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排盘 > 六壬排盘

官刑(宫刑是什么)

时间:2024-01-19 03:47:26 作者:未及挽留 来源:网友投稿

本文目录一览:

道教经文中的“五刑十恶等罪”,指的都是什么?

转载自嗣汉天师府

《唐律疏议》开篇第一卷《名例》中,就开宗明义指出,“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

有个成语叫做“十恶不赦”,便是从这里来的。

道教很多经文中都提到“五刑十恶等罪”,例如《太上三元赐福赦罪解厄消灾延生保命妙经》中就提到“地官曰:五刑十恶等罪,永不赦除。”

那么,到底“五刑十恶等罪”是指的什么呢?

何为“五刑”?

五刑是由五行(金木水火土)相克而产生的。据《逸周书逸文》记载:“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即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刑,割鼻子;剕刑,砍脚;宫刑,毁坏;大辟,死刑。

这五种刑法从夏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

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从汉初的文景二帝废除肉刑开始,以自由刑为主的封建五刑产生了,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最初在隋《开皇律》中作为刑罚体系得以体现,随后由唐朝律疏(《武德律》《永徽律》(唐律疏议))进一步完善,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进步。

以上几种主刑都是针对男性犯人而言的,对于女性犯人,五刑则是指: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封建五刑一直到清末才被废除。现在社会也有五刑,主要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周礼·秋官司寇第五》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戒律即道教约束道士言行,防止违反教规玄范的警戒条文。“戒”是戒诸恶行也,律是自律,完全靠自己来规范自己,完善人格和道德。其目的是为了教诫,劝诫教徒们止恶从善,舍妄归真。是道教徒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通过戒律,对教徒的宗教生活和道德要求作出具体的规定,是教徒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信仰的基础,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以使务道者和奉道者改正一些不良之习,清净自己的心身,精进自己的修行。若守一分戒便得一分道,守十分戒便得十分道。

在道教中能够持守戒律,不但是一位很好的道士,而且也是一位很好的公民,因为道教的许多清规戒律与时代要求相—致。作为一个合格的道士的前提是必须遵守律法,只有遵守律法才可以更好的遵守道教的戒律。

何为“十恶”?

十恶,是中国古代十类重罪的总称。这十类罪行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这些罪行被封建统治者认为是最重的罪,故称十恶。十恶是从秦汉起逐渐形成的。秦律有不孝、不敬等罪名。《唐律疏议》说,“汉制九章,虽并湮灭,其不道、不敬之目见存”;谋反、大逆、不孝、内乱也有案例可资考证。到了南北朝,十恶的各条大致都有了。北周“不立十恶之目,而重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之罪”。北齐律把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和内乱,列作重罪十条。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

道教中“十恶”主要指身造者三(一、杀,杀谓杀害生命;二、盗,盗谓盗取财物;三、淫,淫谓淫狎行动),口造者四(四、妄语,谓虚诳不实之语;五、绮语,谓杂秽不正之语;六、恶口,谓骂詈恼人之语;七、两舌,谓离间两方之语),意造者三(八、悭贪,悭吝贪着;九、嗔恚,嗔恚忿怒;十、邪见,暗昧迷理)。

“宫刑”有两种,男的叫“割势”,女的叫“幽闭”,是五刑之一

先秦时期的法家,是很重要的一直思想流派,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专制社会,一直都是“阳儒阴法”,表面上是儒家治国,实际上推行的是法家的那一套。法家之法,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法家之法是为皇权服务的,是严刑峻法,法是威慑民众的国家机器,是保证王权统治的手段。

作为王权统治民众的手段,法家之法非常残酷、严苛。早期的法家,比如商鞅非常推崇“五刑”,就是五种刑罚,按照轻重依次为:刺面、割鼻、断足、割势和死刑。

刺面,就是在面部留下痕迹,还要着墨。割鼻就是把鼻子割掉,与刺面一样,都是在人的脸上使手段,鼻子没有了你咋好意思出门,所以几千年来中国人好面子也与这个有关,认为脸面很重要,丢啥别丢人,没啥别没脸。直到现在,见一个人,往往还是喜欢以貌取人,漂不漂亮,帅不帅,这有一定的历史背景的。

如果再重一点,就拉出去把脚给砍掉,叫做斩足,这是第三种刑罚。当然这还不是最严重的,还有第四种刑罚,如果再严重些,就是宫刑。这个大家都知道吧,宫刑男女都有,男的叫割势,女的叫幽闭,是仅次于砍头的刑罚,直接剥夺了一个人的生育权。历史上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在男权社会,宫刑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羞辱,让人有男人之名,没有男人之实,对一个人身体和心理都是极大的痛苦,极大的摧残。

司马迁受到宫刑后,也感到极度屈辱,由于使命感的驱使,他在精神和身体遭到摧残的情况下,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完成了五十多万字的《史记》。我们现在经常拿一些身有残疾的人去激励他人对生活充满希望,西方有一位约翰库缇,他有一个演讲“别对自己说不可能”,激励了很多人。其实中国也有身残志坚的成功楷模,司马迁就是,在遭受到极大的精神和身体的摧残后,怀着极大的使命感,和坚强的毅力完成了生命的华丽转身,几千年过去了,我们还在纪念他,因为他,我们的历史尤显厚重,因为他我们知道了我们的过去。

约翰库提斯是先天残疾,而司马迁是受到人为的刑罚,不自弃,不自暴,其实人生百分之九十的结果是由于我们感知外界的情绪所造成的,只有百分之十是由于外部力量所造成的,也就说百分之九十的结果我们可以做主,只有百分之十的是我们所不能把握的。强大的人都是善于把握自己情绪对自己负责的高手,司马迁一生都是为了《史记》而来。所以我们向往成功,应该像司马迁学习,学习他坚强的意志力,学习他不暴不弃精神,学习他对生命高度的向往:究天人之际 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无疑,他做到了。

按照法家的刑罚,如果一个人犯的事再严重一点,那就不只是精神上的折磨,而是从肉体上一并消灭,也就是死刑。法家死刑的别类也有很多,有一种“车裂”,就是五马分尸,死了之后还让人身首异处。除此之外,商鞅还发明了连坐之法,一人犯罪,家人和身边人都要跟着倒霉,后世的诛九族、诛十族就是从商鞅这里得到了启发。

由此可知,商鞅之法不是惩恶扬善的现代所讲的法治,是为维护君主权威的苛刻刑律,这是非常不同的,不要误判。对法家的严酷之法,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留言讨论。

宫刑:一种残酷的刑罚,虽然能够活命,但往往都是生不如死

满清十大酷刑应该是最被世人所知的酷刑,这里的很多刑罚都是集大成者,这其中的刑罚都是让人闻风丧胆。在古代有很多酷刑主要是为了惩罚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是违抗统治者的命令。

电视剧中《封神榜》就有这样子的一个刑罚——炮烙,就是讲罪犯脱去他的衣物,然后再将他的身体紧贴在烤的滚烫的铜柱子上,直接“滋”的一声,一股味道传来,受此刑罚的人往往是痛不欲生但是没有办法挣脱,只能一直承受。

古代的刑罚很多都是非常恐怖的,比如五马分尸,这些都是处罚罪大恶极的人。正是因为有这种严苛的刑罚的存在,古人违法乱纪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毕竟大家都不想承受这种惩罚。上面讲的刑罚都是肉刑,有一种肉刑非常残酷,虽然能够让人活命,但是却是最残酷的,遭受了这种刑罚之后,有活下来的机会,但是往往都会生不如死。

其实这种惨无人道的刑罚就是宫刑,对于男性来说,官是非常重要的,是他们作为男人的象征。《史记》的历史地位非常高,有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美名,它的作者司马迁就因为为好友李陵辩护惹恼了汉武帝刘彻。

在当时汉武帝认为李陵通敌,已经怒火三丈,这时候的司马迁和其他同仇敌忾的大臣不一样,他为李陵的行为辩护,彻底惹怒了汉武帝,遭受到了宫刑。

古人如果遭遇了这种刑罚可能会一蹶不振,毕竟从此就不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了,就连上厕所都会被别人嘲讽。司马迁生性坚毅,他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决定继续自己的工作,好好的写出史书。

他翻阅古籍,拜访了无数人,终于写出了一本划时代的巨著——《史记》。司马迁在遭受宫刑没有死亡,是因为他受刑之后得到了正确的护理,在防风、温暖、干净的地方静养,这样子才恢复了健康。

关于宫刑,最早是起源于商朝,不过这是有史料记载的,也许更早的时期就有这种刑罚也不一定。不过在早期,这种刑罚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因为是将男子的官全都割除。这种其实就是一个大型手术,术后护理是非常重要的,在商朝时期,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是欠缺的,很多人就是在受刑之后细菌感染而死亡。

宫刑最早是用于惩罚那些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一旦被发现不论男女都会处以宫刑,男子就是将他的官割去,这样子他就没有办法祸害良家妇女了。

女性的话,也会处以宫刑,只是方式不一样,但是也非常残忍,遭受宫刑的女子以后是没有办法再做夫妻之事。其实这种刑罚主要还是针对偷情的男女,毕竟这已经违人伦了。

后来宫刑有了另一个作用,就是男子宫刑之后成为太监。太监制度最早是起源于先秦,虽然说是伺候皇帝和妃子的,但是也是有不同的地位的。古代后宫启用太监的原因就是防止皇帝被戴了绿帽子,混淆血脉。

秦始皇的生母赵姬就是和假太监嫪毐有了两个孩子,后来嫪毐还产生了改朝换代的想法,被秦始皇嬴政给诛杀了。

宫刑应当是古代刑罚最为残忍的一种,不过一般来说主要受刑的人是奴隶为主,后来这种刑罚的惩罚范围变广了,违反统治者命令的平民也有可能遭受宫刑。

对于古人来说,遭受宫刑比死还难受,因为这样子他们就不能再拥有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人对于这种情况是非常痛恨的,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情况下,不得不屈服。

其实在我国古代,遭受宫刑之后也有不少人干出了一番大业,毕竟到了后期不是所有人都被强迫宫刑,有一些就是自愿的,因为家中情况所迫,去宫里谋取一条生路,也许可以是人生的转折点,未来有机会成为人上人。古代的很多刑罚是惨无人道的,好在现在社会基本已经废除了。

古代男女宫刑步骤,皇帝也逃不过宫刑的痛苦!

刑罚是封建社会下的产物,根据地位的不同,针对各阶层的刑罚也不同。今天,我们了解封建制度下的几大残忍至极的刑罚。

宫刑,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宫刑对男女都有,对男无须多言。宫刑对女性实施是确定的,至少至明代仍然对女性施行。但实施方法,则众说纷纭,较复杂。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与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而古时的太监也是由此产生。

在受型过程中,此刑罚堪称残忍,就连汉武帝时期的司马迁都没能逃过该刑罚。据称,司马迁因为李陵事件而得罪汉武帝而受此刑。

除了男子受此残忍的刑罚外,也有为其挂点女子专门制定的宫刑,而针对于女子的宫刑也是极其残忍的,骑木驴就是当时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小说《二十四史演义》,明末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从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

盲人看八字神断伤病牢狱之灾,靠的就是这个秘诀

1)年干为丙,日、时柱天干有壬癸水,若水旺、火弱,主此人有眼目之病,严重者为盲人。

2)甲乙木在年干,时、日柱有庚辛金旺,头面必有伤患、伤疤。

3)年干被旺克且年支被刑冲,主头歪或眼斜。

4)四柱中有己卯、己酉主有腰病、跛脚、或此人家有腰脚病人。

5)年月支有申、日或时柱为庚寅的,主有伤身伤足之灾。

6)年干为伤官,主头有伤,尤其甲木在年干又为伤官,必是无疑。

7)年干有丙火伤官,主头有生疮之症。

8)官星为用神,八字伤官旺,逢官星透出流年,易有牢狱官司 。

9)月上伤官旺为忌,且柱中火被水克不瞎则跛。

10)伤官夹杀为忌,不跛则瞎。

11)伤官,七杀夹日主为忌,必因横灾亡身。

12)枭食夹日主为忌,多为凶死之鬼。

13)柱中枭印旺,运逢食神,或柱中食神旺,又运逢枭印,主有官司牢狱之灾。

14)四柱中木旺土弱,主皮肉有伤,且脾胃有病。

15)四柱中金旺木弱,相战主筋骨有伤。

16)日主遭旺火克泻重,易遭火灾,电灾或烫伤。

17)日主遭旺水克泻重,易遭水灾或车祸。

18)日主遭旺木克泻重,易遭棍棒之伤或高空跌伤。

19)日主遭旺金克泻重,易遭金器或车祸之灾。

20)日主遭旺土克泻重,易遭碰伤,摔伤或跌伤。

21)日主身弱,财旺,又行财运,主有官司牢狱之灾。

22)年柱为戊申,日或时为乙酉,主先有官司,后投井而死或因水,服毒而死.

23)日主身弱,官杀旺,又行官杀运易有官司牢狱之灾。

24)日柱为庚午,时柱为辛巳,主人多有心血之疾。

25)日柱为乙酉,时柱为甲申,在小儿时有肝风之疾。

26)日主身旺,比劫多,又行比劫运或印运主有官司牢狱之灾(从格除外)。

27)四柱天干见丁,癸相战,主人多有心血之疾。

28)水旺土弱主脾胃有病。

29)柱中辰丑湿土多,又逢水多,水旺,皮肤有病,皮藓,白癜风等。

30)日主身旺,无伤官,无财或财弱行财运时易有牢狱之灾。

31)壬水弱,得旺金生,易患膀胱,结石病。

32)癸水弱,得旺金生,易得肾结石病。

33)甲乙木太旺或太弱易得肝胆之疾。

34)四柱地支辰土多为斗讼多,多有官司口舌。

35)戊日主或己日主,四柱有甲寅,逢甲,寅,乙,卯,运主有官司诉讼。

36)四柱寅,巳,申,三刑俱全,定有官司或牢狱之灾。

37)四柱中年柱为甲寅,日,时柱为辛丑,定有官刑之灾。

(以上是古文献中整理出来的,供易友们参考之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