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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男马1993女鸡相配(1990男马1993女鸡相配儿女如何)

时间:2024-01-12 21:32:25 作者:旧事重提 来源:网友投稿

本文目录一览:

唐勇、陈其学、罗海鸿,同日被查!

四川省纪委监委9月8日同日官宣,三人被查: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陈其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凉山州金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罗海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凉山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勇简历

唐勇,男,汉族,1964年1月生,四川大竹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

1981年8月至1995年10月,在达县公路养护总段工作;

1995年10月至2005年3月,历任达川地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达川地区达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历任交通厅建设管理处处长、综合规划处处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6月,历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成雅分公司董事长,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0年6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历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2年1月至今,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年9月,停职检查。

陈其学简历

陈其学,男,汉族,1971年12月生,重庆市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

1993年7月至2005年4月,先后在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

2005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养护部工作;

2007年11月至2010年3月,历任四川广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处处长、副总经理;

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经理;

2012年2月至2021年1月,历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四川交投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2021年5月至今,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罗海鸿简历

罗海鸿,男,彝族,1982年12月生,四川木里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08年1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

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在凉山州公安局官地分局工作;

2010年3月至2017年10月,在凉山州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历任二级警员、综合统计科副科长;

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历任雷波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级警长、一级警长;

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历任金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22年2月至今,任金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此前报道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8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召开“8·21”山洪灾害人员失联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通报,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

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据《四川日报》报道,8月31日,四川全省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作。四川省委书记王晓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晓晖在讲话中指出,四川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之地,近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类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有所抬头,特别是8月21日凌晨,凉山州金阳县发生山洪灾害造成多人伤亡和失联,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深刻。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是,还出现有关人员涉嫌瞒报谎报失联人数的情况,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被判死刑的人贩余华英:犯罪起点是卖亲生子,3年拐卖11个孩子

9月18日,拐卖了11名儿童的余华英一审被判处死刑。她认为“判得太重”,当庭表示要上诉。

余华英的落网,要归功于被她拐卖的儿童之一——杨妞花(现名:李素燕)。两年前,31岁的杨妞花在网上发视频寻亲,引发关注,次日就联系到了家人。被拐26年后,杨妞花回到了贵州的家乡,决定报案,寻找人贩子。立案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抓获。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她拐卖的儿童不止杨妞花一人。

而余华英走上这条路的起点更令人惊讶。据报道,在一审法庭上,余华英曾供述自己犯罪的起点是卖亲生子,交易价格5000元。

9月18日,宣判现场。图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就是她”

余华英今年60岁,法院公开的庭审照片里,她瘦削,略微驼背,颧骨突出,一头短发有些发白。

“就是她。”2022年6月19日,杨妞花在指认嫌疑人照片时一眼认出了余华英,“她的形象在我脑子里一直存在,窄窄的脸,外眼角往下耷。”

“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圆脸。”余华英也曾讲述自己对杨妞花的印象。据报道,今年7月14日,该案一审开庭时,杨妞花坐在原告人席上问:“你还认得我吗?”余华英低声答“认得”,没抬头。

判决书显示,杨妞花是余华英拐卖的第五个孩子。据余华英供述,那是1995年初的冬天,她在贵阳租住,“(来贵阳)就是找小孩卖到河北邯郸的。”半个月没找到合适的男孩,她盯上了住在一楼的5岁的杨妞花。一天早上,趁大人出去,她对小女孩说“带你去玩”,就这样把杨妞花带到了贵阳火车站,前往邯郸。

杨妞花曾告诉记者,路上她说“要回去”,对方就吓唬说“把你从火车上扔下去”。她被送到邯郸姚寨村,成为一个聋哑男人的“女儿”。

杨妞花儿时照片。受访者供图

一个家庭的命运从此被改变。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曾向新京报记者回忆说,妹妹丢了之后,父母天天找,也喊了老家的亲朋好友帮忙找。怕人贩子把妹妹带走,他们拿着被子在火车站里住,还向老家算命的“神婆”求答案。这样过了两三年,耗尽全部希望的父母相继去世。

长大后的杨妞花也一直在找父母。她把关于老家的回忆一条条翻出来,自己打听,也向宝贝回家(寻亲公益组织)的志愿者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寻亲视频。惊喜来得突然,视频引起了上万名网友的关注,包括她的亲姐姐。

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回到了位于贵州毕节织金县的老家,翻山来到父母坟前。疯长的蒿草边,她跪倒在地,号啕不止。

她决心让人贩子受到惩罚。2022年6月5日,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2022年7月1日,办案民警向阳告诉记者,嫌疑人余华英已被抓获。

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中)回到家乡,与外婆(左)、堂妹(右)坐在一起。新京报记者 彭冲 摄

11个孩子,8个家庭

今年6月9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文称,检方依法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7月14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据报道,在法庭上,余华英供述,自己的丈夫在1990年前后(女儿两三岁时)因罪被判刑入狱,此后,她在外打工时认识了龚某良,两人于1992年生下儿子。但当时两人各有婚姻,无力抚养,龚某良提议将私生子卖到邯郸,那里有朋友能找到买家。通过邯郸的中间方,他们以5000元卖出亲生孩子。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他们拐卖的11名儿童涉及8个家庭。法院查明的首起犯罪事实发生在1993年正月初七: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一名6岁男孩拐到河北邯郸,以4000元的价格卖出。被拐走时,男孩正在火车站站台捡酒瓶,碰到了一位“长脸、高颧骨”的女人,说“带他买糖吃”。

1993年8月,来自同一个家庭的两兄弟被拐走。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1996年10月……他们陆续拐卖了8个孩子。这些孩子多在5岁左右,最大的8岁,多是男孩。

作案手法大同小异。余华英和龚某良常常来到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和周围的人混熟后,物色目标。这些孩子的父母多半整日在外工作,没有大人看管,余华英便以“买糖吃”“买冰棒”“出去玩”为理由,将孩子带走。

孩子们被带往河北邯郸,通过介绍人卖给当地的家庭,价格一般是四五千元,最高的12500元,最低的就是杨妞花,3500元。“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卖小孩赚钱。”龚某良曾这样对余华英说。

不少家庭因此破碎。有父亲直到去世也没看到孩子回来,临终前嘱咐妻子“一定不要放弃寻找”。有的夫妻因此有了矛盾,离了婚。有父亲想尽办法找孩子:去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去四川、河南各地寻找,几乎倾家荡产。

9月18日,该案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于是作出判决,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等经济损失各人民币三万元。

此次落网前,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八年

新京报记者获取了一份余华英的自述。余华英本是云南鹤庆县白族人,她称自己出生在很穷的家庭,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8岁上学,但只读了两年,母亲便去世了。她辍学,回家劳动。17岁时,父亲去世。21岁,她结婚来到重庆,两年后生了女儿。

这份自述写于2004年10月14日。当时,她因犯拐卖儿童案(使用假名张芸)被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经减刑于2009年5月18日刑满释放。据报道,法院认定,余华英曾与他人合伙,在2004年3月及4月分别拐带一名男童到河北永年。

此外,判决书显示,她曾供述,2000年自己也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个月。

被告人余华英。图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如今,她的犯罪之路终于走到尽头。一审开庭时,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对附带民事部分,表示自己无能力赔偿。

据报道,一审时,余华英曾两次哽咽,一次是提及自己卖掉了亲生儿子,另一次是审判长问及她女儿上学情况,由于常年四处逃窜,女儿没有在固定的地方上学,余华英有些歉疚。

杨妞花也在哭。她告诉新京报记者,听到死刑判决结果后,“心突然放下来了,掉泪掉了两分钟,希望父母安安心心的,以后不要再惦记我和姐姐了。”

新京报记者 彭冲 编辑 刘倩 校对 陈荻雁

杨妞花26年艰难回家路:父母伤心过度早逝,誓将人贩子绳之以法

“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9月19日,拿到一审判决书的第二天,贵州省织金县官寨乡,杨妞花跪在母亲的坟前,泣不成声。她努力将判决结果读给妈妈听,“终于有个交代了。”

1995年,年仅5岁的杨妞花被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到河北邯郸。26年后,她通过网络成功找到亲人。不幸的是,最爱的父母早已在她失踪的几年内先后撒手人寰,只剩下两座长满杂草的坟茔。

她发誓一定要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如今愿望初步达成。回顾被偷走的26年,杨妞花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不会去抱怨生活的不公,“我只会恨余华英,她不应该剥夺我父母的生命,剥夺我姐妹俩的人生。”

她想告诉爸爸妈妈,她回家了,也结婚了,“我跟老公靠着我们自己的努力,也像曾经的你们一样,把好生活给了孩子。当年没有机会能完成的事情,我们现在也在完成。”

1、魂牵梦萦的故乡

1990年农历四月初五,杨妞花在贵州毕节织金县官寨乡出生。这是一处苗族村落,放眼望去,是绵延不绝的大山。

一审宣判结束后第二天,杨妞花跪在母亲坟头痛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在杨妞花的记忆中,家乡是一个陷在群山之中的苗寨,道路弯弯曲曲,“站到家里的猪圈上可以看到一个集市,还可以看到大山,山上有个山洞,山洞周围长满了植物……”

在这里,杨妞花度过了快乐的5年。零碎的记忆中,父亲总是笑盈盈的。有一次她穿着妈妈刚买的白色连衣裙,跟着邻居家的小伙伴在土坡上玩滑板,“吧唧”一屁股坐在一坨便便上。父亲没有责备她,反而笑嘻嘻地将她拎小鸡一样拎回家。

还有一次深夜,父亲回来得很晚,用荷叶包着两只鸡腿,放在快要睡着的她和姐姐的嘴上,“迷迷糊糊中就闻到了鸡腿的香味。”父亲少见的一次严厉,是她不小心摔落进水塘,父亲心急地将她抱回家,一路上不停呼唤她,她醒来看到父亲的眼神,“既严厉又担心”。

妞花最喜欢玩妈妈的头发。那时的她还未断奶,“妈妈穿着白色的衣服坐在家门口,拿着簸箕筛豆子。那时候没人跟我玩,都上学去了,我一个人在妈妈旁边转来转去,其实就是想吃奶。”妈妈就是扭头对她笑着,告诉她不要吃,但她还是围着母亲转。

某次参加完邻居的婚宴,她伏在父亲的背上摇摇晃晃地回家,“我就记得我爸爸背着我,我一会儿睁睁眼,一会儿又睁睁眼,好像过了一座桥,最后回到了家。他在笑着跟我妈妈讲我在婚礼上干的事情。我当时困得都睁不开眼了,还在那儿听着他们在讲我,然后我就睡着了。”

后来,父亲带着一家人去贵阳务工,在一个叫麦秆冲的地方,附近有菜市场和大马路。父亲在一家纸箱厂工作,母亲则做一些力气活、帮人扛东西。杨妞花记得姐姐还带她去买过菜,街上有踩着高跷、戴着银饰的人在表演。

进城务工的父母凭借劳动挣了些钱。印象中,母亲还给她买了一件绿色高领的毛衣,想让她试穿,结果领口太小头钻不进去。刚想睡下的妞花特别烦躁,一直反抗,结果妈妈一直在笑,“说是我的头太大了。”父亲则给姐妹俩买了一双溜冰鞋。

然而,这段无忧无虑的幸福时光,随着隔壁一家三口的搬进而逐渐消逝。男的叫龚显良,女的叫余华英,两人都是人贩子。通过借碗和送水果,余华英和妞花父母逐渐熟络,还经常带着妞花姐妹出去逛街买吃食。

1995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余华英等人趁着妞花父母出门的时候,以带去买毛衣签子的理由将妞花拐走,而姐姐桑英因为胆小没有跟去。临走时,妞花还不忘跟姐姐说,“你在家等着,我回来给你带。”

殊不知,这一等,便是26年。

2、谨小慎微的被拐生活

杨妞花被余华英带上了汽车,换了一套破烂的衣裳后又上了火车。直到火车开动的那一刻,她才开始感到害怕,叫嚷着要回去,却被余华英一脸凶了回来,“再不听话就把你从窗户扔下去。”

火车开出大山、越过江河、穿过平原,最终在1800公里外的河北邯郸停下。晨曦微露时分,杨妞花做了一个梦,梦中母亲在山坡上呼唤她的名字,“妈妈带着一堆人在山上喊妞花,妞花,后面再喊妞妞,妞妞。”这也让她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杨妞花回到贵阳市麦秆冲,也就是她小时候被拐的地方。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在“中间人”家住了10多天后,杨妞花以2500元的价格被卖给一户人家,并取名叫李素燕。养父是聋哑人,奶奶70多岁。

彼时的杨妞花,尚不知道自己被卖,还在心心念念地想要她的毛衣签子,期望“大伯母”赶紧将她带回家。在完全陌生的村庄,杨妞花听不懂大人们说的是啥。邻居想要拉着看看她,她都会往桌子底下钻。

这个家只有三间土坯房,有时还漏雨,养父一家生活非常艰苦。“还记得家里买了一口铁锅,第一次炒菜,还没有完全洗干净那种感觉,有一股生锈的味道。”杨妞花回忆,此后她每次吃饭闻到铁锈,都能回忆起那个晚上。

头几年,妞花形容自己跟个小疯子一样,天天在村里面跑来跑去。过了半年以后,她结识了一堆新朋友,“都是没妈的孩子,有妈的孩子不跟我一起玩。”到晚上了就回家,“有时候奶奶走到哪儿(就把她)领到哪儿。”

等长大明白事理,杨妞花开始听懂村里的一些流言蜚语——说她是买来当童养媳,也就是长大后要嫁给她的养父。这让她感到害怕,此后夜里一听到狗叫或者什么动静都会惊醒。但成年后的杨妞花发现,其实养父并没有这个心思。

杨妞花上完小学六年级后就辍学了。几年后,杨妞花开始外出打工。第一份工作去了一家做雪糕的小工厂;第二份工作是在超市里面搬货。因为个子小,扛100斤的白糖扛不动,她特别害怕老板不要她,天天开着三轮车一样拉货。老板说她像兔子一样灵活。无论到哪里工作,她一直跑在最前头,“主要还是要面子,害怕别人看不起。”

但回到村庄,杨妞花还是不想回家,经常在大娘(婶娘)屋里睡。这是一个好心肠的人,会帮妞花说话,还坚持让妞花读书。出门打工的中介费,也是她出的。

3、支持寻亲的婆家人

2009年,杨妞花通过相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刚开始,她会担心自己的出身会被嫌弃,做活也是小心翼翼,特别谨慎,“能多干活就多干活,能少说话就少说话,也不敢正眼看人。”

小时候的杨妞花(被抱者)一家。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所幸,婆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杨妞花感到安心。“有时邻居来叫我下地帮忙做活,我老公就会在家等着这个人来喊我。意思是我家的媳妇我都不舍得让她去下地,看谁敢给我动一下。”杨妞花回忆,包括公公婆婆还有婶子叔叔都站在她一边,这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

2012年,杨妞花生下第一个儿子,怀孕期间她感受到作为父母的不易。她告诉记者,其实有意识到自己是被拐卖的。

那时的杨妞花偶尔会胡思乱想,父母是不是后来又生了孩子,把自己忘了?甚至会想,自己会不会是被父母卖掉的?“但是我一想起爸爸妈妈对我非常好,就非常坚定地相信,他们没把我卖掉。他们一定会找我。”

杨妞花在做直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她忐忑地将身世、寻亲想法告诉丈夫后,未曾想得到全家人的一致支持。于是,她买了一台电脑通过网络寻亲,找志愿者组织帮忙、发布寻亲信息;2013年,她又采血入DNA库,但是一直毫无进展。

2021年4月17日,已是3个孩子母亲的杨妞花,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寻亲信息,还发了一张根据记忆画的家乡地图。视频里,她一遍一遍地呼唤着儿时记忆中的亲人:“桑英,桑英;阿不代,阿不代(外婆)……”

杨妞花的寻亲信息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转发。2021年5月3日,贵州省织金县一个杨姓苗族女孩看到了寻亲视频。她从小听自家长辈说,有个堂姐在1995年走失了。杨妞花的寻亲信息,各方面都和她堂姐很契合。

女孩很快和杨妞花取得联系。随后,已经远嫁江苏南通的姐姐杨常英(桑英是杨妞花记忆中姐姐的名字)也和杨妞花进行了视频连线。两人一起对儿时的记忆以及家庭情况,一一进行了印证。当被拐经历以及家人的姓名,都得到彼此的认可后,两人确定:这就是她们彼此寻找了多年的亲人。

姐姐告诉杨妞花,当年她丢失后,父母一直在找她,先是在贵阳找了一个月。回家过年后,又继续寻找,一直都没有放弃。后来爸爸因悲伤过度,整日借酒浇愁,没几年就撒手人寰了。在父亲离开的第二年,母亲也精神恍惚离世。听到这样的消息,杨妞花不禁嚎啕大哭。

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帮助下,姐妹俩分别采集了血样。仅五天时间,双方的DNA就比对成功。2021年5月15日,姐妹俩分别从江苏南通和河北邯郸出发,回到位于贵州织金县官寨乡大寨村的老家团聚。

4、人贩子一审被判死刑

被拐26年后终于找到了家,但父母已去世20多年,杨妞花做梦也想不到是这样一个结局。她抱着姐姐泣不成声,看到父母的坟墓更是悲从中来。

被告席上的余华英。图片来源/网络

“父亲的坟就一块很小的土堆,上面就几块石头。”杨妞花跪倒在坟前放声大哭,“有一种冲动很想钻进去,想了这么多年的爸爸就在下面。”她发誓,一定要将人贩子绳之以法。

2021年5月回贵州认亲时,杨妞花就向贵阳警方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22年1月,她又将相关材料寄给了警方。2022年6月5日,杨妞花正式到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请求追捕人贩子余华英。

杨妞花报案的第二天,贵阳警方将此事立为刑事案件侦查。不到一个月,贵阳警方就发现重要线索:一个名叫张芸的女子,曾在2004年从云南拐卖两个儿童到河北邯郸时被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张芸拐卖儿童的手法,与余华英拐卖杨妞花的手法一样,且目的地均是邯郸。警方调查后确认,张芸就是余华英。

“民警给了我十几张照片辨认,我一下就把余华英认出来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杨妞花说。

2022年6月30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6月,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对余华英提起公诉。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妞花被拐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妞花和舅舅。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宣判结束后,杨妞花在法院门口把判决结果念给了其他寻亲父母,“我第一时间就想出来跟大家分享,我想让所有寻亲的家长都能看到希望。”第二天,她又赶回老家,将判决书烧给了九泉之下的父母。

“当我拿着判决书的时候,我特别想对妈妈说:妈,我终于有脸跟你说话了。我回去过很多次,都没有在坟前说些什么。”9月19日,杨妞花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其实很想安安静静地坐在父母坟头,在那儿待一天,好好给他们说一下,这么多年来我是怎么坚持找他们的。虽然遇上种种困难,但是我都没有放弃。”

“我想告诉他们,当年虽然我跟着余华英走了,现在不止我回来了,我还把她(余华英)弄回来了。而且把她送进去,我要让法律制裁她。我要让全世界的人见证,坏人就不能干坏事,(干了)总有一天他们会得到惩罚,尤其是偷孩子。”杨妞花说。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来源: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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