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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道(住道观要交钱么?)

时间:2024-01-24 14:18:41 作者:趾高气扬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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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增值税专用都能抵扣吗?

生活中,工作中,税收小常识与大家息息相关,近期,申税小微搜集了一些身边的税事,和大家聊聊生活中的实用税收知识,欢迎关注我们的《身边税事》栏目!

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可能会觉得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就能抵扣,但真的是这样吗?现在,跟着财务小张一起来学习下吧。

这个月,我从公司员工手上收到几张住宿费增值税专用,这些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时,应该区分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住宿费,才能判断这些是否可以进行抵扣。如果是员工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其增值税专用可以抵扣;如果是接待客户产生的住宿费,为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如果是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产生的住宿费,属于集体福利,也不能抵扣。

因此,并非所有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都能抵扣,属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民宅建在道观里,是“浪漫”还是“有苦难言”?

导 读

吕祖阁是以供奉全真道教北五祖吕洞宾为主的道观,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明光胡同,也是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吕祖阁一直作为民宅使用,被称为“藏在民宅里的道观”,吸引了摄影、古迹爱好者前来打卡。但对这里面的居民来说,吕祖阁的居住条件并不便利,而居住、生活的痕迹,又破坏了文物……如何修复、如何改变?“小问”调查探访……

“藏在民宅里的道观”

吕祖阁位于西城区明光胡同6号,始建于清初,是供奉以吕岩为主的道教官观,被列为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新中国成立后,吕祖阁的前殿、中殿、后殿及东西配殿被划归为水利部直属的员工宿舍,至今仍然有居民在此生活。近日,市民王先生向“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反映,由于吕祖阁年久失修,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受到影响,也对文物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吕祖阁所在位置/百度地图

在社交媒体上,吕祖阁又被称为“藏在民宅里的道观”,吸引了许多摄影、古迹爱好者探访。一位居住在此的市民告诉记者,除了山门已经被拆除,灵官殿、吕祖殿等主殿都还保留着:

居民:这都是文物保护单位,南面那个平房,原来就是庙那个大门,后脚盖的楼。原来这两个庙,加上后面的大殿。

在社交媒体上,“吕祖阁”是“网红”古迹/小红书App

但是,这个看似充满“生活气息”的道观,生活起来却并不容易。市民王先生(化姓)告诉\"问北京\"记者,自己和家人已经在吕祖阁生活了几十年,多年来,道观疏于修复,目前居住条件已经比较恶劣:

王先生:老人在这里住非常不方便,嗯上厕所呀什么用水啊都很不方便,上厕所需要走五六分钟去明光胡同那边才能上厕所,而且呢这个道观现在年久失修,什么电线啊水路啊都已经破损老化了,有好多这种安全隐患问题。

建筑原貌尚存 居住条件不佳

3月30号下午,“问北京”记者来到吕祖阁探访。吕祖阁的鼓楼旁伫立着“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标识,落款时间为1984年。通过楼旁的小路,可以进入吕祖阁内殿。内殿已经不再是“四合院”式的方正结构,而是被分隔为多个独立小院落,地形蜿蜒曲折,院内杂草丛生,堆放着居民的生活杂物。

吕祖阁的文保单位标识/木子 摄

吕祖阁内殿的院落/木子 摄

可以看到,主体建筑都还依旧保留着道观的样貌,是木窗、石墙的结构,但外墙已经斑驳破损,有部分砖块已经脱落,在记者走过的房子里,除了个别几栋看起来已经弃置,大多数都有居住的痕迹。

被磨损的墙面和门窗/木子 摄

王先生介绍说,除了鼓楼外墙在2010年前后做过一次修复,居民们居住的内殿,多年来没有修复、也没有改造过。

王先生:一直没有,像我们家这个墙皮呀什么电线啊都已经老化了,墙皮经常掉,哗啦哗啦往下掉,那个这电线已经老化,就外表这些塑料皮就已经碎了,但它在这个主体建筑里边,如果不破坏的话,根本就没法换这些电线,所以我们也不能自己换。

屋内水管锈蚀、地面破损 居民却无法自行修复/受访者供

屋内多处墙皮已经脱落/受访者供

居民:希望尽快采取措施

王先生说,如今的吕祖阁已经不居住居住条件,而且,居民生活也会对历史文物造成破坏。他希望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解决目前的窘境。

吕祖阁内殿一角/木子 摄

带着居民的期望,“问北京”记者首先致电吕祖阁所在的西长安街居委会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吕祖阁会腾退,但具体方案和时间还没有确定:

明光胡同社区居委会:应该是腾退,就是这块就不让住了,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了。

产权方:腾退暂无明确方案

“问北京”记者又致电吕祖阁目前的产权单位水利部了解情况,房产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水利部已经对在住居民做过一次前期摸底,但还没有生成明确的方案:

水利部房产处:具体拆迁腾退还是改造怎么做,目前没有具体的说法,我们只是按规委的要求做了一个前期的摸底,就目前摸底的来看,基本上没有共性的,大家的想法很多。这个工作周期是很长的,应该不会太快。

部分墙面已经倾斜 具有安全隐患/木子 摄

腾退属于产权方 修复属于文物局?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补充,吕祖阁目前疏于修复的状态,主要是由于腾退由产权单位负责,而修复是由北京市文物局负责。在腾退完成以前,文物局无法接收,也就无法对吕祖阁进行修复:

水利部房产处:因为现在修复资金上不畅通,是水利部的产权,但是呢,这又属于文物,应该是腾退之后文物局来修复,但是这边又没有腾退,所以文物局那边也没有专项的资金。文物局的原则是,你腾退了,退给我,我才接收,我算文物;你不腾退,我没法接收。

属地西长安街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街道城管办:文物是咱们这动不了,必须得到那个文物局他们他们来弄。因为它的施工工艺什么的跟普通的都不一样。

2010年前后修缮过的鼓楼/木子 摄

市文物局: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

于是“问北京”记者又致电北京市文物局,研究室的工作人员戴女士解释,吕祖阁的保护利用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目前针对腾退后的修复,还没有具体方案:

戴女士:除了这个北京市文物局之外,还包括市规划各个部门的联动,也包括中央单位,产权单位,所以您说的这个是不是要腾,也不是文保局一家说了算。市文物局去年也去吕祖阁组织了几次现场的探访调查,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我们也在这个这个联动其他部门在积极推动这个事情,但是您让我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目前真的是给不了。

“既是文物、又是住宅”并不少见

戴女士补充说,在北京,像吕祖阁这样既是文物、又是功能性建筑的情况很多。这种建筑的保护工作,往往更加复杂:

文物局研究室:在北京市文物住人这个先例很多,因为你知道一开始的时候,咱们的经济没那么发展,那单位要办公,老百姓要住,不就只能利用当时北京城留下来的那些已有的那些建筑,对吧?所以当时很多文物建筑就住了人,甚至办公用。但是随着大家对文物保护事业的这个越来越重视,所以这个工作是个久久为功的事情。

专家:结合建筑特点 一事一议

那么像吕祖阁的建筑应该如何保护呢?北京建筑大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副教授齐莹解释,业界通常有两种操作方法;而具体的操作方式,要根据建筑特点,“一事一议”。

齐莹:它首先需要建立在一个街区规划的前提下,先进行居民的腾退工作的组织,理清我们的腾退意愿,以及能够澄清出来的这个历史建筑的规模和范围,然后再进入到工程保护设计的阶段。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情况,那么对于短期之内,我们没有办法调整规划的话,可以从街道层面进行基础设施的提升和优化,就是在不大动的情况下,提升它的一些比如空调管线设备、管线入地,还有车位的梳理,去消除使用时候的不便,或者说安全性的隐患。第一种方法呢,是一个手术式的方法,第二种方法呢,就是一种日常保养性的方法。

吕祖阁内的民宅院落/木子 摄

“生活痕迹”或可适当保留

作为民宅居住了半个多世纪以后,吕祖阁的内殿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生活痕迹”。针对这种情况,齐莹副教授表示,在进行文物修复时,既可以恢复吕祖阁道观原貌,也可以适度保留它的“民宅痕迹”。

齐莹:这就涉及不同时期历史价值和文化特征的呈现。我们早期的一个理念,就是出于信仰,把它修成理想范式的传统道观。但是呢,随着保护理念、文化价值认识的丰富,现在还有一种观念,就是比如说,他在解放以后生活使用的痕迹,后期大家使用时对建筑进行的改造,那么它也是时代的痕迹,它也有时代佐证的这个价值,所以也有保护的意义。所以,如果这种清代的原貌考据不出来,我们就不去做想象中的清代,我们就保留这种客观的近现代,那么这个建筑就会呈现出各个时期历史特征叠加组合的一个形式。

有关吕祖阁文物修复的后续进展,“问北京”也将持续关注。

小 问 说

“民宅里的道观”

看似浪漫

实则充满不便

那居住其间的生活

该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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