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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查询平台)

时间:2024-01-16 05:20:58 作者:风里有诗句 来源:网友上传

本文目录一览: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国网可查!

01证书介绍

图上证书,三个月直出,国网可查

报名微信kehaok

02证书样式

03查询官网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https://zlaq.mohurd.gov/

电工证网上查询,这是一个有趣的技巧,你学会了吗?

电工证是一种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证件,它是从事电气安装、维修、检测等工作的必备条件。电工证的获取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而且需要定期更新和复审。那么,如何查询自己或者他人的电工证是否有效呢?有没有一种简单快捷的方法呢?今天,我就要教你一个有趣的技巧,让你可以轻松地在网上查询电工证的真伪和状态。你学会了吗?快来跟我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要查询电工证?

首先,我们要明白为什么要查询电工证。电工证不仅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也是保障他们自身和他人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果电工证过期或者作废或者伪造或者盗用,那么就会给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带来很大的风险和损失。例如:

如果电工证过期或者作废,那么特种作业人员就不能合法地从事电气安装、维修、检测等工作,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和追责。如果电工证伪造或者盗用,那么特种作业人员就可能没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从而导致电气安装、维修、检测等工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

因此,查询电工证是一种必要的措施,它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和解决电工证的问题,从而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利益。

如何查询电工证?

其次,我们要了解如何查询电工证。目前,有两种常见的方法可以查询电工证:

一种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或者传真等方式,联系发放电工证的机构或者部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查询。这种方法比较正规和可靠,但是也比较繁琐和耗时。另一种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或者平台或者软件等方式,输入相关的信息和验证码,进行查询。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和快捷,但是也比较不稳定和不准确。

那么,有没有一种既正规又简单,既可靠又快捷的方法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我要教你的有趣技巧:使用搜索引擎来查询电工证!

使用搜索引擎来查询电工证

最后,我们要掌握使用搜索引擎来查询电工证的技巧。这个技巧非常简单,只需要三个步骤:

第一步:打开搜索引擎,在搜索框中输入「电工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例如:「电工证 张三 123456789012345678」),然后点击搜索按钮。第二步:在搜索结果中找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系统」([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系统]),点击进入该网站。第三步:在该网站中输入相关的信息和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看到电工证的真伪和状态了。

是不是很简单呢?这个技巧的原理是利用搜索引擎的强大的搜索能力和智能的搜索技术,来快速地定位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系统」这个官方的查询网站,从而避免了其他的查询方式的缺点和不便。你可以试试看,使用这个技巧,你可以在几秒钟内就查询到任何一个电工证的真伪和状态,而且非常准确和可靠。

总结

通过本文,你应该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来查询电工证的技巧了。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技巧,它可以让你轻松地在网上查询电工证的真伪和状态,而且非常正规和简单,非常可靠和快捷。你还在等什么呢?赶快去试试吧!如果你觉得这个技巧对你有用,那么请给我点个赞或者分享给你的朋友吧!谢谢你的阅读和支持!

违规!淄博市最新公布!

为深入推进全市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两个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现选取我市部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望各区县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同时,积极选报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5日,某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厨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员工李某、陈某正在从事电气焊作业。经现场询问和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查询,李某、陈某两人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未取得取得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该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立案处理,处罚款叁万贰仟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8日,某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名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焊接作业。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23 年5 月17 日,姜某某指使董某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焊渣引燃下方包装纸壳,引发火灾,造成周边邻近企业厂房的钢结构顶棚、冷循环水塔管路烧毁,过火面积200 平方米,无人员伤亡。姜某指使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区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姜某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案例四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30日,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某某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某脚手架安装有限公司方某某在高处作业时未系安全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贰仟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9日,某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吕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焊接人员吕某无证焊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检查当日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了调查询问,采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该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六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日,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中心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投诉事项,对某某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及佩戴安全帽。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中心已对该企业立案处理,对施工单位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壹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案例七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5日,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对25000吨/年肌氨酸钠及衍发生产品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立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八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5日,某区街道办事处安环办到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员工翟某(焊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该行为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案例九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4日,某县经济开发区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机械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员工崔某正在从事电气焊作业。经现场询问和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查询,崔某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案例十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6日,某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殷某电焊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23年1月过期,现场进行电焊作业)违法行为。该公司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来源:淄博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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