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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是什么意思(仲裁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1-27 00:40:09 作者:无药可救 来源:用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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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姓氏“仲”姓之历史起源!

仲姓

仲氏图腾释义

仲,“老二也”。甲骨文和金文的仲字不带人部,就是“中”字。代表古代的旌旗,由多条飘带组成。

来源主要有二

(一)、帝喾有八个才德之士,称为“八元”。其中有仲堪、仲熊,他们的后代以祖辈名字为姓氏,称为仲氏。

(二)、源自商王朝开国君主汤的佐相仲虺后代,以先祖名为氏。仲虺,任姓,名莱朱,奚仲十二代孙,是商汤属下贤相,与伊尹一起辅佐一代圣君商王汤。后裔子孙以先祖名为仲氏。

得姓始祖:庆父(鲁桓公之子)仲堪

仲姓发源地

始 祖 地:山东淄博、河南偃师、商丘、安阳

从南宋起,仲氏大家族就一直定居于江苏吴江一带。

仲姓历史人物

①、仲由,字子路,春秋时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 性格爽直率真,有勇力才艺,知错善改,敢于批评孔子。孔子了解其为人,对仲由的评价很高,认为仲由可备大臣之数,“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 并说仲由使自己“恶言不闻于耳”。做事果断,信守诺言,后为卫大夫孔悝家宰,在内讧中忠君互助,兵败被杀。

②、仲长统,东汉哲学家。勤学好问,敢 于直言,官至尚书郎。仲长统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论点,反对“天命”说,著有《昌言》一书。

③、仲并,宋朝文学家,从小勤奋好学,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绍兴二年中进士第。与秦桧不合,闲居20年。仲并工于诗文创作,又长于骈文,好以散行为排偶,著有《浮山集》16卷。

仲姓在《百家姓》中排行第二百三十八位。

【源】

①、氏于字者,伯、仲、叔、季是也,见《风俗通》。又,高辛氏才子仲熊、仲堪之后,以字为氏。

②、夏时车正(官名,车官之长)奚仲之后,汤臣左相仲虺为其后也。邓名世认为有附会之疑。

③、周宣王卿士仲山甫之子孙,以字为氏。

④、系自子姓,春秋时宋庄公子之城,字仲子,生公孙师,师生江,为宋司马,遂以王父字为氏,仲几,仲佗为其子和孙。

⑤、春秋时鲁国公子庆父曰共仲,之后有仲孙氏、仲氏。一说,鲁国东门氏被遂,立襄公仲之子婴齐为仲氏,然其后无闻。

⑥、满、苗等士族均有此姓。

【郡望堂号】:仲姓发源于河南,望居中山(今河南登丰西南)、乐安(今山东广饶) 八元堂、负未堂。

现存家谱:9部

【布】 分布较广,约占全国汉族人口0.02%。尤以江苏、辽宁2省多此姓。

2省仲姓约占全国汉族仲姓人数53%。

【人】 仲由,春秋时孔子弟子,卞人。

古代最神秘的两大谶语:一个已验证,一个让汉武帝焦虑,至今无解

众所周知,古代封建社会中自然科学发展缓慢,这直接导致了封建占卜迷信盛行,由此还产生了一个流派,风水堪舆。正如此,古代一些谶语让统治者深为忌惮,并由此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措施。比如,秦始皇派蒙恬修筑长城,北击匈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听了术士的谶语,“亡秦者,胡也。”今天笔者给大家介绍两个在古代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谶语,一个已经成为事实,一个至今迷雾重重,有待解答。

谶语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则预言来自楚人在灭国时的惊天预言,它出自司马迁的《史记·项羽本纪》,是楚国南方一个名叫楚南公的人所说。楚南公认为,即便秦国灭掉楚国,楚国还剩下三户人家,将来灭掉秦国的,一定还是楚国。

这则谶语广为人知,根本原因在与“楚最无罪。”范增曾说,“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确实如此,战国末年以楚国实力最强,其最终灭亡的方式令人唏嘘。

谶语二、代汉者,当涂高也。这句谶语最早出现在《春秋谶》中,原话是这样的:汉家九百二十岁后,以蒙孙亡,授以承相。代汉者,当涂高也。按照字面意思,说的是汉朝建立920年后,将灭亡。

汉朝分为西汉、东汉时期,共历经29位帝王,国祚407年,这意味着与谶语的预言不符合。汉武帝时期,有一次大宴群臣,酒酣之际,再次提到了这则谶语,“汉有六七之厄,法应再受命,宗室子孙谁当应此者?六七四十二代汉者,当涂高也。”

要知道汉武帝时期是汉朝国力最强盛的时期,可汉武帝心中对那句神秘谶语依然难以释怀,经常夜不能寐。汉武帝何等雄才大略,他不能释怀,那么其他帝王内心的纠结可想而知。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民间对这则谶语又有了各种解读。

董卓死后,有个女术士找到董卓的旧部凉州军阀李傕,对“代汉者,当涂高也”作了一番解读。女术士认为,“涂即途也,当涂高者,阙也。傕同阙,另极高之人谓之傕。”当时天下豪杰并起,李傕深知自己几斤几两,把女术士的话当成了耳边风。时至今日,关于“代汉者,当涂高也”的解读依旧争议不断,也许这句话只是一句谶语罢了。

参考资料:《古代十大谶语》、《春秋谶》

用户协议里的“仲裁”意味着什么?法官解读——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袁京

某相亲网站因在用户协议中约定“发生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属于“排除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实际上,一些视频平台、音乐平台及汽车销售平台均发生过类似情况。那么,用户协议中提到的“仲裁”到底是指什么?又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呢?

仲裁与诉讼有本质区别

仲裁和诉讼一样,都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通常,人们可以到仲裁委员会请求对生活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一般设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北京市目前设有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两家商事仲裁机构,同时还设有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这是专门解决海事纠纷的仲裁机构。

“相较于仲裁,大家可能对法院的诉讼更熟悉,虽然二者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有着本质区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首先,仲裁的双方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诉讼中原、被告的称谓并不相同。其次,仲裁为一裁终局,而诉讼除一审外,还可能经历二审、再审等程序,这意味着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纠纷解决的时间周期就会短于诉讼。再次,申请仲裁要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也就是双方对发生纠纷均同意通过仲裁来解决的一种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基于事先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也可以临时达成仲裁协议。关于仲裁机构的选择问题,当事人可以从全国所有的仲裁机构中选择自己信任、又方便参与的仲裁机构,还可以从仲裁委提供的仲裁员名册中自由选择,而诉讼只能依据案件管辖相关法律规定,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除此之外,仲裁与诉讼还有一个较为明显的不同,那就是仲裁的庭审过程和裁决书不予公开,这与诉讼的审判流程和裁判文书公开的原则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仲裁能够较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商业信誉。可见,仲裁与诉讼相比,有较强的便捷性、自主性、保密性等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协议的形式十分严格。根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双方必须具备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对仲裁这一形式达成合意。

上文中提到的某婚恋网站,虽然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很明确,但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单方面约定仲裁是与用户间纠纷的解决方式,不能确定其是否对此尽到了提示义务、取得了用户的同意,因此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排除了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外,仲裁协议中还应载明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许多当事人本有意愿将纠纷提交仲裁,但因内容要素欠缺而导致仲裁协议无效,违背了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最初意愿。例如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为“如发生争议,可向某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或诉或裁只能选择其一,这样的约定条款属无效。如果合同双方希望通过仲裁解决,就要明确约定在发生争议时由仲裁委裁决解决纠纷,例如“发生争议协商无效时,双方应请求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仲裁受理范围有限制

相较于诉讼,仲裁具有一定的优势,那么,是否发生任何纠纷都可以诉诸于仲裁委解决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仲裁机构的受理案件范围有一定限制,依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仲裁能够受理民商、经济类纠纷,例如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投资理财纠纷等,并不受理婚姻、抚养、继承等纠纷,也不受理刑事、行政案件。如果是仲裁机构受理范围之外的案件,就只能到法院起诉打官司了。

除此之外,还有两点因素会影响当事人是否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方式:一是仲裁一裁终局在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会失去诉讼案件二审、再审的监督作用,当事人即便不服仲裁裁决结果,也需要接受一裁终局的规则;二是仲裁收费较高,生活中常见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标的额一般较小,仲裁机构收费标准起点一般要数千元,而法院财产类案件诉讼费起收点仅为50元,更惠民的是,北京法院发布的新规将今年9月1日以后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降为10元。目前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尚没有针对小额标的的特殊收费标准,虽然仲裁费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但即便是事先垫付,一下子拿出数千上万元的仲裁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由此可见,虽然仲裁和诉讼在法律效果上具有相似性,但是人们还是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对解决纠纷经济成本的预估、对有关信息保密的需求以及预期解决纠纷的速度进行合理地评估选择。

此外,提到仲裁,还有一个名字中也包含“仲裁”的争议解决方式,那就是劳动仲裁。虽然都是“仲裁”,但是两者关系并不大。就受理案件范围而言,劳动仲裁审理的是劳动争议案件,而仲裁审理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外的经济纠纷希望通过仲裁解决,则应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而非劳动仲裁委员会。

五种法定情形可获司法救济

法律规定仲裁没有“二审”“再审”这样的监督程序,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而使市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该怎样进行救济呢?这时就要提到一种程序——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仲裁司法审查是司法对仲裁进行支持和监督的程序,在仲裁程序不当运行的时候,能够对仲裁当事人合法权利进行恢复和弥补。通过仲裁司法审查程序能够对合法仲裁予以保障和支持,也能够对违反法定事由的仲裁进行监督。

我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类型。当事人在仲裁第一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存在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在仲裁委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或裁决执行可能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当事人如果认为仲裁协议效力存在异议,如仲裁协议无效、未成立,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约定仲裁协议属于可仲裁可诉讼条款,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等情况,可请求仲裁委或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比较特殊的是,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是独立于合同本身的,只要仲裁协议具备法定内容且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均不影响仲裁协议本身的效力。

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案件存在双方没有仲裁协议、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违反法定程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或伪造证据、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时,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特别要注意的是,仲裁司法审查承担的是对仲裁程序、仲裁员品德以及是否违公共利益的监督,并不承担对裁决争议实体纠错的功能,所以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范围仅仅局限于前述的五种法定事由。

另外,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也为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案外人提供了救济通道。如果被执行人、案外人认为仲裁裁决的执行侵害了自身的权利或利益,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应当注意的是,申请人所主张的合法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应当是没有执行终结的标的,如果已经执行结束了,那么就不可以再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

了解“一裁终局”避免“被签订”

鉴于仲裁对于商事纠纷解决的种种优势,相较于小额纠纷,大标的额交易的双方尤其是商事主体采用仲裁化解纠纷的意愿更为明显。此外,人们在生活中签订的某些合同里也会基于种种考虑约定仲裁为解决纠纷方式。为了更好地应用,在约定仲裁前,我们应重点把握仲裁法律后果、仲裁协议内容、合同证据留存、当事人法律关系等交易细节,以使后续的纠纷解决过程更加顺畅。

首先,要全面熟悉仲裁规则、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认真评估仲裁与诉讼可能产生的结果。同时,要特别注意“仲裁一裁终局”,法院无权对仲裁实体问题进行监督审查,仅仅能够对法定事由进行监督,不能将仲裁司法审查当作选择仲裁后的“后悔药”。

其次,要正确订立仲裁协议,避免纠纷发生时引发异议。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必备文件,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为充分保障各方的最大利益,当事人还要对仲裁条款加以详细扩充,如约定具体的仲裁规则、仲裁员、仲裁地点等,使仲裁协议更具完整性。对可能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做好风险预判和准备,从而在协议中尽量表述周全。

再次,要综合考虑商事交易中各合同间的具体事实情况,厘清多个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仲裁协议只对协议签字方有效,但未在仲裁协议签字的当事人也有可能受到仲裁协议的约束,如债权转让的受让者、法定继承人等。考虑到现实中交易的复杂性,一个项目往往涉及多个主体、多份合同、多层法律关系,当涉及复杂交易时,应至少从时间先后顺序、具体标的、主体间关系等三个方面具体分析,厘清关系,设定恰当的争议解决方式。此外,还需注意提示、要求相关方及时披露和告知是否存在仲裁协议情况,避免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订”。

此外,要注意保存好合同谈判、履行、终止的相关证据材料。随着仲裁协议不仅限于“书面形式”的发展趋势,当出现争议时,法院或仲裁庭更加重视通过合同谈判、履行、终止的相关证据材料查明“真实意思表示”。在比较复杂的交易中,双方的法律成果最终将体现为一系列签署的合同交易文本。但合同谈判、履行、终止的相关证据材料能够反映双方磋商及履行的实际内容,对于申请人在庭审中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有重要作用。

最后,要诚信自愿仲裁,合理合。因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便会受其约束,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慎、全面审查合同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极个别商家试图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通过诉讼来解决消费争议的权利,例如对于仲裁条款没有通过加黑加粗等方式进行合理提示说明,或单方面公告变更原合同中诉讼的解决纠纷方式为仲裁。作为消费者个人来说,在订立合同时应加以注意。部分当事人还存在滥用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故意拖延时间的情况。对此,法院也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予再次立案、在文书中予以批评教育、发送司法建议甚至罚款等方式予以规制,引导当事人依确行使权利。

供图: 视觉中国

金钱秘密:想要赚钱必须分泌内啡肽,远离多巴胺

导语:赚钱其实和生理机制有很大的关系。你可以发现有些人就是天生吸引金钱的人。走到哪里,做哪个行业都能够赚得盆满钵满。其实就是因为他有赚钱的那套生理机制。

他本人就是一个赚钱机器。那么什么样的生理机制能够产生大量的金钱呢?其实就是一个能够分泌大量内啡肽的身体。内啡肽就是延迟满足产生的快乐。你做一些自律的事情最后就能够拥有内啡肽的快乐。这种快乐持续且充实。而多巴胺则是及时满足的快乐。

赚钱不过是个游戏,你上瘾之后就会发现特别容易

钱只是一个数字。它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钱这个过程。当你把这个过程做好了的时候。自然能够得到巨额财富。当然很多人说就是没法做好过程,就是觉得坚持下来好难。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并不是你不够有毅力。而是你没法从赚钱这件事中获得快乐。

你一旦获得了足够多的快乐。你就会感觉赚钱就像游戏一样简单。你会自动坚持赚钱。用不着别人督促你,更用不着生活压力逼你。那个钱就像是一个游戏奖励一样。你感觉越做越带劲。你会上瘾,然后不断重复赚钱这个动作。

但是大多数人无法感受到赚钱的快乐,无法对金钱上瘾。他们习惯了不努力就能够得到快乐。喜欢多巴胺的快乐,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内啡肽的快乐呢?他们的感觉阈值已经提高了。经常喝高强度刺激的饮料的人怎么可能喜欢品尝白开水的味道呢?

所以他们一赚钱就浑身不舒服。全身都在排斥赚钱这件事。要不是生活压力,他们都不想动。

这是个金钱社会。要么你回避赚钱这件事,在多巴胺里沉沦。要么你直面这个社会,感受内啡肽的快乐。

多做一点分泌内啡肽的事情,改变自己的生理机制

你的身体经常分泌内啡肽,你就会需要内啡肽的供养。所以你就会不断做分泌内啡肽的事情。这就是一些人每天自律的原因。他们真的享受自律,身体也需要自律的快乐。那么怎么让自己的身体需要内啡肽呢?

其实就是杜绝多巴胺的快乐。你少做一点不需要努力就能够得到快乐的事情。你少做一点及时满足的事情。在日常小事中就有意识地培养自己那种做事的耐心和毅力。慢慢地降低自己的感觉阈值。你就不会觉得没有当下得到满足是件非常难受的事情了。

人的延迟满足能力就像是肌肉一样。它需要你在不断地思想训练中培养出来。

赚钱的生理机制就是渴求内啡肽的快乐以及耐心和毅力。当你具备这基础的生理机制的时候,哪怕做一件小事情都能赚很多身。你做事会更加有质感,赚的钱也会更加多。

眼里脑袋里心里都是钱,你才能够显化钱

心不唤物,物不至。如果你没有钱,这就证明你内心没有召唤钱。思想创造万物。你心中所想终有一天会变成现实。你想要赚钱就要开动自己的每一个器官。你得让自己眼里脑袋里心里都是钱。

为什么很多人发现不了致富的机会?就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整天看着与金钱无关的东西。比如女人的大胸细腰,比如游戏里的精彩画面。更别提脑子里和心里了。每天不知道要产生多少个乱七八糟的无用念头。

你得去训练自己的这些器官。让自己完全集中在赚钱这一件事情上。这样你赚钱的时候就会拥有无穷的动力。你会感觉不到任何疲惫,把所有的时间精力砸到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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