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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坟(刨坟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1-28 11:53:23 作者:心软是病 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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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民间故事|狗刨坟,有冤情

民间故事|狗刨坟

承聊斋之志,谱静月新篇|颂古之情义,明今世德尚

多年间,青山镇有个有个叫陆永川的员外,他早年在外地经商,赚了很多钱。四十岁就回到乡间,开始做善事,他花钱修了三座桥,又给官府捐银子,得县令做保,弄了一个员外的身份。

陆员外有两个儿子,大儿陆风,小儿陆文。当年他亲自培养大儿子经商,所以陆风从小就会做生意,且心地善良。陆永川做了员外后,他感觉功名很重要,因此给小儿子请了先生,希望他好好读书,将来能考取功名。

可这陆文不争气,心思根本不放在学业上,也不是读书那块料。请来的几个先生,都被他一一气跑了。后来陆员外也管不他,就由着他成天在外面,跟着一群狐朋狗友瞎混。

待两个儿子都长大了后,陆员外给他们都娶了媳妇。不久后,他为了安度晚年,就决定将家里的事务安排妥当,然后分家过日子。

那天,他把家族的族长等亲友都请来家中,宣布了一件大事,以后家中的生意,全部都交由老大来经营,赚钱的利润,老大占5成,老二拿2成红利,剩下的2成给他养老。家里的大宅也被分成了三处,陆员外一个人,只要了正屋后的一处小院,前面的主要房屋都让两儿子平分了。

当着族长等人的面,两个儿子都同意了。

陆员外有一条养了多年的黄狗,他就带着黄狗住进了小院,从此过起了养花逗鸟,外出遛狗的清闲日子。

不久后,陆员外感觉清晨总有些身体不适,大儿子陆风经常过来照顾。请来郎中把脉,只是喉中多痰,大概是风寒引起,便开了些药物治疗。

几天后,突然接到一笔大生意,大儿子必须要外出处理,需要离家一个月,陆员外知道做生意重要,便让儿子出去不用担心他。临走前,陆风来到弟弟家叮嘱,让他帮着照顾父亲,陆文点头答应了。

陆风出去后,还不到半个月,总是梦见家里的黄狗,黄狗一个劲咬着他的裤子往家里拉。他预感家里要出事,但现在生意还没处理完,一下又走不开。

又过了几天,陆风好不容易做完这笔生意,便日夜兼程往回赶。一到家,就听见了哭声,原来陆员外前一天已经去世了,只等他回来就要下葬。

陆风不能接受,可是大家都告诉他,老爷是在梦中去世的,走得很安详。

陆风想开棺见父亲一面,被族中的长辈拉住了,说棺盖已经合上就不能再开,否则会有不详之事。陆风痛苦不已,早知道就放弃这笔生意了。

第二天陆员外下葬,棺材被放到了挖好的坟坑中,大家就在掩土之时,却见那条大黄狗冲了过来,不断的刨土,不让大家掩坟。

这狗蹲在那里,向着四周狂吠,两个爪子使劲的刨坟,要刨开已掩了一半的坟坑。人们去拉狗,黄狗就疯狂的要咬人。

陆文说这狗疯了,父亲入土为安,哪里让一头狗阻挡,他拿起锄头上去,那狗扑过来要咬他。他挥起铁锄,锄根打在狗头上,又连着猛砸几下。

陆川阻止弟弟时,已经来不及了,这狗口中喷血,被打死在坟坑上。

陆川感觉不对,都说畜生通灵,这条狗养这么多年,也有感情的,狗刨坟的举动,有什么问题呢?他说,要打开棺材,他要看一看父亲!

谁都劝他不住。他自己亲自挖开上面掩着的土,用力的撬开棺材盖。他看见棺中的父亲,此时竟然微微睁开了眼,他大喜,连忙扶父亲坐起来。

陆员外剧烈地咳起来,陆川连忙拍他后颈部,陆员外直接从嘴里咳出了十几个大枣来,这让周围的人都傻了眼,而小儿子和媳妇,却面色大变!

陆员外看着众人说,他这样都是陆文两口子害的,明知他不好,喉中有痰,那天晚上,两口子在床头硬往他嘴里塞红枣,一连塞了十几个,他最后被憋死了过去。抬着上山时,棺材震动,在喉咙中的红枣松动了,所以他又复活了。

​陆员外看见黄狗已死,非常伤心,若非这通灵的黄狗,感觉到棺中主人的气息,怕是只能真的见阎王了。

陆员外让人去报官,带走了这不孝的小儿子审问。原来他们两口子,早就商量好了,大哥外出时趁机害死父亲,好谋夺他的那两分财产!

这种失去良心的儿子,非但不报父恩,还要谋杀父亲,真是连狗都不如啊!

申明:本文由静月斋原创(作者|阿飞),民间故事属虚构文学作品,目的是借古喻今、以故事明事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得与封建迷信对号入座,喜欢请关注@静月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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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对比,清朝对于挖坟掘墓者的惩罚,足以令今人唏嘘

古往今来,挖坟掘墓之徒尤为丧人品,其中又以“刨绝户坟”最为损阴丧德,故此律法之中,对于从事此道者的判罪甚为严苛。但究竟严苛到何种地步,会否以命抵罪,有关这一问题,或可从这桩发生于乾隆二十六年的“汝州盗棺案”中窥看一二。

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初,河南巡抚胡宝瑔递交刑部的公文,由刑部进呈乾隆皇帝圣裁。这是一桩发生在汝州辖内的盗墓案,始末缘由,如此这般:

时有汝州辖内庄户张辰,与同庄的李福、毛良交往甚好。乾隆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张辰向李福诉说自己窘境,同时恳求李福能够施以援手,周济他渡过难关。

李福也是穷汉,自是没有闲钱给他人用,但又不好驳了张辰的面子,思来想去,想出一计,那便是挖坟掘墓,捞些死人什物用用。

原来,李福有个族侄名叫李修文,其妻张氏因病于乾隆二十六年正月病故,如今就埋在庄北地里。李福记得这个族侄媳妇下葬时,身上所穿的殓衣格外精良,头上手腕上又有几样金器,倘若能够挖出来,变卖之后倒也能维持一年半载的生计。

听李福这么一说,张辰犹豫了片刻,陡然用力一拍大胯:就这么定了!

这种勾当,虽然损阴丧德,但总好过受穷。须知道,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要穷到一定垦上,漫说挖坟掘墓,就是宰爹杀娘也是干得出来哩!

张辰问李福什么时候动手?李福却摇摇手说,这件事情他只能当个军师,在后方运筹帷幄,而不能做大将,亲自上前冲锋陷阵。

至于理由,李福先说自己眼神不好,白天看东西尚且都是重影,一到晚上就连哪是擀面杖哪是顶门杠都分不清楚。所以,这事儿他干不来。再者说,他就算有心也无力,因为他没有刨坟掘墓的家巴什儿。要把这件事情干成,还须找个能耐人帮忙才行。

张辰遂问李福,应当找谁帮忙,那人是否又肯帮忙?

李福于是让张辰去找毛良,说毛良最近也正好为钱发愁,找到毛良把话一说,毛良一准儿不会说不。另外,毛良打老早以前就想干这个营生,他手里不缺家巴什儿。事成之后,记着给他三分好处,不能让人家白忙活。

听了李福的话,张辰当即找到毛良,面对面把话说开之后,毛良想都没想,便脱口说了一个“好”字。

就这么着,在当夜三更,张辰与毛良带着麻绳、锄锹、铁斧等器物,摸黑来到庄北,找到张氏的坟,磕头念叨一番之后,两人这才嘁哩喀喳忙活起来。

半个时辰过后,坟土铲净,露出棺盖。张辰先用斧子劈开棺盖,接着再由毛良用麻绳套住死尸脖颈,拉起之后剥取衣裤,拿取首饰。

差不多之后,将死尸放倒,胡乱堆土填埋,随之逃之夭夭。两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河边涮洗满是臭气的衣物。毛良见从死尸身上剥下的衣裤十分脏臭,于是撕开里子将棉套扯出来扔掉,只留下最外面的绸缎。再看那几样首饰,无一不是充门面的便宜货,压根就不值钱。

费这么大的劲,仅是得到这么一点回报,毛良很是不开心,先将张辰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接着将赃物丢给张辰,让他赶快将这些东西换成钱。

张辰转天就把东西全部换了钱。但是,这些钱全让他一个人给用了,一文都没有给毛良和李福。

李福倒是没说什么,毕竟他只是动嘴,而没有出力。但毛良却不答应,怒冲冲找到张辰,非要张辰把事先许诺的好处给他不可。

张辰已经把钱用光,根本拿不出钱给毛良。于是乎,兄弟反目,大打出手。哪想到,这一闹腾,居然把盗挖张氏墓的丑事传了出去。

张氏的丈夫李修文到坟地一看,果然妻子的坟有被人动过的痕迹。这一来,张辰、毛良、李福哥儿仨,谁也没能脱开干系,一块儿被拿到公堂,鞭子抽,板子打,还给上了夹棍,哥儿仨为了少挨打,争抢着说实话,太爷没费多大劲,就把案子给审清楚了。

对于三人的拟罪量刑,汝州衙门给出的拟罪结果是:李福起意刨坟,并未同行分赃,似难与同行分赃者一律科罪。应杖一百,流三千里,至配所折责四十板。

张辰、毛良,本应依照“发塚”之条例,以“发掘他人坟冢,开馆见尸者,绞监候”处置。但念其是初犯,律法中有“开馆一次者,发僻展地方充军”一条,故而改为将两人发配乌鲁木齐,给绿旗兵丁为奴,永不准返还原籍。

案卷送交巡抚衙门,很快被驳回。于是,汝州衙门重新给三人拟罪,先是给李福加了一条“教诱人犯法”,在原本的拟罪判决上,加了“刺字”的惩罚。刺字分“发塚”与“盗棺”两种,由于李福没有直接参与,故而使用“发塚”二字。

对于张辰,则重新拟罪为“绞监候”;而对于毛良,则重新拟罪为“刺字”,加杖一百,发配察哈尔。

案卷再次呈交巡抚衙门,这一回,巡抚衙门比较满意。于是,由河南巡抚胡宝瑔上交刑部。

刑部对此案中的三人重新拟罪,将李福改为“杖一百,折责四十。不予刺字、不予发配。”

将张辰的罪行“俱减一等”,由“绞监候”改为“杖一百,流三千里,至配所折责四十板。”

将毛良改为“送交陕甘总督,转交伊犁、乌鲁木齐办事大臣,拨给察哈尔兵丁为奴。”

有关本案的卷宗于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初四,进呈皇帝御批。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初八,皇帝下发旨意:“张辰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钦此。”

也就是说,乾隆皇帝非要张辰的命,而不予姑息。但对于李福和毛良,则是按照刑部的拟罪结果处理。

由此可见,乾隆皇帝对于发塚盗棺这种事情是不能容忍的。张辰有此下场,实属活该,不值得可怜。真正可怜的是毛良,出了大力,却连一文钱也没能捞着,末了还落了个脸上刺字,发配苦寒之地的下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用在他的身上再合适不过。

而那个侥幸逃过一劫的李福,想必在挨了一顿板子后,也该闭嘴老实了。要不是他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哪会有这么一桩案子。但是,由这件案子也不难看出,过去对于挖坟掘墓的勾当,是绝不姑息的,而对于参与者,判刑也是极重的。这样很好,很好。

下葬后的遗体又被人刨坟“抢走”,这是为什么?网友:别太无情了

#三农高质量创作大赛第二季#移风易俗是社会一直倡导的事情,在一些农村地方,确实有一些农村习俗过于繁琐、浪费且对社会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积极作用,比如在农村流行的人死后土葬的问题,故而各地都在积极推行火葬,这无可厚非,我们也应该支持和配合。但是任何事情在推进和转变过程中都需要时间去消化、接受,单靠强制性手段或者是一些过激的措施,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引起农村人的反感,诱发各种尖锐的矛盾。

比如在贵州省黔南州的某地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荒诞剧”。一个死者家属未按规定对遗体运送火化,遗体下葬后又被人刨坟“抢走”,这个事情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不仅死者家属和当地村民感到气愤难当,就连广大网民看后也觉得义愤填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先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事发当天的情况

上个月3号,贵州省黔南州某地农村一个杨姓村民的母亲去世后,杨某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在完成了各个仪式后就于当天将母亲遗体下葬了。按照视频里杨某的说法,他刚把母亲安葬完毕,当地的镇长就带着一大群人来,刨开坟墓、打开棺木,将母亲的遗体带走了,期间因为觉得气愤难当,所以双方还产生了肢体冲突。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也可以看到,在墓地现场有很多人,除了有不少村民外,其中还有疑似穿着各种执法人员衣服的人员,只见死者亲属手里拿着竹竿站在坟墓四周,将坟墓护住,双方出现了一些拉扯,最后坟墓还是被刨开,死者遗体也被带走,原有墓地只剩下一副被打开的棺木静静地躺在那里。

事情演变的过程

据杨某说,他在母亲去世后主动向村委会做了报告,还主动问起殡仪馆啥时候来拉遗体,但一直没有来拉,于是他们就决定进行土葬。杨某说:“如果母亲遗体还没有安葬,停在家里被要求火化,我当时会接受,但是如今人都已经葬下去了,还要重新挖出来,换成谁都不会接受的。”

杨某觉得那些人“开棺抢尸”的做法就是不合情理,是对遗体的一种侮辱行为,母亲遗体就算是火化了,按照当地的做法,骨灰盒仍然还要进行重新安葬,所以杨某要求当地相关部门,要尊重当地习俗,把母亲的遗体归还给他在原位置安葬,并对他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而当地村委会相关人员说,杨某是在他母亲下葬的头天,才通知他需要殡仪馆安排车去拉遗体,因为村子离县城较远,大概有70多公里,所以一般都是提前两天联系,人家才好安排车辆过来。可是杨某第二天就要对遗体进行下葬,时间太紧了,殡仪馆也有难度。可就算是这样,人家还是在3号那天早上到达了杨某家,但还是来晚了一些,这时候杨某已经把母亲遗体下葬了。

而该地镇长说,镇里的工作人员在杨某母亲去世后,两次到他家书面告知对方要按殡葬改革的要求办理丧葬事宜,但是杨某两次都拒绝在书面告知书上签字,扬言一定要进行土葬。就在杨某对母亲遗体进行安葬的当天,我带着七、八个工作人员又到安葬现场送达告知书,仍然遭到杨某的回拒,在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通知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执法过程中又遭到死者家属的阻扰,所以才报了警,最后才把遗体送到了殡仪馆。

一个无情、一个无理,成就了这样一件荒唐事

殡葬改革、任重道远,需要时间去逐步消化、融合,任何试图一蹴而就的想法,都是天真和不现实的,而上级各种相关精神也仅仅只是倡议而没有强制,所以农村很多事情,如果不站在合法、合情、合理的角度去综合看待问题,那很多事情都有可能起到反面的作用。

就这件事情来说,我觉得这活脱脱就是一件一个无理、一个无情,双方演绎出来的“荒唐剧”。对于身处农村的相关管理部门来说,把已安葬的遗体重新刨开进行“开棺抢尸”,确实也是过了头、太缺乏人情味了,显得管理部门太过于无情了;而作为死者家属,把殡葬改革的要求不放在眼里、对当地管理部门的书面告知置若罔闻,也是太过于无理了。

我个人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对于“开棺抢尸”的人员,应当严肃查处,因为这样的工作作风,过于简单、过于野蛮、过于无情;对于死者家属,也应严肃处理,因为不服从当地的合理管理、不把社会规定放在眼里,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是会对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农村的一些习俗确实应该改进,而推行移风易俗需要每一个农村人都积极参与到其中。

您对此怎么看呢?欢迎留下您的高见!#三农金秋好物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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