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肖 > 生肖羊

梦见自己尿床(梦见自己尿床了是什么预兆女人)

时间:2024-01-02 05:49:10 作者:樱花飘落 来源:网友投稿

本文目录一览:

成年女性尿床该怎么办

刚看到个新闻,一个亲生母亲因为女儿尿床,居然抠,打,撕扯,把亲生女儿的弄得出血撕裂伤。真是魔鬼,为什么父母不能持证上岗呢?我父母在20多年前也不会这样对我。

我也是从小尿床,一直到结婚后20多岁也尿床,这两年才没有尿床。记得小时候我父母经常给我做泥鳅汤,据说吃了会好,但也没有好,父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印象中父母没有因为这个打骂过我,说是肯定会说的,但没有打骂过。反而是我自己自尊心强,只要去同学家过夜一定会尿床,我非常害怕自己会尿床,结果就真的尿床。

每次尿床都是因为在睡梦中找厕所,找到厕所然后小便,尿到一半就在梦里惊觉,糟了,肯定是尿床了,结果醒来果然是。这个一直是我最大的秘密,非常害怕别人知道,再亲密的朋友我也没有说,一直到20多岁每年还会有一两次尿床。直到我结婚后,有两次尿床,一次我自己不敢动,用自己的体温捂干了,一次丈夫发现湿了,没有办法,我只能坦白了自己的秘密。我当时心慌得不行,觉得丢脸地不得了,结果丈夫大笑一轮后觉得这是很小的事情,别说尿床,以后老了失禁也不会嫌弃我,我才释怀了。后来他还是偶尔取笑我一下,我非常反感,但也开心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并没有觉得我恶心。后来自己想开了,觉得这再也不是秘密后,居然做梦梦到找厕所,也再也没有尿床,哪怕睡前喝多了水也没有尿过床。

梦到找厕所并且小便了,惊醒后以为自己又尿床了,结果没有。试过好几次都没有,我确认我以前一直不能好的尿床应该是心理问题,越是紧张害怕越会尿床。因为我平时也是,只要一紧张就会大便,无论是上台前还是考试前,我必须要去厕所大便才行。

当然我小时候可能是因为疾病,因为我外甥现在7.8岁了依然经常尿床,现在医学发达,去做了各种检查,查出是骨裂,属于先天性原因,以后可能会长好,可能不会长好。也许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后来长大好了,只是心理紧张所以才没有好彻底。

现在医学上说孩子5岁前尿床是正常的,因为器官还没有发育好,5岁后尿床就要警惕,也许是身体原因。但无论是什么原因,正常人是不会尿床的,尿床都是生理或者心理上的疾病导致的,家长千万不要发火,家长以为是他自己睡得太沉,所以生气。其实不是的,只是因为生病。不要打骂,要关心他,开导他,也不要让他觉得尿床是羞耻的,只是生病了,和感冒发烧一样的,不要嘲笑他,不然可能生理上的病治好了,心理上的没有治好。

我庆幸我老公这么包容,我两个大秘密都是被老公治愈的,不然可能现在还在受尿床的困扰。

孩子做梦尿床是怎么回事?

有家长反应孩子多次尿床感到非常苦恼,孩子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梦到找厕所尿尿,结果就真尿了,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儿童在3岁之前尿床是属于正常的现象,过了3岁晚上还出现尿床的现象,一年出现3次以上,就可能属于遗尿症的范畴,需进行专业检查!

做梦尿床一般与下面因素有关:

1、晚上睡觉做梦找厕所,尿一点能醒或尿过了也醒不了,害怕胆小,对日常事务很敏感,自卑,不爱说话,爱发脾气,爱激动,这都是植物神经功能和膀胱中枢神经功能失调所致。

2、白天憋尿状况差,有尿急、尿频,见到水或摸到水就想小便的情况,憋尿时间长一下,小腹酸胀感明显。这说明膀胱括约肌功能差所致。

3、晚上形成的尿量多,不敢喝水,稍微喝点水晚上就会出现尿床,这种情况与大脑脑垂体分泌抗利尿激素不足和肾虚所致,个别的患者出现腰酸腰困,四肢疲乏无力,白天精神差等。

4、有的患者还出现脾胃消化功能差,不敢吃生冷食品,爱拉肚子,容易感冒,面黄肌瘦等等。

遗尿症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类型

1、从发病机制上来看:

①原发性遗尿是指孩子由于神经系统排尿中枢的控制能力弱或脊髓及各神经传导通路障碍、抗利尿激素分泌减少、膀胱功能发育延迟、尿道的关闭功能不全、遗传、睡眠觉醒功能障碍等原因导致了遗尿。

②继发性遗尿是指曾经形成过控制排尿的能力,但后来由于精神创伤、行为问题,以及继发于膀胱或全身的疾病等出现了遗尿。

2、从起病的年龄来看:

①原发性遗尿是指出生后一直遗尿者。②继发性遗尿指患儿在3岁以内,曾有一段时间不遗尿,尔后再发生遗尿者。

孩子尿床不是小毛病 危害不容小觑

很多孩子在阴雨天、冬天尿床情况加重,晴天、夏天减轻,家长便以为孩子尿床情况好了,不引起重视。殊不知长期尿床易使孩子内向、胆小、不爱说话,进入学龄期后,随着孩子高级情感的发展,会导致自信心差、自尊心受伤害、自卑等心理问题。导致孩子体质差、易感冒、手脚心发烫、出汗,更严重的影响孩子智力发育和注意力不集中,青春期后会影响孩子的第二性征发育。

为什么会尿床?我压根不是做梦撒尿,—只一醒来,发现床单已湿

I

刚到圣?塞浦路斯学校不久,我突然开始尿床(不是马上,而是一两周后,似乎就在我开始适应新的学校生活时)。那时我都八岁了,原本这个坏习惯早在四年前就已经改掉了—换句话说,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开历史的倒车。但现在,我倒是觉得,对于一个刚从家里来到一个陌生环境的孩子来说,尿床并非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不过在当时,人们认为这是一些喜欢调皮捣蛋的孩子在明知故犯—这些小坏蛋就是喜欢跟大人对着干—而对于这种行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揍他一顿。当时幼小的我不用别人多说也知道这种事并不光彩。每当深夜降临,我总是怀着前所未有的热情祈祷着:“上帝啊,请不要让我尿床!哦,上帝,请不要让我尿床!”但上帝他老人家貌似懒得管这些。我跟以前没什么两样,还是时不时地尿床。我没法用意志控制这件事,甚至都意识不到。确切地说,我压根儿就不想尿床—只是早上醒来,发现床单都湿了。

等到我第三次“水漫金山”时,有人警告我“下次再犯就等着挨打吧”—但她的方式却因过于迂回而显得很奇怪。这天下午,我们用完茶点正要陆续离开房间时,校长的妻子威尔克斯太太忽然叫住了我,看样子要把我介绍给客人。威尔克斯太太原本坐在一张桌子的主位上同一位女士聊天。我对这位女士一无所知,只知道她这天下午来学校访问。这是位看起来令人望而生畏的女人,身着女士骑装—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浑身散发着巾帼不让须眉的男子气概。

威尔克斯太太有个绰号叫“老滑头”,接下来我会用这个绰号称呼她。说实话,因为她油嘴滑舌的形象深入人心,导致我根本想不起来她的其他任何特征(当然,在公共场合我们会称呼她为“妈妈”,这大概是在拙劣地模仿公学,那里的学生称呼他们舍监的妻子为“夫人”)。老滑头是个身材敦实健壮的女人,她的两颊泛红,额头平坦,眉骨突出,眼窝深陷,总是一副疑心重重的样子。虽然她总是装出一副热心开朗、积极向上的模样,还常常用大老爷们儿的口气鼓舞别人(类似“振作点,老伙计!”等等),甚至用教名来称呼别人,看起来似乎非常亲切热情,但实际上,她眼睛里那满满的焦虑和指责从未消退过。即使一个人没犯过什么大错,恐怕也会在看到那张脸时,心生愧疚和忏悔地痛哭流涕。

“这个小男孩,”老滑头指着我对那位陌生的女士说,“他每天晚上都尿床。如果你再尿床,你知道我会怎么对付你吗?”她转身对我说,“我会让六年级的学生狠狠揍你一顿。”

那位陌生的夫人摆出一副震惊到无法言语的样子,惊呼道:“我!也!这!样!想!”此时,发生了一个荒唐的、近乎愚蠢的误会—虽然这种误会对于小孩子来说时常发生。六年级学生算是年龄比较大的孩子了,他们因为拥有某些“品质”而被赋予可以体罚那些低年级学生的权力。我这会儿还不清楚这件事,而且我把“六年级(Sixth Form)”这个词错听成了“弗昂女士(Mrs Form)”。我以为老滑头指的是那位陌生的女士—我想,原来如此,她的名字叫作弗昂女士。其实哪个正常人会叫这么个名字呢?但是一个孩子对这类事情是不会有判断力的。因此,我以为老滑头是想让弗昂女士来揍我一顿。我一点也不觉得把这种事交给一个与学校毫无关系的临时访客有什么问题。我只是以为“弗昂女士”是个严守纪律的人,还喜欢体罚违反纪律的人(不知怎的,我觉得她的外表完美契合了她的内在),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幅可怕的景象:弗昂女士身着全套骑装,带着马鞭突然闯进学校,逮住我就是一顿狠狠的鞭子。直到今天,我还清楚记得当年那个穿着灯芯绒短裤的圆脸小男孩,在那两个女人面前那股羞愤欲死的心情。那时的我还无法将这种情感诉之于口。我只是觉得如果“弗昂女士”真要揍我的话,我可能两眼一闭,小腿一蹬,就去找上帝他老人家了。并非恐惧,也不是怨恨,仅仅是羞耻—因为又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知道了我那让人厌恶的丑事。

后来我不知道从哪儿弄明白其实不是“弗昂女士”负责体罚学生,我也记不清那天晚上我是不是又尿床了。但无论如何,反正没多久我就又把床单尿湿了。天啊!我当时都绝望透顶了。现实是如此残忍而不公,尽管我做了那么多祷告,下了那么大决心,却还是从潮湿的被单中醒来!这种事没法隐瞒。那位高大威猛、冷酷无情的女舍监玛格丽特特地来宿舍检查我的床铺。她掀开被子看了看,然后挺直了身子,宛若雷鸣般吼叫道:“早饭后给我到校长室去自觉报到(REPORT YOURSELF)!”

我用大写字母强调出“自觉报到(REPORT YOURSELF)”这几个字—一提到这句话,我的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这几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大写字母。我不知道自己当年在圣?塞浦路斯学校时听到过多少次这句话,反正在我的印象中,它基本与一顿毒打等同。所以这句话在我耳里总是不祥的预兆,就像压抑低沉的鼓声或是死刑前的宣告。

当我老实去校长室领罚时,老滑头正对着校长办公室前厅的那张锃亮的长桌,不知道在研究什么。当我走过时,她抬起头,用那令人不安的眼神打量着我。校长此时正在办公室内等着我,他有个外号叫“黑佬鬼”。黑佬鬼的样子又蠢又怪,他的肩膀圆润厚实,个子不高,走路的步子有些拖沓,又圆又胖的脸上总是挂着乐呵呵的笑容,看起来像是个发育过快的婴儿。他当然知道我来这儿是干什么的,并且已经从食橱里拿来了一根骨制把手的短马鞭。不过在行刑前,我还必须得亲口大声承认自己的过错—这也是惩罚的一部分。我说完我的台词后,他简短而夸张地训斥了我一顿,然后一把抓住我的后脖子,让我转过身,开始用马鞭抽我。黑佬鬼打人的时候,嘴里也总是没完没了地教训人,我还记得他曾说过一句“你这个肮脏的小鬼!”。这顿打倒是不疼(也许因为是第一次,他没下狠劲儿),所以我走出去的时候感觉还不算差—因为打得并不疼也算是一种胜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尿床带给我的耻辱感。由于心情不错,我甚至都没注意到自个儿嘴角上还挂着笑容。此时,一些小男孩在前厅门外的走廊那儿溜达来溜达去。

“吃鞭子了没?”他们问道。

“一点儿也不疼。”我颇为自豪。

老滑头听到我说的话,立刻在我身后尖叫起来:“到这儿来!马上过来!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我说……一点……也……不疼……”我结结巴巴地说。

“你怎么胆子那么肥?居然敢这么说!你觉得这对吗?进去!再给我领一次罚!”

这一次,黑佬鬼可来真的了。他狠狠地鞭打了我很长很长时间,大约有整整五分钟,这让我感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和恐惧。他最后甚至把马鞭给抽断了,骨制的手柄飞到房间的角落。

“看看你干的好事!”他怒气冲冲地说,手里拿着断了的鞭子。

我踉踉跄跄地跌到一把椅子上无力地啜泣着。没记错的话,在整个少年时代,这是我唯一一次被打得痛哭流涕。但奇怪的是,我并非因为肉体的疼痛而哭泣。第二次挨打我也没觉得多疼—似乎恐惧和羞耻已经麻痹了我的神经。我哭泣的一部分原因是我觉得这时候我应该哭,还有部分原因是真心的悔改。但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儿童所独有的,且难以言表的原因:那是一种孤独感和无助感。不仅被关押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而且这个世界对善与恶的定义,并非如我所想,也非我能左右。

我知道尿床并不对(a),但我确实无法控制它(b)。对后者我非常清楚,对前者我也不会产生质疑。所以说,很多时候,就算你不想犯错,你仍然可能不可避免地,在不知不觉中就犯下了过失。这个过失不一定是指你做过的事,也有可能只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我不想说,我是在黑佬鬼的鞭笞下,才产生了这个新奇的、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念头。我一定早在离家之前就有过类似的想法—因为我的童年并不快乐。但无论如何,这是我整个少年时代最重要,也最为印象深刻、经久不忘的教训:我生活在一个我不可能成为好人的世界里。连续两次的鞭打是个转折点,因为它使我第一次明白了我所处环境的恶劣。生活的可怕与邪恶超乎想象。不管怎样,当我小心翼翼地挨着椅子的一角狼狈哭泣时,黑佬鬼泰然自若地站起来,朝我大声训斥。在那一刻,我确实切身感受到了自身的罪恶、愚蠢和软弱—这些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一般来说,一个人对任何时期的记忆都会随着年纪渐长而模糊。一个原因是,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接触新事物,而旧有的记忆不得不退步让路。二十岁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写出我学生时代的经历,但现在已经不可能办到了。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某段记忆在一段时间后反而变得更加刻骨铭心,因为这个人在不断用新的眼光去审视过去那段记忆,而让它历久弥新。或者可以说,在这个过程中,他可以从那堆杂乱无章的记忆中发现过去无从发觉的事实。某种程度上,这两顿鞭子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但这里面又有两件事,直到最近我才挖掘出其中的怪趣之处。第一点就是第二顿打在我看来其实理所应当—虽然我首先挨了一顿鞭子,第二次又挨了顿更狠的—因为我太蠢了,居然就这么明显地告诉别人第一顿打不疼,这还不够傻的吗?神是善妒的,当你拥有好运气时,应该藏好它。第二点是我把马鞭断了归咎到自己身上。我还能回想起当我看到那掉在地上的骨质手柄时的感觉—就像做了一件既没教养又粗鲁笨拙的事情,仿佛毁掉了什么珍贵的东西。是我把它打碎了,黑佬鬼是这样告诉我的,我也就这么相信了。二三十年来,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自己居然就这样承认了这项罪行。

尿床这事儿就说到这儿了。但还有一件事值得提一句,就是在这件事之后我再也没有尿过床—其实严格算起来,我后来又尿过一次并挨了顿揍,但之后,就真的没再尿过床了。因此,我有理由相信,这种野蛮而残暴的纠正措施也许确实有效,尽管代价不菲。

II

圣?塞浦路斯是一所昂贵而势利的学校。如今,它正在变得更势利,而且我认为,更昂贵了。与它有特殊联系的公立学校是哈罗公学,但在我上学期间,越来越多的男孩选择进入伊顿公学。他们大多数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算不上什么贵族,这些人一般都住在伯恩茅斯或里士满的豪宅里,有私人汽车、私人管家,但没有私人农场。这里面还有不少外国人—有几个来自南美洲,比如阿根廷牛肉大亨的儿子,有一两个俄罗斯人,甚至还有一个暹罗王子,或者只是被称作“王子”的人。

黑佬鬼有两大野心。一个是吸引贵族子弟来校就读,另一个是训练本校学生考入公学并获得奖学金,尤其是伊顿公学。在我快毕业的时候,他确实成功地找到了两个真正拥有英国贵族头衔的男孩。我还记得其中一个可怜的小家伙的模样,他看起来像个白化病患者,两眼无神,老是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嘴角流涎,长长的鼻子末端也总有一颗“露珠”在微微颤抖。每当黑佬鬼跟第三者提起这两个孩子时,他总会提到他们的贵族身份,刚来那几天甚至当着他们的面叫他们“某某勋爵”。毫无疑问,每当有客人来校参观时,黑佬鬼总有办法让访客注意到这点。记得有一次,其中一个金发小男孩在吃饭的时候噎住了,一条长鼻涕从他的鼻子里流到了盘子上,样子看起来很可怕。换作其他任何普通小男孩,黑佬鬼都会骂对方“肮脏的小畜生”,并会立刻命令他滚出这个房间。但是这次黑佬鬼和老滑头却一笑而过,并以“毕竟只是个孩子”敷衍过去。

所有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或多或少得到了学校毫不掩饰的照顾与偏爱。圣?塞浦路斯学校仍有一丝维多利亚时代“私立学校”的影子,可以通过特殊手续收入一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当我后来在萨克雷的小说中看到这类私立学校的介绍时,立刻发现了两者的相似之处。富家子弟们上午课间喝牛奶、吃饼干,每星期上一两次骑马课,老师们与他们嬉戏玩乐,并亲切地称呼他们的教名,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来没有挨过鞭子—当然,除了南美人,他们的父母都离得太远了,远水解不了近渴。我觉得黑佬鬼应该从未鞭打过父亲年收入远高于两千英镑的男孩。他有时候也会牺牲经济利益来换取学校声望。偶尔,他会通过特殊安排大幅降低学费,去录取一名似乎能够获得奖学金的男孩,借此给学校带来声誉。我本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圣?塞浦路斯就读的,否则我上这么昂贵的学校我的父母可负担不起。

一开始,我其实并不清楚自己的学费有被减免。直到我十一岁的时候,老滑头和黑佬鬼才告诉我这件事。头两三年里,我和普通学生一样忍受着学校日常生活的煎熬。接着,在我学完规定的希腊语后不久(一般学生八岁开始学拉丁语,十岁开始学希腊语),我进入了奖学金班,这个班的古典文学课主要是由黑佬鬼本人亲自教授的。在接下来的两三年时间里,班上的男孩们不得不拼命学习,就像是圣诞节里那只被塞得满满的鹅一样可笑。这算哪门子的学习!让一名有些天赋的男孩,在十二三岁的年纪,仅仅凭借一场竞争激烈的考试来决定自身的前途,这听起来就糟糕透了。当然,还有一些预科学校成功将学生送入伊顿、温彻斯特等公立名校,并教导他们分数并不代表一切。但在圣?塞浦路斯,坦白地说,整个过程就是在为欺诈做准备。你的工作就是一字不差地学习他们教你的东西,让考官误以为你学识渊博,并且尽可能地避免让你的脑子过载。对于升学考试毫无价值的科目,比如地理,几乎完全被忽略了,如果你想要通过“古典学科”考试升学的话,连数学也会被抛弃。他们不会以任何形式教授科学—实际上,在当时,科学居然被如此轻贱,就算你只是对自然历史感兴趣都不行—即便他们鼓励你在业余时间看书,那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对升学有益的课外书。拉丁语和希腊语是我们的主要学习科目,但即使是这两门课也被刻意以一种浮夸而不健康的方式教授。例如,我们从来不从头到尾读完一本希腊文或拉丁文的书,我们只读那些被挑出来的短文,因为它们很可能被拿来用作“即席翻译”。在我们申请奖学金之前的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复习往年的获奖论文上。黑佬鬼那里能找到所有公立学校往届的获奖论文。但其实最令人愤慨的还是历史课。

在那个时候,有一个毫无意义的奖项,叫作哈罗历史奖,每年都有许多预科学校参加。圣?塞浦路斯一直都对这个奖项志在必得,这是这所学校的传统,我们这届当然也不例外。因为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非是无穷无尽的,而我们精心收集了自大赛开始以来的历年真题,所以这并非吹嘘。比赛里的问题都很愚蠢,答题方式是抢答出问题中的名字。穆斯林贵妇是被谁抢劫了?是谁在一艘敞篷船上身首异处?谁发现了辉格党人在洗澡,还偷走了他们的衣服?我们所有的历史教学几乎都是在这个水准上进行的。历史变成了一系列毫不相关且难以理解的事件—从没有人尝试着让我们真正了解历史,只是罗列出所谓的重大事件,并将其冠以激昂且响亮的称呼。迪斯雷利 给这片土地带来了光荣的和平。克莱夫惊讶于自身的节制。皮特呼吁在新世界恢复旧世界的平衡。还有相关的日期,以及记忆方法(例如,你知道吗?“这个女黑人是我的姑姑:谷仓后面有她的房子”的首字母也是玫瑰战争中“战争”的首字母)。老滑头是高年级的历史任课老师,她对这类东西最为痴迷。我还记得那些兴高采烈的男孩子们在自己的座位上上蹿下跳,急急忙忙地想要抢答出正确的答案,但同时,他们却对自己所回答出的那些历史事件本身的意义毫无兴趣。

“1587?”

“圣?巴托洛缪大 !”

“1707年?”

“奥朗则布去世 !”

“1713年?”

“乌得勒支和约 !”

“1773年?”

“波士顿倾茶事件 !”

“1520年?”

“哦,妈妈,求你了,妈妈—”

“求你了,妈妈,求你了,妈妈!让我告诉他,妈妈!”

“好!1520年?”

“金旗之野 !”

诸如此类。

但历史和其他二级科目终归还算有趣。真正的压力其实来自“古典学科”。回顾过去,我发现虽然我那时比任何时候都要努力,但却似乎永远无法满足别人对我的要求。我们围坐在一张由浅色硬木打造的干干净净的书桌前,黑佬鬼会想方设法让我们集中精神,或激励,或威胁,或劝勉,偶尔开开玩笑或表扬某人几句,反正无所不用其极,就像悬梁刺股一般。

“继续,你个小懒鬼!继续,你这个又懒又没用的臭小子!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懒到骨子里了。你为什么犯困?因为你吃得太多了!谁让你吃那么撑的。接着背书,注意力集中,都不带脑子吗?脑门不出汗怎么行?”

他会用那根银色铅笔敲打别人的脑袋,印象中,那玩意儿足有香蕉般大小,分量也足,完全可以敲得你满头包。他也会揪你耳朵旁的短发,偶尔还会拿脚踹你的小腿。要是他哪天心情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那就倒霉了。他会说:“很好,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都盼了一早上了,来吧,你个没用的小懒鬼,到我办公室来吧。”接着,“啪,啪,啪,啪”的鞭打声就传来了,等到某个倒霉鬼回来,已经满身鞭痕,疼得龇牙咧嘴—后来,黑佬鬼扔掉马鞭,换成打人更疼的藤条—然后接着背书。虽然这种情况并不经常发生,但我确实记得不止一次,在背拉丁文背到一半时被带出房间打了一顿,然后回来继续背。要是谁认为这招不管用,那可大错特错了—它们在这类特殊目的上的效果极为出类拔萃。事实上,我怀疑要是没有体罚,古典学科的教育估计都很难成功进行下去。男孩们自己也相信它的功效。有个男孩叫比彻姆,不是太聪明,但他显然急需一份奖学金。黑佬鬼像抽一匹疲惫不堪的老马一般逼着他朝目标赶去。他去参加了阿平汉姆公学的奖学金考试,回来后自觉考砸了,一两天之后又因懒惰被狠狠地揍了一顿。“我真希望能在参加考试前挨这顿鞭子。”他伤心地说—这句话让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他,但我完全能理解。

奖学金班的男生所受到的待遇并非一视同仁。如果男孩拥有富裕的家庭而不在乎学费那点开支,黑佬鬼就会像一名严厉但慈祥的父亲一样鼓励他,开开他的玩笑,用指头点点他的胸膛,也许偶尔还会用铅笔轻敲他的脑瓜子,但不会揪头发,也不拿鞭子抽他。受苦的是那些贫穷但“聪明”的男孩。我们的头脑是一座金矿,他把钱投资给我们,红利就必须从我们身上压榨出来。在我还没有弄清楚我和黑佬鬼的经济关系之前,我就已经明白,我和大多数其他男孩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这所学校的学生实际上分为三个阶级。少数贵族或百万富翁组成了第一阶级。普通郊区富人的孩子是第二阶级—他们构成了学校的主体。还有极少数像我这样的穷小子,包括牧师、驻印度公务员、穷困寡妇的孩子,等等。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被禁止参加射击和木工等“课外活动”,还常常因衣着寒酸和经济拮据而备受侮辱。比如,我从来没能拥有一块自己的板球拍,因为“你的父母买不起它”—这句话伴随了我的整个学生时代。在圣?塞浦路斯,我们的兜里禁止揣着钱,必须在开学的第一天“上交”,然后可以在监督下定期使用。即使我们有钱,像我这类第三阶级的男孩还是会被禁止购买类似飞机模型这样昂贵的玩具。尤其是老滑头,她似乎总是有意地在向贫困的男孩灌输一种谦卑低下的世界观:“你认为像你这样的孩子应该买这种东西吗?”我记得她对某个男孩说过—而且是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说的:“你知道你长大后不会有钱的,没错吧?你不是什么有钱人,所以你必须学会懂事。别自以为了不起!”还有每周的零用钱,我们把它们用糖纸包好,由老滑头统一分发。百万富翁的孩子每周有六便士,普通富人家的孩子每周有三便士,我和另外一两个人每周只有两便士。我的父母没有让学校这样干,每周节省一便士对他们来说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但这意味着地位的高低。更糟糕的是过生日。每个孩子在生日那天都有一个插着蜡烛的大的冷冻蛋糕,大家在用茶时一起分享。这是学校惯例,由孩子的父母买单。虽然我的父母很乐意为它买单,但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蛋糕。年复一年,我从来都不敢多问,我只能悲哀地希望今年自己的生日那天会有一个蛋糕出现。有一两次,我甚至冒失地在同学面前假装这次我会有一个蛋糕。然而等下午茶的时间到了,并没有蛋糕出现,我的人缘也变得更差了。

我很早就被灌输这种想法:除非我成功考入一所公校并获得奖学金,否则我就不可能有一个体面的未来。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不获得奖学金,要不十四岁就退学—用黑佬鬼最喜欢的话说就是,只能找个年薪四十磅的活儿去办公室给人打杂。就我当时所处的环境,我没办法不相信这一点。事实上,在圣?塞浦路斯,人们普遍认为,除非你进了一所“好”的公校(只有大约十五所学校属于这一类别),否则你这辈子就完了。想要让一名成年人理解孩子们的这种压力并不容易。随着考试的日期越来越近—十一岁,十二岁,然后是十三岁,这是决定命运的一年—所有的孩子必须鼓起勇气面对一切困难,去迎接那场决定一切的考试!在大约两年的时间里,只要我还清醒着,名为“考试”的东西就会始终充斥在我的脑海里。它也终日出现在我的各类祷告中:每当我抢到了如愿骨 ,或捡到一块马蹄铁 ,或向新月七次鞠躬许愿,又或者通过一扇许愿门并且没有碰到门框,我都会祈求上帝保佑自己能顺利通过考试。但奇怪的是,我同时还被一种几乎无法抗拒的拒绝学习的冲动所折磨着。有些日子,我看到课本就感到恶心,就算是只面对一些最简单基本的问题,我都能像只动物一样久久地傻站着发呆。等到了假期,我就更没办法安静下来认真学习了。有些奖学金班的学生可以得到一名叫作巴切勒先生的人的额外辅导。他是一个体毛旺盛但和蔼可亲的人,衣着蓬松杂乱,住所有着典型的单身男性特征—屋内堆满了书,空气中还弥漫着令人难以忍受的烟草气味—他就住在镇上的某个地方。在假日里,巴切勒先生会寄出一叠拉丁文文章的摘录让我们翻译,按惯例我们需要每星期寄一份作业回去。我也弄不清为什么,就是动不了笔。桌上那空白的信纸和黑色的拉丁语词典,还有逃避责任的想法,让我假日的闲暇心情荡然无存,但不知怎的,我就是写不出一个字。等到假期结束时,我往往只能给巴切勒先生寄去五十或者一百行译稿。毫无疑问,部分原因是这次黑佬鬼的藤条不会抽在我身上。但在学校期间,我仍然无法摆脱这种状态,时常表现出一种懒散而迟钝的样子,从而显得越发丢人现眼。最后我甚至发展出了一种微弱的抗争心态。我能清楚地感受到内心的愧疚,但却不能或者说不愿意—我也不能肯定是前者还是后者—去认真改正。很快,黑佬鬼或老滑头就派人来找我了,而这一次,可不是一顿鞭子能解决的事情了。

老滑头会用她那恶毒的眼睛审视着你的全身(我不知道她那双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也许是绿色的?但实际上没有人的眼睛是绿色的。可能是淡褐色的吧)。她的谈话风格怪异而直指人心,充斥着花言巧语和恃强凌弱的味道,能轻易地攻破一个人的内心防线,让他深受内心深处善良本性的煎熬。

“你现在这个样子太不像话了,不是吗?一周又一周,一月又一月,你的父母拼命挣钱供你读书,你却在这儿游手好闲,虚度光阴,你觉得自己对得起他们吗?你想放弃你自己吗?你知道自己的家庭并不富有,对吧?你清楚你的父母无法像其他男孩的父母那样供你读书,给你买玩具。如果你拿不到奖学金,你还怎么去公校读书?我知道你妈妈为你感到非常骄傲。你想让她失望吗?”

“我想他已经不想再继续读书了,”黑佬鬼对老滑头这样说着,仿佛把我当成了空气,“我想他已经放弃了升学的想法了。他只想成为一个年薪四十英镑的小打杂。”

此时,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我的胸口在发胀,鼻子在发痒—已经要忍不住了。接着,老滑头打出了她的王牌:

“我们为你做了这么多,你觉得你这样的行为对我们公平吗?你知道我们为你都做了什么,对吧?”她的目光宛若利剑般深深地刺入我的内心,虽然她没有直言,但我很清楚,“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让你待在这里—假期我们甚至让你在这儿待了一个星期,好让巴切勒先生辅导你的学业。你知道的,我们并不想把你送走,但我们不能让一个孩子一学期又一学期地在这里浪费粮食。你的所作所为,我并不认可。你觉得呢?”

我还能干什么?除了一声可怜的“不,妈妈”或者“是的,妈妈”—具体视情况而定,我什么也说不出口。我的状态显然不太好。虽然极力忍住,但在某些时候,那些眼泪仍旧会从眼角挤出,顺着鼻子流淌而下。

老滑头从来不会直截了当地指明我只是个免费生,因为相比前者,类似于“我们为你所做的一切”这样含糊不清的话语毫无疑问能拥有更深的感染力。至于黑佬鬼,他并不希望学生们喜欢他。所以他一如既往地,用一种傲慢而浮夸的语气,张嘴吐出最残忍的刀子。“要不是靠着我的资助,你早就待不下去了。”这时候他最爱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了—至少我在某次挨鞭子的时候就听到了。不过我得说明一下,这样的场面其实并不多见,只有一次当着别的孩子的面发生过。在公共场合,他们一般会提醒我,我很穷,我的父母“负担不起”这个或那个,但从来不会直接明说我是靠他们的资助读书的。只有在我的功课变得异常糟糕时,这句话才会被当作最终的致命武器拿出来。

想要弄清楚这种事情对一名十岁或十二岁的孩子的影响,我们必须牢记,儿童对一件事发生的概率以及轻重缓急程度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的。一个孩子可能极端自我并叛逆,但是他没有足够的、相应的经验,让他有信心做出正确的判断。总的来说,他对于别人说的话接受程度很高,他总能以最异想天开的角度理解并相信周围成年人的知识和力量。下面就有一个例子。

我在前文曾经说过,在圣?塞浦路斯,我们是禁止拥有自己的小金库的—不过,我还是能想办法给自己存下一两个先令。有时我会偷偷用这笔钱去买些糖果,然后藏在操场围墙上那爬得满满的常春藤里。有一天,当我被派出去跑腿时,我顺便跑到学校一英里外的一家糖果店,买了一些巧克力。当我从商店里出来时,我看见对面人行道上站着一名个子不高,脸颊消瘦的男人—他似乎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帽子上的校徽。我顿时感到一阵恐惧感席卷全身。毫无疑问,这人是黑佬鬼派来跟踪我的!我故作轻松地转过身去,然后,迈着两条仿佛灌了铅的腿,笨拙地跑了起来。不过等过了一个拐角,我又强迫自己放慢脚步—因为转身跑路看起来特别心虚。而且我坚信,镇上到处都是黑佬鬼的密探。整整两天,我都在等着被人揪去校长办公室,但令我惊讶的是,并没有什么人来找我。在当时的我看来,一个私立学校的校长手底下养着一群密探,这可再正常不过了,我甚至都没有想到过雇佣这群人是要付钱给他们的。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任何一个成年人,无论校内校外,都会无条件地自愿帮助学校阻止我们违反校规。黑佬鬼是无所不能的—这不是理所应当吗?他的密探到处都是。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想我还不到十二岁。

我恨黑佬鬼和老滑头,这是一种同时混杂着羞愧和懊悔的复杂心情。但一码归一码,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的判断。当他们告诉我,我要么考入公校并赢得奖学金,要么在十四岁时成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员时,我坚信我的未来只能二者择一。最重要的是,当黑佬鬼和老滑头告诉我,他们是我的恩人时,我毫不犹豫地就相信了。当然,我现在明白了,对黑佬鬼来说,我是一个很好的投机商品。他把钱投在我身上,借此获得不菲的声望。如果我的成绩突然退步了—就像某些原本有前途的孩子突然变得不堪造就了,我想,要是那样的话,他很快就会让我滚蛋了。当然,实际情况是,我为他赢得了奖学金。而他则充分利用了这点为他的学校打响了名声。但是,一名孩子很难意识到其实开学校跟做生意没什么两样。孩子们更愿意相信学校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给他们提供教育,而校长管教他们要么是为了他们好,要么只是单纯喜欢打人罢了。老滑头和黑佬鬼认为他们是真心为我着想,他们表达友善的方式包括鞭笞、责备和羞辱。在他们眼里,这是为了我好,避免我自甘堕落,成为一名办公室打杂的—这是他们的理解,我对此也深信不疑。因此,按道理说我应该对他们感激涕零。但实际上,我并不感激他们,我很确定。相反,我非常讨厌他们。我无法控制自己的主观感受,却也无法欺骗自己。但是憎恨自己的恩人,是不是显得这个人太坏了?我是被这么教导的,也是相信这些的。孩子们会接受呈现在他们面前的那些行为准则,即使他们违反了这些规则,他们的内心也清楚自己做得不对。从八岁甚至更早的时候,一股深深的罪恶感就始终背负在我身上。即使我装出一副冷漠且目中无人的样子,那也不过是经历过无数羞辱和灰心后的一层薄薄的遮羞布。在我的童年时光,我始终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概念:我很没用。这种想法让我虚度光阴,荒废才能,而且显得极其愚蠢、邪恶并且忘恩负义—而这一切似乎都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我的生存之所有着万有引力般的铁律,但我却很难遵守它。

III

任何人在回忆他的学生时代时,都不会没有一点美好的回忆。

对于圣?塞浦路斯,尽管大多时候的记忆都伴随着难过和痛苦,却也不乏一些欢乐时光。在夏日的午后,有时我们会开展一些精彩的探险活动。当我们穿过一片丘陵时,会来到一个叫作伯灵峡的村庄,那里离滩头不远,人们可以在危险的礁石间畅快地游泳—虽然回来时常常满身伤痕。更美妙的还要属仲夏之夜,作为对于炎炎夏日的特殊优待,我们不必像往常那样被早早赶上床,而是被允许于漫漫长夜中漫步游逛,最后在九点钟左右去泳池戏水纳凉。而在夏日的清晨,我会早早醒来,在明媚的晨光中安静地看会儿书 。对了,还有板球,虽然我并不擅长这玩意儿,但大约在十八岁之前,我一直对它情有独钟。还有件有意思的事是养毛毛虫—宛若绿色或紫色锦缎般的松毛虫,幽灵般惨绿色的杨树蛾子,足有中指大小的黑带红天蛾—这些昆虫标本只要花上六便士就都可以从镇上的一家商店偷偷买到。另外,当校长宣布带领大家外出“踏青散步”时,大家就能远远地逃离校园,兴高采烈地去附近山丘上的池塘里疏浚河道。孩子们一边高兴地在池塘里挖泥,一边寻找那些有着橙黄色肚皮的大蝾螈。踏青散步的乐趣无穷,然而当校长一声令下后,我们就必须立马归队,就像一条正在满地撒欢的家犬被突然拽住了狗绳。这一点也算是校园生活的一大特点了,而它更有助于孩子们巩固心中本就存在的一些想法—你最想做的事情总是难以企及的。

每年夏天,非常偶然地,也许能有那么一次机会,副校长布朗先生可以获准带一两个孩子到几英里外去逮蝴蝶,此时我们就能有一下午的时间完全逃离军营似的学校了。布朗先生头发花白,脸蛋却红润得像草莓一样。他擅长自然科学、制作石膏模型、魔术灯笼,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学校里的所有成年人中,只有他和巴切勒先生我既不讨厌也不害怕。有一次,他把我带进他的房间,信任地给我看了一把镀金的、珍珠柄的左轮手枪—他称之为“六轮手枪”—这把枪被藏在床底下的一个盒子里。啊!这些偶尔出现的冒险经历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多少乐趣啊。坐上一趟偏远的火车,整个下午都拿着绿色的捕虫网来回奔驰,美丽的大蜻蜓在草地上盘旋,杀虫剂的熏人气味在鼻间环绕,最后,再来到一家酒店的大厅里坐下喝茶,吃着切好的奶油蛋糕!关键就在于那趟火车,它似乎拥有神奇的魔力,能让人真正远离那压抑的学校环境。

可想而知,老滑头虽然没有明令禁止这类远足,但她绝对是持反对态度的。等我们回来时,她常常会带着恶意的冷笑,捏着嗓子这样问道:“你捉到小蝴蝶了吗?”在她看来,自然科学(她可能会把它叫作“逮虫子”)是小孩子才感兴趣的东西,应该尽早让男孩们从中醒悟并以此为辱。另外,老滑头总觉得自然科学带着平民的意味。在传统上,它常常与一个戴着眼镜、不擅运动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这东西对考试一点用也没有,最重要的是,它属于科学,似乎有能力对传统教育构成威胁。接受布朗先生的邀请需要相当大的精神上的勇气。我多么害怕类似于“你捉到小蝴蝶了吗?”的嘲讽啊!不过,布朗先生从建校之初就在这里了,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独立自主权:他似乎总能想办法应付黑佬鬼,并对老滑头置之不理。如果这两人碰巧都不在,布朗先生就会担任副校长,在这种情况下,他会给我们读《次经》里的故事,而不是让我们早上在教堂里读指定的课文。

从我的童年直到我二十岁左右,我的大部分美好记忆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动物脱不开关系。对于圣?塞浦路斯,当我回顾往昔时,似乎所有的美好时光都发生在夏天。至于冬天,你会不断地流鼻涕,你的指头会被冻得连衬衫纽扣都扣不上(这在周日尤其痛苦,因为我们还得穿戴伊顿硬领);还有每天的足球课,那简直是噩梦—寒冷、泥浆、朝你迎面呼啸而来的脏兮兮的皮球,以及高年级男孩铲向你膝盖的脚和践踏而来的靴子。我之所以讨厌冬天,还有部分原因在于大约十岁以后,我常常感觉身体不适—至少在学校时是这样。多年后才发现,我一侧肺的支气管有毛病。因此,我不仅患有慢性咳嗽,而且对我来说,跑步确确实实是一种折磨。然而在那个年代,“气喘”或“胸口痛”这类症状,要么被认作患者自己在瞎想,要么被认作一种由暴饮暴食引起的精神失常。“你喘得像个手风琴。”黑佬鬼站在我的椅子后面,不以为意地说,“你吃得太撑了,这就是原因。”我的咳嗽被称为“胃痛性咳嗽”,这听起来既恶心又好像我应该受到谴责。他们所谓的治愈方法就是让我拼命跑步—只要能坚持足够长时间,最终就可以“清理你的胸腔”。

有一点很奇怪,在那个时期的上层学校里,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对学生的个人卫生以及许多其他问题—我不说是孩子们的生活真的有多艰苦—不够重视或者说习以为常。就像在萨克雷的时代一样,一个八岁或者十岁的可怜兮兮的小男孩,他的脸几乎永远脏兮兮的,还挂着鼻涕,他的手被冻得皲裂,指甲被咬伤,手帕湿漉漉的,屁股常常被揍得布满淤青—这些似乎再自然不过了。因为肉体饱受摧残,每当到了假期末,一想到马上就要回到学校了,我就感觉胸口像被塞了铅块一样沉闷难受。圣?塞浦路斯人最经典的记忆就是返校的第一个晚上,那床板硬得令人吃惊。得益于这所收费昂贵的学校,我的社会地位得以提升,然而这里的舒适程度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远远低于我的家庭,或者说,远低于一个富裕的工人阶级的家庭。例如,一个人一周只允许洗一次热水澡,吃的不仅不好而且还不够。我以前从没见过哪里的面包上能只抹上这么薄的果酱或黄油,当然,以后我也没见过。我想这并非是我在捏造事实,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初想去弄点东西填饱肚子得走多远的路。多少个夜晚,我被饥饿催促着在半夜三更摸黑爬起,光着脚丫子,蹑手蹑脚地通过那黑漆漆的楼梯和走廊,去储藏室偷一些发陈的面包。每走一步我都要停下来听听有什么动静—对于黑佬鬼、鬼怪和窃贼我都抱有同等的恐惧。老师们同我们一起吃饭,但他们的饭菜会稍微好一些。只要稍有机会,我们就会从他们的盘子里偷吃一些剩下的培根或炸土豆片。

照例,当时的我也没弄明白吃不饱其实是跟钱有着充分关系的。基本上,我全盘接受了黑佬鬼告诉我的话,即一个男孩的胃口增长是病态的,应该尽可能地加以控制。在圣?塞浦路斯,这些人常常向我们灌输一个观点:吃完饭后感觉跟没吃前一样饿,能让身体更健康。上一届毕业生还在时,学校的晚餐通常是从一块不加糖的板油布丁开始的,他们还很诚实,直言这“就是为了倒胃口的”。不过,预科学校在吃饭上缺斤少两还不像公校那么明目张胆,因为在预科学校,学生是完全依赖学校提供食物的,而在公立学校,学生被允许—实际上,也被期望—自己额外掏钱填饱肚子。在一些学校,毫不夸张地说,学生必须定期购买鸡蛋、香肠、沙丁鱼等,否则就不可能吃饱—所以他的父母不得不给他额外的伙食费。例如,在伊顿公学,至少在大学里,一个男孩在午餐后就吃不到什么干货了。他的下午茶只会可怜巴巴地提供一些汤或炸鱼,更多时候是面包和奶酪,还有一些水。黑佬鬼曾经去伊顿公学看他的大儿子,然后带着势利的眼神回来—他对儿子奢侈的学习环境感到欣喜若狂。“他们晚饭给学生吃炸鱼!”他叫道,胖乎乎的脸上满是笑容,“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学校会这样干了。”炸鱼!这其实是工人阶级中最穷的那部分惯吃的晚餐!而在那些非常便宜的寄宿学校,情况无疑更糟。在早些时候的记忆里,我见到过文法学校的寄宿生—大概是一些农民和小商店老板的儿子—他们吃的是水煮的家畜肺脏。

无论是谁要记述自己的童年,都要小心出现过度夸张和自怨自艾的毛病。我并不是想说自己是个受难者,也不是说圣?塞浦路斯就像“多特男童寄宿学校 ”那样以虐待男童为乐。我只是忠实地面对了那些过去带给我的不快记忆,并把它们一字不多,也一字不少地记录了下来。我至今仍然能记起那些令人厌恶乃至作呕的记忆—我们拥挤在狭窄不堪的小房子里,并且永远也填不饱肚子。当我闭上眼开始回忆“学校”时,首先映入脑海的自然是学校的各个角落:平坦的操场和旁边的板球更衣室、步枪靶场旁的小屋、漏风的宿舍、落满灰尘的破旧走廊,体育馆前面有个沥青广场,后面是一座未经雕饰的松木教堂。无论你去哪儿,你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一些又脏又乱的地方。例如,我们喝粥用的锡碗,碗沿下面都是粥饭积聚风干后形成的硬壳,用手一撕就是一长条。粥本身也不干净,你可以发现一些毛发或者其他本体不明的黑色物质,这些不明物常常跟粥饭纠结成一团,难分彼此,除非是谁故意扔进去的,否则没人能认出来那是什么东西—所以我们喝粥之前必须先仔细检查一下碗里的东西,否则可太不安全了。浴池的水总是浑浊不堪—整个浴池只有十二到十五英尺长,但全校学生每天早上都会跳进去洗澡,我很有理由怀疑洗澡水有没有经常换—毛巾都是湿漉漉的,还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酸臭味。在冬天,偶尔我们会去当地的海水浴场洗澡,我曾目睹过人类粪便,无论是在海滩上还是海水里我都看到过。更衣室常年弥漫着经久不去的汗臭味,油乎乎的脸盆抓在手上让人腻味。还有那一排排肮脏破旧的厕所,这些厕所的门上没有任何插闩,只要你坐在那儿,肯定会有人冒冒失失地闯进来。现在来看,回想我的学校生活,似乎遍布着那种令人瑟瑟发抖的寒意和恶魔般的恶臭味—一种混合了臭袜子、脏毛巾、走廊里的排泄物、刀叉上的食物残渣以及炖羊肉的古怪味道,还有厕所的敲门声和半夜往尿壶里撒尿的回响声。

的确,我生来不喜群居,当一大群人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时,生活中肮脏的那一面必然会显得更加突出。军队里也一样糟糕,要在监狱里,毫无疑问,那就更差了。此外,少年时代正处于对万事万物都反感而厌恶的年纪,此时一名男孩已经有了自己对于是非善恶的判断,然而,在他历经磨炼而变得心如磐石、坚不可摧之前—比如说在七岁到十八岁之间—他就像在粪坑上走钢丝。当然,我并不认为自己有恶意夸大学校脏乱差的一面,尽管每天所有人都对新鲜的空气、冰凉的冷水、艰苦的锻炼大惊小怪,但实际上,当时大家对于健康和卫生熟视无睹的样子,我仍旧历历在目。在学校里,常常有男孩一连便秘好几天。原因很简单,因为能起到利便通肠作用的只有两种在难吃程度上难分伯仲的玩意儿—蓖麻油和甘草粉冲剂,而大部分男孩情愿尝试一下自己肠道的容纳极限也不愿意试试自己的味觉下限在哪儿。按照规定,所有男孩儿每天早晨都必须洗澡,但有些男孩会刻意逃避这件事,一连好几天,只要铃声响起,就会偷偷躲起来,或者混在洗浴的人群中,仅仅用池边的一点脏水沾湿自己的头发。如果没人监督,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很难意识到保持干净卫生的重要性。记得在我离校不久前新来了一个男孩,名叫海柔尔,面相清秀可爱,一看就知道是母亲的心肝宝贝儿,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那如珍珠般洁白的牙齿。然而到了学期末,他那一口白牙被染上了奇特的绿斑。很显然,在这段时间里,没有人去监督他好好刷牙。

当然,家庭和学校的区别不仅仅在于物质上。开学的第一个晚上,当我躺在硬邦邦的床垫上时,我会突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你要面对的。”你的家庭可能并不完美,但它至少是由爱而非恐惧筑成的地方,在家里,你永远不需要谨小慎微、战战兢兢地面对周围的人。八岁时,你突然从那个温暖的巢穴里被拖了出来,扔进了一个充满暴力、欺诈和诡秘的世界,就像一条人畜无害的金鱼被扔进了装满梭子鱼的鱼缸里。无论受到怎样的欺辱,你都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你保护自己的唯一手段是偷偷打小报告,然而,除非在某些极少数严格限定的情况下,偷偷打小报告是个不可饶恕的罪过。要是发生这种事,学校会给家里写信,要求父母把你带走。这对一个男孩来说是绝对不可接受的事情,因为这就等于承认自己在学校不快乐,也不受欢迎。男孩子们都是“埃瑞洪人 ”:他们认为不幸是可耻的,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掩盖。对男孩们来说,向父母们抱怨一下学校糟糕的食物、不合理的体罚,或者其他由学校老师而非同龄人造成的虐待,这些才是可以接受的行为。虽然黑佬鬼从不会体罚那些富家子弟,但类似的抱怨还是时有发生。不过我的情况特殊,我是绝不会去央求我的父母出面干预学校的行为的。甚至在我还没弄明白自己是减免生前,我就猜到了我的父母大概是欠了黑佬鬼的人情了,所以他们并不能保护我不受伤害。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我在圣?塞浦路斯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没能拥有自己的板球拍。总是有人告诉我这是因为“你的父母买不起”。假日里的一天,我偶然听到父母闲聊,他们给了学校十先令用来购买球拍,可我的球拍始终没影子。我没有向父母告状,更没有向黑佬鬼提出这件事。我能怎么办呢?我此刻寄人篱下,我欠他的远比那区区十先令要多得多。当然,我现在意识到,黑佬鬼不太可能黑下这笔钱。多半是他把这事儿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但关键是,当时我断定是他吞下了这笔钱—实际上只要他乐意,他完全有权力这么做。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想要真正实现独立自主实在是太困难了。这一点从我们对待老滑头的行为中就可以看出来。我想,无一例外,学校里的每个男孩都厌恶她并且害怕她。然而,我们却都竭尽所能去阿谀奉承她,我们对老滑头最核心的情感是忠诚,但可笑的是,这种忠诚却是来自谎言所带来的内疚感。老滑头的主要工作是维持学校的纪律,但她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坦率地表现出她的反复无常,肆意妄为。你今天可能因为干了某件事而被赏一顿鞭子,说不定第二天这件事就会被她当作一个孩子气的恶作剧而一笑置之,你甚至会因为这件事“彰显了你的勇气”而受到赞扬。前几天大伙儿还在她那饱含责备的锐利目光中瑟瑟发抖,过些日子她又变得像一位被诸多宠臣恭维的轻浮女王,或肆意调笑,或慷慨解囊,或许下承诺(“谁要是赢得了哈罗历史奖,我就奖励他一个新相机!”),她有时候甚至会带上三四个宠爱的男孩,开上她的福特汽车去城里的茶点店,在那里喝点咖啡、吃些点心。在我的脑海里,老滑头和伊丽莎白女王的形象不可避免地有些重合,我从小就能理解女王与莱斯特、埃塞克斯以及罗利 之间的关系。一说起老滑头,我们经常会用到的一个词—那就是“宠爱”。我们会说“我得宠了”或者“我失宠了”。除了那些少数富家子弟或名门望族,没有人能永远获得她的偏爱,但另一方面,即使是被抛弃的男孩时不时地也能得到些恩赐。因此,尽管我对老滑头的记忆大多充满敌意和痛苦,但我也记得确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沐浴在她的微笑之下,听她称呼我为“老伙计”,或者直呼我的教名,并允许我去她的私人图书馆—那是我第一次与《名利场》 相识之处。最高水准的宠爱,莫过于在星期天晚上,当老滑头和黑佬鬼宴会宾客时,你被拉来充当服务员。在清理盘子的时候,你可以有机会把剩下的残羹冷炙吃个精光,同时还能站在客人身后,当有需要时第一时间毕恭毕敬地冲上去提供服务,并以此获得一种奴颜婢膝所带来的乐趣。每当有机会拍马屁时,你就会见缝插针,绞尽脑汁,而对方的笑容会让你胸中的愤恨尽数转化为谄媚的热情。每当我成功地让宾主尽欢时,我总是倍感自豪。在老滑头的命令下,我甚至还写了一些应景的喜剧诗来庆祝当时一些值得纪念的场景事件。

我必须澄清一下,我并非天生反骨,若非当时的外部环境太过恶劣,我也不会说这些。我能接受客观存在的道德行为准则。有一次,在我快毕业时,我甚至偷偷地向布朗揭发了一桩疑似同性恋的案件。我不是很清楚同性恋是什么,但我知道它发生了,而且并不是件好事—它是正好属于适合打小报告的那类事件。布朗说我是个“好人”,这让我感到非常羞愧。我面对老滑头,就像一条蛇面对耍蛇人一样无助。她有一套固定的套话用于赞扬或谩骂别人,每一句都能立刻诱发听者适当的反应。例如“老伙计,打起精神来!”让人听了立刻跟打了鸡血一样;“别跟个傻瓜一样!”或者“真可怜,不是吗?”,让人听了觉得自己是个天生的白痴;还有“你的鬼心思看起来挺多的,是不是?”,这让人听了就心生愧疚,眼角含泪。然而,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似乎始终存在一个不被侵蚀的自我,他知道,不管自己做了什么—无论是哈哈大笑,还是放声大哭,或者是为了些小恩惠而感激涕零—他内心唯一的真实情感就是憎恨。

IV

在我职业生涯的早期,我就已经明白了,有些人可能会犯错,但这实非其本愿。而有些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犯了错,甚至到最后他都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有些罪行太过微妙敏感而难以言表,有些罪行则是因为太过可怕最终导致知情者三缄其口。举个例子,,它平日里总是隐藏在人们的光鲜外表下,并在暗中积聚力量。终于,在我十二岁那年突然爆发,并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

在其他一些预科学校,同性恋其实并非什么大问题,但在圣?塞浦路斯,我估计是南美男孩的存在,给圣?塞浦路斯人带来了“坏风气”—他们大概比英国男孩要早熟一两年。在那个年纪我对此并不感兴趣,所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多半是集体。无论如何,突然有一天,暴风雨就降临到我们头上。传唤、审讯、招供、鞭打、忏悔、严肃的训诫,大家只知道有人犯了一些不可饶恕的罪孽,那是被称之为“卑劣”或“兽性”的东西。据目击者称,其中一个罪魁祸首名叫霍恩,他被人用鞭子整整抽了一刻钟,之后还被开除了—当时,他的惨叫整栋校舍都能听见。对于这件事,我们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牵连其中,或者感觉自己受到了牵连。负罪感犹如一团挥之不去的阴霾,沉甸甸地压在我们头顶上。后来,来了一位头发乌黑、面色严肃的老师—这个人公认能力低下,后来不知怎么着,居然成了国会议员。他把年纪稍大的孩子们带到一间僻静的房间,然后发表了一番关于肉体圣洁的演讲。

“你们难道不明白自己的身体是件多么伟大的造物吗?”他严肃地说,“你们会谈论汽车引擎,什么劳斯莱斯或者戴姆勒之类的。却不明白,任何汽车的发动机都比不上自己的身体吗?而你们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地破坏它,毁灭它—毁掉了自己的一辈子!”

他那双深邃的黑眼睛突然向我看来,非常悲伤地补充道:“而你呢,我原本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相当正直的好孩子—可这次我听说了,你居然是那群最坏的孩子的其中之一。”

这一瞬间,我感觉世界末日降临了。一股浓浓的负罪感淹没了我。原来我也犯了错!原来我也是个罪人!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但总归我这辈子完蛋了,我的身体和灵魂都被毁灭了—等待我的未来大概只有自杀,或者在疯人院了度残生。在此之前,我一直希望自己是无辜的,而现在,由于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这让我更加确信自己有罪。我并没有被抓去审问鞭打,直到这次风波平息,我才知道为何我被牵扯进去。那是一件小事,即使我知道了原因何在,那时的我依旧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直到大约两年后,我才真正明白了所谓的肉体圣洁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时期,我对性的认知仍然很模糊,对于那个年龄段的男孩来说,这是正常的,或者至少可以说是普遍的。因此,可以说那时的我对于性别的认知处于量子叠加态—属于既知道又不知道它的一种状态。五六岁的时候,像许多孩子一样,我对于性别概念有了些模糊的认知。我有些朋友是大路另一头那群水管工们的孩子,我们有时会一起玩游戏,这些游戏已经带有些许性别概念。其中一个游戏是扮家家酒—我们会扮作医生给人看病,我还记得,当我把一个玩具喇叭当作听诊器贴在一个小女孩的肚皮上时,我感到一阵微弱但十分确切的愉悦感。大约在同一时间,我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修道院里的女孩,她叫埃尔西,那是一种类似于崇敬的爱意,比以往我对任何人的爱都要强烈得多。埃尔西看起来像个大人一样,所以我估摸着她至少应该有十五岁了。在那以后,就像其他孩子一样,所有有关性别的概念认知似乎都从我身上消失了。等到我十二岁,关于性,虽然我知道的比小时候要多,但懂得的却更少了,因为我不再明白一个基本事实—两性活动本身是可以给人带来愉悦感的。大约在七岁到十四岁之间,我对于类似的话题产生不了丝毫兴趣,甚至当出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去想它时,我还会觉得恶心。那时,我只能从动物身上获得一些扭曲且片面的有关性的知识。我知道动物会交配,而人类其实也是动物,但人类也会交配—关于这一点,我几乎是捏着鼻子记住的,也许是《圣经》中的某句话迫使我记住了它。我对于性没有欲望,也就不存在好奇心,更不可能主动对这方面的许多问题去刨根问底。因此,我基本上知道婴儿是如何进入妇女体内的,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再出来的,我从来没花心思去了解过这个问题。我对所有的脏话都一清二楚,包括那些有关性方面的脏话。心情不好时,也会骂上几句,但我不知道它们都是什么意思,也没兴趣知道。对我来说,这些脏话属于一种抽象的邪恶,单纯就是用来骂人的。由于我处于这种状态,因此,对于一些发生在身上或者身边的,有关性的不良行为,我很容易忽略,甚至于一无所知。所以,即使那次风波结束了,我依旧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至多,通过老滑头、黑佬鬼和其他人隐晦但可怕的警告,我明白了那件波及所有人的大罪过与性器官相关。我还无意中注意到,一个人的“小弟弟”有时会自动站起来(任何一个男孩,在出现有意识的之前就可以开始有反应),我倾向于相信,或者半相信,那一定是在犯罪。无论如何,这罪和“小弟弟”有关—我就知道这么多了。毫无疑问,还有许多男孩也同我一样无知。

在关于肉体圣洁的谈话结束后(回想起来好像是几天之后,这次风波似乎持续了好几天),这一天,在老滑头阴沉的目光的注视下,我们十几个人坐在了一张锃亮的长桌前—这是黑佬鬼用来发放奖学金的桌子。此时,楼上某个房间里正传来一阵阵凄惨的哭号声。哭声来自一位年龄不到十岁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作罗纳德,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此次风波的牵连—他正在被鞭打,或者刚刚才被打完。听到这阵阵惨叫声,老滑头的眼睛从我们身上一一扫过,然后停在了我身上。

“你瞧。”她说。

我不敢打赌她是在说“瞧瞧你都干了些什么”,但多半就是这意思。虽然我们并不清楚怎么回事儿,但可怜的罗纳德被我们引入歧途—我们要为他的痛苦和堕落负责,这是我们的错,所有人都无地自容。然后,老滑头又叫了另一个男孩的名字,他叫西斯。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也记不清她只是引用了《圣经》中的一段话,还是她真的拿出了一本《圣经》让西斯朗读。但无论如何,我还记得当时念出来的那段话的具体内容:“谁若伤害那些信奉我的孩子,那他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头悬重担,尸沉大海。”

这也太可怕了。罗纳德就是这些小家伙的其中之一,而我们伤害了他。老滑头这意思是我们最好的下场也只能是在脖子上套个大石头,然后被溺死在深海里?

“你想到过这些吗,西斯—你想过这意味着什么吗?”老滑头说。西斯被吓得崩溃地大哭起来。

另一个男孩—比彻姆,我在前文已经提到过他。他也同样羞愧难当,因为有人指责他有黑眼圈。

“你最近没好好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尊容吗,比彻姆?”老滑头说道,“带着这样一张脸到处晃悠,你难道不害臊吗?你以为别人不知道一个男孩有黑眼圈是什么意思吗?”

我到底有没有黑眼圈?内疚和恐惧感宛若大山一般向我袭来。直到几年后,我才意识到所谓的黑眼圈应该是用来辨别长期者的外在体征。当时的我虽然并不知道其中深意,但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接受了拥有黑眼圈相当于堕落或某种邪恶的标志。许多许多次,在我还没能明白黑眼圈的真正意义之前,我曾惊恐焦虑地盯着镜子,寻找着即将堕落的蛛丝马迹,探究着隐秘的罪人烙印在脸上的忏悔之词。

这种惊恐、焦虑感会逐渐消退,或者仅仅是断断续续地突然出现,并不影响我对主的信仰。虽然我仍然时不时地担心自己要被扭送到疯人院或者只能自杀谢罪,但渐渐地也没那么怕了。几个月后,我再次见到霍恩—他是那次风波的首犯,被打了顿后被学校开除了。霍恩在圣?塞浦路斯属于被放弃的那类学生,他的父母是贫穷的中产阶级,这无疑是黑佬鬼敢于如此粗暴地对待他的部分原因。在被开除后,他去了伊斯特本学院,这是一所当地的小型公立学校,在目空一切的圣?塞浦路斯人眼里,这种垃圾学校根本难登大雅之堂,甚至压根儿就算不上一所“真正的”公立学校。圣?塞浦路斯的男孩子们很少去那里,黑佬鬼谈起伊斯特本时总是带着轻蔑而怜悯的神情:“如果你去那样的学校,你是没有未来的。最好的情况下,你也不过是当一名职员。在我看来,霍恩虽然才十三岁,但他已经丧失了未来的一切希望。无论是从肉体、道德还是社会的角度,他都可以宣告完蛋了。此外,我觉得他的父母之所以会送他去伊斯特本学院,是因为在他曝出那么大的丑闻之后,已经没有哪个好学校愿意录取他了。”

再后来,我们出去散步的时候,曾在街上偶遇过霍恩。他看上去再正常不过了—那就是一个身材健壮、长相英俊的黑发男孩。我当时就发现,他的气色比我上次遇见他时好很多—以前他看起来面色苍白,现在却显得红润而健康—见到我们,他似乎也不觉得难为情。显然,他既不为被圣?塞浦路斯开除而感到羞耻,也不为去伊斯特本学院而感到羞耻。他看着我们鱼贯而过,非要说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的话,那大概就是他很高兴能从圣?塞浦路斯逃出来。但是这次相遇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我并没有试图从事实中去挖掘出被掩埋的真相—霍恩,一个肉体和灵魂都被毁灭的人,现在居然看起来身体健康、生活幸福!我仍然相信黑佬鬼和老滑头灌输给我的有关性的鬼话。神秘而可怕的危险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任何一个早晨,当你出现黑眼圈时,你就知道,你也属于那些被魔鬼诱惑而迷失的人之一。不过,这些似乎都已无关紧要了。但这类矛盾很容易在一个孩子的脑子里生根发芽,因为它本身自有旺盛的生命力。孩子们只能接受—他们怎么能不接受呢?—成年人常常告诉孩子们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但他们年轻的身体以及美好的现实世界却会给他们另一个答案。就像地狱的说法一样,直到大约十四岁时,我还一直真的相信地狱是存在的。有时一场生动的布道会就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但不知怎的,这种恐惧向来难以久存。所谓的地狱业火就是普通的火焰,虽然烧到手指一样疼,但大多数时候你可以放心大胆地看着它燃烧,而不必担心引火自焚。

V

圣?塞浦路斯会要求你遵守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来自宗教、道德、社会以及学识等各个方面—如果你深入了解这些东西的含意,就会发现其实不少都是自相矛盾的。主要问题就在于19世纪以来传统的禁欲主义与自1914年之前就渐渐开始盛行的奢侈享乐主义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是低教会派 推行清教主义,坚持禁欲,鼓励努力工作,尊重学术荣誉,反对自我放纵;另一方面,奢侈享乐派轻视知识,崇拜享乐主义,鄙视外国人和工人阶级,对于贫穷有着近乎病态的恐惧,尤其重要的一点是认为,金钱和权力虽然非常重要,但最好还是继承自父辈的荣光,而非来自自身的辛勤工作。总的来说,你被要求既是一个徒又是一个社会成功人士,这是不可能的。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摆在我面前的各种理想都不过是空中楼阁。我只是明白,就我而言,它们全部,或者几乎全部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想要实现这些,不仅取决于你做了什么,更取决于你是什么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只有十岁或十一岁时,我就知道一件事了—虽然并没有人告诉我这些,但我也不是简单的脑袋一拍就得出这个结论:在我生存的这片土地上,要是你没有十万英镑,你就是个废物。至于为什么是十万?大概是因为我读了萨克雷的著作。十万英镑的年息是四千英镑(我是按照比较保守的年利率4%计算的),在我看来,如果你属于真正的上流社会—就是那些住在乡村别墅里的人,这已经是最低标准了。但显而易见,除非我投了个好胎,否则我永远也不可能找到通向那座天堂的大道,我不属于那里。如果你真想挤进去,那就只能通过一项名为“进城”的神秘活动去赚钱了。可当你好不容易挣得盆满钵满,打算荣归故里时,却已经又老又胖了。那些上层阶级真正令人羡慕之处在于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就很富有了。对于像我这样雄心勃勃、不甘人后的中产阶级—这些通过考试的人来说,只有通过艰苦的奋斗才可能获得成功。你考入公校,获得奖学金,毕业再考入公务员或驻印公务员体系,或者成为一名律师也行。但这中途若你胆敢有丝毫的“偷懒”或“松懈”,错过晋升路上的一个小阶梯,你就可能变成一个“办公室内年薪四十磅的小打杂的”。不过,即使你费尽千辛万苦爬上了你能碰到的最高位置,你也只不过是那些真正的上层阶级手下的一个员工、一个奴才罢了。

有些东西即使黑佬鬼和老滑头没有教我,我也会从其他男孩那里学到。回顾过去,我们拥有着令人惊叹的小聪明、势利和虚荣—我们对于那些贵族的姓名和住址一清二楚,可以迅速发现每个人的口音、言行举止以及衣服式样之间的细微差别。那里有些孩子,即使在冬季最寒冷、最难熬的日子里,毛孔里似乎也弥漫着满满的铜臭味。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总会有一些男孩,带着他们特有的天真和势利,在学校里高谈阔论,什么他们有多少来自瑞士和苏格兰的仆从,什么从荒原里猎来的松鸡,或者“我叔叔的游艇”,或者“我家的乡村别墅”,还有“我的小马”和“我爸爸的房车”。我想,在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期,人们居然如此信奉这纯粹且粗俗臃肿的财富,并且抛弃了任何贵族的优雅—这在1914年以前尤其显著。

这是属于疯狂的百万富翁的时代,他们头戴帽檐微卷的大礼帽,身穿淡紫色的男士马甲,在广阔的泰晤士河上驾驶着风格华丽的洛可可式游艇,举行着奢侈的香槟酒会。这是属于空竹的清响和性感的铅笔裙的时代,这是属于头戴灰色圆礼帽、身着得体燕尾服的花花公子的时代,这是属于《风流寡妇》 、萨基 的小说、《彼得?潘》 和《彩虹尽头》 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人们总是会去布莱顿的海滨欢度周末,去特罗克的酒店品尝美味茶点,所有人的嘴里总是叼着巧克力或雪茄,张口就是“太棒了”“真爽”或者“真痛快”。从1914年往前数整整十年,所有人似乎连呼吸都变得越发庸俗,并带着越发幼稚的奢侈感,空气中弥漫着润发油、薄荷甜酒以及软心巧克力的味道—可以说每个人都沉浸在一股奇怪的氛围里—大伙儿依偎在绿色草坪上,听着伊顿赛舟的歌声,吃的似乎是永远也吃不完的草莓冰激凌。最奇怪的是,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英国上层和中上层阶级能让手里的财富永不停歇地增长下去,并想当然地认为这一点必将成为世间真理的一部分。等到1918年以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情况比前几年好些了,因而势利和享乐主义再次卷土重来,不过这次这类风气与时局不太相合,因而处于守势。在战前,人们盲目地崇拜金钱,从不会产生任何良心上的内疚和自责。金钱之于人类就像健康或美貌一样,它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辆奢侈的汽车、一个贵族头衔或一群仆人,这些东西已经和真正的美德没什么区别了。

在圣?塞浦路斯时,由于学校近似于军事化的管理剥去了我们或光鲜或暗淡的外在,因此反而形成了一种类似于的环境。但是,只要一提到假期,外界的攀比之风将迅速刮入校园—汽车、管家和乡村别墅—学生们竞相争斗,立即形成了阶级差别。还有一点很奇怪,学校里莫名地充斥着对苏格兰的狂热崇拜,这也是各个学生之间价值观差异的根本问题所在。老滑头自称自己的祖先是苏格兰人,她很喜欢苏格兰男孩,甚至鼓励他们脱掉校服,换上祖传的格子呢苏格兰半身裙,她还给她的小儿子取了一个凯尔特语的名字。我们应该钦佩苏格兰人,最起码看起来得这样—因为他们“冷酷”而“阴沉”(可能用“严厉”更恰当吧),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在学校的大讲堂里,有一幅钢版雕刻画,上面刻画的是滑铁卢战役中苏格兰灰骑军冲锋的场面,看上去所有战士都沉浸在冲锋的快感中。我们对苏格兰的印象是由络腮胡子、小山坡、苏格兰方格呢短裙、苏格兰毛皮袋、苏格兰双刃大砍刀和苏格兰风笛等组成的,莫名其妙地,所有这些东西就跟稀粥、新教和寒冷气候的提神效果联系在一起了。但在这看似平静的水面之下,却还有着不为人所知的暗潮涌动。对苏格兰狂热崇拜的真正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大富大贵之人才能去那里避暑。这种假惺惺的崇敬向往不过是用来掩盖侵略苏格兰的事实罢了。侵略者毁掉了高地农民的农田,改建成猎鹿场,作为恩赐和补偿,又把他们变成自己的仆人。谈到苏格兰时,老滑头的脸上总是带着天真而势利的笑容,有时她甚至在说话时都试着带上一点苏格兰口音。苏格兰是属于私人的天堂,只有少数人才有资格谈论它,外人在它面前只能自惭形秽。

“你今年假期要去苏格兰吗?”

“当然!我们每年都去。”

“我父亲在那里拥有一条三英里长的河流。”

“我爸爸要在我十二岁生日那天送我一把新枪作为礼物。我们去的地方有种乌鸡,很适合打猎游戏。出去,史密斯!你跑过来听什么?你都没去过苏格兰。我敢打赌,你肯定不知道乌鸡长什么样子。”

接着,这群富家子弟就开始像模像样地模仿雄性乌鸡的打鸣声,模仿牡鹿的叫声,模仿私人仆从的奇怪口音,诸如此类。

而那些出身不明的新生时常会受到老生的盘问摸底—他们的问题异常刁钻并且带着明晃晃的不怀好意,摆明了想让人下不了台。要知道,这些审讯官才不过十二三岁!

“你爸爸一年能挣多少钱?你家在伦敦的哪个地方?是骑士桥还是肯辛顿?你家有几间浴室?有多少仆人?你有男管家吗?好吧,那你有厨师了吗?你的衣服是在哪里做的?你在假期里看了几场演出?你带了多少钱过来?……”

我见过一个新生,还不到八岁,面对这些盘问不得不拼命说谎应付:

“你父母有车吗?”

“是的。”

“什么牌子的车?”

“戴姆勒”。

“多大马力?”

(一阵令人窒息的安静,他不得不瞎猜)“十五匹。”

“车上用的什么灯?”

小男孩被问糊涂了。

“什么样的灯?电动或乙炔?”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安静,他继续瞎猜)“乙炔。”

“哈哈!他说他爸爸的车用的还是乙炔灯。这早就淘汰了。那一定是一辆老古董。”

“别信他!他在瞎扯淡。他家根本没有汽车。他只是个穷光蛋。他爸爸就是个挖土工而已。”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按照当时盛行的社会标准,我不是个好孩子,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在当时,各式各样的美德之间似乎有一种神秘的联系,并且它们都只属于同一类人。想要拥有美德,金钱至关重要,但力量、美貌、魅力、运动能力以及一种叫作“胆量”或“勇气”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指某些可以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力量”—也同样重要。然而,这些品质我都不曾具备。举个例子,在体育运动方面,我基本属于彻底没救的那种人。我游泳还行,板球玩得也不算差,但这些都不能帮我获得威望,因为男孩子们只在意那些需要力量和勇气的运动。最典型的就是足球了,但是我害怕踢球。我讨厌这个游戏,我实在看不出这东西有什么乐趣和用处,所以很难对这项运动产生兴趣,并借此展现我的力量和勇气。在我看来,踢足球的乐趣并不在于足球本身,而在于其中的肢体碰撞,也就是打架。足球爱好者都是身材高大、声音洪亮的贵族子弟,他们擅长欺凌践踏弱者。这就是校园生活的模式—强者不断战胜弱者。美德在于获得胜利,在于比别人更强大、更强壮、更漂亮、更富有、更受欢迎、更优雅、更加肆无忌惮—通过支配弱者、欺压弱者、让那些弱者受苦、让那些弱者变得越发愚蠢、在各个方面都胜过他们。这个世界是存在阶级的,无论在你看来多么离奇古怪、荒诞不经的事,都可能发生。强者恒强,他们应该赢,而且永远都会赢下去;弱者恒弱,他们应该输,而且永远都会输下去。

我没有打算质疑这些世人所追捧的社会标准,因为就我所知,并没有其他的标准存在。富有、强壮、优雅、时尚、力量,这些东西怎么可能会是错的呢?这是属于有钱有势之人的世界,那么他们为这个世界所制定的规则就必定是正确的。然而,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发现自己的个人主观意志与客观世界格格不入。在我的内心深处,那个真正的自我总是清楚地告诉我真正的美德与现实向我灌输的道理是迥然不同的。万事万物皆是同理,无论是凡俗的还是神圣的。以宗教信仰为例。你应该爱上帝,对于这一点我没有质疑。在大约十四岁之前,我一直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书上所称颂的事迹是真实的。但我很清楚,我并不爱他。相反,我恨他,就像我恨耶稣和希伯来长老一样。如果要问我对《旧约》中的哪位存在抱有同情的话,那必然是该隐、耶洗别、哈曼、亚甲、西西拉这类人物。如果要问我能和《新约》中的哪位存在成为朋友,那必然是亚拿尼亚、该亚法、犹大和彼拉多。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宗教问题和事务似乎都充满了对立和矛盾。例如,祷告书告诉你要爱戴且畏惧神,但一个人怎么可能爱他所惧之存在呢?一个人的个人情感也是这样的道理。每个人通常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喜恶爱憎,但却常常身不由己、情非所愿。显然,按道理我应该感谢老滑头和黑佬鬼给了我上学的机会,但我对他们真的产生不了一丝的感激之情。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应该爱自己的父亲,但我很清楚,我确实不喜欢自己的父亲,在我八岁以前,我几乎没有见过他,在我看来,所谓的父亲只是一个声音粗哑的老男人,并且永远在警告我“不要干什么什么”。对于个体来说,并非他不想拥有正确的品质或者感受正确的情感,而是他做不到。毕竟,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大多时候,现实与幻想并不等同。

我曾经读到一行诗,不是在圣?塞浦路斯读书的时候,而是两年之后。它宛若晨钟暮鼓般,在我心中激起了阵阵回响,那就是:律法规则,万世不移。我很清楚地知道这句话对那位神话中的堕天使路西法意味着什么—他失败了,而且是理所应当地一败涂地,没有一丝卷土重来的可能。无论是拄着拐杖的校长、拥有苏格兰城堡的百万富翁,还是留着卷发的运动员—他们都属于万世不移者中的一员,是不可改变。在当时,我很难认识到这些实际上是可以改变的。按照那条准则,我这种垃圾早该下地狱了。我一贫如洗,身体虚弱,长相丑陋,不受欢迎,性格懦弱,有慢性咳嗽,体味还重。我得重申一下,以上自我评价并非故意贬低。我确确实实是一个没有魅力的男孩。即使我以前不是这样,圣?塞浦路斯人也会很快让我变成这样。但是,一个孩子所认为的自身缺点并非真的就完全基于事实。例如,我相信我“体味重”,但这其实只是简单地基于社会常识的结论—众所周知,当你讨厌一个人时,这个人简直就是臭不可闻,因此我大概也属于这类情况。同样的,在我离开学校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长得出奇的丑,简直就是不堪入目。这是我的同学们告诉我的,然而我也没有别的权威性答案可以参考。在我的学生时代,“我不可能成功”这个概念被深深地灌入我的脑海里,而这条信念也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我三十岁,我在规划自己的人生时,总是下意识地认为自己的任何重要决定都注定会失败,唯一的奢望就只是希望自己能再多活几年。

但这种罪恶感和命中注定的失败被另一种东西平衡了:那就是生存的本能。即使是弱小、丑陋、胆怯、发臭,甚至毫无理由,生命也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活下去,还要活得快乐。我无法颠覆现有的价值尺度,也无成名就,但我可以接受自己的失败,并且尽我所能做到最好。我接受命运给予我的一切,或好或坏,然后努力生存下去。

生存下去,或者至少保持某种独立性,本质上是种犯罪,因为这意味着打破你自己承认的规则。有一个男孩叫约翰尼?霍尔,一连几个月都以欺负我为乐。他身材魁梧,强壮有力,长得粗犷英俊,脸颊红润,卷发乌黑。约翰尼?霍尔总爱拧别人的胳膊或耳朵,还用马鞭抽打别人(他是六年级学生),足球场是他展现才能的舞台。老滑头很喜欢他(因为老滑头常常以教名称呼他),黑佬鬼称赞他是一个“有个性”“能维持秩序”的孩子。他身后总有一群跟班,这些人都称呼他为男子汉。

这一天,当我们在更衣室换衣服时,霍尔存心来找碴儿,我回呛了他一句。词穷之下,他猛地抓住我的手腕,把我的胳膊拧到身后,疼得我直咧嘴。我还记得他那张英俊红润的脸庞满是嘲讽地凑到我的面前。当他松手放开我时,我下定决心要狠狠地报复他。我想,这人比我年长,还比我强壮得多,我得趁其不备偷袭他才行—现在就是个好机会,因为外出散步的老师们很快就要回来了,这样我就可以揍霍尔一顿而不必挨一顿打。我大概缓了一分钟,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靠近霍尔,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拳砸到他的脸上。霍尔冷不防被我含恨一击打倒在地,嘴角流血。只看到他的脸色瞬间由红转黑。可惜老师已经回来了,他只能转过身去,对着脸盆漱口。

“你很好!”当老师把我们带走时,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此后几天,霍尔一直尾随我,试图跟我打上一架。我虽然被吓得魂不附体,但依旧坚定地拒绝跟他打架。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那一拳是他罪有应得,结果这件事居然就这样结束了。奇怪的是,在我揍完霍尔后,他并没有当时当地就立刻报复回来—要知道,当时的公众舆论很可能会支持他这样做。但是,事情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并没有横生什么枝节。

现在,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我趁其不备揍了霍尔一拳,这从本质上讲其实与他欺负别人没什么区别。而我事后拒绝再跟霍尔打一架—并非是出于讨厌暴力,或者真心认为这件事到此为止了,诸如此类的想法。而是因为我多半打不过他—这就更不对了,因为这是懦夫的表现。是的,我拒战并非出于正义,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胆怯了。这个事实让我的复仇之拳变的空洞而乏味。那一拳仅仅是我激愤之下的一时冲动,只顾眼前痛快,鼠目寸光,丝毫不顾该如何善后。现在我确实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但这类犯罪行为的的确确可以给人带来丝丝满足感。不过,现在一切都两相抵消了—因为我虽然在第一次冲突中表现出些许匹夫之勇,但是后来所表现出来的怯懦又把它抹消掉了。

虽然霍尔正式向我发出挑战,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下手打我,这一点是我之前从未发觉的地方。的确,在挨了一拳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压迫过我了。大概二十年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身为弱者,身处于那个由强者统治的世界,当时的我仅仅能看到两条出路:要么打破规则,要么等待灭亡。我不认为在这种世界里,弱者有权力为自己制定一套不同的规则。因为,即使我有这样的想法,我身处的环境中也没人能佐证我的想法。我生活在一个由男孩子组成的世界里,这种生物喜爱群居,服从性好,不会瞎问,乐于接受强者统治,并且善于将自己受到的屈辱转嫁给更弱者。我的处境和无数其他男孩一样,如果说我比大多数男孩更叛逆,可能只是因为我比大多数男孩更加贫穷。但实际上,我的思想从未叛逆,仅仅只是在情绪上发生过反抗。毕竟,除了自私和无能—并非自轻自贱,只是确实讨厌自己—还有那点可怜的求生欲,我几乎一无所有。

大约在我揍了约翰尼?霍尔一年后,我终于要毕业了。这年冬季学期末时,我们要进行毕业旅行。当我穿好正装,系上我的校服领带后,颇有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我对那种感觉记忆犹新—那是解放的感觉,是新生的感觉,仿佛那条领带标志着我业已成年,又好像它成了对付老滑头的谩骂以及黑佬鬼的鞭打的护身符。我终于脱离苦海了。我并没有期望,或者说打算在公校继续发奋努力,用功读书,以期功成名就,正如我在圣?塞浦路斯一样—毕竟,我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我知道,在公校里,会有更多的私人空间,更多的自由时间,更多无所事事以及自我放纵和堕落的机会。这些年来,我早已下定决心—一开始是无意识的,但后来是有意识的—在我获得奖学金后,我就决心“懈怠”下来,不再试图去死记硬背,应付考试。顺便一提,在我十三岁到二十三岁这段时间,只要能忙里偷闲,我就不会去卖力干活。

老滑头与我握手告别,这会儿,她甚至还叫了我的教名。但她的言行举止里透露着高高在上的施舍,还有嘲笑和讥讽。她说再见的语气,就像过去她说“小蝴蝶”的语气一样尖酸刻薄。虽然我获得过两次奖学金,但我仍旧是个失败者,因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并非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的出身。我“不是一个好男孩”,不能给学校带来荣誉。我没有高尚的品格,没有无畏的勇气,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强壮的肌肉,没钱甚至没有礼貌,我没有能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绅士。

“再见,”临别前,老滑头嘴角含笑说道,“现在没必要再费时费力地管教你了。你在圣?塞浦路斯这段时间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功,对吧?而且我认为,你在公校里也不会取得多好的成绩。我们其实不应该在你的身上浪费时间和金钱。你的世界观,还有你这样的家庭背景,进行这类教育其实没什么用处。哦,别以为我们不了解你!你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我们都一清二楚,我们知道你不相信我们教给你的一切,也清楚你一点都不感激我们为你所做的一切。不过,现在再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我们不必再对你负责,也不会再见到你。最后再客观地评价一句吧,我们终究得承认,你确实是我们的失败作品之一,所以,再见吧。”

至少,我从她的脸上看出来了那些她想表达的东西。不过,谁在乎呢?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当我系上那条闪烁着微光的真丝领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一条有着墨绿、浅蓝和黑色的三色领带),乘上驶向远方的火车时,我是多么高兴啊!世界向我揭露了她神秘的面纱,虽然只有一点点,就像灰色的天空露出一条蓝色的狭间一般。

公校要比圣?塞浦路斯有趣得多,但从根本上来说,其实大同小异。在这里,最要紧的还是钱,是贵族头衔、健康强壮的身体、量身定做的昂贵衣服、梳得整洁的头发、迷人的微笑,但我都没有,所以在公校里,我仍旧不是个好学生。比起圣?塞浦路斯,我在这里所得到的只是一个喘息的空间。一点点安静,一点点自我放纵,一点点从死记硬背中解脱出来的轻松感—然后,就是毁灭了。至于是什么样的毁灭?我不知道。也许是背井离乡去殖民地谋生,也许是低人一等去办公室打杂,也许是去蹲监狱,也许是英年早逝。但不管怎么说,这一两年里,我可以“懈怠下来”,好好松口气,从自己的罪过中换得好处,就像《浮士德博士》 一样。我坚信自己的未来大概没什么好下场,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当时确实挺快乐的。十三岁的好处这就体现出来了,就算你预见到未来会怎样,你照样可以心安理得地活在当下,活得开心,活得痛快潇洒。我在校期间获得了伊顿公学的奖学金,下个学期还被批准去惠灵顿求学。但由于不确定是否会有多余的名额空出来,所以我得先去惠灵顿那边等待消息。在伊顿公学,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屋子—每间屋子都有壁炉,可以生火取暖。而在惠灵顿,每个学生都拥有一间自己的私人小卧室,晚上可以自己泡可可喝。多么棒的隐私空间,这将有利于男孩们的成长!那里的图书馆有丰富的书籍供你徜徉阅读,而在夏天的午后,要是你想躲开足球场上的炎炎夏日,可以独自溜去乡间闲逛,还不必担心会有老师开车逮你回去。

与此同时,这里还有节假日。之前我在假期买了一把.22口径的步枪(据说它的名字叫神,花了我二十二先令六便士),打算在下一周的圣诞节一展身手。当然,还有美食带来的乐趣。说到这儿,我想起在镇上的一家商店里,只要花两便士就能买到香甜的奶油圆面包(当时是1916年,粮食配给还没有开始)。要是我的旅费不小心多算了一先令,也足够我在路上额外来杯香浓的咖啡,再吃上一两块蛋糕—即使只是这些细枝末节,也足以让我感到幸福快乐。幸好,在悲惨的未来向我逼近之前,我还有些时间来享受一点微不足道的幸福。但我知道自己的未来注定黑暗。失败、失败,还是失败—失败将永远伴随着我—这是迄今为止我最深刻的执念。

VI

这一切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而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今学校里的孩子们还会拥有同样的遭遇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唯一切实可信的答案就是—我们无法肯定。当然,显而易见,如今的教育方法比过去要显得更加富有人性并且通情达理。势利,曾是我自身所受到的教育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如今这种事几乎是难以想象的,因为滋养它的社会早已经死亡。我想起了一段谈话,大概发生在我离开圣?塞浦路斯学院的一年前。那是一个俄罗斯男孩,他拥有庞大的身躯和金灿灿的头发,比我大一岁,正在向我提问。

“你爸爸每年能挣多少钱?”

我大概估摸了一个数字,顺便在这个数字上加了几百磅,让它听起来更顺耳,然后才告诉了这个俄罗斯男孩。这个喜好干净整洁的俄罗斯男孩掏出一支铅笔和一个小笔记本,计算了一下。

“我爸爸每年挣的钱是你爸爸的两百多倍。”他带着嘲笑且轻蔑的语气高声宣布。

那会儿正好是1915年。我很想知道,在经历了世界大战后,这笔钱是不是还在那个俄罗斯男孩的父亲手中。而我更想知道的是,在现在的预科学校里,是否还会发生类似的对话。

显然,在如今这个时代,“启蒙运动”普遍兴起,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里面甚至也包括了那些平凡而普通、从不会自己动脑筋思考问题的中产阶级。例如,在现代,宗教信仰很大程度上已经消失了,其他各种无稽之谈也随之消退。我想,现在很少会有人告诉一个孩子,如果他再就会被送进疯人院了。体罚学生也不再受到社会支持,甚至在许多学校已经被禁止了。孩子们饥肠辘辘,最终变得营养不良,也不再被视作一种正常的,甚至有益他们身心的行为。现在没有人胆敢公开克扣学生的口粮,或者公然宣称吃完饭后要感觉跟没吃前一样饿,才能让身体更健康。我认为,儿童的整体状况有所改善,一部分原因是现在儿童的数量相比过去减少了。另一部分原因就是随着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家长和学校教师很难再以维护纪律为名肆意放纵自己的行为。这里有一个例子,虽然并非我亲身经历,但我可以担保这是在我有生之年发生的一个真实事件。那是一位牧师的女儿,一个小女孩,随着年龄渐长却一直有尿床的毛病。她的父亲为了惩罚她,把这个小姑娘带到一个大型的游园会场里,并亲自向在场的所有人揭露了她尿床的毛病,而为了强调她是个坏孩子,事先还把她的脸涂黑了。我并不认为老滑头和黑佬鬼会真的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我觉得这类事一点都不会让他们感到惊讶。毕竟,虽然时移事迁,然而—!

问题并不在于男孩们是否会在周日还被要求系上伊顿公学的硬领结,也不在于孩子们是否会被告知他们其实是被人从醋栗丛下挖出来的。无可否认,类似上述的这类事情已经不会再发生了。真正的问题其实在于,让一个学生一直生活在荒谬的恐惧和愚蠢的误解之中,这是否是正常的。

我们必须承认一件事实,那就是想要了解一个孩子的真实感受和想法是非常困难的。一个看起来相当快乐的孩子,实际上可能正在遭受着他不能或者不愿意表露出来的恐怖。这些孩子们仿佛正生活在一个外星的水下世界里,我们只能够通过记忆或者猜想才能勉强靠近他们的世界。我们的主要线索是,我们自己也曾是孩子,但许多人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们自己的童年是生活在怎样的氛围里了。想想看,如果把一个穿错衣服的孩子送去学校,周围的人肯定会给他带去许多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而很多人却拒绝正视这一点!对于这类事情,孩子们有时会表示抗议,但大多数时候,他们会简单地选择将其隐瞒下来。从七八岁起,不向成年人表露自己的真实情感似乎就已经成了一个孩子的本能。甚至,就连一个成年人对一个孩子发自真心的爱意,那种保护他、珍惜他的意愿,都会成为了解孩子真正情感的拦路虎。一个人可能喜爱自己的孩子,更胜过喜爱自己的爱人和亲人,但如果认为这样就能让孩子感受到自己的爱意并予以足够的回报,那也未免太过自以为是了。

当我成人后,回想起自己童年的种种过往,我并没觉得自己曾经爱过任何一个成年人,除了我的母亲,然而就算是母亲,我也没有真正向她敞开过心扉—因为羞怯让我隐瞒了太多真实的感情。爱,一种自发的、无条件的情感,这种感情我只能在年轻人身上感受得到。而对于上了年纪的人—记住,所谓的“上了年纪”,对一个孩子来说,就是指超过三十岁,甚至指那些超过二十五岁的人—我仅仅能感到崇敬、尊敬、钦佩或内疚之类的情感。除此之外,似乎有一层名为恐惧和羞涩的面纱,同时还混合着身体接触方面的厌恶,将我和他们牢牢地分割开来。人们太容易忽略一件事—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们幼小的身体是不愿意与成年人发生过多的肢体接触的。

想想那些成年人,他们身材魁梧而高大,身体粗笨而僵硬,皮肤粗糙而布满皱纹,眼睑宽大而松弛,牙齿暗黄而松动,还有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散发出来的衣物的霉味、啤酒味、汗臭味和烟草味!另外,由于孩子们大多时候必须仰视成年人,所以在他们眼中,成年人都很丑—仰视一个人时,那个人大多时候都显得很难看。此外,一个孩子本身是干净的,还没有受到世界的污染和摧残,所以他们对皮肤、牙齿和肤色有着难以置信的高标准。但最大的障碍是孩子对年龄的误解。一个孩子很难想象人过了三十岁以后该是什么样子的,而在判断别人的年龄时,他也常常会犯极大的错误。他会把二十五岁的人看成四十岁,把四十岁的人看成六十五岁,以此类推。因此,当初我爱上埃尔西的时候,我认为她已经成年了。等我十三岁时再次见到她,我想她一定已经二十三岁了。在我看来,她那会儿已经是一个年华已逝的中年妇女了。大多数孩子都会把衰老看作成一场令人厌恶的灾难,而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他们从不会认为这种灾难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孩子们的眼里,所有过了三十岁的人都是无趣而丑陋的,他们无休止地为无关紧要的事情烦恼,活在孩子们看不到的地方,活在没有任何意义的地方。只有孩子们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一名校长可能以为自己受到了孩子们的爱戴和信任,而实际上孩子们却经常在背后模仿和嘲笑他—毕竟,一个看起来不危险的成年人,大多数时候总是显得滑稽而可笑。

我是根据自己的童年回忆得出这些结论的。虽然人的记忆并不可靠,但在我看来,想要弄清楚孩子们是怎样思考问题的,只有通过唤醒我们自己的记忆—这似乎是我们的主要手段—我们才能意识到一个孩子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是多么扭曲且不可思议。举个例子,如果我能保留现在的阅历和记忆回到1915年,我会如何看待圣?塞浦路斯呢?我会如何看待黑佬鬼和老滑头这两个可怕的、无所不能的怪物呢?想必在我眼里,他们不过是两个愚蠢、肤浅而无能的人,两只迫切地想要爬入更高社会阶级的可怜虫,然而浅薄的目光让他们发现不了任何有识之士都能发现的事实—这个社会阶级即将崩溃。我不会再害怕他们,就像我不可能害怕一只睡鼠一样。而且,在学校的那段日子里,我一直觉得他们老得出奇,另外—虽然我无法肯定—但我想,那时他们的年纪一定没我现在的大。而所谓的约翰尼?霍尔,他那铁匠般粗壮的胳膊,还有那张红润却始终带着讥笑的脸庞,在我眼里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不过就是个邋遢的小男孩,和其他成千上万个邋遢的小男孩没什么区别。依我现在的经验和阅历,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隐藏在这些人背后的真相,因为这些恰好是属于我自己的记忆。

但是,对于我这样一个成年人来说,想要用别的孩子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我努力去想象,说不定反而会用力过猛,使我完全误入歧途。孩子和成年人是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换言之,在我们成年人的眼里,可能现在的学校环境已经大大改善了,但我们根本无法确定学校—至少是寄宿学校—对许多孩子来说,是否不再像过去那样是一个可怕的地方了。撇开上帝、拉丁语、鞭子、阶级壁垒和性禁忌这些不提,恐惧、仇恨、势利和误解可能依然广泛存在于学校之中。人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儿童对于一件事的发生概率以及轻重缓急程度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的。正因如此,当初年幼的我全盘接受了那些暴力和侮辱,相信了那些荒谬的谎言,并因其中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而备受折磨。仅仅将问题归咎于我的“愚蠢”或者认为我“应该更聪明一点的”是不够的—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各自的童年,想想那些自己曾经相信的胡言乱语和那些让自己痛苦的琐事。当然,我自己的情况与他人各不相同,但本质上也就是发生在无数其他男孩子身上的情况。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最大的弱点就是他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的。他既不会理解也不会质疑自己所生活的社会,正因如此,其他人可以很容易地利用他的这种轻信,让他感到自卑,感到害怕,感到那些神秘可怖的律法规则的恐惧。我在圣?塞浦路斯所经历的每件事,都可能发生在任何最“开明”的学校里—尽管可能是以更微妙、更加难以为人所察觉的形式。然而,有一件事我非常确定,那就是对孩子来说,寄宿学校要比走读学校糟糕得多—走读可以让一个孩子有更好的机会接近他的家庭,那是他的避难所。我认为,英国的中上阶级在儿童教育方面所存在的特有的错误,有一部分可能是这种直到最近还普遍存在的一种做法造成的,即把九岁、八岁甚至七岁的孩子早早地送出家门。

我再也没有回过圣?塞浦路斯。同学聚会、校友聚餐诸如此类的事情,即使是那些在我记忆中较为友好的人,带给我的也不比冷漠好多少。即使我在伊顿公学的日子相对比较快乐,我也从未再回去过一次。不过在1933年,我曾途经伊顿公学,我饶有兴趣地注意到,除了商店的货架上摆上了收音机外,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至于圣?塞浦路斯,多年来我一直对这个名字深恶痛绝,以至于我始终无法以一种超然客观的态度去看待它,也就无法挖掘当初那里所发生的事情的真正意义。

尽管学生时代的记忆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真正认真回想我学生时代的记忆也不过是最近这十年。现在,我相信如果圣?塞浦路斯还在的话,我回去看看并不会对我造成多大的影响(我记得几年前听到传闻说它已经被烧毁了)。如果我必须经过伊斯特本 ,我不会特意绕路以期避开学校。要是我碰巧途经圣?塞浦路斯,我甚至可能在那低矮的墙砖旁驻足停留,我的脚下是环绕着围墙的蜿蜒河水,放眼望去,平坦的操场、老旧的校舍和铺满沥青的广场皆映入眼帘。迈步进入其中,校舍里的霉味、教堂里的松木香、澡堂里下水道的气味,还有厕所那带着寒气的臭味都扑面而来。我想,任何人重回童年故地都会有跟我类似的感受:一切都变小了,而自己也变得苍老了许多!不过实际情况是,多年来我几乎不忍心再看它一眼。如非迫不得已,我是不会选择再踏上伊斯特本的土地了。我甚至对萨塞克斯郡 都产生了偏见,因为这里有着太多的圣?塞浦路斯人了。成年后我只去过萨塞克斯一次,只是去做一个短暂的访问。到如今,那个地方已经永远地离开我的世界了,它的魔力再也无法对我生效了。我甚至都无法燃起些许仇恨的怒火—无论是老滑头和黑佬鬼的死亡,还是学校被付之一炬。

写于1947年5月

刊于1952年9月—10月号《党派评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