间的亲人看到他在地狱中受苦,再进一步深究他的罪行,罪定后送入诛心十六小地狱,把他的心脏挖出来喂蛇。

   第六殿卞城王毕,其掌之狱名大叫唤大地狱、枉死城等。在人间凡欺天怨地,向北小便或痛哭者,查明罪行,送入此狱。

   第七殿泰山王董。其掌为热恼地狱(礁磨肉酱地狱),在人间用骸骨做药、导致他人骨肉分离和悲苦的,下地狱。

   第八殿都市王黄。司大热闹地狱(热恼闷烦地狱)。在人界不孝、让父母烦心者下此狱,其满后送第十殿,转世为畜生。

   第九殿平等王陆,其司丰都城铁网阿鼻狱。在人间凡杀人放火者送入此殿,抱空心钢铁,受火烧,然后剔其心肝弄稀烂,送入阿鼻狱受苦,期满后转生六道。

   第十殿转轮王薛。把前面各殿送来的鬼魂分别善恶,定等级,投胎降生于四大部洲。还有些具体规定,如恶人要先变成鸟和鱼,朝生暮死,待罪满后可转生为人,不过要投胎到荒蛮之地。

   罪越大者,在各地狱间流转逮介,受苦时间越长。

   呵呵,关于死后世界的描述,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绝对是最详尽明细的一个了。不过也搞笑,中国化了的佛教信仰,还带有非常鲜明的人间色彩。阎罗王的传说是一个典型。

这里举三点:一是上述各殿阎王,生前都是人,都曾做过“司法工作”,而且阎罗王后来干脆全部成为“中国人”了;二是,阎罗王也有“温情”,各位不知有否留意到,十殿阎王中的第五殿名阎罗王,怎么回事?是的,阎罗王被贬了,他原先是总管地狱司法的,可是他后来在第一殿工作时,太有爱心了,同情那些枉死横杀的鬼魂,让他回阳间复仇,所以天帝大怒,把他贬为第五殿阎王,剥夺了他总管一职,哈哈!

第三,十殿阎王,干着干着,也假公济私起来,传说第一殿阎王秦广,其舅张四本应68岁阳寿已尽,可他把68改为78,被第二殿阎王楚江发现了,楚江说:“这样不行,你是第一殿的,头道关要把好嘛”,秦广很淡定地说:“老弟,咱们是彼此彼此啦,你的小姨子本该28岁就死了,你却叫我把28改为48,我也依了,这……”楚江马上改口了“对对对,熟人熟事,六亲不能不认嘛”,于是皆大欢喜,可是秦广放走舅舅时,忘了关地狱大门,导致800名饿鬼趁机逃狱,回到人间作乱,让人间恶人的数目增多。

   哈哈。可见,凡是人情当道的地方,即便是阴曹地府,完全的公平公正也是有困难的。这也是“有差等的爱”的体现吧。

   写到这里,这篇笔记已经长得不行了。不过,还好,还算有几个故事看。最后小结几句吧:

   一、中国人的生死观,以阴阳二气观念为基础,地府阴曹本是应有之所,先秦时期已经盛行,后来随着佛道流布,其图景而变得越来越精细,越来越有教化作用。同时,这套阴阳五行观,也为风水堪舆的发达提供了广宽的理论基础,让阴宅说在中国人的视野中自然成立,从皇家贵胄到民间富户,都要讲究,因为它对生者起着相当重要而神秘的作用。

   二、死者为大,不管是出于孝与敬,还是出于阴阳不能相混的恐惧,总之,死者不安,灵魂会回来阳间作祟。故让死者瞑目,就是一件重要工作,不能不做了。有人说,祭祀是做给生人看的,不全对。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形式的转换。中国经典否定这一点,不仅极为罕见,而且否定之说从来影响有限。

   三、权威崇拜。有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就是地藏菩萨、东岳大帝,本是阎罗王的“上司”,可是在民间的“威力”却远不及“阎罗王”,无它,前两位都是教化者,阎罗王是具体实施惩罚者,实权掌握在阎王手里,所谓“皇帝远,拳头近”,惩恶比教善,往往更具直接效果。

中国文化所谓“儒法互补”,理由在此。事实上历代皇权,都不仅仅奉行儒家一套来司政的,阳一套,阴还要一套,因为任何统治者都要面临一个问题:对不服、不从者怎么办?由此投射到天国地狱,惩罚,对于人来说就永远不能没有的,特别在中国人看来,没有绝罚的管理,等于没有终极权威的管理,我不听你的,你能把我怎么样?这样一使横手,任何的儒雅与大度都成为考验。

   人间是角力场,中国人与外国人角力,不享受,输的时候也多,可与自己人角力,胜算大增,那才叫乐趣。尤其是把作对者施予极端酷刑时,那种君临一切,“我就是你的主”的快感,恐怕是无可比拟;投射到地狱信仰,就是各殿阎王能把死者,不断地折磨,不断地在惨叫声中肯定自己的权威与能力,而死者又完全无挑战之力,那种自我的高大威猛,就简直如日中天,势不可挡了。

   四、敬鬼神而远之的,尺度以生人为中心。《礼记.祭义》就提出祭不能数,即不能太繁烦。不是怕烦着死者和天帝,而是生人自己会觉得烦。中国人不会享受犹太人、教徒那种每时祷告样式,因为烦,因为没有自尊。人的地盘,人毫无异议地应该作主,这是阴阳五行之天理。所以,实用,保证各得其所,自己能主宰自己,最为要紧。祭祀实质带有“摆平”的意味,防止死者回来搞乱自己的世界。

  中国人的敬鬼神,我觉得够敬了,就是敬了。大多数情况下,判断尺度有二:一是鬼神不来找自己麻烦了;二是我所做的,在其他同类人中算是不错,我没有不足,那就行了。再深一些,有些信佛道的有钱人,“敬神成痴”,王琰《冥祥记》云:“晋司空庐江何充,字次道,弱而信法,心业甚精。常于斋堂,置一空座,筵帐精华,络以珠宝,设之积年,庶降神异”,这个何充,正史亦说他好佛痴迷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本传云:“崇修佛寺,供给沙门以百数,糜费巨亿而不吝。亲友至于贫乏,无所施遗,以此获讥于世”,故《世说新语.排调》亦说:“二郄奉道,二何奉佛。皆以财贿”(案:二郄指郄愔、郄昙,二何指何充及其弟何准;本文用《世说》版本为朱铸禹著《世说新语汇校集注》,上海古籍,2002年)。

敬神礼佛也好,行善布施也好,最基本的能够保证自己死后不受地狱之苦,往生为人,投胎到富庶之地、殷实之户,或有贪神仙境界的,则进一步如何充等的到“变态”地步。佛教流行,流行的只是偶像崇拜,用以保证“我命”今生来世的幸福;地狱信仰只不过提醒他们,要达到我命的多世幸福,不能做哪些事。故中国人的生命,是六根未净也不想净、四大不空也不想空,相信生前死后,仅仅想这个“我命”越来越幸福。

   五、传说与神话背后存在“传教”与“炫耀”意图。出家人靠布施,道士作法要有供养,钱物从哪里来是个极为实际的问题,再有,善信不理你是哪家哪派,他们不懂也不想懂,谁做的法事灵验,谁就是可信的。那好了,因应自身生存发展需要,针对群众心理而设计本教本尊的灵验故事与光荣史,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吾国祖先的媒体传播理念和手法我看古代世界中最先进与完备的)。

   魏晋六朝,为中国神怪小说传说的第一个高峰时期,考诸这个时期的宗教活动,可步步印证其因由,实与宗教繁盛有极大关系。日本学者小南一郎研究了《搜神记》等作品认为,象“人鬼恋”这样的故事,不仅是文人心理想象的投射,更有其现实的传教弘法意图,宗门之人借传说向善信宣扬他们门派的利害,有些道士方家甚至就只为获利,而不惜杜撰成文(相关研究可参小南氏《中国的神话传说与古小说》,中华书局,1993年;或王青著《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信仰与神话》,中国社会学科出版社,2001年)。兹举两侧故事。《搜神记》卷二:

   “汉北海陵营陵有道人,能令人与已死人相见。其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见之。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乃语其相见之术,俄而得见之”

   《异苑》卷五:

   “太原王玄谟,字彦德。始将见杀,梦人告曰:‘诵观世音千遍则免。’玄谟梦中曰:‘何可竟也。’仍见授。既觉诵之,且得千遍。明日将刑,忽传唱停刑。”(版本用《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

   由于“俗人”不好严谨之宗理,只要不是理论思维特别发达,特别较真的,从民间到官场,各种各样的神一早就随人之喜好、想当然地杂居其处,三教合一,实启于六朝民间的“造神运动”。这符合国人的需要。

   好了,到此为止。借龚自珍《小游仙词十五首》其七,结束本文: 

   丹房不是漫相容,百劫修成忍辱功。

   几辈凡胎无觅处,仙姨初豢可怜虫。

对人类来说,没有什么灾难比完全切断与过去的联系更大了

\r\r\r\r\r 罗马的遗产\r \r \r/**/\r \r\r\r\r 第七章 奥维德、贺拉斯等诗人(1)\r\r

查理·马丁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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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类来说,没有什么灾难比完全切断与过去的联系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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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斯顿

\r\r 导言\r\r

在《古典传统》一书中,吉尔伯特·海厄特论证说,因为近代古典学者过分的专业化和对知识普及的忽视,所以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应对古典学的衰落负责。无论真相如何,谁也不会认为,古典学者文艺复兴时代的先驱们也是如此。伊拉斯谟曾是他本人所处时代最伟大的人文主义者和最杰出的《圣经》学者,曾是欧洲尤其是北欧的导师。借用奥布里短暂一生中所说的精彩绝伦的话说,“他是我们知识界的Prodomos(先驱者),曾经把那粗糙难行的道路变得平整易行”。在他的影响下,英格兰以学习古典拉丁语为基础,于16世纪建立了相当统一的教育体系,十分重视包括诗歌在内的文学素养的教育。如今某些人将批评人文主义教育作为时尚,甚至将它与被其取代的经院教育进行比较,认为它连经院都不如。在某些方面,它确实狭隘而专断,人文主义者也从未声称他们所提供的教育有更大的价值(教育家们很少如此)。但至少它给作家们提供了良好的训练。到16世纪末,其成果已经有所显现,那是我们文学史上内容最丰富的时期。迈克尔·德拉顿(1563—1631年)是英国古典主义历史上受到忽视却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在《就诗人与诗学问题致雷诺兹先生的信》中,他用精当的贺拉斯式的语言,描述了他恳求其师尊把他培养成为一个诗人的情景,他的老师告诉他要专心研究学问:

\r\r

我感觉非常不安。他很快就开始上课了。\r 先给我读了一段诚实的曼图安,\r 然后是维吉尔的《牧歌》。我想,我\r 就这样径直乘上了飞马。(2)

\r\r

如T.W.鲍尔温所说,尽管莎士比亚绝不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但他恰恰是都铎王朝语法学校的产儿,学校(不管他多么讨厌)为他的文化兴趣和典故引用打下了基础,并教给了他作为一个作家可以利用的各种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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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理解英国古典主义的关键是那时的学校教育。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人们也不断呼吁要把教育与现实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就像在许多其他领域中一样,弥尔顿也呼吁变革,显然走在了时代的“前面”),但从16世纪到1918年,教育实践上的连续性仍然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后世的学童们一眼就能看出,莎士比亚在《爱的徒劳》中善意讽刺的那个霍罗福尼斯是个半瓶醋(相当无知),吉普林在《雷古卢斯》中描绘的那位金先生也是如此。他三番五次地要把贺拉斯一首伟大的颂歌变成一堆废纸,造成了始料不及的结果。吉普林(他本人并非学者)无疑揭示了整个制度的某些优点。在《人生片忆》(1937年出版)的第2章,他提到过他的拉丁语老师,说他“让我恨了贺拉斯两年,忘了他20年,但在后来的日子里和无数不眠的夜晚里,让我热爱他”。吉普林写过一系列经过改进的贺拉斯式颂歌。这些作品显示,他对贺拉斯风格的把握,鲜有古典学者可与之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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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的文艺思想核心是模仿原则(它本身当然也起源于古典世界的文学),本·琼森(约1573—1637)曾在《发现集》中对此做过雄辩的论述。人们通过模仿“最优秀的”——他最崇拜的古典作家——学习写作。这种观念占统治地位的时间非常之长,今人看来不免枯燥或者会有疑义。但它确实具有可操作的优点(从儿童时起,我们的大部分活动都是模仿),其结果也足以证明这种方法的有效。人们对模仿态度的变化,反映了下述观念的衰落:研究文学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良好的写作方法。它同时也解释了文艺理论、或者说是一系列文艺理论所享有的更大声望。这些理论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出现的速度非常快,但大多昙花一现(现在我们每几年都会看到一种新的理论)。现代的学者常常把模仿主要当作一种典故,或许是希望它更能适合后浪漫主义时代感情的需要,因此也就暗示了,理解这些典故最初出现的背景的知识是必要的。这就有点误导了,因为在模仿过程中人们使用的比喻表明,它们是创造性地吸收而非简单地提到典故。这个过程有点像蜜蜂采集花粉酿蜜、父亲教育儿子,其结果虽来自原件,但又是独立于原件的新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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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林用《约翰福音》中的典故结束了他最优美的一篇短篇小说《园丁》(“她离开时,还认为他就是那个园丁”);如果读者忽略了这一点,他对小说的理解就会出现偏差。典故本身说的是,女主人公遇到的是一个超自然的人物,甚至可能就是本人,或者至少是某一个有特殊能力的人,他能像那样看透别人灵魂、并创造出启示和自我实现的时机。相反,如果我们阅读的是琼森模仿马提雅尔(3)写的动人的哀悼诗,虽然了解其来源对那些有学问的人来说是一种乐趣,对批评家来说是一件有效的工具,但对读者来说却不是必须的。原诗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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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弗龙多,母亲弗拉西拉,我把这位姑娘托付给你们,她是我的心肝和至爱,愿小小的伊罗提昂不会想到那黑色的阴影或地狱之门看门狗那巨大的下巴就发抖。她在人间的日子尚不足6年,生命对她来说实在太短暂。让她在年高的保护人那里快乐地玩耍吧,用她稚气的声音念叨着我的名字。大地呀,请不要沉重地压在她柔软的骨头上,也不要压在她身体上,因为她对你可不是那样的。(第5卷,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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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森的诗是《悼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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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躺着的有她父母的哀伤,\r 玛丽是他们青年时代的掌上明珠。\r 然而,天与之,天夺之,\r 多少使她的父亲少些哀痛。\r 6个月后她就告别了人世,\r 带走了她的天真。\r 她的灵魂成为天上的皇后(她的名字就是如此),\r 让她母亲安慰的是,\r 她搭上了之车;\r 那里,告别人世者生活着。\r 这让她安眠的陵墓,\r 轻轻地、温柔地盖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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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森想为他早夭的女儿写悼亡诗,想起了马提雅尔为纪念一个死去的奴隶姑娘所写的悼亡诗。难以处理的罗马式的细节被忽略了,包括伊罗提昂见到地狱之犬后退的情景。谁也不会从字面上去对待传统的关于阴间的描写,因此从语气上说,它带点悲伤但又有赏玩的意味。因忽略罗马细节而造成的漏洞,由教因素来填充,所以这里特别提到了圣母(琼森当时还是天主教徒)。马提雅尔以传统的方式来结束他的悼亡诗,请求泥土不要重重地压在死者身上。对一首悼念死者是儿童的诗来说,这样做显得特别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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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ia non rigidus caespes tegat ossa nec illi,\r terra, gravis fueris:non fuit illa ti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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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掩埋着她柔软骨骸的草地,请不要那么僵硬;那垒成坟的土,请不要那么沉重。她对你可不是那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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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森最后转而描写这小小的陵墓,其情感也不是那么激烈,而是淡淡的哀愁。这是一种美好的景象,不过加入了教的因素:玛丽的灵魂在天堂里,留在墓中的只是她的肉体。作品让人同情的力量在于琼森默认上帝的正义,并接受因回报而产生的悲哀(这又是宝贵的古典遗产)。马提雅尔诗中的各种因素(父亲和母亲、孩子夭亡时的年龄、她死后的命运以及对大地的祈祷)都在琼森的诗中得到了应用,而它的语气、哀愁和高雅也都被吸收进了新的、英国式的创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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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儿子本杰明写的悼亡诗中,琼森的痛苦更加强烈,情感也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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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长子\r 永别了,我亲爱的孩子,我的欢乐,\r 我的罪过在于我对你期望太多,让人钟爱的孩子。\r 7年中你我相帮相扶,\r 然而就在那正义的一天,命运夺走了你。\r 人类又何必要为他羡慕的状态哀悼?!\r 你那么快就摆脱了人世和俗世的哀愁,\r 除了年纪,还有什么其他的痛苦吗?!\r 在温柔的平静中安息吧,如有人问,就说这里安息着\r 本·琼森,他最优秀的诗篇。\r 为了这个缘故,他发誓对他所爱的对象\r 从此不再过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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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没有特定的、正式的模仿对象,但其技巧借鉴拉丁语悼亡诗甚多(例如,最后一行所使用的谐音对句就来自马提雅尔的第6卷,第29章,第8行)。琼森还利用了拉丁语传统悼亡诗的一些题材,如神灵有权收回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而死是对现实生活苦难的解脱。在模仿拉丁语诗歌时,词汇始终保持平实,避免“夸张性的”修辞方法(琼森在《发现集》中曾经指出这一点),情感应当受到严格的控制。诗歌的力量在于,让强烈的感情处在受控制的状态。为达到这种效果,琼森使用了几个相当暴烈的词汇(罪过、夺走、哀愁),在第5行中使用了问句和感叹句。同一行中出现的中断以及下一行的跨行表明,安慰本身并无安慰之意,进一步加强了全诗的力量。在这种背景下,第4行中的“正义的”一词,具有了强烈的讽刺意义。传统的对路人叙说的方式也被修正,从而使这孩子成为琼森“最优秀的诗篇”(诗篇一词来自希腊文的poiein,意思是“制造”和“创造”,寓意这孩子是琼森最钟爱的)。诗歌固然重要,但家庭成员之间的爱还在它之上。本诗确立的这种观点之所以感人,是因为写作本身来自一种强烈而自觉的感情。儿童文学中不断出现的错误是情绪化,但琼森因受到拉丁语诗歌的熏陶,在一首时而温柔、时而激烈、时而尖刻、时而超然的诗中避免了这一点,无论在哪个意义上,它都是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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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J.恩赖特漂亮的现代诗也许可以成为富有启发意义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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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孩子的死\r 人们将在这个小笼子里,\r 发现世间最大的痛苦。\r 只有到那时,我们才有希望平息\r 他们的愤怒,\r 我们必须与魔鬼共处,\r 如果一个人把我们从心灵和家中抛弃\r 或者因为一个婴儿的夭折\r 而与生活\r 为难,\r 显然违背人道。\r 题目确实很小,\r 但我们仍授予他桂冠——\r 伟大的言辞本就不合适。小尸体不能\r 放在大棺材里,因为空间不适合。\r 有多少花开过,就有多少花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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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的西耶纳及其他》,1953年,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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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虽然这首诗的短小和对过于明显的的回避是这类诗歌的传统,但它与古典的原作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琼森的悼亡诗个人情感并非不强烈(实际上非常强烈),但毕竟规矩和传统得多。如果我们说,部分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才成为一首好诗,也许并非危言耸听。它负载着传统的重荷,即许多世纪以来人们对悲伤的反应经验,从而控制了这种情感,并使诗人个人的声音拥有了权威。我们也许可以进一步说,这里存在一种感觉——借用T. S.艾略特曾经教导我们说的那种——传统形式的成就正在于它的。如我们在丁尼生的大多数诗歌中看到的,在这类悼亡诗中,除了形式外,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当学者们谈论古典传统时,他们常常把眼光盯在古典神话和历史以及古典文学中出现的典故上。可是,古典的影响要深刻得多,涉及思维方式以及那种使“欧洲思想”成为它现在这个样子的情感。它们决定了我们这个文化的感情和关心的焦点,所以对我们生活中某些最重要的经验产生了某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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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模仿的理论,而且实践也都与近代关于诗应当是什么样的意见不相符合。例如,埃德蒙·斯宾塞(约1552—1599)的婚礼贺词在某种意义上几乎完全是一种传统的诗。这个题材的诗无论怎样说范围都相当狭窄,其主要规则是在古代形成的。如果我们考虑到萨福的婚礼诗失传,那主要应归功于卡图鲁斯作品的第61首。虽然斯宾塞更直接的榜样来自法国的中介,但在某些方面,他模仿了卡图鲁斯。除了用词得当外,他主要的创新在于它们的爱尔兰背景。所以,莫拉的鱼和近代的那些调皮蛋可以不费事地与古代的颂歌以及他的“明亮的火炬”、朱诺、维纳斯等混合在一起。然而,这首诗缺乏理想,用弥尔顿的《黎西达斯》中乡下情郎的话说,是没有“浓烈的思想”;其语言也缺少某些现代批评家所喜爱的模糊性和哲理性(唐尼的婚礼诗更能符合这些要求,但实际上比这首诗差得远)。婚礼诗是祝贺性质的,在意大利式的每7行为一节的高雅的抒情诗中,它欢乐的情绪竟然到400多行后才爆发出来,确实难能可贵,因此,从其长度来说,它也许是用我们的语言所写的最好的诗。遗憾的是,也许是因为批评家们觉得它没有多少可说,所以没能让它在文学史中占有它应得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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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记得,在德拉顿关于他成为诗人的最初训练中,曾有一次提到曼图安(1447—1516)。如霍罗福尼斯所说,他是“善良的老曼图安”,杰出的新拉丁派诗人。实际上,当时有一大批这样的诗人,他们的作品今天几乎无人阅读了,但他们对方言文学的影响还有待更充分地探索。例如,约翰·欧文(约1563—1622)这位威尔士人是新拉丁派讽刺诗作者,可能是当时在欧洲最有名气的英国诗人。在他之前的乔治·布查南(1506—1582)更加伟大,他是苏格兰的人文主义者,新拉丁派诗人,曾任詹姆士一世的老师,被当作他那个时代的指路明灯。当时一个法国人称他为“我们这个时代诗人中的第一人”;约翰生博士称他为“我们国家曾经产生的唯一天才”。直到弥尔顿以前,在古典学术的素养方面,没有任何一个英国诗人可与布查南匹敌。当时学校的课程中包含拉丁语诗歌的写作。大多数人都知道弥尔顿写过拉丁文诗歌,以其学术性知名,通常把他当作个好卖弄学问的人对待,可是知道文艺复兴时代的很多诗人都是如此的人就不多了。这些诗人中包括卡皮昂、唐尼、赫伯特和马维尔。奥布里在谈到马维尔(1621—1678)时说:“就拉丁文诗歌来说,当世无人可与之匹敌。”《花园》一诗有一个拉丁语版本,是用六音步写的,学者们不能肯定何者为先。让人难以索解的是,马维尔最优秀的英语抒情诗实际上是严格的翻译,当然是很有创造性的翻译。“Hortus”(《花园》)是用流行的新拉丁语风格写的(本质上是维吉尔和奥维德风格的融合),而《花园》把贺拉斯的节制和形式与奥维德的和智慧,还有近代的“形而上的”特征融合在了一起。作为一个成年人,马维尔利用了他作为学生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同一件原作,用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文字表达,是一个人的copia(能力)、老练的修辞和伊拉斯谟式理想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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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拉丁文献发挥影响的另一个重要渠道。英国大多数文艺复兴时代的诗人都曾在该领域中一试身手。可以肯定,没有比把诗歌用本民族的语言表达出来更能让人们发现外语诗歌特点更好的方法了。翻译家们的目标各不相同,有些人只是想让那些不那么博学的当代人能够读到拉丁语诗歌,另一些人则试图表现原作的神韵;还有些人追求的是意识流,即原作的精神,试图根据自己的想象,对它们进行升华后再创造。第一类翻译的代表是亚瑟·戈丁翻译的奥维德的《变形记》。他的译文很受莎士比亚和埃兹拉·庞德的喜爱,辞藻华丽,场面热闹,但因用词不够考究,实际上很不像奥维德的风格。琼森在翻译贺拉斯《颂歌》第4卷第一章时,运用的是第二种方法。当时贺拉斯正打算放弃爱情,结果却暴露了他对男孩利古里努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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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missa, Venus, diu\r rursus bella moves?parce, precor, precor.\r non sum quails eram bonae\r Sub regno Cinarae. desine, dulcium\r mater saeva Cupidinum,\r circa lustra decem flectere mollibus\r iam durum imperi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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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啊,你使一颗本已平静的心又\r 骚动起来,求你了,求你了,请原谅,\r 我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r 喜欢善良的西纳拉;克制吧,\r 甜蜜爱情的醋劲十足的母亲,不要\r 再折磨那已经上了五十岁的男人,\r 他已经过于僵硬,不能对如此柔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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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森很准确地把贺拉斯精心使用的对应的形容词、句子的动感以及原来的某些习语(心灵的骚动)表现出来了(“甜蜜的”与“醋劲十足的”、“僵硬的”与“柔软的”)。这些作为英语不免有点怪异和僵化,但它不仅传达出原作的某些细节,而且本身就富有独特的生命和力量。大多数翻译家更希望有比较大的自由度,试图让作者用完全地道和现代的声音讲话,约翰·德莱顿(1631—1700)所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他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可能也是最多产的翻译家之一。他翻译的最优秀的拉丁文作品,如他节选的卢克莱修或者玉外纳的诗歌,可与他自己创作的诗篇媲美,甚至超过后者。从他翻译的贺拉斯《颂歌》第3卷第29章之《幸福的人》一节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自信而快乐的特点。他用的是品达体,而且其翻译也一直得到人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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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能把今天交由他自己的人,\r 该是多么高兴,自得其乐,\r 即使有人说他,你明天就要\r 倒霉了,他内心宁静,因为我今天还活着。\r 无论运气好坏,也不管天气阴晴,\r 不要去关心命运,快乐属于我自己。\r 即使是上天也无力把过去的东西拿走,\r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已经拥有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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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是一首非常优美的英文诗,但它与贺拉斯完全不同,即使对于贺拉斯最高雅的《颂歌》来说,它也显得太高雅了(如果说它以某种乐天的方式)。问题在于德莱顿对贺拉斯的理解太世俗了(“在我眼里,他所有特点中最突出的就是他的轻松、快乐和良好的幽默感”——《文集前言》),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方法。德莱顿在《奥维德书信导言》中争辩道,我们真的能够在改变了一首诗所用的词以后,还能保持原来的情感吗?但忠实与否的问题,不比翻译给英国诗歌创作所提供的常新活力以及它所带来的一系列副产品更重要。例如,索利伯爵(约1517—1547)为恰当地传达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复杂的韵律变化,创造出无韵诗,并给英国诗歌创作以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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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古典传统的研究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既注意模仿者,又注意原作。缺少足够的翻译或模仿的作品,足以让人怀疑这个特定的作家(甚至连他们也不知情),除了几个古典学的专家了解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人知道他。普罗波提乌斯的作品虽然语言典雅独特、致力于感情与智慧的融合,却没能流传开来,许多关于普罗波提乌斯的评论也不得要领,缺少模仿和翻译可能是原因之一。我们也许可以把他描写辛西娅生病的部分作为例子,其中有他诗中最著名的一行:“sunt apud infernos tot milia formosarum”(第2卷28章第49行,意思是:她们不属于那么多的漂亮女人之列)。这里,哀怨(部分通过使用的五音步扬扬格的慢节奏表达出来)与尖酸的讽刺被结合了起来,犹如人们用一种不平常的技巧表现一个熟悉的套路似的。托马斯·卡皮昂(约1567—1620)也模仿卡图鲁斯第5首诗写过一首诗,但明显借鉴的是普罗波提乌斯,带有很重的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美,其他方面倒没有多少明显的普罗波提乌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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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必须走向阴间那阴暗的地下时,\r 等于一个新的、值得尊崇的客人到了那里,\r 美丽的精灵们会把你环绕,\r 她们中有皮肤白皙的伊奥帕、快乐的海伦以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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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埃兹拉·庞德的自由诗虽然没有拉丁语诗歌那种严格的韵律,而且其不同风格词汇之间的交叉重叠也远远超过普罗波提乌斯,但他却捕捉住了其风格中某些复杂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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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塞芬尼和狄斯(4),狄斯怜悯她,\r 因为阴间已经有足够多的女人,\r 足够多漂亮的女人,\r 伊奥帕、提罗、帕西法厄(5)、阿凯亚人以前的女儿们\r 以及出自特罗德、来自坎佩尼亚(6)的女人们,\r 死神已经决定了她们的命运,\r 阿福努斯(7)期盼她们随命而至,\r 美不是永恒的,谁都不可能永远走运,\r 或快或慢,死神都会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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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首诗弥漫着颓废情调,偶尔还显示出无聊,但《赞塞克斯图·普罗波提乌斯》(完成于1917年,1919年起陆续发表)仍是英国现代派诗歌诞生前阵痛的一部分,而且部分解释了后来普罗波提乌斯在某些方面的复活(人们对唐尼的兴趣也是如此,他具有普罗波提乌斯的某些特点)。如艾略特指出的那样,《赞普罗波提乌斯》对“普罗波提乌斯进行了批评,但批评是以一种非常有趣的方式进行的,即它强调普罗波提乌斯作品中的幽默、讽刺和讥讽因素,麦凯伊和其他的批评家们则遗漏了这一点。我认为庞德在关键的方面是正确的,普罗波提乌斯确实比大多数他的诠释者们所说的文雅得多”(《庞德〈诗选〉导言》,1928年)。正是因为如此,在后世的环境中研究古典作品,不仅对古典学者来说,而且对研究近现代文学的学者来说,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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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不要因此认为,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们可以为所欲为,一些清教徒就要求人们留心异教文化和古典文学中可能存在的腐蚀性因素。腓力普·锡德尼试图在《为诗歌辩护》(1595年出版)中对此作出回应,但宗教思想浓厚的作家们仍表示忧虑。另一些人则认为,模仿会扼杀人们的创造才能。在为唐尼写的《悼词》中,托马斯·卡雷(约1595—1640)赞扬他的主人公抛弃了奥维德的神话:“那辆塞满男女神灵的被流放的列车”曾经充斥着更早时期的作品,唐尼清理了缪斯那“长满了卖弄学问的野草和过于广大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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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后代们\r 卑微的模仿品被抛弃了,\r 新的发明植下了根。您偿付了\r 我们这个创造力贫乏的时代所欠下的债务,\r 肆无忌惮的剽窃,连诗歌的愤怒都变成了\r 模仿的气愤……\r 精巧的互换\r 取得了成功,还有使用含混词语\r 得到的名声,我们对希腊和拉丁语言\r 所犯下的所有的\r 过错,您都弥补了……(第26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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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卡雷的赞美中,也有令人费解的地方。唐尼也许是抛弃了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华而不实的奥维德式文风,但他通过把贺拉斯的《讽刺诗》和奥维德的《爱经》现代化,表达他自己的思想。卡雷本人不仅写过古典形式的诗歌——哀歌,而且经常使用古典典故(包括唐尼将超过奥尔菲斯这种topos[陈词滥调])。要到达华兹华斯的世界,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曾经抨击卡雷作品所预示的“古典优美的商标”,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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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过于拔高了\r 从那缺少生命的语言中\r 寻章摘句并把它们变成\r 心灵呼唤这种危险技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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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诗》1805—1806年版,第6卷第129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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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生对《黎西达斯》(弥尔顿为爱德华·金所写的牧歌体哀歌)的抨击是文学界情感变化的转折点。约翰生是古典古代的崇拜者,但他也表现出对文艺复兴以来出现的古典诗歌形式日益增长的不满,因为它似乎已经与“真诚”不相吻合了。“在这首诗里没有什么实际的东西,因为其中毫无真实。”在约翰生看来,它的神话场景,如“一个学院很容易提供的那样”,与是不相符合的。他还反对把诗歌的比喻与教和异教文化融合在一起(1000多年来人们都是如此),牧歌这种形式本身就“简单、粗糙,因此让人恶心”。换句话说,约翰生已经不能再接受诗歌的某些规则,所以也无法看到它们所表现的,结果是:他发现弥尔顿在剑桥时写的关于黎西达斯、金一类的作品完全没有温情和真实,如果说它们“含有寓意”,他也不知道寓意来自何处。相反,一些读者发现,由于它们的模糊,它们几乎让人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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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一起,当高处的草地尚\r 处在黎明初曙的注视下,\r 驰向远方,我们都听见了\r 灰蝇何时卷起它的触角,\r 我们的牲口踏着朝露,\r 我们常常走到夜间明亮的星星升起,\r 直到落日西沉。\r 那时乡间的歌谣开始响起,\r 伴着牧笛声声;\r 粗鲁的山怪们跳起了舞,植物们也都扭起了腿,\r 快乐的声音不会长久消逝,\r 老达莫塔斯喜欢听我们的歌。(第25—2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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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情调像维吉尔《牧歌》的第一首。牧歌世界暂时的美只能从失去的角度去看,或者像阿诺德的《学者的流浪》(1853年发表)和《图尔西斯》(1866年发表),沉浸在一种对家乡、对牛津、对已经失去的青年时代与机会、对过去与我们的父辈曾经享有、却与我们无缘的肯定性的深深的思念之中。弥尔顿此段最末一句有非常明显的古朴特征,有意识地让它乡村化,可其句法却有着简朴的庄严,适合表现那古老而遥远的时代。不管在多么狭隘的意义上,弥尔顿这首诗也不具有“寓意”(所以我们根本不用试图去破解其中的细节),相反,它是以扩大的牧歌修辞手段,表现那已经尘封在记忆中的年轻时代共有的欢乐。约翰生对之进行批评的潜在前提也许是这样一种观念:《黎西达斯》玩弄了人类的悲哀与痛苦,因为弥尔顿并不是真正关心死者,而这恰恰是后世的读者感受到的某种情感。它再一次昭示了文艺复兴与我们时代之间鸿沟的巨大。同样,“修辞”和“人为”已经几乎变成纯粹的贬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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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已经消亡,可是,要找到替代它们的东西并不总是那么容易。浪漫主义和后浪漫主义时代的诗人抛弃了文艺复兴时代古典主义的形式和前提,但却常常为失落感所困扰。最近200年来人们经常抱怨的是,随着传统的削弱,诗歌的表达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诗歌和论文中,T. S.艾略特试图重新创造一种可以共享的文化,其他的人——最糟糕的是布莱克,很典型的如庞德——则退隐到私人象征主义的古怪的、唯我论的世界里去了。在十四行诗《这世界对我们太过分》中,华兹华斯论证说,由于过多地卷入物质世界,人类已经被切断了与自然界的联系,诗的结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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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神灵,我宁愿\r 做一个信仰过时教义的异教徒,\r 以便我可以站在让人兴奋的牧场上,\r 看看那使我不至于那么孤独的景象,\r 可以看到普罗特乌斯从海中升起,\r 或者听到老特里同(8)吹响他弯曲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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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所说的,是后来被艾略特称为“情感的割裂”的东西。人们认为,它是在近代初期出现的。两个神话(可能来自奥维德)中出现的情景,已经和近代人隔绝了。相反,对文艺复兴时代的诗人来说,异教世界作为可以认知的情感象征,仍然是活跃的。后来的诗人常常必须更费劲地建立起他自己的传统。在《黎西达斯》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个问题的初期形式。到该世纪中期,哀歌似乎已经显得有些过时,所以,弥尔顿在《黎西达斯》中树立了一种牧歌风格,从一开始就不断强调结构和内容技巧的作用,并异常明显地把古典牧歌作为参照。通过这种方法,他确立了自己的起点,使他可以以此为基础,完成哀悼死者的作品。而对于更早时期的诗人来说,这一基础是已经存在的。他的继承者如雪莱和阿诺德等,也得重复同样的过程。传统的形式确实是需要的,因为它给诗人提供了表达其感情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诗人的情感得到了艺术的再现,因此传播给他人,而呼唤那久已死去的名字,在哀悼新近去世者的诗歌中也起了巨大的作用。

\r\r 奥维德的影响\r\r

希腊罗马的神话在英语诗歌中无处不见。就文艺复兴时代来说,神话主要是奥维德和他的继承者以及注疏者留给后世的遗产。(19世纪的人们忙于探索神话的起源,希腊人因此常常取代奥维德,有时是用艺术水准低的版本取代奥维德。)问题不仅在于《变形记》是各种神话的大熔炉,而且还在于它的故事叙述得生动有趣、节奏适中,所以从很早的时候开始,诗人们就作出了反应,并把它们改造成自己的东西。下面的例子来自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潘狄塔在牧人宴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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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的最美的朋友,我希望我有几枝春天的花朵,可以适合你的年纪——还有你,还有你,在你们的嫩枝上花儿尚含苞未放。普洛塞庇娜(9)啊!现在所需要的正是你在惊惶中从狄斯的车上堕下的花朵!在燕子尚未归来之前,就已经大胆开放,丰姿招展地迎着三月之和风的水仙花;比朱诺(10)的眼睑,或是比西塞利娅(11)的气息更为甜美的暗色的紫罗兰;像一般薄命的女郎一样,还不曾看见光明的福玻斯(12)在中天大放荣辉,便以未嫁之身奄然长逝的樱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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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幕,第4场,第112—125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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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以死亡和再生节律为主题的剧本。如奥维德所讲述和戈丁的翻译所说的那样,普罗塞庇娜的故事与一年的节令有关,是一个特别高雅的故事。这一段表现了一种丰富而专业的古典主义色彩。我们看到,狄斯(普路托的拉丁名字)有一辆马车,声音异常优美的西塞利娅和普通的英国花名并列出现。在奥维德的作品中,普罗塞庇娜喝花汁是她失去童贞的准备,在莎士比亚剧本的这一段中,女性与性的关系是他始终关心的问题。例如,福玻斯不仅是太阳,还是男神的代表,他拥有那些“以未嫁之身便奄然长逝”的们从未享受过的果实。因此,花的世界是与人类的以及自然界无处不在的神灵世界相互渗透的。在神的世界里,紫罗兰暗指古典女神强大的吸引力,樱草花对那些未能作为新娘享受过太阳的女性来说,则煽起伤感(虽不乏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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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段来自弥尔顿,描述的是亚当和夏娃在堕落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分别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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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着,她的手从丈夫手中\r 轻轻抽回,像一个山林女神,\r 像亚丽德,或屈雷德,或像黛丽亚(14)一行,\r 轻盈地走向树林去,但是天仙般的\r 步态神韵远胜过黛丽亚本人,\r 虽然不像她那样佩带弓和箭,\r 却用的技术粗糙,没有火而造成的\r 或天使们携带的那种园艺工具。\r 那样装饰她看来像帕尔丝\r 或婆摩娜——那逃避浮塔姆纳思时的\r 婆摩娜(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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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方面,这是全诗中最生动的一节,因为这双手,作为婚姻和忠诚的象征,以前是连在一起的,如今却分开了(对感觉的强调还可以与诗人本人为盲人联系起来)。“轻轻地”精巧地放在修饰“手”的形容词和修饰“走”的副词之间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在这个关键时刻,弥尔顿放弃了奥维德的华丽。在对待异教文化方面,弥尔顿不像莎士比亚那么放松,在进行比较时,他总是对比较进行证明。可是,那些只从多情的浮塔姆纳思追求婆摩娜中看到道德警告的学者们,几乎没有对这段诗歌满怀愁思的浪漫主义情调或者全诗总体上丰富的内涵作出反应。弥尔顿欣赏奥维德的世界,而且把它——或者尽可能圆满地——引入了教真理之中。因此,奥维德为弥尔顿打开了魔宫之门。我们可以肯定,没有奥维德的神话,英国诗歌的损失将无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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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奥维德对英国文学的影响十分广泛,因此,这里只能从四个主要方面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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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看模仿《变形记》的长诗。由于《变形记》是一部结构相对松散,中心思想、格调和意图都不够明确的作品,所以特别适合进行再创作和改写。从本质上说,在英国诗歌中,只有一部《埃涅阿斯纪》的模仿者。但《变形记》却有一批第一流的继承者,它们中有《坎特伯雷故事集》、高威的《阿曼提斯的忏悔》和《仙后》。更晚的时候,我们或许还可以把下面这些划入它的远亲中,它们中有德拉顿的《波丽—奥尔比昂》、拜伦的《唐璜》、威廉·莫里斯的《世俗的乐园》、庞德的《坎图斯》和艾略特的《荒原》。斯宾塞的诗曾经是伊丽莎白一世时代最重要的非戏剧文学作品,一度是英国所有有教养阶层的珍藏。开头他好像是模仿史诗。像《埃涅阿斯纪》一样,他开头几行是自传性质的(这几行被奥古斯都指定的第一版的编者删掉了,大多数近代学者认为,它们是伪造的)。斯宾塞宣称,他的目的是“把我的牧笛变成庄严的号角”,作为“古代历史上”(斯宾塞致拉雷的信)最杰出的诗人之一,维吉尔对斯宾塞所写的关于帝国时代的诗歌肯定有着重要影响。可是,斯宾塞最后采用的不是亚里士多德式的荷马与维吉尔的结构,而是一种浪漫风格,如我们在马洛礼的作品中看到的那样,是独立的故事,而且枝叶横生,时有插话。理论家们通常把这种风格和奥维德联系在一起,意大利浪漫派的史诗作家们,特别是阿里奥斯托经常采用这种方法。从细节上看,斯宾塞更多地遵循奥维德而不是维吉尔。更重要的是,他从奥维德那里搬来了两个爱情和变形的伟大故事。在《善变的坎图斯》中,他探索了奥维德不断变幻的世界。但最终,达姆·莫塔比利特完全控制一切的大话遭到造物主的驳斥,并且违背了“上帝的安息日”中一切都应永恒静止的命令。在第3卷中,斯宾塞描绘了马尔贝可心理的逐渐崩溃(它让人想起埃弗林·瓦格《荣誉之剑》中所描写的侯德上校最后几小时的情景),由于某种连奥维德都不能想象的力量的影响,以其变成“嫉妒”达到高潮。第3卷实在是最富有奥维德特色的作品。在那里,斯宾塞让他纯洁的女主人公布利托马特在寻找爱情的神圣形式时,在马勒卡斯特城堡中,经历了奥维德腐化的性描写和巫师布斯拉内的诱惑的考验。像他着力模仿的中世纪的先驱者一样,斯宾塞也受到奥维德作品中某些富有寓意的篇章的吸引。在第1卷中,他模仿了睡眠之乡,其中充满了模拟催眠和温柔、让人放松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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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主要的,他引诱他温柔地睡去,\r 浪花飞舞的小溪从高高的岩石上落下,\r 毛毛细雨落在枝叶上,\r 还混合着轻轻的风声,颇像蜜蜂群的嗡嗡声。\r 再无其他杂音,也没有人类恼人的叫声,\r 万籁俱寂,墙内的城市安静至极,\r 除了无忧的安静外,听不到任何声音,\r 一切都被包裹在永恒的宁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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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爵夫人之书》中,乔叟(约1343—1400年)已经改写过奥维德《变形记》中刻宇克斯和阿尔库俄涅的故事(参考第6章)。如果我们把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的这两部作品进行比较,会很有启发。中世纪的诗人把奥维德变成了一个可以随意利用的资料宝库,文艺复兴时代的继承者则更注重对文字风格和原作精神的模仿。总体上看,《仙后》也许是文艺复兴时代的诗人模仿《变形记》最富有雄心、也是影响最大的作品,它在诗歌的规模、复杂性方面,都可与《变形记》相比。它是一部爱情、变化和自然的史诗,但它最终的形态,既是奥维德式的,又是反奥维德式的。尽管《变形记》的所有故事表面上都是喜剧,但因为人类的爱情太容易死亡、出现偏差或者败坏,所以奥维德故事的结局往往不太美妙。斯宾塞给人们提供的,则是善良与庆祝,让人类纯洁的爱情最终以肉体的结合实现。C. S.刘易斯正确地指出,阅读斯宾塞的作品,有助于精神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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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对那些现代学者称之为埃比里昂的神话叙事短诗的影响。16世纪90年代,这类诗歌非常流行,虽然如今除了克里斯托弗·马洛威的《英雄与瘦子》和莎士比亚的《维纳斯与阿多尼斯》之外,其他作品很少有非专业研究人员阅读,但它们都具有令人吃惊的高水平。马洛威的作品是这些作品中最杰出的,他的故事来自晚期希腊一部叫《莫撒乌斯》的作品,并利用了奥维德《淑女书简》(恋爱者之间的书信往还)中的往来书信作为补充。他显然是想重新创造出奥维德《变形记》曾经描绘的靓丽的情爱世界。我们感兴趣的是人类的心理以及爱情的悖论与矛盾,对奥维德警句的精彩模仿,成了对病态的英雄精神的讽刺,“因为在英雄时代,世界的一半是黑暗的”。在描写英雄——实际上是“维纳斯的女祭司”——所服务的神庙时,马洛威使用的是令人目眩的幻想语言,像奥维德那样,强调其人为性和幻想特色。马洛威复活了奥维德的神话世界,但与中世纪“道德化的奥维德”相反,他强调的是不道德的方面(第1卷,第143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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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你可以看到各种形态的神灵,\r 犯下、和各种罪行。\r 我们知道,在光亮的地板下,\r 是藏在青铜塔中的达那厄的雕像,\r 它是朱诺用计从她妹妹的床上偷来的,\r 以便戏弄伊达山的加里麦德;\r 由于他的爱情,欧罗巴牛鸣声声;(16)\r 他把彩虹女神裹在云层里;\r 痛饮人血的战神,曾经落入铁网中,\r 那网为跛足的伏尔坎和他的巨人所设。(17)\r 爱情也能点燃大火,曾烧毁特洛伊的大火;(18)\r 叙尔瓦诺斯为可爱的孩童哭泣,(19)\r 因为他已经被变成了杉树,\r 山林之神喜欢停在它的树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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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里麦德的几行提醒我们,那惯于调戏女性的朱庇特不仅犯了罪,还有罪。这一段具有人们经常归之于盛期的马洛威的所有特点,它语言华丽、对传统观念大加挞伐,不过它也表现了某种程度的夸示和残酷,只有关于叙尔瓦诺斯的部分(又是关于同性恋的主题)所达到的精致、优雅较充分地显示了奥维德的特征。由于具有更加强劲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制约,斯宾塞可以创造出更加性感、更加丰富的感官形象,它表明,短史诗的作者们本质上是他们老师非常聪明的学生,试图创作出那种足以让他们可敬的长辈感到震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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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被变成一只雪白的天鹅,\r 以赢得美貌的勒达的心灵。(20)\r 那真是神奇的技艺,男人甜蜜的智慧,\r 他让她睡在黄水仙丛中,\r 让她娇美的四肢免受炙烤,\r 当那骄傲的鸟儿皱起颈毛,\r 亮出他漂亮的胸脯,再剥下她的衣服,\r 睡梦中,她紧闭的眼皮颤动着,\r 他又是怎样扑向她、并自豪地露出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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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后》,第3卷,第11章,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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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模糊的一点是:勒达是否醒来了,是否对此感到愉快。描写睡眠时的克制,增加了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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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莎士比亚在这方面就不是那么自如和自信,只是玩弄文字。然而,人们或许从这些诗里就已经发现,他将是个比马洛威更伟大的人物。莎士比亚把古典故事的背景转移到了英格兰,写出了柯勒律治非常崇拜的小品文:兔子遭到追捕,云雀在振翅高飞,蜗牛缩回到自己的硬壳里,从而展示了一个比马洛威更广阔的世界。此外,莎士比亚在多样性方面也比马洛威更接近《变形记》,其风格从近乎闹剧到近乎悲剧,而且在探讨的矛盾性方面,他也更加深入。因此,他让维纳斯做下面的事不是没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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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死了,美也随之被害,\r 因为美死了,黑暗的混沌又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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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句诗让人想起《奥赛罗》的许多东西,它几乎也是伊丽莎白时代幻想和定式的缩影。不管是好是糟,这里都展示了奥维德遗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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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特别应提到《淑女书简》对英雄式的爱情的影响。该书是神话中的女主人公写给她们在外地的情人或者丈夫的书信诗文集。过去人们不那么讨厌夸张的修饰和冗长的文章时,它曾经很受人们的推崇。确实,包括17世纪80年代的德莱顿在内的许多人认为,我们可以在该书中发现奥维德对女性恋爱和心理最睿智的论述。书信的形式也很容易被现代化,所以,德莱顿的《英国淑女书简》就托名英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人物。这类作品中最著名的,是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的《爱罗伊莎致阿贝拉》。对约翰生博士来说,这是“人类智慧最幸运的产物”,可是现在,它也许更适合那些由拉辛的传统,而不是莎士比亚传统养育的人们的需要。奥维德式的怜悯和高超的修饰技巧与夸张的哥特式背景中的隐士及橄榄树奇妙地混合在一起。在这首诗中,在背景上出现的还有似乎仅具有纯粹美学意义的宗教氛围以及对女性方面略显笨拙的处理方法。尽管诗中某些段落精到地表现了心灵记录和分析现实的一些严格形式,但全诗仍然是那种修养与不乏感染力的无趣混合起来的。借用奥维德自己的话说,它或许可以被称为某种较高级的大众通俗作品,德拉顿《致罗塞蒙的信》,从比较的角度看,虽然不是那么具有轰动性,但作为诗来看,也许更加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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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联体诗歌发达的创作方法,连同它们的平衡性、对比和技法,最终都来自奥维德。如奥维德的作品一样,《爱罗伊莎》总体上说是为了自娱而非想让它发挥作用或者是模仿。从这个角度看,蒲柏在形式的复杂性和想象力方面都超过奥维德。例如,在《卷发遇劫记》中,蒲柏这样描绘贝林达梳妆台上的梳子(第1卷,第135—13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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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龟和大象的结合,\r 变成了梳子,有彩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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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用的转喻手法是神奇的奥维德式的变形,显示了(乌龟指乌龟壳,大象代指象牙)梳子构成的奇特。它的正式与平衡都很对华而不实的“浪漫主义”的胃口,尽管两者间存在某种程度的矛盾。有时,蒲柏也能找到把形式和内容统一起来的背景,因此,他能把升华后的自我与艾迪生的自我满足感用诗歌形式结合起来。这些诗都采用了多重对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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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些许赞美的咒骂,乜斜着眼睛的赞同,\r 没有讽刺本领,却教会其他人讽刺,\r 愿意受伤害,可害怕攻击;\r 仅仅暗示别人的错误,却羞于说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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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阿布诺特的信》,第201—20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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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蒲柏把奥维德的诗歌技巧与贺拉斯的“智慧”融合在一起并使其诗歌带上教化色彩时,作为诗人的蒲柏才真正进入多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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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早期的诗有大量的继承者。这种吸引了大量精明人和有教养者的诗歌类型,最给人一种不道德的感觉。1599年,马洛威用双行英雄史诗体翻译的《爱经》,本来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却被教会下令焚毁。年轻的约翰·唐尼(1572—1631)在其《哀歌》中把这一类型的诗歌现代化,但强调其存在的缺陷和放荡,抛弃了奥维德高雅的语言,而采用也许是从游乐场学来的街头俚语。在《诗歌与十四行诗》中,有一首著名的诗是对奥维德主题进行的再创作。《太阳正在升起》来自奥维德《爱经》第1卷第13章中对奥罗娜所说的话,自乔叟以来,它成为所有英国文学描写曙光手法必有的一行。不过,唐尼“男性的说服力”(用他自己的话说)已经让我们与原作有了很大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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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忙碌的老家伙,难以驯服的太阳,\r 为什么你要\r 穿过窗户和窗帘影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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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人们更喜欢唐尼的诗,因为它具有更伟大的和思想力量,它也确实自豪地表现了一种超级的“极端利己主义”(égoisme à de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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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一切,\r 其他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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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唐尼对他周围世界的美从来不关心,可奥维德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妙的图景:情人们躺在床上,闻着早晨清新的空气,听着鸟儿动听的歌唱;唐尼傲慢地抛弃了对其余世界的兴趣,而奥维德在一系列优美的短文中,提醒我们,除了爱情以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生活方式;唐尼武断的结论也未必就比奥维德的大胆更可取。甚至到最后,在唐尼漫不经心地取消了自己的禁令,要太阳在卧室中照耀的时候,他的语气也仍然是攻击性的。复辟时期的“宫廷智慧”把奥维德“的”一面变得更加明显。奥维德超乎寻常的爱情模式在他关于科林娜流产(文学作品中,正在谈恋爱的女性是很少怀孕的)和他抨击性无能的诗中表现出来。后一首诗曾经使关于性无能的诗歌成为英国文学中一个小的流派,其代表人物当推罗切斯特(1647—1680)和具有原始女权主义精神的阿菲拉·本恩夫人(1640—1689)。同样,奥维德关于科林娜午后爱情氛围的精心描绘,在17世纪也创造了一大群模仿者。他们的诗中,有的极度化,有的则只是一般的描写。这些诗中最著名的两首是唐尼的《他的情人走向床蹋》和卡雷的《狂喜》,后者曾因其非道德化的描写在议会中受到攻击。

\r\r 贺拉斯的影响\r\r

如J. A. K.汤姆逊一样,大多数人相信,18世纪是“我们文学史上最贺拉斯化的时期”。这个结论让人们轻易接受了下面的推论:优美和礼貌把18世纪的英国和奥古斯都时代的罗马联系起来了,优雅的贺拉斯成了艾迪生后代天然的文化英雄。但我们不应忘记,据说奥古斯都的一个朋友曾经把他的奴隶投给八目鳗鱼当鱼食,当然我们也不应该把贺拉斯降格为良好情感与“平庸的黄金时代”的歌手。在那个时代,仍然有诗人滥用他们多年的特权,建议任意与被解放的女奴隶或者奴隶们发生性关系,并把他对诗歌的热望,与夜间在雪原上孤身游荡的巴强特的经历进行比较,创造出美妙的虚幻图景(《颂歌》第3卷,第25节,第8行以下)。当然,贺拉斯无疑是那个世纪最受欢迎的人物,人们精心挑选出来、足以成为贺拉斯智慧代表的作品也总是被引用,《塔特勒》和《旁观者》就是如此。可是,具体到诗歌,贺拉斯的抒情诗在17世纪早期影响更大些。在马修·蒲里奥(1664—1721)的诗中,就有某种贺拉斯的东西,不过是美化了的,而且缺少分量。在威廉·科林斯(1721—1759)的《黑夜颂》中,虽然缺少贺拉斯的机智、严格和转换时的复杂,但也有贺拉斯的某些因素。虽然读者和译者都对贺拉斯的《颂歌》表现出巨大热情,但贺拉斯书信那种随意的形式更让人青睐。1600年以前,贺拉斯基本上是以《书信》和《讽刺诗》作者的面貌出现的,例如,托马斯·瓦特(约1503—1542)就是这样看的。在古典主义盛期到来之前,瓦特是诗歌实践领域的代表。他人文主义者的背景使他至少非常熟悉拉丁语作家,翻译了文艺复兴时代人们喜爱的作家塞涅卡作品的一部分即《图斯特斯》颂歌的第2部,用“无论是谁站在那滑溜的顶尖上”一句表达了他希望摆脱危险的权力而追求宁静的心态(后来有马维尔的翻译)。可是,瓦特对拉丁语诗歌的模仿和对典故的使用不是完全没有错误的,甚至一首讽刺诗中对城市和乡村之间老鼠的描绘,都无法证明他有任何东西直接来自贺拉斯。一般来说,他是从意大利人而不是古代诗人那里寻求灵感。如他的中世纪前辈一样,瓦特对《颂歌》并不熟悉。是本·琼森把贺拉斯所有的作品,包括他的《颂歌》在内,变成英国文学的核心部分,他本人诗歌的风格也以贺拉斯为样板,所以他得到了“英国的贺拉斯”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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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多数古典学者更喜欢对某一特定的诗篇进行深入分析,而不愿从更大的范围来讨论问题。那些有影响的人物,从新批评家到后结构主义者,都警告我们谨防传记批评的陷阱,甚至主张放弃作者,让文本彻底独立。所有这些都不免使我们忽视贺拉斯的一个重大成就:他的著作作为整体的价值远远超过部分的相加,它们是由一个虽然模糊、但仍然统一的人物创造的,服从于一个虽然多变,但仍然统一的计划。比这更重要的是,为了在作品中创造一个或者一系列自我,作者进行了最持久、最自觉的努力。彼特拉克之前,没有任何欧洲的作家这样做过。在这个问题上,《罗马的遗产》第一版“文学”一章的作者J. W.麦凯伊比大多数近代人理解得都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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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开始生硬地、自觉地征服世界时,他十分粗鲁和暴躁;当他完成这一任务时,他不仅把自己改造成一个成熟的人,而且是一个绅士,一个为他的同胞和后代确定了可以达到的目标的贺拉斯……在《颂歌》的《前言》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自信、拘束而谦恭的贺拉斯,但在其著名的《后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自我征服和自我实现的贺拉斯。(见《古典研究》,1925年版,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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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评论家也许会论证说,麦凯伊的评论恰恰表明,传统的文学批评实际上是阶级斗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贺拉斯肯定会被一些人拉到自己一边,以证明做一个绅士所需要的诸要素。例如,在《引用贺拉斯》中,罗切斯特轻蔑地批评了德莱顿,因为德莱顿出于贵族的自信,没有长期地保持一个成熟的绅士所应有的沉静,“风度”。尽管带有时代的局限,但麦凯伊观点的基础仍是牢固的,如果早几个世纪的话,肯定会得到17世纪贺拉斯那些崇拜者的赞同,因为对他们来说,贺拉斯的作品是那些自我启示诗歌主要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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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琼森笔下,犹如在伊拉斯谟笔下一样,贺拉斯是一个对道德问题严肃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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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贺拉斯,一个文雅的作家,如果在异教徒中有人能够成为美德和智慧最优秀的大师的话,那就是他。他对因果关系有卓越和真实的判断,不是因为他认为如此,而是经验让他知道,事情就是如此。(引自《发现集》,第32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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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念可能导致琼森忽略贺拉斯作品中出现的讽刺,但他肯定注意到了贺拉斯的幽默,并在诗歌《我的画像留在了苏格兰》(《丛薮集》,第9章)中模仿了它。在该诗中,他幽了自己“如山的肚皮”一默。在《行乞者的一封信》(《丛薮集》第71章)中,他勇敢地用一种超然的态度对待自己糟糕的健康状况。总体上看,他描绘的贺拉斯比他以后的许多人都要有说服力。这些人中,有的如复辟时期的作品一样,把贺拉斯描绘成一个泡在美酒、女人和歌舞中的人;有的如某些20世纪的学者,只是把贺拉斯当作巧妙地摆弄常识的人物。在近代恢复贺拉斯形象的努力中,科林·麦克勒德特别值得一提。关于古典世界的知识在增加,但人们的理解力却不一定会随之增长,琼森所理解的贺拉斯,如在《请朋友来晚餐》(《短诗集》第101章)中所表现的那样,也许比过去两个世纪中学术界那些值得尊敬的人为我们描绘的贺拉斯更为可取(我们也许可以走得更远点:那个在过去与现在之间游移不定的历史主义,是近代古典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方,也是导致古典因素在欧洲文化中地位不断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琼森对贺拉斯以及其他拉丁语作家的研究,使他把精确、力量和克制放在华丽的修饰性词语或者莎士比亚式的精巧比喻之上,一般来说,他对奥维德的作品不太感兴趣。这种原则的引入对当时英国诗歌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可以《游彭胡斯特》(《森林集》,第2章)为例说明其导致的后果。该诗把锡德尼在肯特郡的寓所彭胡斯特与当时英国富翁们建造的极为豪华的房屋进行了对比,因此从马提雅尔和贺拉斯的短诗中借鉴多多。该诗第2节中,幸福的人基于赞美乡村的传统(虽然他忽略了诗歌末尾处的讽刺意味),抨击吟咏乡村的诗歌中使用的奢华的词句。像贺拉斯的萨宾农场一样,彭胡斯特是某些道德选择的焦点,是好客、友好、舒适生活的代表。只有它们才赋予外在的美丽以意义。古典世界的神灵们也都驾临英国的乡村,给它们带来光荣,并把这并不漂亮的地方变成圣地。“宽大的山毛榉”与维吉尔《牧歌》第一首中的“patula fagus”(榉树的亭盖)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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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经为了健康和锻炼的原因,\r 在这山上散步,林中女仙时常到此,\r 潘和巴库斯曾在宽大的\r 山毛榉和橡树树荫下举行宴会。(第9—1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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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风格沉静,但绝不会缺乏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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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红的樱桃和毛茸茸的蜜桃\r 垂挂在墙头上,每个孩子都可伸手摘到。(第43—4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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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精心选用的无声形容词,恰恰给那些用古典的平衡与沉静表现的景色增加了可接触感,把它变成了能直接感受到的生活和温柔的喜剧。从风格上说,《游彭胡斯特》更接近书信而不是颂歌,但却具有运用各种抒情手法诗篇所具有的优点,犹如颂歌体的《你无忧无虑地躺在那里》(《丛薮集》)所达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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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森对贺拉斯的崇拜对英国诗歌未来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人们对所谓的“形而上的紧张”的过分关注,对唐尼一致过高的评价以及对琼森非戏剧作品的忽视,已经造成了对文学史的严重歪曲。《游彭胡斯特》就没有出现在海伦·加丁纳的《新牛津英国诗歌指南》中,大众对琼森的了解,主要来自一些高雅但并不重要的抒情诗集子。像唐尼一样,琼森曾抨击过伊丽莎白一世时代英国诗歌所存在的部分问题,但他的影响远不止此。确实,直到蒲柏死前,甚至在“英国文学史上的新古典主义时期”以后,英国诗歌基本遵循他确定的路线。他的影响之一是创造了一种新的抒情诗歌形式,它的风格不像歌曲,结构工整,在表达独特的诗歌感情上富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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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世纪这类诗歌最好的例子,或许也是英语中最优秀的政治诗歌,是马维尔的《为克伦威尔自爱尔兰归来所作的贺拉斯式颂歌》(1650年发表)。它的结构让人想起贺拉斯的《阿尔凯伊克》。一些英国批评家认为,古典的影响是限制和死气沉沉。但文艺复兴时代的情形相反,它使诗人们可以表达他们的愿望并探索新的诗歌形式。虽然文艺复兴时代的许多颂诗包括单调乏味的赞美,马维尔却利用贺拉斯为赞扬克伦威尔找到了一种修辞方法,使他的赞扬看起来显得超然而又权威。他的主要样板来自《克娄巴特拉颂》,该诗以咒骂克娄巴特拉开始,结尾却承认她失败中所表现出的伟大。并不是克娄巴特拉偶然“偷”走了这首诗(如一位学者所说),因为全诗是通过精心构思的倒叙进行的:阿克兴战役前,女王喝醉了,她由一些女性化的男人们簇拥着,意志不够坚强。后来,她恢复了理智,自己倒变得像个男子汉了,坚强地忍受了自己希望的破灭和宫殿的破坏。马维尔追随贺拉斯,在诗中为我们描绘了查理一世在断头台上的情景:他不失风度地忍受了上断头台的苦难,对国王优良的行为以及屈从于“女性化”的特点或许带有善意的嘲讽,但在应当给予赞美的地方,作者也没有吝惜自己的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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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值得纪念的时刻,\r 他没有做或者说任何普通的事情;\r 只用他锐利的眼光看着,\r 那眼光比刀锋还锐利;\r 他也没有狂暴地呼喊上帝\r 来保卫他无助的权力,\r 只是低下他漂亮的头颅\r 犹如靠在床上。(第57—6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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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天才的跨语言的文字游戏(拉丁语的acies既指武器的边缘也指眼光)非常适合我们作冷静的分析。我们不应忘记,并不只是弥尔顿才能达到拉丁学术的精深水平。相反,克伦威尔是自然力的象征,他犹如雷霆(其形象来自卢坎的《法萨利亚》),他无情的智慧在一个霍布斯式的宇宙中犹如马基雅弗利主义,他对公众利益的忠诚是绝对的(马维尔对贺拉斯描写的狩猎情景进行改造,使其更适合表现自己更具分析色彩的风格)。贺拉斯是在历史的转折点上,对罗马与埃及、屋大维与克娄巴特拉、公众与个人进行对比,马维尔则把整个意识形态的斗争浓缩在这一个变化的关键时刻,从而在罗马从共和国向帝国过渡中找到了与英国革命相类的地方。采用罗马外衣使马维尔完全可以抛开宗教问题,以冷静的口吻叙述整个过程。在马维尔看来,是命运而不是上帝在起作用。即使在那展望克伦威尔将成为世界征服者的预言里,马维尔仍严守古典的合宜原则。将贺拉斯选作样板本身也许就隐含着意识形态的目的,王党倾向于把贺拉斯看成一个退隐和政治冷淡派诗人;马维尔则让他积极卷入政治“行动”。该诗也许缺乏贺拉斯最少政治意味的那首诗所具有的力量、色彩和活力,但其更加警醒的智慧弥补了这些缺陷。如果没有贺拉斯,那首诗也许永远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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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森把他关于贺拉斯的人文主义观点传给了他的“儿子们”,他们中最优秀的也许是罗伯特·赫里克(1591—1674)。20世纪初,当唐尼还不大为人了解的时候,他曾经广受青睐,如今却严重被人们低估了。他的诗歌也仿照古典,一般来说比他的“父亲”更加内向,更加优美,也更加灵活。赫里克对短暂一类的主题特别感兴趣。而这在很大程度上被琼森忽视了,在他一首最著名的诗中,赫里克用它来表达利用现时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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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间流逝时,我们却在衰老。\r 来吧,科林娜,让我们去庆祝五朔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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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娜要去庆祝五朔节》,第69—7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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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感谢他的房子》(第17—26行)中所说,他对房子的小也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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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的小客厅,庄园也很小,\r 厨房亦如是;\r 小小的酒窖,外加\r 小小的储藏室;\r 室内保存着我的一小条面包\r 既不曾切片,也不曾去皮;\r 一小堆干脆的荆棘\r 为我生起了火,\r 我坐在火塘边,\r 像它一样身上发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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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像他的火一样发光的赫里克,带着孩子的眼光,为他所拥有的温暖与安全、他所有的一切而感到高兴,好似一个17世纪的比尔波·巴金斯。这种形象对贺拉斯来说非常熟悉。在《颂歌》第4卷第2章中,贺拉斯非常详尽地描绘了他准备献祭的小牛犊,以将其与朱努斯·安东尼乌斯豪华的大祭作对比。同样,对安东尼乌斯,他用的是品达式的语言,至于他自己,则愿意模仿蜜蜂,从事那精细而费力的工作。在生活和诗歌中,贺拉斯都主张简朴,但具有讽刺意义的地方在于:他是在一首以模仿品达诗歌开头的宏大场面时这样做的,从规模和复杂程度来说,它本身就是品达式的。这样的精心设计非赫里克所能为,可能也不是任何贺拉斯的英国崇拜者可以做到的,只有马维尔和聪明的蒲柏例外。借用他的传记作者约翰生著名的话说,蒲柏“在喝茶时都在琢磨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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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蒲柏的作品中,贺拉斯几乎无处不在,只是在蒲柏的作品中,贺拉斯主要是以六音步诗歌而非颂歌作者的面貌出现。早在他20多岁的时候,蒲柏就已经在贺拉斯式的嘲弄、长者姿态、难以捉摸的讽刺以及语调、音调的巧妙转换方面达到了完美的程度。《卷发遇劫记》末尾几行的材料来自卡图鲁斯的《贝雷尼斯的头发》和献给列斯比亚两首情诗中的第一首。但达到的效果却是贺拉斯式的。蒲柏既借鉴又讽刺了贝林达的自我欣赏思想,嘲讽但仍坚信他本人的诗歌具有的改造力量。诗中讥讽式的夸张巧妙地指出了事情较为黑暗的一面——人类美丽的短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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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的眼神谋杀了所有的人,\r 在成千上万的人被杀后,你自己也会死去,\r 那漂亮的太阳会落山,是因为它们必须落山,\r 那些树终将倒落尘埃,\r 缪斯的发辫终将不朽,\r 朗朗星空中,会刻上贝林达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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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律》,第5节,第145—15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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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给女性的书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蒲柏比贺拉斯要偏执得多。在《致一位女士的信》(《道德论集》,第2卷)中,蒲柏把书信体裁的多样性发挥到了极致。他避免使用过时或者古奥的成语,而是利用优雅的口语,几乎包容了所有风格的语言。他模仿他称之为贺拉斯的“高雅的混杂”,有时讥讽,有时赞美;有时严肃,有时轻松快乐;有时高雅,有时低俗。他最后向马尔萨·布龙特(他是真正地喜欢她)提出的建议以及对她作为一个好女人的赞美令人感动,当然其中也有一些玩笑和善意的鼓励(第249—26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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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朋友!让那些无聊的赞美靠边吧,\r 升华你的思想,感动你的心灵!\r 魅力将会增加,那让人烦劳的东西,\r 乃是无用之物,炫耀一番后就会消退。\r 当太阳的光芒让你厌倦时,\r 月亮更加温和的光辉就会升起,\r 她犹如谦恭而平静。\r 不经意间,那闪光的世界衰退了。\r 啊,上帝保佑,她明朗的光芒\r 会使明天像今天一样快乐,\r 她乐于看到姐妹的魅力,或者倾听\r 母亲为女儿发出的叹息,\r 只有在丈夫冷静时她才回话,\r 或者说,即使她统治着丈夫,也从来不表露自己是一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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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蒲柏用太阳和月亮之间的对比来表达他更加推崇的沉静品格前,人们曾经创造了大量哀婉的词句,由于过于集中地表现青春美貌统治时间的短暂,他几乎用尽了有关的词语。这里的情景相当普通,但其效果奇特的美妙,部分是因为蒲柏并不刻意寻找表达彻底忠诚的手段。像贺拉斯一样,当讽刺的面具被剥掉后,诗人的自我暴露和无助以一种直白的作家难以达到的效果表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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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18世纪,贺拉斯继续保持其影响,他很受约翰生博士的喜爱。他翻译了贺拉斯颂歌的一部分,包括第4卷的第7节。我们不要以为,他的影响随着奥古斯都时代的结束终止了。与此相对照,奥维德的光芒却因为各种原因,从18世纪后期起,经19世纪不断衰退。济慈的颂歌由于过于华丽、过于沉重,不太像贺拉斯,但贺拉斯对乡村的感情以及对友谊的追求,却是华兹华斯(1770—1850)“非常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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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那些悲伤之线中最卑微的一根,\r 从他镀金的链子中抽出,\r 他的记忆中偶然洒落下一缕阳光,\r 落在了他如此热爱的萨宾农场,\r 当班度西亚春天的话语\r 在他耳边流淌时,他只是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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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第100—10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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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贺拉斯荒谬地变成了浪漫主义的风景诗人?或许是,不过我们不应忘记,贺拉斯是很喜欢他的萨宾农场以及他度过童年的南意大利乡村的,并为我们描绘了葡萄成熟时美丽的丰收景色(《颂歌》第2卷第5节第8—11行)。在索拉特(21)颂歌中,他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古老的风景照(休斯曼后来在《论温诺克的边地》中模仿了他的手法),根本不喜欢“以阿尔凯伊奥斯为基础的圣诞节卡片”,所以,我们反浪漫主义的立场可能导致我们误读或者歪曲贺拉斯的作品。此外,我们还会奇怪,当华兹华斯看到班度西亚颂歌中被牺牲的孩子的这种恶意讽刺时,会想些什么(第3卷第13节),以及当诗人读到把温热的红血与清凉透明的水混合时,他能得到怎样的美的享受。关于贺拉斯,拜伦(1788—1824年)写过一段著名的话:“那么再见了,贺拉斯,那让我憎恨的人,可这并非你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4歌,第77节),但如他的诗歌、书信和游记所显示的,他并没有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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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洛德·丁尼生(1809—1892)的杰作《悼诗》无论是在细节上,还是在诗歌的节奏上,都受到贺拉斯的影响,而他的《致尊敬的F. D.毛里斯》是一首非常优美的、模仿贺拉斯邀请诗风格写成的现代诗,可以与17世纪人们写的任何此类诗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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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吧,勿需太过介怀,\r 教父啊,来看看你的孩儿吧:\r 你的光临会如寒冬里的太阳,\r 让他乐得一跳三尺高。\r 在那远离炊烟和城市嘈杂的地方,\r * * *\r 我看着星星坠落\r 在近乎无序的花园周围,\r 就在那高贵的山上边。\r 用餐时你勿需担心流言诽谤,\r 只有坦诚的交谈与美味的葡萄酒,\r 只会听到饶舌鸟\r 在松树枝叶间鸣叫。\r 来吧,毛里斯,来吧;趁着草坪仍然\r * * *\r 沾着白霜和晶莹的露珠,\r 当3月的花王番红花、\r 白头翁和樱草花已经开放,\r 或者再晚点,到这里来一趟,\r 因为这世上可以亲近的人不多,\r 不要只是一次,来吧,\r 在快乐的一年里,多多的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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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歌第4—5、1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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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习惯如此完美的理解,在诗人中是很少见的,在学者中更稀有。A. E.休斯曼(1859—1936)既是学者,又是诗人,认为Diffugere nives(《雪融》,《颂歌》第4卷,第7节)是“古代文学中最优美的诗篇”,并用最优美的英语把它翻译了出来(如果说过于浪漫主义的话)。因此,贺拉斯阴沉的诗句“pulvis et umbra sumus”变成了《暴风雨》式的“我们是尘渣和梦想”,在《最可爱的是樱桃》这类诗歌中,休斯曼的凝重、经济和准确有很多要归功于贺拉斯。那些把思乡的悔恨与响亮快乐的库纳拉(贺拉斯诗歌中出现的一个女性的名字,诗人总是把她与他的青年时代联系在一起)联系在一起的诗歌,让90年代的作家们着迷,恩斯特·道逊(1867—1900)尤其如此。他写道:“我对你是一直忠诚的,库纳拉,用我的方式。”道逊的情感诗(《我已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善良的库纳拉》,题目本身来自贺拉斯《颂歌》第4卷第1节)所用的不仅有贺拉斯的典故,还有呼号,对贺拉斯作品中阴魂的访问一直在现实中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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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诗人们——路易·麦克雷斯(1907—1963)和W. H.奥登(1907—1973)是其中突出的两个——继续对贺拉斯表现出兴趣。虽然无人再读过贺拉斯,但并不意味着他完全被遗忘了。他情感的多样性和道德面貌已经深深地扎根于英国的文学和社会中。我们习以为常的是,诗人们应该描写那些他们生活于其中并热爱的小地方,但正是贺拉斯首次把这些附加条件注入到欧洲文学的核心,把它们与作为诗人的职业联系起来(《颂歌》第4卷第3节)。《海滨的苏撒克斯》是萨宾农场的直系后裔。同样,在我们的文学传统中,讲究诗歌的社会性,把机智与黑色笔调结合起来,它们最终也来自贺拉斯,通过那些轻松的模仿者如马修·蒲里奥等人,在20世纪的诗人如约翰·伯杰曼等身上仍有表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蒲里奥给贺拉斯写了一首最精美的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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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亲爱的克洛厄,结束这场牧歌战,\r 让我们像贺拉斯和吕底亚那样和解吧;\r 因为你是个比她要漂亮得多的姑娘,\r 而他则是个比我更高尚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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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克洛厄·杰那斯》,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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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拉斯也许不是最伟大的拉丁语诗人,但他是最友好的诗人,在过去的许多世纪里,许多人把他当作朋友。

\r\r 结语\r\r

弥尔顿在一段著名的诗文《快乐的人》(L’Allegro)中对莎士比亚和琼森的不同风格进行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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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人们走向筑好的舞台,\r 看琼森学究气的袜子,\r 或者是莎士比亚笔下好幻想的孩子\r 正在他家乡的树林中游荡。(第131—13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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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诗常被人们用来印证琼森本人的看法,即说莎士比亚“缺少艺术修养”和古典学术基础。但这种看法实际上没有吃透该诗的意思。对比本身并非对立,而是在琼森的“学术”和莎士比亚创造性的想象之间进行对比。琼森努力模仿古典的样板,强调它们的优越性,而莎士比亚的创造性想象是艺术的一个方面,并且喜欢英国语言和灵感的环境(家乡的)。双行诗的每一双行实际上都包含着对两位作者典型风格的模仿。在关于琼森的两行中,词汇平常、抽象,“袜子”一词用了拉丁语的换喻手法(soccus意为喜剧),实际上是双关词,它既可以指舞台上演员穿的轻便软鞋,也可以指琼森脚上的袜子。关于莎士比亚的两行中,使用了联想和松散的修辞手法,其中有明显的转折,因为莎士比亚首先是一个半人格的幻想神的儿子,后来成了森林中的鸟或者乡村歌手。“家乡的”本身就从拉丁语文学中得益甚多,具有更多的综合特征。如道格拉斯·布什在《神话与文艺复兴传统》中所说,“文艺复兴的思想,就像一个刚富起来的暴发户,虽然已经摆脱了粗鲁,其房间中却摆放着许多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家具。”G. K.切斯特顿正确地指出,在这个意义上,莎士比亚可以像弥尔顿一样是“古典的”,这里只引用奥赛罗杀死苔斯德蒙娜之前所作的著名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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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熄灭了这一盏灯,然后我就熄灭你的生命的火焰。融融的灯光啊,我把你吹熄后,要是我心生后悔,仍旧可以把你重新点亮;可是你,造化最精美的形象啊,你的火焰一旦熄灭,我不知道什么地方有那普罗米修斯的神火,能够燃起你的原来的光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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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罗米修斯神话的一个版本中,他是火的给予者,在另一个神话中,他是人类生活本身的创始者。莎士比亚引用这个典故,也许是综合了两种意思,所以“普罗米修斯的神火”意味着某种“致命的火星”或者“生命的火焰”,也许它只是简单地指它原来的意思“原初之火”,那在无火的地方点起火的火。如此引用植根于正在兴起的古典化时期,其顶峰是优美的拉丁词语“重新然起”。切斯特顿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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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精神并不只是名字或者典故……如果没有对古典韵律的深刻理解,这种深刻的共鸣是不可能取得的;如果没有“普罗米修斯”这个词,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这些流动的多音节词正是荷马和维吉尔力量之所在。当然,在实践和日常生活中,一个人也许会写奥赛罗会说的话。他也许会说:“如果我杀死这个女人,而我又让她复活的话,我该多么该死。”但这一点都不伟大,也不神奇。这段诗歌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具有的意思和这些意义所引起的反响,才让它们成为诗歌中伟大的段落的。(《切斯特顿论莎士比亚》,1971年版,第16—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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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快乐的人》中出现的这一段,让我们注意到英国文艺复兴时代诗歌相互矛盾的两个特点。首先,在已经充分发展的英语天然的优点和一种外国语言与文化即拉丁语言不断增长的叠压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好象恰恰是两种因素之间的平衡(不同的作者之间当然会各有不同),创造了英国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伟大时期。第二,对拉丁语言与文化的影响,人们可以做出两种反应,它在某种程度上与贺拉斯和奥维德不同的影响大体相应,并产生了相反的结果:增加其辉煌程度的综合反应——特别明显地表现在马洛威非常纯粹的形式上——和更加特别的反应,后一种是琼森的特点,模仿假想的拉丁语写作的简练。我们可以在弥尔顿身上看到这两种不同的反应。在早期的作品中,华丽占绝对优势;在后期的作品中,克制占优势。两者在《失乐园》中的结合,帮助我们解释了它何以会成为更伟大的作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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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之前,两种反应中,综合倾向占支配地位,所以一般来说,拉丁文化的影响是使作品更加华丽,例如,戏剧中塞满了各种修辞手段和丰富的神话典故,它同时也带来更大的自信甚至傲慢。我们现在关于文学和诗歌分属不同领域的观念来自文艺复兴时代的创造,它本身就是古典影响的产物,在乔叟之前的英国是不存在的。贺拉斯和奥维德强调的是诗人把自己和他人不朽化的力量,所以莎士比亚在他的十四行诗中不厌其烦地给那些他所热爱的人以永久的荣誉,唐尼则被称为“机智之主宰”,琼森是文学官。所有这些和中世纪的手工创作者都是不同的。这是件好事吗?在某些方面清教徒是正确的:华丽和自信并不是最伟大的善,柏拉图在这方面是他们的先驱。这样的辉煌把人们的注意力从更高尚的事情上引开了,对一个教徒来说,高尚的事是默想上帝,对人文主义者来说,是实践美德。但是,如C. S.刘易斯在捍卫弥尔顿伟大的风格时所说(Preface to Paradise 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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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要提到艾略特先生可能属于的一个阶级。一些人处在这个大墙之外,是因为他们是野蛮人,不能进入到圈子内,另一些人则是自愿走出这个圈子以寻找蛮荒的,“文明”——我的意思是那种因为机械的应用而变得强大和豪华起来的野蛮主义——是仇恨来自下层的文雅的,因为神圣性居高临下地抛弃了他们……如果艾略特先生因为世界潮流已经不再需要它而鄙薄史诗的话,我向他表示敬意。但如果他进一步推论说,所有的诗歌都应具有他最好的诗歌所具有的那些潜在优点的话,那他就错了。只要我们生活在快乐平庸的世界中,我们就需要平庸的东西……艾略特先生也许能说服正在读书的年轻一代接受紫色外衣和大理石地板,但他看到的将不是他们穿着麻袋布走在泥地上,而只能看到他们穿着时髦、丑陋的衣服走在橡胶地毯上。以前已经进行过类似的尝试,老一代的清教徒们曾经废止了五月柱和碎肉饼,但他们并没能建立千年王国,他们只看到了复辟。

\r\r Further Reading\r\r

Books and articles on this subject are legion. I append a list of some of them, with brief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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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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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skine-Hill, Howard, The Augustan Idea in English Literature (London, 1983); magisterial, sometimes to ex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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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lespie, Stuart, The Poets on the Classics: An Anthology of English Poets’ Writings on the Classical Poets and Dramatists from Chaucer to the Present (London and New York, 1988); a handy reference 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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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e, Thomas M., The Light in Troy: Imitation and Discovery in Renaissance Poetry (New Haven and London, 1982); a subtle if sometimes opaque modernist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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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et, Gilbert, The Classical Tradition: Greek and Roman Influences on Western Literature (Oxford, 1949); paperback: comprehensive but often unsatisfa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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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s, Emrys, The origins of Shakespeare (Oxford, 1977);ch. I is the best brief account available of the humanist background to English Renaissance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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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ilvie, R. M. , Latin and Greek : A History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Classics on English Life from 1600—1918 (London, 1964); very readable, though overschematic in arran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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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e, William H., Classical Genres and English Poetry (London and Sydney, 1988); in effect an anthology with continuous commen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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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tvig, Maren-Sophie, The Happy Man: Studies in the Metamorphosis of a Classical Ideal, vol. I, 1600—1700; II, 1700—1760 (Oxford, 1954 and 1958); a rich assemblage of materials, but some eccentric judg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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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son, J. A. K. , Classical Influences on English Poetry (London, 1951); rather je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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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lassical Myt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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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h, Douglas, Mythology and the Renaissance Tradition in English Poetry (Minneapolis and London, 1932); paperback: the standard work, rather overloaded with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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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in, Jasper, The Mirror of Myth: Classical Themes and Variations (1984 T. S. Eliot Memorial Lectures ) (London, 1986); elegant essays for the general r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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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nglish Translations from the Class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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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hman, J. B., Translating Horace (London, 1956); a good introductory essay and 30 odes translated into their original met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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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dale, Charles, ‘Unlocking the Word-Hoard: in praise of Metaphrase’, Comparative Literature, 6 (1984) pp. 47—72; polemical essay on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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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man, Richard, (ed.), Daphne into Laurel: Translations of Classical poetry from Chaucer to the Present (London, 1982); a useful compilation, well documented, but beware of transcription err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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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linson, Charles (ed.), The Oxford Book of Verse in English Translation (Oxford, 1980) ; paperback : an attractive ant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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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lassical Auth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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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ch, William, Elizabethan Erotic Narratives: Irony and Pathos in the Ovidian Poetry of Shakespeare, Marlowe and Their Contemporaries (Hassocks, 1977); an attractiv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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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Peek, James A. S., Catullus in Strange and Distant Britain, Harvard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15(Cambridge, Mass., 1939); a useful survey if dul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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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dale, Charles (ed.), Ovid Renewed: Ovidian Influences on Literature and Art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the 20th Century (Cambridge, 1988); 15 essays, with bibl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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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yer, Mary Rebecca, The influence of Horace on the Chief English Poets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1916 repr. New York, 1968); a brief factual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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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dern Authors Influenced by the Classics (arranged chronologic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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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dwin, T. W., William Shakspere's Small Latine and Lesse Greeke, 2vols., (Urbana, 1944); a monument of scholarship, almost unread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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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son, Richard S., Imitation and Praise in the Poems of Ben Jonson (New Haven and London, 1981); sophisticated, if at times over-ingen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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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hman, J. B., The Art of Marvell's Poetry (London, 1966), a good study but does not deal with the ‘Horatian 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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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A. J. N., ‘An Horatian Ode upon Cromwell's Return from Ireland: The Thread of the poem and its use of Classical Allusion’, Critical Quarterly 11(1969), pp.32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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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den, Gordon, The Classics and English Renaissance Poetry: Three Case Studies (New Haven and London, 1978); includes an agreeable essay on Her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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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hman, J. B., Milton's Minor Poems (London,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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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dale, Charles, John Milt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Ancient Epic (London and Sydney, 1986); ch. 4 on Milton and O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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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kins, David, John Dryden (British and Irish Authors Series, Cambridge, 1986); good on the trans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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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er, Reuben A., Alexander Pope: the Poetry of Allusion (Oxford, 1959); paperback: urbane, wide-ranging, sometimes lacking b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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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ck, Frank, Pope and Horace: Studies in Imitation (Cambridge, 1985); very sound, with full bibliography for Horatian influences in the 17th and 18th centu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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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eo-Latin Poe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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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ns, J. W. (ed.), The Latin Poetry of English Poets (London and Boston, 1974); a collection of essays of variable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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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hols, Fred J. (ed.), An Anthology of Neo-Latin Poetry (New Haven and London, 1979); a useful introduction and good selection of some of the best neo-Latin po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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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mall part of the material in this essay also appears in Charles and Michelle Martindale, Shakespeare and the Uses of Antiquity,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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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感谢下述各位给我提供的不同形式的帮助,他们是:我的妻子米切莉,我的妹妹约安娜·帕克博士,斯提芬·麦德卡尔夫,科林·波鲁博士,罗伯特·帕克博士以及本卷的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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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文为Pegasus,出自希腊神话,Pegasus是一匹有双翼的飞马,为墨杜萨的尸体所变,后升天为飞马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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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马提雅尔(约40—约104),罗马诗人,写有《警句诗集》12卷,大部分是讽刺罗马社会风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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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两人分别是冥间的国王和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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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均为希腊神话中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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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特罗德在小亚细亚西北,著名的特洛伊位于此地;坎佩尼亚为古代意大利中部偏南一地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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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意大利一湖泊,周围高堤环绕,堤上林木成荫。据说是冥府的入口,附近是西贝尔的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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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普罗特乌斯是希腊神话中海神波塞冬属下的一个海神,负责牧放海豚;特里同为波塞冬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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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普洛塞庇娜,冥后,即希腊神话中的波塞福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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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朱诺,罗马神话中的天后,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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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西塞利娅,爱与美之神阿芙洛狄特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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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福玻斯,太阳神阿波罗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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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译文采自《莎士比亚全集》,第2卷第5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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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亚丽德是山岳女神,屈雷德是森林女神,黛丽亚是狩猎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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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帕尔丝是罗马神话中的牧羊女神,婆摩娜是果树女神,浮塔姆纳思曾经向婆摩娜求婚。本段译文采自《失乐园》,第285—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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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达那厄传说的主角是阿哥斯国王阿克里西俄斯的女儿。因阿克里西俄斯得知,达那厄的儿子将会杀死外祖父,所以达那厄被禁锢在铜塔中。但宙斯化成金雨进入铜塔中,使达那厄怀孕,生下帕尔修斯。欧罗巴传说中的主角是推罗的公主,名叫欧罗巴,宙斯变成牛犊,让欧罗巴骑到背上,把她带到克里特,并为宙斯生下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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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战神阿瑞斯与美神阿芙洛狄特背着美神的丈夫——工匠之神赫淮斯托斯私通,被赫淮斯托斯用一张精巧的网捉了现行。事见荷马的《奥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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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这里指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在美神阿芙洛狄特帮助下拐走希腊第一美女海伦、引起特洛伊战争,导致特洛伊最后被攻陷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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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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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传说宙斯为勒达的美色所迷,化为天鹅,乘勒达在河中洗澡时与她幽会,结合后生下海伦、克吕泰涅斯特拉、卡斯托耳和波吕克斯。这里描写的就是宙斯占有勒达的情景,但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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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山名,专敬阿波罗的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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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莎士比亚全集》,第5卷,第6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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