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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容华(平安容华(德妃))

时间:2024-01-29 02:15:52 作者:误到人间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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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宁评《修仙》︱神仙的生产和传播机制

欧宁

《修仙:古代中国的修行与社会记忆》,康儒博著,顾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284页,58.00元

葛洪在《神仙传》中写到左慈时,说他“少明五经,兼通星纬,见汉祚将尽,天下乱起,乃叹曰,值此衰运,官高者危,财多者死,当世荣华不足贪也。乃学道术”。他捉弄曹操的故事就像是汉末的《V字仇杀令》。曹操不相信天下有不食之人,把左慈关闭了一年,左慈却只靠饮水就能活着出来,且毫发无损、体形如昨。曹操想跟他学道,不料竟遭拒绝:“学道当得清净无为,非尊者所宜。”曹操怒起杀机,但几次都让左慈逃脱。随后,“寻又见慈走入市,乃闭市四门而索之,或不识者问慈形貌何似,传言慈眇一目,青葛巾单衣,见有似此人者便收之。及尔一市中人皆眇一目,葛巾单衣,竟不能分。曹公令所在普逐之,如见便杀。后有人见慈,便断其头以献曹公,公大喜,及至视之,乃一束茅耳”。无论遁形、分身还是“尸解”,都是左慈用来对抗统治者的法术。这是康儒博(Robert Ford Campany)在《修仙:古代中国的修行与社会记忆》(Making Transcendents: Ascetics and Social Memory in Early Medieval China)一书的第七章“修道者、他们的家庭和皇权”(Adepts, Their Families and the Imperium)中引用的例子。

英文版封面:Robert Ford Campany, Making Transcendents: Ascetics and Social Memory in Early Medieval China(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正如《V字仇杀令》被视为“政治童话”,中国的仙传文本也不过是一种成人的奇幻叙事。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和范晔的《后汉书》这些严肃的历史写作虽然都给方术留有位置,但他们并未视之为“信史”。王充写作《论衡》,“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努力对黄老道术进行“证虚”所获的认知,在今天得来可谓不费吹灰之力。在汉末之前的上古时代,虽然有不少明白人,但仙术的信者仍然非常之多,应劭在《风俗通义》中究其原因,归之为修道人“因饰诈说,后人吠声,遂传行耳”。“修仙”这种事情,在知识分子眼中只是“民间迷信”,连宗教都算不上,但康儒博却以此为题写出专著,他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去研究不食五谷、长生不老、坐见万里、役使鬼神、穿墙破壁、乘云驾龙的幻术细节,更不会把仙传文字采信为历史真实,而是用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去深究“仙”的生产和传播机制,这是他的著作的要义和贡献。仙术肯定是假的,而“天下乱起”、人们逃离现实束缚的意欲却是确凿无疑的;仙传文字也是虚构的,但它的历史必要性以及满足这一必要性的生产和传播却是不争的事实。若以此反观当代“大师”泛滥的“造神”运动,这一角度其实颇有启发。

像今天大多数研究中国的历史人类学家一样,康儒博把“读碑”作为破解历史密码的路径。在第八章“仙传的劝说”(Hagiographic Persuasion)中,他举了两块东汉时期的碑文作为例子来说明“仙”是如何被生产和传播的。其中陕西汉中城固的“仙人唐公房碑”(现藏西安碑林博物馆)是“成功”的例子,这块碑记述了唐房在王莽新朝的成仙事迹:他在吞食“真人”所赠仙丹后能“移意万里,知鸟兽言语”,遇上老鼠“啮车被具”,乃“画地为狱,召鼠诛之”,这种异能被“府君”所知,“欲从学道”,但一无所成,最后怒而要辑拿公房妻子,“真人”再赠药给妻子,妻子“恋家,不忍去”,师父“乃以药涂屋柱,饮牛马六畜。须臾,有大风玄云来迎公房、妻子,屋宅、六畜倏然与之俱去”。这块碑的立碑者是汉中太守郭芝及十五名官绅,因此得到后世知识分子的关注,开始其跨越时空的传播。最早是西晋张华在《博物志》中写到城固的鼠类时,顺便提到了唐房的故事:“昔仙人唐房拨宅升天,鸡犬皆去,唯鼠坠下死,而肠出数寸,三年易之,俗呼为唐鼠。”后来一些禹贡地志学者又因为这个典故而写到城固的唐公祠,例如东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其中的一个立碑人、东汉官员祝龟的名字也出现在这本著作中)、南齐刘澄之的《梁州记》和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他们对唐房“阈限”(threshold,升天之地)的“田野调查”记录,为他忝列道教经典和志怪著作提供了地理学的真实细节,东晋葛洪的《神仙传》和杨羲的《上清经》、南朝陶弘景的《真诰》和刘敬叔的《异苑》都把唐房写成了确凿的成仙案例。到了1064年,这个碑文的拓本进入北宋欧阳修的视野,他在《集古录》中的考证使得碑文得到了更广泛的流传。

而河南洛阳偃师的“河南梁东安乐肥君致碑”(现藏偃师市商城博物馆)则没有这么幸运。这块碑直到1991年才从偃师蔡庄村的墓穴出土,也是一位东汉仙人的纪念碑。上面记述他的姓名是肥致,“其少体自然之恣,长有殊俗之操,常隐居养志。君常舍止枣树上,三年不下”。这位“树人”的异行受到东汉皇帝(碑额有孝章皇帝和孝和皇帝的名字)的关注,某年瘴气成害,便被招去消灾。他“翔然来臻,应时发算”,功成后,被“赐钱千万”,他却之不受。后来又为皇帝隔空取葵,“行数万里不移日时”。碑文最后列明他的四位师友,其中包括最早见载于西汉刘安的《淮南子》的著名仙人赤松子;还有他的弟子兼赞助人许幼。立碑人是许幼之子许建,碑是从许建的墓中发现的,肥致的成仙故事因长埋地下而不为人知,因此在历代仙传文献中也就看不到他的名字,在传播方面算是个“失败”的例子。肥致碑出土后,因碑额不题碑名而题了两位皇帝的名字,不符合汉碑常例,加上碑刻字口锋芒宛如“新发于硎”,曾被疑为伪汉碑,其受重视程度远逊于唐公房碑。

康儒博对这两块碑的解读遵循了他在第二、三章所导入的“文化总集”(Cultural Repertoire)的概念。“文化总集”的生成有赖于一代又一代的文献累积,这一过程包括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原创、改写、删减、反对、加工、拓展、重建、互文、分类、汇总等工作,对于参与其中的人来说,它是不断更新的资源库和工具箱同时也是赋能的源泉;对于传播过程的接受者来说,它是绵续不绝并时常处于动态的社会记忆和集体无意识。正如唐公房碑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记载,不仅在后来的地理学著作和道术经传中被剪裁、被复制、被套用于别的修道人物身上,成为叙事蓝本;也出现在相隔不过百年的王充的著作《论衡》中,变成批驳淮南王刘安升天传说的“反叙事”文本:“王遂得道,举家升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好道学仙之人,皆谓之然。此虚言也。”不断反复的叙事/反叙事在正反双方的辩论中再一次增强它的传播,所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已经成为汉语文化中的“成语”,就像“驾鹤仙去”这个“成语”被逐渐用来劝慰逝者亲朋以减缓死亡的冲击一样,它们都进入了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只不过其仙术起源被近现代日益彰显的科学观念覆盖和遮蔽而已。

“文化总集”是“仙”的生产和传播机制的关键,它不仅为“修道者”(adepts, practitioners或transcendence-seekers)的自我转化提供了世界观、方、仪轨、具体技术(生理学、医学、物理学、化学层面的训练方案)、另类经济模式、修辞指南、公共关系策略、成功个案和权威加持认证,还为制造“信者”(believers)提供了信任的心理基础。在康儒博看来,修道者虽然喜欢遁入山林,不轻易把“秘术”(secret arts)传人,但事实上这种疏离和保密被用来放大了秘奥文化的吸引力(正所谓愈隐愈显),所以他们仍然是与社会积极互动的主体,通过“奇迹”(wonders)的直接展示或仙传作者的间接陈述来吸纳信者,进而拓展他们在世俗社会里的空间。历史上肯定有真正的隐者,但他们能见度太低了,在历史文本上永远是失踪的。隐者的主动匿名,和那些相信仙术的普通群众的无名状态是一样的,后者在历史文本上也会偶被提及,但始终面目模糊。然而,这些无名无姓的信者,并不完全是被动的接受者,他们也用自己的需要、期望和趣味,参与了“仙”的生产和传播。他们和那些通过立碑留名的赞助人、甚至秦始皇和汉武帝这两位最著名的仙术信者、以及众多位列仙传的修道者一样,同是共谋者。所有这些人的思想和行动,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聚合生成了“仙的文化总集”(The Transcendent’s Cultural Repertoire,第二章的标题)。

一般历史学家都会忽略无名氏,他们出于惯性总是关注那些有名有姓记载于史料中的人,以及这些人对政治、外交和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但人类学家却很重视历史上无记录的人群以及他们卑微的生活史和心灵史,因为不管有名无名,他们都是人类样本。所以当历史学和人类学结合,就像法国的“年鉴学派”和中国的“华南学派”一样,颠覆性的洞见会经常出现。康儒博在本书的结论是,“从来没有自我创造的仙或者圣徒”,“仙”这种如幻似真的现象,是社会的集体心理期待利用“文化总集”同构出来的,它并不是修道者个人的虚妄,而是天下人心使然;修道者不过是“社会戏剧”的表演者,只是被邀请来满足观众的要求。康儒博的推导过程,也借助了人类学的“总集”。在“尾声”(Epilogue)中,他引用了有“现代人类学之父”之称的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在《巫师和他的术法》一文中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又引自美国人类学家玛蒂尔达·科克西·史蒂文森(Matilda Coxe Stevenson)在1890-1907年间对居住在新墨西哥西部祖尼(Zuni)河谷的洞穴、悬崖和台地中的祖尼人的田野调查。史蒂文森亲眼所见的祖尼人真实故事堪称康儒博结论的“原型”:

一个女孩在被一个男孩抓过手后得了神经病,人们便怀疑这男孩会巫术,应接受审判。一开始,男孩不承认自己有什么神秘力量,但这样的辩护没有效果,在意识到巫师罪可致死的情况下,他改变了策略。他开始编造自己如何学习巫术,并说有一种可以让女孩致疯的药,另有一种是解药。人们迫着他去制造和演示这两种药,他假装通过复杂的仪式来制药,并用自己的身体“成功”测试了两种药效。他以为给女孩服了“解药”便可以脱罪,但女孩的家人没有放过他。随后他不得不编第二个故事,说某根神奇的羽毛赋予他用仙人掌的针杀人的能力,于是法官要求他出示这根羽毛。他好不容易在家中墙壁找到一根羽毛,然后人们要求他演示如何使用这种法术。最后他痛哭流涕,说自己失去了特异功能,这才让控诉他的人安了心,终于把他放了。

这个人类学报告揭示了人们如何按照自己的想象和期待去塑造“公敌”,使一个无辜的人如何变成了“表演者”。无独有偶,另一位人类学家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 Scott)在他的《六论自发性》(Two Cheers for Anarchism)一书中也谈及了人类的相似习性,只不过是相反的例子,即人们如何寻找和塑造自己热爱的代言人和领导者:“我们如果以长程的视野审视马丁·路德·金这位黑人教社群、黑人民权运动和黑人非暴力抵抗运动的发言人,就能看到,那些看似被动接受马丁·路德·金的滔滔雄辩的听众,是如何帮他写出演讲稿的。他们用自己的反应选择了演讲的主题,这些主题能够激发生动的情感联系,会被马丁·路德·金以独特的方式放大、发展。在他的演讲话题目录里,造成回音的话题被拓展,应者廖廖的话题则被放弃。这是双方的合奏,所有魅力型领导的风格不外乎如此。”也就是说,马丁·路德·金的号召力(charisma)虽然有他个人风格的因素在起作用,但主要还是他的拥戴者赋予的。是粉丝创造了偶像,而不是偶像创造了粉丝。无名无姓的群众正是如此通过他们的代理人来参与创造历史。如果只看到伟人、枭雄、帝王将相,而看不到他们背后人生人海、广阔无边的力量,那就会看不到历史的真正主体。因此,每当目睹偶像的腐朽、大师的顽劣、时代的崩坏,也许人们应反身自问,是否每个人都参与了对它们的同构?

回到康儒博所研究的“修仙”现象,它也可以说是一种人类的习性,而这种习性则是由现实环境塑造的。“合则见人,不合则隐”,就像左慈在感到危机将至、虚无感奔袭而来的时候决定出世学道一样,人间的局限、人心的忧患让人产生拔地飞升的欲望。这与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乌托邦想象是同理的。修仙和乌托邦都是对现实不满的结果,它们与现实的关联体现在一种反抗的关系中。康儒博在第三章“更加深入的总集分析:断谷”(Deeper Repertoire Analysis: Avoiding Grains)中通过对修仙的摄食方式进行政治学分析,揭示了修道者对儒家农业帝国的反抗意涵。实际上,不管是出世的道士,还是入世的儒者,他们虽然路径分殊,但选择的都是应对现实的人生方案。

“断谷”,又曰“辟谷”“绝粒”,即不食五谷。这是减轻体重、修成“仙风道骨”的重要方法。修道者信奉绝对自然主义,只进食未经任何人类加工、仅由“天地烹饪”的食物。成仙者只是吸风饮露,食气吞泉,“餐朝霞之沆瀣,吸玄黄之醇精”,这是最高级的饮食标准;而仍未进入仙界的修道者,其食谱包括自身唾液、露水、松果、天门冬(草本植物,又称天冬草)、伏苓(寄生在松树根部的真菌,形如甘薯)、石脂(溶洞钟乳石的精髓)等,这些食物大都是今天中医的药材,其中服用石脂就是食土,类似今天非洲孕妇所吃的“乌冬骨”(Udongo,一种略带咸味,含钙、铁、铜、镁等矿物元素的粘土块)。修道者对“谷”的攻击是夸张的,认为它代表了农业对自然的干预,就像钻燧取火教会人类熟食而毁坏了食物的天然营养一样。他们不以茹毛饮血为伤身之源,反指“谷”为“腥臊恶臭”,是“刳命之凿”,激进程度堪比今天的生态恐怖主义者。“五谷”(稻、黍、稷、麦、菽)是中国人的主食,修道者对它的鄙恶只是因为它是“适于反对”的目标,因为它是定居农业的产物,而定居农业则是儒家大一统帝国编户齐民、聚族生产、构建社稷宗庙、制定度量衡、吸纳税收(岁谷)、实行网格式管治的基础。这种经由发明和实践另类摄食方式从而把饮食政治化的反儒思想,和修道者们经常隐姓埋名、云游四方、切断人伦、频繁改变名号和住址的做法是相通的,因为他们相信,地府里也有和人间一样的官僚系统、薄册制度和教化约束,只有逃脱这一切才能获得逍遥永生之乐。

有意思的是,斯科特在《逃避统治的艺术》(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一书中也关注了同样的问题,不过研究焦点不是修道者而是普通农民,研究范围不仅包括中国,也包括了被划入“赞米亚”(Zomia)地区的东南亚国家。“赞米亚”是斯科特根据荷兰历史学家威廉·范·申德尔(Willem van Schendel)的原创概念而重新界定的政治地理空间,又称作“东南亚高地”(Upland Southeast Asia),包括从越南中部高地到印度东北部的所有海拔超过三百米的土地,它的中国部分主要包括云贵川的山区。按照他的“自我野蛮化”(self-barbarianization)的理论,中国西南高山地区聚居的少数民族也许并非“化外之民”,而是中原农民为了逃离平原低地上的儒家皇权帝国的统治,在迁往高地山林的过程中,为免被识别和被追捕,自己毁掉原有的文字语言而形成的新部落。因为高山地区不适合种谷,他们采用了与精耕细作的定居农业完全不同的游耕技术,种植可短期收获的作物,以适就随时迁移的需要。这和修道者们遁入山林的逃逸路线是完全相同的。

修道者们对现实政治的反对也基本上止于这种“逃跑主义”的水平。他们的“却谷食气”所表达的“吃的政治”虽然颇为激进,但只限于抗拒中原本土的作物,对汉代从印度传入中原的胡麻(芝麻)却网开一面。作为“通天”媒介,加上拥用强大的“文化总集”,他们其实能解释异象、演绎天谴、预言革命、对造反者进行道德授权,但事实上除了他们神秘的法术、仪式和隐秘的组织方式被农民起义所利用(例如黄巾起义和义和团)外,他们自己的反抗行动寥寥可数。康儒博的研究重点也不在此。在探索修道者与皇权的关系时,他更多地列举了他们与统治者的合作,特别是帮助秦始皇和汉武帝寻仙封禅的事迹,而近身反抗的例子也就是左慈对曹操的捉弄而已。但严格来说,就连左慈的个人故事也不过是“档案中的虚构”(fiction in the archives),是仙传作者葛洪的意识形态修辞,根本算不上历史真实。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张亮亮

〈小说〉我是一只孤魂野鬼,日日在黄泉荡来荡去

我是一只孤魂野鬼,日日在黄泉荡来荡去。

  每天我都想方设法的混进孟婆队伍里,却回回都被拎出来,【前尘旧事,一点没在你脑子里存住,别来浪费我的汤!】。

  日复一日,陪伴我的只有忘川旁的一只王八。

  可有一日,这王八却化成了金身对我说,【我功德圆满,这就要飞去南海观音池里受人供奉了,临走之前,我允你一个愿望吧。】

  我双手合十,虔诚的对着它跪下,【留下,陪我。】

1

  王八没答应我的愿望,它说,【你在说什么疯话,老子蹲了上千年才熬到观音池那只王八死了。】

  我站起来,嫌弃的瞥了它一眼,【呵,男人。】

  【换一个,除了这个都行。】

  我拖着下巴,看着黄泉路上弥漫的浓雾,认真的说道,【那,我想吃肉。】

  孤魂野鬼,平日里全靠阳间的供奉。

  然而这供奉,我往往抢不到。

  王八略想片刻,【罢了罢了,你随我到阳间走一遭吧,只是先说好了,吃上肉,就回来。】

  【好嘞!】我拖着王八,亲昵的用鼻尖挠了挠,它背上的图腾闪了一下,泛起了点点红光。

  原本以为王八要就这么带我去阳间,没想到它骤然变大,一脚把我踹进了忘川中。

  忘川水倾覆而来,瞬间将我湮灭,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喊一声。

  就这样,我重生了。

  但没完全重生。

2

  我重生在了一个边陲小国,这里日日北风呼啸,白雪连天,别说肉了,连草都很难见到,没过多久,小国就被灭了。

  而我,随着家人一路流亡,生逢乱世,只能一路徘徊。

  亏得这一遭,我又把之前的事情忘了,要不然我大概会把那王八抓来熬成鳖汤补一补。

  这一路,很难,也很苦,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了。

  我清醒的记得在我娘死了的那一天,我爹把一块肉干递到了我的眼前。

  想了想,我拒绝了。

  头一次,我对肉,没有那么大的执念了。

  很快,我爹也坚持不住了,跟我一道的,只剩下了七岁的妹妹。

  十一岁的我,带着十岁的妹妹,仍旧走在流亡的这条路上,居无定所,没有希望。

  每天我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都是去探探妹妹的鼻息。

  这天,我如往常一样在枯树下醒来,试探着妹妹的鼻息,可是这一次,几近消失的鼻息让我害怕。

  我颤抖的背上妹妹,不住的往城门口跑,一路上,妹妹几次差点就从我背上掉下来,可我还是咬紧牙,一步接一步……

  好像只要能进入那堵城墙,我最后的亲人就能活下来。

  可我实在是太累了,我的两条腿就好像灌了铅一样,抬不动。

  太累了,我真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到最后,我只能把妹妹抱在怀里,其实就这样,我跟 妹妹一块去寻爹娘,也挺好……

  路过的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人为我们停留。

  我茫然的看向四周,是绝望,也是漠然。

  【你,要跟我走么?】

  温润的声音如同春风一样拂过我的耳边。

  我抬眸,看到的是一双如阳光般明媚的眼睛。

3

  他给我了一块白面馍馍,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

  他接过了我怀中的妹妹,轻轻的往她口中滴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好像传说中的神迹现象一样,妹妹,睁开了眼睛。

  我小口小口的叼着手中的馍,眼泪把馍濡湿,可却还是那么好吃。

  他带着我和妹妹进了城,他在城中找了一处人家,想要让他们收留我和妹妹,可我不愿。

  我想跟着他。

  因为那一眼,他就成了我的神。

  有他在,我的世界便有了光。

  跟妹妹分别的那一天,我使劲的在她细嫩的胳膊上咬了一口。

  或许是我自私吧,我不希望她忘了我,我总想给她留下些什么,可我一无所有……

  那户人家不断的骂我恶毒,我却觉得很开心,因为他们好像是真心疼爱妹妹。

  从那之后,我便一心一意跟着他。

  他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不远不近。

  从前,他们叫他佛子,念他胸怀众生,颂他普度天下。

  可是自从身后跟了一个我,他们却开始咒骂他,骂他佛心不贞,沉迷女色。

  就好像,我不是那众生中的一人……

  可他却从来只是笑笑,并不将我赶走,每日我都吃上了白面馍馍,我不知道他要走到何处,也不知道他从何处寻到的白面馍馍,我只知道,他几乎每日没有进食。

  我想,我或许该离开了,我可真是个倒霉蛋。

  我跟着爹娘,爹娘离我而去,我带着妹妹,妹妹几近殒命,现在我跟着他,他却被万人唾骂……

  这日,我终于鼓足了勇气,跟他说,我要走。

  他问我,【为什么?】

  我随手指着破庙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说道,【因为他,给我肉吃。】

4

  就这样,他离开了。

  他离开时的眼神,我看不懂,也不想懂。

  从这日开始,我躲在城根,奄奄一息的活着,那衣衫褴褛的少年也在不远处。

  他日日晨起时便离开这里,日暮时再回来。

  我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就想这么靠着,活一日,算一日。

  直到那天,他碰了碰我,把一团乌漆嘛黑的东西塞进我手里,就坐回了远处。

  我握紧了手中干硬的肉干,一股脑儿塞进了嘴里。

  这也是我第一次吃上肉。

  原来这就是肉的滋味啊,好吃。

5

  从那之后,我开始试着靠近少年。

  【我叫阿七,你叫什么?】

  【你叫阿七,我就叫阿一,我是老大,我罩着你。】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笑,一双小虎牙,有点傻。

  往后的日子,我们相依为命,许是从前逃难的日子太过辛苦,我时时头疼,阿一便让日日我守着我们的住处,他会把乞讨来的食物分一半给我,也会在下雨的日子遮在我的头顶。

  我以为我的一生大概就会跟阿一一起,相依为命的活下去……

  直到这日,我同往常一样在城墙跟下等着阿一,却再也没有等到他回来。

  我好像,又被人抛弃了。

  外面的仗打的越来越厉害了,这城里,几乎已经没了男人。

  城里,只有一个地方还能吃上饭,那地方全是姑娘,她们每日穿的花枝招展,笑面迎人的,好像很开心。

  我鼓足了勇气,迈进了楼里。

  妈妈嫌我瘦弱,却还是把我留下了,整日伺候那些姑娘,我也没有什么怨言,因为在这里,我终于能填饱肚子了。

  我感谢妈妈,可我却再也没吃上肉。

  三年日子,转瞬即逝。

  外面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仗,打完了!

  这天,整个楼里的气氛都不一样,到处张灯结彩,姑娘们一个个精神抖擞,我不禁的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我问姑娘们,【发生了什么事?】

  姑娘们平日对我虽是爱答不理,但是今日或许她们的心情实在是好,破天荒的,她们对我说。

  【那攻下都城的军队啊,今日路过咱们这儿,要宿在城中呢!】

  【听闻大将军幼年时曾在咱们城中住过一段时日,这不,他早就放下话要回来寻一人。】

  我有些好奇,【寻何人?】

  【听闻是大将军的青梅竹马,也不知道这泼天的富贵能轮到何人头上。待大将军去到京城便要登基了。】

  【咱们几个若是能侥幸进了将军的眼,那说不准还能被带进宫里。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我瞧着姑娘们各个翘首以盼,心脏砰砰直跳,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6

  兵马入城,姑娘们倚在凭栏上各显其能。

  我挤进缝隙,看到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

  只一眼,我就认出了他。

  阿一,是我的阿一啊!

  我拼命叫喊,试图引起他的注意,但是人太多了,我的叫声就那么轻而易举的淹没在了人声当中。

  我急冲冲的往街上冲,却被妈妈拦住了。

  【贱蹄子,老娘养了你这么几年,你看到个男人就 想着跑?!】

  是了,妈妈怎么能让我迈出这门槛呢?

  我十六岁了,该接客了。

  妈妈骂骂咧咧的让人把我扔进了柴房里,【收起你那点小心思来,三日后给我乖乖的,我一定给你物色个上好的客人,保证你啊,销魂蚀骨,忘不了那滋味!】

  我口中被塞了破布,手脚被捆,饶是如此,我还是跪在地上不住的朝着妈妈磕头,求她放过我。

  然而我等来的只有紧闭的大门。

  我绝望的依靠在柴火上,眼泪一滴一滴滴在地上。

  阿一,阿一啊,救救我……

  可是这一次,我的阿一,我还是没有把他等来……

  这三日我未食一点一滴。

  傍晚,窗外歌舞阵阵,人生沸鼎,两个小厮灌了我一碗汤药便将奄奄一息的我拎进了月姑娘的房中。

  月姑娘是楼里的头牌,今夜她要来教我如何伺候人。

  她精心给我梳妆打扮,【你啊,看开些吧,咱们女人总要经历这一遭。】

  【若非妈妈好心,早些年你就饿死在路上了。如今锦衣玉食,你还有什么不愿呢?】

  【莫想着你那情郎了,若是他有心,这些年也该露面了。】

  她一句接一句的宽慰着我。

  可我不信,阿一只是不知道我在这里,他一定还在苦苦找我。

  【你瞧,那大将军来城中不过三日,不也早已经找到他心上的姑娘了么?咱们这城啊,就这么大,三日时候,有什么是找不到的?】

7

  什么?!

  找到了?!

  我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不,不可能!】

  约姑娘好笑的看着我,【有什么不可能的?那姑娘清清白白的,大将军那日游街时一眼就寻到了那姑娘。】

  可是,我还在这里啊!

  他找的,到底是谁?

  【今夜来的都是贵客,听闻就是军中人物,只肖你好好表现,让这贵人将你带入京城,你这一世便只要伺候哈这一人便可了,不像我们……】

  我望着她幽怨的目光。

  却只有一个念头,我要逃!

  我一定要找到阿一,我要告诉他,我才是他要寻的那一人。

  我才是同他相依为命的阿七啊……

  月姑娘见我冥顽不灵,也不多说什么了。

  将我打扮好后,便差人将我送到了隔壁的屋子。

  我静静的坐在床上,身上没有一点力气,这样的我要如何才能逃走呢?

  我听着隔壁月姑娘的房门打开,听见她对着男人轻柔撒娇,又听着她断断续续的呻吟,最后变成了嚎叫。

  楼中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那声声惨叫,却没有一个人在意……

  我害怕了,一股寒气自脚底升起,很快爬满我的全身,我的牙齿控制不住的轻颤。

  房门,终究是被打开了。

  一个醉醺醺的男人,目露凶光的疾步朝我走来。

  太可怕了,我从见过这样的眼神,他看我好似看的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随意玩弄的畜生……

  【美人儿!过来!】

  我吓得不住后缩。

  就在这男人的手即将抚上我的时候,房门被猛地踹开了!

  下一瞬,一声惨叫后,温热的液体洒满了我的头脸。

  我愣怔的透过眼前这个已经瘫倒在地的身影,看清了来人。

  阿一!

8

  我张口,声音还未发出,就对上了他冰冷又带着蔑视的眼神。

  刹那间,我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不能动弹,只能大张着就口,急促的想要说些什么。

  阿一冷哼一声,不给我出声的机会就离开了房间。

  很快,两个强壮的男人拖着我,就将我拖下了楼。

  在这里,我见到了月姑娘。

  只不过,她已经没了气息。

  分明片刻之前还同我细声软语说着什么的人,这会儿已经再也无法睁开双眼。

  妈妈颤抖着从人群里站了出来。

  【大,大将军……您要为我这姑娘做主啊!】

  阿一手中长刀一挥,满楼中的人都吓得跪在了地上。

  【进城之初,我便下令,不可在城中行之事,而今你们有违军令,依律当斩。】

  我亲眼瞧着刚才还趾高气昂的那群男人像是畜生一样被拖入了后院。

  整个人吓得抖成了筛子。

  【烟柳楼引军中将士行淫事,楼中众人一律拖回军中为奴。】

  登时,姑娘们的啼哭声不绝于耳。

  不知是为了美梦被破而忧伤,还是为即将来到的悲惨日子而哭泣。

  我恳切的望向阿一,祈求他能看我一眼,可我身后的那名将士大约是以为我想逃跑,一脚将我踩在了地上。

  就这样,这次重逢,我只得到了阿一冰冷而又轻蔑的眼神。

  后来我才知道,这夜不仅仅是烟柳楼,城中所有的风月地都被阿一整治了一番。

  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城里早就空了很多大院。

  选了一处大院,军中那些头领便暂时住在了这里。。

  因着缺少女奴,我们这些楼里缴来的姑娘,便被留在院中成了侍女。

  来了这么多日,我从未在院中见过阿一,听说他很忙,忙于在城外驻扎的军队中部署。

  我每日的活计,便是清扫宅院。

  同我一道的,是另一个楼中的姑娘,小满。

  我日日从周围走过的将士口中听着这些年阿一的丰功伟绩,心中愈发的打怵。

  经历了战争残酷的他,还是当初陪在我身边一笑起来就露着虎牙的阿一么?

  我想同他相认,想同他说我是他的阿七啊,可我害怕。

  我害怕再次见到他那双冰冷的眸子。

  我害怕他告诉我他找的那个人根本不是我,我最害怕的是他或许觉得同我在一起的那一段悲惨过往,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他人生的轨迹当中。

  这日,照例打扫着院子的时候,小满忽然神秘兮兮的凑了过来,【你知道么?大将军要回院中住了,一同来的还有他那位青梅竹马。】

  【听说姑娘要挑两位贴身婢女,咱俩啊,好好表现,这整日打扫的活儿都将我的手磨糙了!】

9

  【那姑娘什么模样?】

  小满心不在焉的扫着地,【不清楚,大约是个极美的人吧,听说大将军将她捧再掌中,生怕她受到一丁点儿的委屈。】

  我摇了摇头,【不是她,这不该是她的。】

  小满根本不在意我的话。

  我也只得继续打扫,我很好奇,这姑娘到底是谁?

  我陪在阿一身旁那么久,从未听他提起过他心中有这么一位姑娘。

  可若他真的寻错了人,那阿一那么聪明又岂会发现不了?

  他们总有过往,阿一难道都不曾问过那姑娘?

  晌午过后,院里的人忽然多了起来。

  好多陌生的脸孔进进出出,又抬了很多东西在院中。

  小满不满的抱怨着,【真烦,搞得院子这般脏!又要多做活了!】

  话还没说完,管事的便出现了,他将院中所有侍女全部集结在一处,【今日柒姑娘便要过来了,从你们当中选连个伶俐的去伺候柒姑娘。】

  柒姑娘?

  是我想的那个七么?

  那阿一要寻的人难道真的是我?

  他一定只是寻错了人!

  我要告诉阿一,我一定要见到阿一。

  抱着这个念头,我第一次在管事面前抬起了头。

  管事并没有注意到我,而是迎到了门边。

  一道聘婷身影 出现在门口。

  管事卑躬屈膝的道,【柒姑娘,府中所有婢女已经在此,您看看,哪个合您眼缘,您便留下吧。】

10

  我抬眸,好奇的看去,对上的是一双熟悉的双眸。

  这双眸子,跟我多像啊。

  原来妹妹长大了是这副模样?

  瞧她的身量气度,那家人真的好像对她很好。

  便是这一眼,我就认出了她。

  她也直直看到了我。

  忽的,妹妹眸色一转,一抹狠厉闪过,她抬手指向我,【我要她。】

  说罢,便趾高气昂的从我身前走了过去。

  身边的婢女们纷纷投来羡慕的眼神。

  而我却无法开怀,心,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

  妹妹她,她到底怎么了?

  为何她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恨意?

  可若是她站在阿一的身边,那我又该如何同阿一说明真相?

  我紧紧咬着下唇,不能让阿一知道真相。

  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那份见到至亲的喜悦一点一点的消散而去。

  我这样不吉利的人,不该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他们都是我最亲,最爱的人啊。

  我被管事带走,调教了一番规矩就送到了妹妹身边。

  妹妹似乎同我印象当中大不相同,小时候,她软软娇娇的,总是追在我的身后,我去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而今,我还未到房中,便已经听到了责骂声。

  我颤颤巍巍的推开房门,就见一婢女瑟瑟发抖的跪在一旁。

  妹妹一脚踹在婢女身上,【滚。】

  那婢女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

  妹妹起身将房门关上,唇角勾勒起一丝残忍的弧度。

  【姐姐,好久不见啊,没想到你过的这般落魄。】

  我震惊的瞪大了双目,【你,你早就已经认出我来了?】

  【那是自然。】她将袖子撩开,雪白的手臂上,卧着一块触目的伤疤。

  【你当年给我留下的东西,我如何能忘了?你嫉妒我能被父亲母亲留下,你明明知道我身子虚弱,却这般撕咬我,我差点儿因此没命,你知道么?!】

  我从来不知后面竟是发生这样的事情。

  妹妹咄咄逼人的一步一步靠近了我,【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啊我的好姐姐,只不过,你当真以为阿一不知道我是谁么?】

11

  我震惊的抬眸,【什么?!你是说……】

  【是啊,阿一早就知道我并非是你了,但是他却仍旧将我当做你,你可知是为何?】

  此时,房门应声而破。

  我终于 ,再次见到了阿一。

  阿一带着一身寒霜,径直略过我,没有给我一丝眼神,直接将妹妹报入怀中。

  他用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声音同她道,【这般天气,你怎么穿的这样单薄?】

  【阿一……阿一,我是你的阿七啊!】我低吼着,阿一却是置若罔闻。

  他用眼尾扫了我一眼,抱着妹妹将她轻轻放在床榻之上。

  仔细的用薄被将她包裹住,才回身看向我。

  【你是阿七,却不是我的阿七,我的柒柒在那 呢。】

  我根本不敢相信这话是阿一说出来的。

  【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我?

  我听到了心口撕裂的声音。

  阿一的声音冷若冰霜,【你以为你一个青楼女子配得上我?我初到城中便已然知晓了你的下落,可你实在肮脏,还好这时柒柒出现。柒柒才是配得上我的人。】

  他在说到妹妹的时候,眼神也变得无比温柔 。

  妹妹在床榻上得意的冲着我笑。

  我却只能感受到滴血的心。

  阿一走到了妹妹身边,坐在她一旁,亲昵的把玩着她一头柔顺的秀发。

  【若我早知你已沦落风尘,断不会在入城之前想着找寻你,还好柒柒的出现,化解了这些。往后,你便再也不要提及你的过往,再者,若非柒柒求情 ,我根本不会留下你的性命!】

  【可我做错了什么?!】我奋力的嘶吼,声音沙哑不堪。

  阿一道,【你错就错在不该活着。我原本欲将你处死,只有死人才不会将我那段不堪的过往透露出去,可你又偏巧是柒柒的姐姐,若非她求情,你以为你还能活到今日?往后,你莫要再提从前种种,作为婢女活着便好。】

  我不知道是如何离开这房间的。

  这一日,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心死。

  我甚至不知道我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

  为何我明明活着,却要活的这般苦涩?

12

  妹妹每日都会在我身旁炫耀。

  【今日阿一给我带了我最喜爱的梅花糕,想来姐姐是没有尝过的吧,只可惜,姐姐死了,这些梅花糕啊,我便是喂狗也不会给你。】

  【阿一说待忙完这段时日便会带我入宫,届时我便是这天下的女主人,姐姐啊,这位置原本该是你的,你会恨我么?】

  【阿一今日累了,抱着我不撒手,这都被旁人瞧见了,可真是让人害羞啊。】

  【……】

  我不懂,我们原本该是相依为命的姐妹,为何她会这样恨我?

  每日,我都不想吃食,这样活下去,还不如死了……

  直到这日,我见到了我的光。

  他来了。

  他站在城门口,

  他说,阿一身不正,不可为国之君主。

  他说,以战止乱,则天下大乱。

  他说,阿一狼子贼心,只会霍乱百姓。

  他说了很多,阿一不爱听。

  阿一不爱听的结果便是将他给抓了。

  我苦苦哀求阿一放过他,可是阿一不肯。

  他甚至懒得同我说一句废话,只是让妹妹告诉我,【死了这条心吧。】

  我开始每日每日的不吃东西,渐渐地,我不能下地,我会忽然晕倒,整日不得清醒。

  终于,我等到了阿一。

  他端着一碗肉,来到了我的面前,【吃了它,我就放你走。天高海阔,给你自由。】

  我看了一眼那碗肉,那么像当年娘死后爹爹拿给我的那样。

  我不能相信,阿一怎么会变得这样残忍?!

  只要看到这碗肉,我胃中便是一阵翻腾。

  明明没有任何东西,我却控制不住的呕吐了起来。

  我凭着身上最后一丝力气,打翻了那碗肉。

  【你杀了他。】

  阿一没有回答,但是我知道,他把我的光,永远的抹煞了……

13

  我是在温暖的怀抱中醒来的。

  对上的,是阿一懊悔的双眸。

  他抱着我,眼中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冰冷,取而代之的是满目深情。

  他说,他错了。

  他说,求我活下去。

  他说,他不该用这种方法让我对他死心。

  我一点力气也没有,只能虚虚的睁着眼睛看着他。

  他说什么,与我而言都没了意义,我的光,灭了。

  直到他说,他还活着……

  这一刻,我终于有了活下去的力气。

  我开始吃药,我的身体开始逐渐恢复。

  我几次听到妹妹的声音,却都被阿一挡在了门外。

  我听小满说,阿一再也没有理过妹妹。

  【原来你才是大将军的心上人啊!从前我们可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了,怪你那个妹妹真是太恶毒了!】

  我说,【不要那样说她,那是我的亲妹妹。】

  小满看我的眼神像是看傻子,【你当她是亲妹妹,她当你是亲姐姐了么?你忘了你从前是怎么被她磋磨得了?】

  我虚虚的摇了摇头,【你不懂……】

  小满懒得同我掰扯,【你那好妹妹啊,天天闹着要见你,你可自求多福吧,还有啊,你可要多活一段时日,我还想跟着你过好日子呢!】

  【多活一段啊,我尽量吧。】

  阿一每天都会来我这里,我们两人几乎不曾说话,他就只是静静的守着我。

  我也当他不存在。

  原来,我们竟是会变成如今这般模样。

  我曾经期盼的重逢,却是梦碎的开始。

  起先阿一还只是日日忙完来看我,后来他几乎将他所有的事情都搬到了我这房中。

  白日里,他有时间便会亲自喂我吃药,夜里,他总是待我睡后,才会在屋中角落窝上一夜。

  即便如此,我也不愿与他多言。

  这一日,我感觉身子好了许多,我同他说,【让我见见他吧。】

  阿一欣喜于我终于肯同他开口,却又烦闷于我想要见他。

  几经坎坷,我终于,又一次见到了我的光。

  【好久不见……】

  他还是那样温煦如春风那般。

  我冲他招了招手,他不疑有他的靠近了我。

  下一个瞬间,我从卧榻上抽出一把匕首,飞快的了他的心窝。

  至死,他的眼睛都瞪的大大的,满是疑问。

  【再见了,我的光。】

14

  阿一紧紧的把我搂在怀中,我轻声笑着,掩去了他眸中的泪水。

  【别哭,我的少年。】

  自重逢后,我便再也没有在他的眸子中见到那份炽热,他总是阴郁的,让我心疼。

  阿一不停的摇头,泣不成声。

  他低声啜泣着,一直重复这一句,【不要离开我。】

  可我知道,我不离开,是不行了。

  我让他将我扶坐起来。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他不想听,看他这么痛苦,我的心也是一阵酸涩。

  可我片要讲。

  【从前,有一个傻子,他从小过的极苦,打从出生,便没了父母,他啊,最是痛恨战乱。因着战乱,让他尝尽了人生百苦。】

  【那时有个姑娘,她随父母一路逃难,幸而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最终只活了她一个。姑娘有一日在城墙根下看到了傻子,见他实在是可怜,便将自己的吃食给了他,从那之后,姑娘便日日去,日日将自己的吃食分出一半来给他。】

  【傻子那人记情,渐渐地,他们两个人见得多了,便生出了情愫,谁知傻子倒霉,年头,有日被拉去做了苦力,甚至没来得及同姑娘说一声 。】

  【姑娘日日等,夜夜等,等着等着就等成了个老姑娘,周遭的人都劝她,他早已战死,可姑娘不信……】

  阿一不再挣扎,他搂着我,锁紧臂膀,将脸埋在我的颈窝中,我逐渐感觉颈间濡湿。

  我轻轻拍打着他颤动的脊背,一下又一下,一入当年在城墙根下那般。

  我继续说着那个故事。

  【后来啊,不知道等了多久,姑娘终于等到了她的傻子,那年,他成了大英雄。他说,他要带她去享荣华,他说,他要带她看遍万里山河,他说,他要送她太平盛世。】

  说着,我感觉我面上也有些湿润,回想起那年他同我说这些话时,眼中透出的光亮,至今我的心仍会为此悸动。

  我的少年,就是那般光芒万丈的人。

  【可是,他的路却不顺遂,待到了京城,他们说,他名不正言不顺,不该登上那位置。】

  【你说这些人好笑么?战乱之时见不到他们的身影,天下平和了,他们反倒是一个有一个接连蹦出来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一日复一日的去指责他。】

  【渐渐地,骂他的人越来越多,姑娘知道那都是假的,他们不过是恨,恨他凭何凭着这样的出身却能登上高位,姑娘知她的傻子日日烦忧,可姑娘却无能为力。】

  这份无力感再次涌上我的心头,这一世,我终于可以为你做些什么了。

  【即便如此,他也从不曾对姑娘露半分忧愁,直到有一日,姑娘被人掳走了。】

  【他们说那人才是血脉正统,他们拿着姑娘的命去要挟傻子,可是啊,他们却从未想过让那姑娘活命。】

  【傻子明明都按照他们所说的那般做了,见到的却只是姑娘的尸体。】

15

  【你知道么,姑娘啊,从未离开他,她看着傻子登上高位,看着傻子为了同她的约定,带着她的尸骨踏遍万里盛世,看着傻子命终后舍弃满身功德……】

  说道此时,我已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头疼再次将我的头撕裂。

  我明明看到阿一的嘴唇在动,我却听不见任何。

  我明明想回手搂住他,我的身体却使不上一点力气。

  缓缓地,我闭上了眼睛,我知道我又要离他而去了。

  我想同他道歉。

  可得到的却是他不停的忏悔。

  我漂浮在半空中,看着妹妹拼命撕扯着他。

  【你分明说过,这样能让她活下去!】

  【你分明说过,只有让她彻底死心才能超脱尘世……】

  【你都做了什么?!自以为是的对她百般折磨?!让我在她人生的最后,甚至没有来得及再同她说上一句话?】

  撕扯着,她无力的跪倒下去,抱着我的身体,任凭他抢夺,她也不曾松手。

  【我的姐姐,她为了让我活下去,甘愿去乞讨,她知父母没有能力养育我们二人,便说她并不愿与我同住,可我都做了什么……你都让我做了什么……】

  阿一什么都没说,他眼中的光彩 ,更加暗淡了下去。

  看着他们,我的心揪成一团。

  我知道,所有的一切我都知道……

  我知那夜青楼之中,阿一才翻遍了城中烟花地才找终于到我,那时他眼中的害怕,我都看的到,他怕再晚一步,他便要失去我了。

  我知妹妹在同我说完那些话后,独自躲在房中哭泣,她是我妹妹啊,我如何能不知晓她是什么样的人。

  我知每日分与我的都是最轻的活计,他们怎么舍得让我劳苦?

  我知他曾夜夜趁我熟睡站在门外,一站就是一夜……

  我知在放我离去的路上,有一良君在等我。

  我更知,他也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只想此生让我能逃出苦难,离他而去,如此,便不会再被那些人掳走。  

  只是他们不知道,在遇到那佛子的最初,他便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找到了我,日日吃下的白面馍馍里啊,灌满了毒。

16

  前世最终,我倒在血泊中时,便是那双貌似温煦的双眼,透出无限贪婪,【只要再多活上一刻,你便能等到他了,可是,你不配,你们都不配!这天下该是我的!】

  他凭什么说他是佛子?

  这样的人,怎么配同我的傻子比肩而论?

  他以为给我灌下毒药,我这种弱女子便只能等死,可他们却低估了我的执念,趁他不备,我取下头上木钗,飞快的扎进了他的脖颈之中。

  当时他的眼神啊,同今世死时一模一样。

  便是这样一个狂妄贪婪的人,如何配成为我的光?

  我的光,从来不是他……

17

  我又回到了忘川畔。

  日复一日的流连在此,看着那些孤魂野鬼来来往往。

  孟婆不给我孟婆汤,她说,【你执念这般深,喝了也是浪费我一碗孟婆汤。】

  是了,我从未忘记过。

  从未忘记过我我同他经历的万般种种。

  那并不是我经历的前世,也非我经历的今生。

  那是我的生生世世。

  直到这年,我又再忘川畔,见到了我的老朋友。

  我知道,有一个傻王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日守在忘川河畔。

  路过的孤魂野鬼尘缘未了总是会向他许愿。

  而他只有一个愿望。

  愿我下辈子不要再遇到他。

  平安喜乐,健康长寿,遇到良人,活在一个盛世之中。

  而我,不舍得。

  他不知道,正是因为我的这丝执念,次次只能回到我们相识的那一世。

  哪怕不能相守,只要让我能守着他,便好。

  他真龙气运却甘愿为我抛弃一切。

  我,又何尝不是呢……

  这是我的执念,又何尝不是他的?

  这一世我决定告诉他真相,望这个傻子能不再执着。

  放他自由,望他洒脱,这才是我真正的愿望。

  他本应翱翔九天,不该为我折翼……

  我是一个孤魂野鬼,日日守在忘川之畔,陪伴我的,只有一只王八。

  这个傻子……

  他终究还是为我再度进了这轮回。

21本小说推荐:女主重生抱大腿,结果搭上自己系列,主推古言

女主重生抱大腿,结果搭上自己系列~如果大家有补充,欢迎留言哈~

1,《表妹万福》

作者:蓬莱客

辈子的阿芙,她不但很好看,很好吃,还福运满满。万福小娇妻,谁娶谁知道。

重生文,女追男

软妹大美人女主&芝兰玉树男主

女主上辈子嫁给裴家二公子,因为美貌被当时的太子萧胤棠看上夺走,好不容易遇见了大表哥裴右安救了她回去,后来还是被自己的夫君送了过去,从此女主成了萧胤棠的禁脔,最后在萧胤棠死时还被拉着殉葬……

这一世,女主醒来后发现自己回到了还没有嫁给裴家二公子的时候,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上一世的悲惨命运,从一开始她就步步为营避免自己嫁去裴家,却因为意外回来的大公子裴右安(男主),打乱了计划。

女主知道上一世他少年成名但身体病弱,年纪轻轻就不在了。这一世女主最初为求自保缠住男主,在相处中爱上了睿智豁达,清雅端方,光风霁月的男主。(这个抱大腿的过程,真的不要太甜啊)

男主是冷静自持的那种,他一眼看穿了女主的伎俩,但架不住女主的各自耍赖,就渐渐为女主退让……后来男主不得不娶了女主,本来只想相敬如宾过日子的,谁让女主遭人疼呢,男主就越来越宠了。

有一个片段描写男主很出彩,大致就是,男主一人,仅靠三言两语,及提前谋算布局,就让几方势力都放下争端,兵不血刃啊,对这种男主完全没有抵抗力

2,《重生之楚楚动人》

作者:陈初慕

重生回到十五岁的宁楚楚有三件事情要做。一:抱紧傅斯言的粗大腿。二:不要再进娱乐圈。(毕竟她上辈子的死,就是因为拒绝了潜规则)三:她就安安静静做个花瓶好了,学霸什么的的还是算了吧,呵呵!!

中后,女主为了亲情放弃爱情

嗯嗯,作者写这篇时大概也挺小的,随便看看

3,《咬定卿卿不放松》

作者:顾了之

这是聪慧貌美的元小娘子,一步步征服长安第一曂金单身汉,叫他从“爱搭不理”到“日日打脸”的故事。元赐娴梦见自己多年后被老皇帝赐死,成了块桥石。醒来记起为鞋底板所支配的恐惧,她决心寻个靠山。经某幕僚“投其所好”四字指点,元赐娴提笔挥墨,给未来新君帝师写了首情诗示好。陆时卿见诗吐血三升,怒闯元府闺房。他教她投其所好,她竟以为他好诗文?他好的分明是……!阅读指南:类唐架空,切勿考据。主言情,辅朝堂。

高冷挑剔美男子VS灵动绝色小可爱

架空甜宠文

有谁是被书名吸引,来看的?嘿嘿嘿

女追男,超级撩

小说开始,女主梦见自己一家被诬陷谋反,全族覆灭,她被老皇帝赐死,成了一块桥石。醒来后决定自救(前世的记忆是模模糊糊的),她就想去抱男主金大腿,剧情就开始啦

男主是圣人身边的股肱之臣,丰神俊朗,但也高冷腹黑闷骚并伴有超强洁癖症,还带了个萌点,怕狗,哈哈哈哈,超级搞笑

一开始男主是对女主避之不及的,但女主有很多优点啊,貌美绝色,性格甜而不傻,表面娇软,实际也聪明有心计

女主特别喜欢调戏男主,各种撩,导致男主各种失败,后期频频自打脸。很快,男主就是表面上仿佛不为所动,内心超级享受。两人“互撩式”相处特别搞笑,又很温馨~

也没啥糟心的女配,最后番外还带了前世今生(两人前世就有交集的),结局He.

心情不好的时候,来一篇~

4,《小甜蜜》

作者:无影有踪

夏之隽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被冠名学神,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成绩好,素质高,话少不惹事。

当他不笑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高冷禁欲的气息,女生们只敢远观不敢靠近。

后来全校疯传,学神也会打架会泡妞,谁敢招惹他的妞儿,分分钟教你重新做人。

毕业典礼那晚,有人看到他把顾思忆堵在角落里亲,把人亲哭了都不撒手,咬着她的嘴唇哑声道:“我都快憋疯了……”.大学期末考,顾思忆考的落花流水,就差哇的一声哭出来,“这么差劲,以后找不到好工作了……找不到好工作,养不活自己了……”夏之隽把玩着她粉红的耳垂,淡道:“我养你啊。”毕业后,夏之隽创办科研公司,顾思忆成了老板娘。

公司自主研发的“思忆之星”商业火箭成功发射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被科技新贵夏之隽宠到骨子里的女人叫顾思忆。

淘子最近沉迷校园文,无法自拔,哈哈哈

再推荐一本最近在追的连载《小甜蜜》

美.可咸可甜学渣小姐姐&帅.高冷禁欲学神

太有意思了,女主和男主的爸妈是有渊源的。女主的爸爸当年撮合了男主的爸妈,现在女主爸爸生意上出了点事,男主爸爸也帮忙解决,两家人重新联系上。

小说一开始,是两家人碰面,男主被要求带女主出去玩,男主把女主带到网吧,结果本来在装乖巧的女主打死游戏来骚话连篇,哈哈哈,引起了偶的注意

后面就是女主转学到男主的学校去。男主在那个学校就是神的存在,家世,成绩,体育,什么都逆天的那种。还有一个团体,让淘子想到校园f4,男主也有三个好基友,各有特色(有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女主一开始是学渣,但是渐渐会努力学习,还有游戏啥的玩得很溜,反差萌很好玩啊。

一开始是乖巧小妹妹,结果被男主一帮人看到面不改色拍板砖替女同学出头

而且女主是神经大条的那种,在男主给她已经备注“小酒窝”的时候,女主还一心想着当男主的干妹妹抱大腿,哈哈哈。男主就各种有形无形刷存在感了,超级撩的。

(男主套路女主的部分,也吼吼看,男主喜欢捏女主的耳垂,让女主说实话,互动萌得嘞,偶的姨妈心呐)而且,男主真护妻,女主受欺负,男主二话不说就是杠,满满的男友力。

还有个男二,走的就是痞帅校霸风,喜欢女主,就是各种送礼物什么的,很喜欢女主的做法,拒绝得死死的,看到目前,男二还是没死心的。(男二家跟女主家有生意往来)

看文案好像还有社会部分的,现在还是校园男女主的高一,甜甜的,不想追连载的小伙伴可以囤起来,等完结啊~

5,《继兄总想掐死我(重生)》

作者:萝卜蛋

文案:

赵汐朝十岁的时候,她爹被迫过继了一个儿子。

她打心底里不喜欢这位继兄,于是百般刁难,天天往他碗里撒盐巴。做坏事,泼脏水,各种为难人。

后来,赵家被人诬陷窝藏逆党,满门被抄。那个她从来都瞧不上眼的继兄,摇身一变成了监斩官!

天呐!重活一世的赵汐朝学聪明了,抱紧这个继兄的大腿死不松手!

她在心底疯狂呐喊:我真的不想被砍头啊!求放过!

◆◆◆赵汐朝的内心独白:求生欲使我冰雪聪明!◆◆◆

【点烟的手微微颤抖】来自一个炮灰女主的疯狂呐喊!

女主前世嚣张跋扈,对男主继兄也超级差,还没有脑子害得全家最后被斩。而继兄最后是恢复记忆(本来是丧失记忆,被女主二叔捡到扔给女主爹当继子),成为高官。

所以,女主重生后,就赶紧抱大腿。两人一起上书院(女主女扮男装)。反正女主打打闹闹,男主就暗暗喜欢女主了

6,《王女韶华》

作者:溪畔茶

  她穿了。

  穿成了顶级豪门里,金尊玉贵,眼珠子一般被看顾围绕的独苗,一生的荣华顺遂几乎从落地的那一刻便已定好,这穿越技术实在不能说差了。

  唯一一点美中不足的小缺憾是:她这根独苗,少了点零件。

  为了弥补因这缺憾而产生的危机,她自南疆远赴京城,兢兢业业地踏上了抱金大腿之路。

  她抱得很成功。

  但又有一点小问题是:……似乎抱得太成功了。

  到她预备回去接任王位,从此做一个混吃等死安安分分的好郡王时,金大腿蓦然将她掀翻,慢吞吞地道:“做郡王?除了朕的身边,你哪里也不必去。”

穿越女 女扮男装

疏朗大方热情女世子VS病弱冷清毒舌皇子

基调:轻松欢快文

7,《吾兄万万岁》

作者:苏 芷

  文案:

  在苏婉新连载的小说中,被继母迫害,被继妹瞧不起的男主是潜龙在渊,身世大白之后杀光了他们全家,剧情岂是一个爽字了得……

  巴特,一觉睡醒的苏婉懵逼的发现,她成了男主的继妹……?

  苏婉:老天爷,你玩我?

  女主是戏精,男主……专治戏精

  排雷:

  女主前期要坐轮椅,等到男主帮她治好了,也就不用坐了……

  女主(男主):怎么治→ →

淘子有话:女主穿到自己写的书里,成为得罪男主,下场凄惨的女配。于是,女主就抱大腿了。套路就是这样。

同类型请戳:【伪兄妹】《继兄总想掐死我》

淘子看的时候,除了觉得男主爱女主爱的莫名其妙之外,其他觉得还好的。毕竟寡言心狠男主,独对女主一人好,默默谋取女主的调调,一直是淘子的菜!

里面还有一个重生的表小姐,抢在女主之前就默默对男主好之类的,但是是个炮灰。

女主有点戏精的,但是性格可爱的。前期对男主没开窍,老想给男主做媒,哈哈哈。男主暗自对女主占有欲强的细节还蛮戳淘子的,嘿嘿

结局是男主当皇帝,he

8,《校霸的娱乐圈女神》

作者:池陌

  文案:

  一觉醒来,重生成漫画《真假千金》里的女配

  养母是老牌女星,亲生父母家庭穷困,她自己则是个日天日地的女校霸!

  只是生活跟她想象的不一样。

  亲生父母:我有钱但我女儿不知道。

  女儿:爸妈,我们家有多少钱?

  于是……

  爸爸掏出了计算机,妈妈拿出验钞机。

 敌人太多,为求自保,她不得不捏造了一段跟校霸的绯闻,力求抱校霸大腿。

抱着抱着,这大腿有些不对劲。

9,《穿成小白花女主后》作者:山有青木

  文案:  舟舟睡前看了本古早言情文。文中男主把女主送给某大佬换取资源,女主依然痴心不改,和男主暗通款曲。  大佬发现后恼羞成怒下杀了女主,男主这才醒悟自己其实是爱女主的,为女主报仇后痛苦一生。  而现在,舟舟穿成了文中女主,面对的正是男主带她来见大佬的情节  文中女主这个时候伤心欲绝,贞烈抢了桌上的水果刀,她这一举动震动了男主的心,也激起了大佬的兴趣,她现在最稳妥的表现就是遵循原文,但——  舟舟怕疼。  于是乖巧的留下了。  为了长命百岁,舟舟决定和男主一刀两断,等到合适时机再摆脱大佬,谁知道等啊等,等到最后却等来大佬要娶她的消息。  舟舟:…小白花装得太好大佬爱上我了怎么办?  大佬:你想多了,你演技就没好过  自以为演得一手好戏人设立得飞起女主VS日天日地却甘愿被女主骗身骗心男主  本文有诸多不足,会努力改进,加强正面立意提高格调,争取成为引人上进的好故事。文中女主不愿屈服于命运,在重重困难中也要努力工作,做到人格自主,是年轻人的典范

现实中的优秀编剧季舟舟穿越到一本言情文中后,认识了书中男二顾倦书,在随后的生活中虽然身处底层,但是没有放弃奋斗,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编剧,顾倦书也在她背后默默支持。虽然两个人起初的三观不合,但经过努力,终于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完成身心的蜕变,最后用最健康最向上的方式达到了灵魂上的契合。  本文行文流畅,语言生动幽默,人物始终向阳生长不断进步,融合了努力、自信、坚持等因素,以小见大窥探当代年轻人的奋斗人生,实现了主题的升华。

10,《成为男主退亲未婚妻以后》

作者:白日上楼

  文案:  上京第一美人郑菀,有个权倾朝野的首辅爹,有个琅琊王氏的贵族娘,骄傲得活了十六个年头。  一朝梦醒,发现竟然自己活在了一本叫《剑君》的书里。  而当年那个被她悔婚、被她打的小乞丐,则是书中男主角,注定要飞升成仙,成为天上天下第一人。  她郑菀,则成了书中即将要家破人亡、凄惨而死的未婚妻女配。  郑菀:……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撩他,撩他,再撩他,作他鸡犬升天的凡间鸡犬啊。  ——  崔望以为,这一生,唯有剑。  直到某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好逸恶劳、虚荣傲慢的女人。  ————————————  排雷:  1.女主天生作精,非善男信女;男主天道亲儿子,苏炸天汤姆苏杰克苏各种苏。  2.修真流~  3.一切私设跟着作者转,不喜点X。  ——  等级设定:  入元境——守中境——玉成境——知微境——无妄境——妙法境——无相境——还虚境——合道

郑菀作为上京第一美人,有个权倾朝野的首辅爹,有个琅琊王氏的贵族娘,一向活得很骄傲。谁知,一觉醒来,发现竟然自己活在了一本叫《剑君》的书里。而当年被她郑家悔婚的小乞丐,是未来注定要飞升成仙的无情道主崔望。面对注定要迎来的凄惨而死的结局,郑菀决定抱大腿自救,最终也飞升成仙、成为人生赢家。本文行文流畅,文章张弛有度,甜虐相结合,人物成长脉络清晰,感情细腻、过渡自然,有缠绵悱恻、亦有温暖澎湃。

11,《我成了大佬们的团宠(穿书)》作者:带带带太监

  文案:此书又名《书里所有人设都崩了》《穿书后我每天都在惊吓中渡过》《大佬们都是妹控》  楚俏穿成了承恩伯府三房的庶出九姑娘,手握十八线女配的剧本,她大呼一口气,戏份不多,好演。  就是死得有些早。  为了活到大结局,楚俏每天冥思苦想该怎么才能抱到大腿登上人生巅峰。  结果她什么都没做各方大佬主动把腿送到她面前:  楚明曦擦了擦两米长的斩首大刀:“九妹,我这个大女主的名头是摆着让人看的吗?”  沈钰芸摸了摸带血的马鞭:“小阿悄,你叫我一声姐姐,我就护你。”  闵汐咳嗽两声:“阿悄,你能对我笑笑,让我去死都可以。”  朝昀笑了笑,伸出一只大长腿:“你哭一声,我把皇朝端了送你。”  路人甲乙丙丁举手:“其实……我也可以……”  楚俏懵:“……”  从此以后京都多了一个横着走的生物。

 1.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前面几章小天使看了可能有的人会不舒服,会喷女主太弱白莲什么的,我只能说往后看,如果实在看不下去介意点叉,作者只是想写个让大家快乐的文,如果还让你生气了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2.1v1甜文,女主设定又怂又甜万人迷(玛丽苏?),勿喷,设定就是这样,欢脱甜文,博君一笑,勿考据。  3.穿书假背景,其实是魂穿前世,所有配角都很可爱,女主全书躺赢,除了吃睡玩没什么用处。  3.吃货与颜控的日常故事?不主打感情线的,就是很轻松的文。  4.书里小辈全员妹控,显性隐性都有,大型真香以及修罗场现场。

12,《六十年代娇妹》作者:票票小僧

  文案:  叶楠楠成了年代文中的幺妹,上头有六个姐姐。  在未来,大姐是商家大佬,二姐是国际影后,三姐和四姐是律界铁齿铜牙双生花,五姐是文学界泰斗,六姐是教育界先驱。  一家七姐妹,六个姐姐都是大佬。

不过,现今大姐不过是刚满十三岁的黄毛丫头,而她才刚满三个月,嗷嗷待哺。

13,《黄金缕》作者:臧白

  【文案废真的好心酸】  这是一个市井小民女被心机王爷套路成王妃的故事,小天使说正文比文案精彩不信来试试【认真脸】  -----  说出来怕人笑话,无人敢娶的苏一的意中人竟是十三王爷许砚,那是于她而言飘在云头上的人。  夜里造梦叫出名字来,叫苏太公一巴掌呼醒了。后来,这梦居然成真了。  ◇原名《宠妃记》

被镰刀湾传为悍妇的苏一在机缘巧合下认识了被封分在渭州城的闲王许砚,从此她生活里就多了一条金大腿,时不时要送上来给她抱一抱。抱人金大腿,总是要被人套路的,于是,套路着套路着……她就成了王妃……

作者文笔细腻,描绘了一副生动的市井画卷。男女主角互动温甜,配角生动,文中更是不乏引人捧腹的有趣剧情,值得一读。

14,《公主的心事(清穿)》

作者:Urania

文案

生母李氏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胞兄弘时一生放荡不羁热爱自由。

前有嫡福晋乌拉那拉氏手腕卓绝,后有侧福晋年氏虎视眈眈。

爱新觉罗·静仪:青铜队友,星耀对手,怎么带上王者?在线等,挺急的。

四爷:静仪是朕最珍爱的女儿。

弘历:谁跟四公主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

熹贵妃:让公主过得好是你们的分内之事,公主若是有个什么不好,你们一家谁都别想好。

在四九城中横着走的静仪:论抱大腿的重要性。

意外穿越成了雍亲王胤禛的女儿,静仪对自己未来的命运十分担忧。额娘李氏崇尚佛系人生,不思进取,亲哥弘时更是历史上有名的悲剧人物。静仪乐观向上,积极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激发了四爷的女儿控属性和兄长们的妹控属性,从此走上了康庄大道,也收获了圆满人生。

本文文笔流畅,情节轻松。有关亲情、友情方面着墨颇多,对于父女之情描写尤为细腻,回味悠长,是一篇角度新颖的清穿甜宠文。

15,《皇兄天下第一宠(穿越)》

作者:未妆

  文案:

  秦雪衣一朝穿越,睁眼发现自己在皇宫里头,并且还得罪了风头盛极的长公主殿下,所有人都觉得秦雪衣要倒霉了。

  谁知道……

  秦雪衣吹了吹额头上贴着的黄色道符,疑惑道:皇姐,这符纸真的能治病吗?

  长公主笑得清艳出尘:能。

  后来,秦雪衣被按在墙角,磕磕巴巴地道:皇皇皇皇姐,你你你做什么?

  高她一头的长公主在她耳边笑笑,低声道:你以前可从来不叫我皇姐的。

  秦雪衣一脸迷茫,长公主笑容愈发摄魂夺魄:你都是叫我……皇兄。

  秦雪衣:!!

  作者君发出求生欲极强的呐喊:

  这是个【言情文】!男主男扮女装!

  男女主没有一毛钱的血缘关系!

  小甜饼!非正经宫斗文!披皮谈恋爱,不需要费脑!

 秦雪衣一朝穿越到古代成为长乐郡主,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得罪了风头最盛、脾气最差的长公主殿下,所有人都等着看好戏,却没料到,秦雪衣竟然抱上了长公主的大腿?长公主燕明卿人长得美,脾气高冷,对所有人都不假辞色,唯有秦雪衣是个例外,时间一长,秦雪衣都觉得自己要弯了。就在她咬咬牙,狠心要把自己掰弯的时候,才发现,长公主居然是个男儿身?!

  女主上辈子是个练家子,穿过来之后不走寻常路,放在古代简直是一股清奇的泥石流,只是感情不开窍,男主每天都盼着自己掉马甲,好抱得美人归,行文轻松,故事有趣,跌岩起伏,令人不禁会心一笑。

16,《女配娇媚撩人》

作者:起跃

  文案:  白婉儿死于炮灰命,一朝魂穿,犹如影后附体。  萧靖琛:不演戏会死?  白婉儿:会  萧靖琛:不撩人会死?  白婉儿:会  后期  萧靖琛:卿卿,喜欢我吗?  白婉儿目含秋水:我,(喜欢啊)  萧靖琛神色黯然:算了,我问你这个作甚!  白婉儿:......  肉团子高兴的扑到萧靖琛怀里:父亲,母亲说我是她的宝贝,她很爱我哟。  萧靖琛悠悠开口:别信,她骗你的。  白婉儿:......  萧靖琛你个混球,她现在是真心的,真心的好不好!  

(友情提示,女主前期走肾不走心~穿书)

 穿越到古代书中的心黑姑娘白婉儿,充分利用了扬州城第一美人的名号,抱胳膊抱大腿,用美色牢牢拴住了刚被封为大将军的萧靖琛之后更是犹如影后附体,沾花惹草,无所不为其用。本文剧情苏爽,文笔流畅紧凑有张力,人物刻画生动丰富,逻辑性强,女主黑心人设新奇不落俗套,是一篇难得的穿书类佳作。

17,《我以美貌宠冠六宫》

作者:起跃

  文案:

  星烟战战兢兢活了十几年,生怕自己这张脸惹了杀身之祸。

  直到一个月夜,她听到有人要将她填井。

  为了活命她主动去勾搭了一个大靠山

  ——当今皇上赢绍。

  进宫之后,星烟任由媚骨疯长,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狐狸精,缠上了赢绍。

  满朝文武百官惶惶跪在赢绍的面前,集体抗议,“妖妃祸国,请皇上三思啊。”

  赢绍低下头看了一眼正在玩弄自己衣摆的美人儿,很高兴的宣布,“那就不当妃,当朕的皇后。”

  众臣疾呼:“妖后!”

  后来,耳根子不得清净的赢绍,拖着星烟去了龙床上,十月之后赢绍抱着两个胖胖的皇子出来。

  重臣齐呼,“皇后万福金安。”

  小剧场:

  星烟抓住赢绍的袖口,哭红了眼睛委屈的说:“皇上,他们说我是狐狸精。”

  赢绍回头,望进她勾人的眸子里,愕然,难道不是?

  但还是口是心非的替她做主,“谁?!”

为了活命,侯府庶女的星烟攀上了皇帝这根高枝,入宫后,星烟凭借着自己的美貌与智慧一步步往上爬,从淑仪到皇后,星烟将欺辱自己的人全都踩在了脚下,也慢慢地发现了皇帝赢绍对自己不一般的感情。年幼时候的秘密被揭开,如今的这一切其实是早已注定好的,星烟也逐渐打开了自己的心房,心中不再是只有亲情,最后与赢绍实现了一生一世一双人。

  本文文笔优美,人物刻画生动形象,女主性格的转变自然而又让人感动,每一个配角都有自己的故事,爱情能使人盲目,也能使人坚强。故事的情节引人入胜,有时让人会心一笑,有时又让人热泪盈眶,是一本难得一见的佳作。

18,《重生之福气绵绵》

作者:白鹿谓霜

  文案:  本文又名《绵绵的乡下幸福生活》、《原来我有金手指!?》

  姜锦鱼(绵绵)出生那一日,阴雨绵绵十几日的天气,刹那放晴。  替她算命的老瞎子说她,“福气绵绵,旺夫旺家,日后终成诰命,是个好命的孩儿。”  上辈子过得凄惨的姜锦鱼:呸。你这老瞎子忒会胡说!  呸完那算命瞎子,姜锦鱼开始一心一意抱大腿。  结果一不小心抱过头了,成了家中众人的“团宠”。  “重男轻女”的奶奶宠她宠得如同眼珠子,沉默寡言的爷爷开口闭口都是“我家绵绵”,原本嫉妒妯娌的大伯母一扫把打跑想纳绵绵为妾的地主……  直到最后被某人一路带着进了京城,封了一品诰命,被宠了一辈子,姜锦鱼才后知后觉:  ——原来我重生是带了金手指的!!!

农民出身的姜锦鱼自带锦鲤命,自小便出奇的走运,从农家女到小官之女,再从小官之女到探花郎之妻,一路走得稳稳当当……农门妇女带着一家子青云直上,子孙满堂,幸福顺遂……  本文情节丰富有趣,人物刻画鲜明,讲述了一个农家女如何成为诰命的故事,基调温馨,走暖宠剧情路线,男女主互相宠溺包容,感情细腻渐进,从少年夫妻到老年白头,从相互扶持到子孙满堂,是值得一看的好文。

19,《夺嫡》作者:苏小凉

文案

作为一个有幸重生的人,叶兰嫣要做三件大事第一:弄死萧景铭和白菁月这对狗男女第二:冷宫中的小皇子挺可爱,养养当皇帝也不错第三:听说六王爷有只金大腿,要不,抱住试试?

看文重点提示:1.重生,复仇2.此处有忠犬相公一枚

20,《重生之名门独宠》

by 桃花引

文案:为了所谓的爱情,冯云希踹了自己的金主,放弃了自己的前途,结果遍体鳞伤。重来一回,她只想老老实实的待在自己的金主身边,不去作什么幺蛾子,谁知道却让她家的金主给捧在了手心里。

短评:这本好看,也是女主重生弃渣文,女主重生抱上男主的金大腿。

男主就是那种表面看着高冷其实内里超级情深的霸道总裁,这本可,男主超宠女主。而且这本有一点走沙雕风,全文除了霸道总裁男主其余配角都很好笑。

21《哥哥的白月光》

作者:一砾沙

文案:

顾双华身为侯府养女,从小寄人篱下,只想顶着侯府三小姐的头衔,谨言慎行,好好过安稳的日子。谁知一朝被人穿越,穿越女自带妖艳属性,给她撩到一堆有权有势的桃花回来。

当顾双华再度醒来,四周已是饿狼环伺,各个她都不想招惹,偏偏各个都得罪不起,只得抱住自家更有权势的侯爷哥哥求救。

当她被素来冷傲的大哥逼到墙角,低头在她耳旁轻语道:“将你此前和我说的那些话,乖乖再说一次。”

顾双华绝望地发现,这次的麻烦,好像真的大了……

世人皆恋浮华色相,唯有一人愿斩去荆棘、刺破迷雾,只为寻你而来。

本文立意新颖,从被留下一堆烂桃花和烂摊子的被穿越者切入,情节趣味横生,文笔流畅动人,感情部分甜萌细腻,让读者跟随女主的眼,感受男主的强势宠爱,以及不为浮华表象所扰,矢志不渝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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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你这个愚蠢的人类,本王喝你的血是你的荣幸,你别不识好歹

邵繁星想到自己还活着就很高兴,不过,看着小金蛇,不对,是小金龙,就想起她昏迷之前发生过的事情。

“金龙,你刚刚在现实世界里,为什么要喝我的血?”

小金龙眼神有些闪躲,虽然现在这个愚蠢的人类是它的主人,可是它也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情,不然,它岂不是没有一点的主动权了?

“你流了那么多血放在那里多浪费啊!而且还很容易弄脏地面,本王帮你喝了它们,也让你少了很多麻烦不是,本王可是在帮你,你不要不知好歹。”

邵繁星看着金龙闪躲的眼神,知道它肯定在瞒着什么,而且,她以前的那些电视和小说也不是白看的,这种情况分明就是灵宠或者神兽认主的时候才会发生的。

“小金,你在撒谎!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撒谎不是一条好龙吗?”

“你叫本王什么?”

“小金啊!有什么不对吗?”

金龙看着邵繁星心神有些恍惚,“小金”这个名字,可是它的主人才会这么叫的。

自从它做错了事,被主人的醋坛子老公罚来凡间,帮助人完成心愿之后,就再也没有听过了。

金龙想到它只要在完成这最后一个任务,就可以回到主人的身边,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不过……

“你个愚蠢的人类,你不可以这么称呼本王,你要称呼本王,龙王大人,知道吗?”

“小金,你不会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这么好骗吧?”

“什么?”

“你喝了我的血,明明就是在进行血契,血契一旦生成,那我就是你的主人了。

而我们两个能同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对吧?”

金龙没想到这个愚蠢的人类,居然还知道这些?

“就算是这样又能怎么样?我告诉你,虽然现在你是本王的主人,但是,本王是不会以你马首是瞻的。

而且,凡人的血契,最多也只能约束我几十年而已,不会很久的。

还有,本王可是很有能力的,以后很多事情,你都会需要本王的帮忙,所以,你最好对本王客气点。”

“是吗?你有那么好心?我有什么困难你都会帮我吗?

而且,你只不过是存在我的脑海里,虽然你是一条金龙,但是难不成你还有什么神力不成?”

“那当然,本王是一条金龙,同时也是一条神龙,虽然现在本王……

你只要记得本王身上有神力就可以了,而且本王活了这么多年,身上可是有很多宝物的,护你平安荣华一世是绝对没问题的。”

“这么厉害?”

“那是自然。”

“那你这么帮我的话,我需要做什么吗?”

“本王可是一条好龙,很是喜欢助人为乐,不过,你要是真的想为本王做些什么的话,那就每天为本王贡献一滴你身上的血吧。”

邵繁星挑眉,心里明白了,“你想喝我身上的血?”

“嗯,你应该感到荣幸,其他的人类想让本王去喝,本王还不给他们面子呢。”

“小金,你是不是受伤了?需要我的血来养伤?”

小金龙被吓了一跳,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可是她还是倔强的反驳刚刚的话,“本王可是神龙,怎么可能会受伤呢?你想多了!”

邵繁星拍了它的头一下,“小金,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如果你没有受伤,那么你的真身应该会比刚刚还要大几倍才对。

还有,既然我是你的主人,那你所有的事情都必须听我的。

如果你表现好的话,让我心情愉快,说不定我会大发慈悲,多给你几滴血。

如果你再这么傲娇下去,让我心情不美了,我一滴血也不会给你。”

“不是,本王……”

邵繁星又给它的头一下,“还有,不准在我面前自称本王,以后我叫你小金,你在我面前也要自称我知道吗?

要是再让我听到你自称本王,说一遍,我就打你一下,直到你改口为止。”

“你这个愚蠢的人类,本王……”

邵繁星快速的毫不手软的打了小金龙头两下,“再敢说我是愚蠢的人类,我就直接把你龙角剪下来入药,我记得龙角可是十分珍贵的药材吧!”

小金龙有些委屈,活了这么多年,除了在自己的主人和主人老公的面前,这么憋屈过,在其他人的面前,什么时候都是威风八面的。

现在居然被一个愚蠢的人类给威胁了?这件事情要是传回神界,那它岂不是被其他同类笑话死?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是它受制于人。

它能怎么办?

为了能早日回到主人的身边,它只能妥协!

“本王……”小金龙看着邵繁星高高举起的手,快速地改口,“我,是我,不是本王。”

邵繁星轻轻的摸了摸小金龙的龙角,“乖!”

小金龙憋屈的开口“我,是不是我乖乖的听话?你就会每天给我你的血喝?”

“不是。”

小金龙暴躁了,“你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我没有出尔反尔,不过你得让我知道你每天要喝多少血,要是每天喝的太多的话,让我的身体受到影响,那我自然是不会答应你的。”

“不会,以我现在的身体也不能喝太多的血,每天一小滴就可以。”

“可是我要怎么喂你呢?我现在在这里可以喂你血吗?还是我们两个都必须回到现实的世界中,我才可以划破自己的手,喂你喝血?”

“不用那么麻烦,在这里就可以。”

“如果我在这里划破自己的手的话,那现实世界中的我的身体也会出现伤口,是吗?”

“是啊!这是肯定的。”

“那我就不能每天喂你一滴血了,毕竟我可不想每天都受伤。”

“你又想反悔?”

“没有,我们约定一下,以后一周,不行,一周太短了,半个月吧!

我半个月喂你喝一次血,一次量多些,也让我的身体有休养的时间,怎么样?”

“半个月?那不行,时间太长了!”

“半个月时间太长?那就一个月。”

“不是,你到底是怎么算的?半个月时间太长,不应该往下减吗?怎么还往上涨到一个月了?”

“因为我还是觉得半个月的时间太短了,还是一个月比较合适?

或者你希望一个半月,两个月,也都是可以的,我没有意见。”

“不行,你不能一直往上涨这个时间,间隔时间太长的话,对我养伤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好吧,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那就一个月为你喝一次血。

想到我每个月都要流那么多血,真的是太可怜了!”

小金龙委屈极了,到底是谁可怜啊!它堂堂一条金龙,被一个人类威胁到这个地步,想想都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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