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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犬坟(白犬坟故事简介)

时间:2024-01-21 01:41:08 作者:依稀久忆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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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的《列女传》里记录了多少残忍

刘向,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是西汉著名的经学家,创造了多项第一,其中就包括写就第一部《列女传》,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等篇,讲述诗书所载贤妃贞妇的故事,目的是为了劝谏,算是最早的妇女史著作。

这部书开启了一个传统,历代正史的“传”中,总要为女性留一个位置,从《后汉书》到《清史稿》,都有《列女传》,以彰显女性的德行。但考察下来,只有一个感受,越靠近近世,《列女传》跑得越偏。中国国家博物馆原学术研究中心编审高世瑜认为,跑偏的方向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女性的社会角色日益淡化,从双重角色向单纯家庭角色转变,另一个是女性价值观从多元向单元演变,贞节观念日益强化,以宋、金为过渡,以元代为转折点,而在明清到达极致。

先从人数来说。《后汉书》的《列女传》一共收录传主19人,人数很少,就这还分了贤明、忠勇、仁义、孝道、才慧等很多大类,贞节和节烈加起来只有七人,占比不过三分之一。《晋书》37人,《魏书》17人,《北史》、《南史》加起来刚过30人,《隋书》16人,新、旧《唐书》加起来一共57人,辽、宋、金加起来才77人。这么说吧,宋代以前,历朝《列女传》规模都不大。

元明清三朝的《列女传》,人数就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元史》的《列女传》有200余人,《明史》的400多人,《清史稿》创了记录,有700多人。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杰出女性越来越多了吗?女性潜力的释放是社会进步的一大动力,但《列女传》的人数膨胀,似乎跟女性的杰出与否没什么关系。因为其中所包含的各类事迹和人物,其余都增加地很少,唯有两项增加的最多,那就是贞洁和节烈。

这两者有些区别,贞节是忠于夫权,生是丈夫的人,死是丈夫的私人;节烈的道德标准更高,手段也更激烈,不仅自己遭受侮辱要自尽,丈夫不争气啦、投敌啦、被贼人杀害啦,妻子都要用激烈的手段来表明自己守贞的决心和意志,简而言之,就是求死。从《后汉书》开始,直到新、旧《唐书》,因贞节和节烈入《传》的人数,都不到总人数的一半。

而到了宋、辽、金,这两项相加,就远远超过一半了。就举《宋史》为例,贤明只有1人,忠勇3人,仁义4人,孝道这么重要,也才6人。但是贞节和节烈加起来,36人。而且节烈比贞节要多得多,达到了33人,似乎《宋史》的纂修者们欣赏的女性,认为值得书上一笔的女性,就是不仅要守节,还要够烈,贤不贤、孝不孝都不那么要紧。而且即便是其他条目,也有不少是跟自己的丈夫有关的。比如“仁义”类里,“东安县民丁国兵”两口子都被匪徒抓了,妻子哭求匪徒,丁家流亡已尽,放丈夫回去也好有个祭祀祖先之人,自己则被匪徒杀害,这是大仁大义,救了夫难,挽救了丁家的香火,但其实质跟节烈差不多。此外还有为公婆等夫家人而死的。

而且在《宋史》里,开始出现非常诡异的自我约束行为。临淮县进了马贼,王宣要带妻子曹氏躲避,曹氏告诉他:“我听说妇人死不出闺房”。马贼来,曹氏躺着不起来,被马贼劫持,又破口大骂,不屈不挠,被杀。这样的死,看不出丝毫价值。但这样的事堂而皇之记载下来,似乎有什么价值似的。这样的例子宋以前没有,宋之后很多。

《元史》更甚,200多人中有140多人是因为节烈入传的,殉夫的和因兵乱自尽的加起来,就快够100人了。其他几项中有比曹氏还难理解的例子。秦闰夫的老婆柴氏是续弦,前妻留下一个孩子,柴氏又生了一个孩子。前妻留下的孩子因为被人诬告与贼人勾结,依律当诛,柴氏就把自己亲生孩子送去抵罪了。

河南宜阳秦家的二位小姐姐,其父有怪病,医生说没法子治。大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灵感,把自己的脑浆凿出来与药和在一起,给父亲吃,果然见效。后来父亲的病复发了,小妹又将自己的大腿割下一块,做成肉粥,给父亲吃,再次见效。这样的例子不止一处。 我看不出这种事有任何正面意义。

《元史·列女传》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还是李仲义的妻子刘翠哥。适逢大旱,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刘哈剌不花的部队缺军粮,准备做一些人肉军粮丸,就抓住了李仲义。刘翠哥跑去求情,实在不行,就跟当兵的说:“我丈夫又瘦又小,我听说长得肥黑的妇人味道最是鲜美,我又肥又黑,一定好吃。”就替丈夫被烹为军粮了。

请相信我,即便这些例子是如此之诡异,它们依旧是《列女传》中最可信的一部分。渤海刘平的老婆胡烈妇,在老虎咬住刘平的情况下,一手拽着虎足,一手挥刀猛砍,杀死老虎,又背着刘平到季阳城求医,刘平活下来了,胡烈妇伤重不治。这样的故事历代都有,仿佛是个传统,每一个都比武松猛。此外还有颇多玄幻故事,看起来是《窦娥冤》和《白犬坟》的灵感来源。它们大多是有司上报的夸大其词的传闻,被不加甄别地记录在《列女传》中。我甚至怀疑剔除这些故事,和那些莫名其妙、轻飘飘的言行记录,《列女传》中只有那些自残和死亡是真实的,死因却未必。

当然,要说莫名其妙,还得说是《明史》。《明史·列女传》中的400多人,属于贞节、节烈的就有350多,比例之高为历朝之冠,其中有些事迹非常诡异,值得一品再品。会稽的胡氏,刚结婚六个月,丈夫就死了,胡氏剪短头发,自毁面目,守寡二十多年。后来身染疾病,其父要请大夫来看,胡氏说:“寡妇的手怎么能让别的男人看见”,就这么病死了。

安陆有一位陈节妇,嫁给姓李的,也是很早就守了寡。她回到父家,将自己关在小楼之上,足不出户三十年。临终时,陈节妇对婢女说:“我死了,不要让男人来抬我”,家人没理会,让男子登楼抬人,本已气绝的陈节妇突然坐起来,开口说道:“我一开始怎么说的,你们怎么能这么做呢?”差点没再带走几位。王重阳的起死回生,不知道是不是练了什么“守贞功”的缘故。

最诡异的还是夏县孙贞之妻柴氏。崇祯四年冬,一伙流匪入夏县,柴氏跟着丈夫入山躲避,被搜山的匪徒找到了。匪徒看见柴氏年轻貌美,就起了色心,上前捏住柴氏的手,柴氏多刚烈,张嘴把刚被陌生男人捏过的肉咬下来了,另外一个匪徒又捏了柴氏的胳膊,柴氏又把胳膊上的肉咬下来,最后被匪徒活活砍死。

《清史稿》的情况不赘言了,四个字予以概括,曰“集大成者”,光替父、姑、夫充作军粮的就有4个。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发生水灾,姑娘因为看见了陌生男人的,跳河了,这样的例子一共有3处。还有一个姑娘因为灾荒年不耻外出食粥,自尽了。这样毫无意义的死亡,在历朝《列女传》中比比皆是,她们本都可以活着。

为什么从宋开始,以元为转折,明、清的《列女传》跑偏到这种程度?有人主张是宋明理学的桎梏,我不觉得。我始终坚信文化的根源在经济,一定是经济结构和模式出了问题。其核心大约是贵族社会崩溃之后,以土地资源为核心的父权制、夫权制家族关系的建立,和被剥夺纳税人资格和分田权利的女性的经济依附,导致的生命权、财产权的极大不平等。所以才能看到在城市职业女性群体的崛起,和广大乡村地区女性的自我审查和社会压迫并存的怪现象。

也因为这种经济权利带来的便利,男性变得越来越虚弱,也越来越确发自省,乃至将压迫当成了平等,将怪诞视作必然,以致于今天依然有那么多直男癌没有进棺材。鲁迅先生说得很完备,“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表彰‘节烈’,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在内。”节烈,不过是打着道德旗号的压迫罢了。奉劝各位家长,不要送孩子去读什么国学班,如果不幸已经进入,发现老师居然让自己的孩子读诵《列女传》,往死里楔丫挺的。

比较日本德国养犬文化,呼吁中国动物反虐待法尽早立项

这两年我们看到的关于动物虐待的相关案例格外多。

如宠物盲盒、金毛siri、大学生虐待流浪猫、洗衣机柯基、快递小哥摔猫,以及无数的吃猫盗狗的事件等等。

一桩桩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并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有些人甚至在镜头前嚣张的宣称:虐待动物不犯法,警察不会抓他。

更有些人甚至会模仿其中的犯罪手法,故意给小区附近的宠物猫狗投毒。

而这也让一些专业人士意识到,有必要通过立法来制止虐待动物的行为,以维护社会安定。

其实不用讲什么大道理,大多数时候我们其实只是单纯的害怕:这些偷狗的人可能不止偷过狗,虐猫的人可能也不只是虐过猫······

防止其他动物被虐待,对所有的生命以尊重,其实也是人类给自己上了一个保险。

犬已与人类相处了上万年,有相关考古证据表明,犬有可能是人类第一个驯养成功的动物。

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它一直陪伴在人们身边,从乡野农田到浩瀚太空,几乎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都留下了身影,是人类忠实的助手和好朋友。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些德国和日本的养犬文化。

德国

许多人对于德国的印象是认真和刻板的,认为最适合他们的犬种唯有德国牧羊犬。

但其实德国也有腊肠犬,雪纳瑞等许多可爱的犬种。

而且由于战争的影响,许多德国人将犬视为“自由”的象征,对于它们极为热爱,由于养犬人众多,柏林也被人们称为“犬的首都 ”。

人们几乎可以在德国的任何地方携带他们的狗,包括在大多数商店和许多餐馆内,以及地铁,甚至许多工作的场所。

带狗上班,多么幸福······

而德国对于动物的保护也规定的非常详尽,对于每只狗休息、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湿度、光线均有严格规定。

伤害、虐待、遗弃动物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仅要缴纳高额的罚款,最高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甚至规定在宰杀动物时必须使用——包括鱼。

对于养犬者的要求也是一等一的严。

在德国除了警用犬、导盲犬等服务犬外,狗狗跟人一样需要缴“狗头税”,在柏林养第一只狗每年须缴120欧元,养第二只就要再缴180欧元,如果偷养不缴税,或是没有即时申报纳税,就会被罚1万欧元。

除此以外,主人和狗狗还必须要上三个月的课(当然也不是免费的),包括服从训练、对外界噪音不敏感、人狗和谐相处的伴侣训练、狗对红绿灯等日常标志的训练等。

课程结束后还需要考试,合格的主人和狗狗才会得到“毕业证书”,从而获得搭乘地铁、逛商场,以及入住旅馆等权利。

如果狗狗因为吠叫或其他不良行为,被邻居投诉报警,主人和狗狗可能还得重新去“补课”。

比较高的养犬门槛,通常也能让那些头脑一热就想养狗的人得以冷静,令德国的流浪动物相对而言比较少。

日本

在亚洲的犬行业中,日本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大到JKC犬业协会,小到美容师,训练师的培训,每一项都做的规整而细腻。

早期,日本通过与欧美等地的广泛交流,以及对于犬种品质的要求与规范,令日本的犬行业发展迅速。

其中日本养犬俱乐部(JKC),日本德国牧羊犬协会(JSV),日本警犬协会(NPDA)是日本三大全国性养犬组织。JKC更是日本最大的全犬种俱乐部,现有会员10万余人,分布于14个地区,登记品种118个,是亚洲首屈一指的养犬组织。

并且日本的宠物美容与训练技术,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欧美的基础上,又发扬了细腻精致的特点,在世界上自成一派。

日本宠物美容师Yoriko Hamachiyo作品

并且为了保持一流的水准,日本的美容师和训练师都是终身进修制,在60岁以前都要不断的进行学习研修。

在动物保护和养犬管理方面,日本也一直采取着积极的态度。日本环境署一直呼吁国民,决定养狗之前要经过深思熟虑,一定要得到全家的赞成才能喂养,这是保证宠物能一生享受关爱的必要条件。

日本的《动物爱护法》也规定了主人有义务给猫狗植入芯片,不仅是为了防止丢弃猫狗的情况,同时也明确了饲养人责任。

并且在修正案中,对虐待动物罪加大惩罚力度,对杀伤宠物的惩罚从现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8万元)以下罚款”提升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此外,我们在看动画和日剧的时候,可能会看到“我家住公寓,不可以养狗”这种剧情,在日本这的确是确实存在,并被人们普遍认可的。

为了避免人宠矛盾的发生,在日本大部分集体住宅都禁止住户豢养宠物。如果违规养狗,不仅是违反公寓的管理细则那么简单,还有可能因触犯日本《建筑物区分所有法》被告上法庭。

而所有的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更是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

中国

中国一直有着比较深远的养犬文化。

商代就以名犬为宠物馈赠,有时作为贡品进贡,《唐书·地理志》 记载:“河南道濮州濮阳郡上贡绢犬。”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养犬不再是为了满足祭、食、守、猎、贡等几方面,“玩赏”和“陪伴”的功能渐渐上升到了重要的位置。汉武帝建有犬台宫,《汉书·鲁恭王传》也有记载:“鲁恭王好在宫室种花,玩狗。”

随后,养犬文化更是由帝王贵族传入民间,民间说犬有“八德”,比鸡的“五德”还多三德,分别为:忠、义、勇 、猛 、勤、善、美 、劳, 其中又以忠诚著称,关于忠犬的传说史记更是多不胜数。

从《晋书·陆机传》中的黄耳送家书,到《永庆升平》改编的单口相声《白犬坟》,都被大家津津乐道,广为流传。

不过进入近现代后,由于中国饱经战争的洗礼,以及长期的物质匮乏,令许多人即使喜好也无力饲养。后来在文化差异以及各种思潮相互冲击下,也让饲养宠物成为了“玩物丧志”的一种表现,饱受诟病。

这也变相导致了中国的犬种资源大量流失,相关法规的制定相对滞后。

近年来,饲养宠物开始重新变得流行,人们对于宠物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中国大陆至今还未有一套防止动物虐待的相关法案,这和中国的大国形象非常不匹配。

保护动物其实一直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给生命以尊严,给人类以文明。

来源:猫语者

比较日本德国养犬文化,呼吁中国动物反虐待法尽早立项

这两年我们看到的关于动物虐待的相关案例格外多。

如宠物盲盒、金毛siri、大学生虐待流浪猫、洗衣机柯基、快递小哥摔猫,以及无数的吃猫盗狗的事件等等。

一桩桩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并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有些人甚至在镜头前嚣张的宣称:虐待动物不犯法,警察不会抓他。

更有些人甚至会模仿其中的犯罪手法,故意给小区附近的宠物猫狗投毒。

而这也让一些专业人士意识到,有必要通过立法来制止虐待动物的行为,以维护社会安定。

其实不用讲什么大道理,大多数时候我们其实只是单纯的害怕:这些偷狗的人可能不止偷过狗,虐猫的人可能也不只是虐过猫······

防止其他动物被虐待,对所有的生命以尊重,其实也是人类给自己上了一个保险。

犬已与人类相处了上万年,有相关考古证据表明,犬有可能是人类第一个驯养成功的动物。

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它一直陪伴在人们身边,从乡野农田到浩瀚太空,几乎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都留下了身影,是人类忠实的助手和好朋友。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些德国和日本的养犬文化。

德国

许多人对于德国的印象是认真和刻板的,认为最适合他们的犬种唯有德国牧羊犬。

但其实德国也有腊肠犬,雪纳瑞等许多可爱的犬种。

而且由于战争的影响,许多德国人将犬视为“自由”的象征,对于它们极为热爱,由于养犬人众多,柏林也被人们称为“犬的首都 ”。

人们几乎可以在德国的任何地方携带他们的狗,包括在大多数商店和许多餐馆内,以及地铁,甚至许多工作的场所。

带狗上班,多么幸福······

而德国对于动物的保护也规定的非常详尽,对于每只狗休息、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湿度、光线均有严格规定。

伤害、虐待、遗弃动物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仅要缴纳高额的罚款,最高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甚至规定在宰杀动物时必须使用——包括鱼。

对于养犬者的要求也是一等一的严。

在德国除了警用犬、导盲犬等服务犬外,狗狗跟人一样需要缴“狗头税”,在柏林养第一只狗每年须缴120欧元,养第二只就要再缴180欧元,如果偷养不缴税,或是没有即时申报纳税,就会被罚1万欧元。

除此以外,主人和狗狗还必须要上三个月的课(当然也不是免费的),包括服从训练、对外界噪音不敏感、人狗和谐相处的伴侣训练、狗对红绿灯等日常标志的训练等。

课程结束后还需要考试,合格的主人和狗狗才会得到“毕业证书”,从而获得搭乘地铁、逛商场,以及入住旅馆等权利。

如果狗狗因为吠叫或其他不良行为,被邻居投诉报警,主人和狗狗可能还得重新去“补课”。

比较高的养犬门槛,通常也能让那些头脑一热就想养狗的人得以冷静,令德国的流浪动物相对而言比较少。

日本

在亚洲的犬行业中,日本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大到JKC犬业协会,小到美容师,训练师的培训,每一项都做的规整而细腻。

早期,日本通过与欧美等地的广泛交流,以及对于犬种品质的要求与规范,令日本的犬行业发展迅速。

其中日本养犬俱乐部(JKC),日本德国牧羊犬协会(JSV),日本警犬协会(NPDA)是日本三大全国性养犬组织。JKC更是日本最大的全犬种俱乐部,现有会员10万余人,分布于14个地区,登记品种118个,是亚洲首屈一指的养犬组织。

并且日本的宠物美容与训练技术,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欧美的基础上,又发扬了细腻精致的特点,在世界上自成一派。

日本宠物美容师Yoriko Hamachiyo作品

并且为了保持一流的水准,日本的美容师和训练师都是终身进修制,在60岁以前都要不断的进行学习研修。

在动物保护和养犬管理方面,日本也一直采取着积极的态度。日本环境署一直呼吁国民,决定养狗之前要经过深思熟虑,一定要得到全家的赞成才能喂养,这是保证宠物能一生享受关爱的必要条件。

日本的《动物爱护法》也规定了主人有义务给猫狗植入芯片,不仅是为了防止丢弃猫狗的情况,同时也明确了饲养人责任。

并且在修正案中,对虐待动物罪加大惩罚力度,对杀伤宠物的惩罚从现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8万元)以下罚款”提升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此外,我们在看动画和日剧的时候,可能会看到“我家住公寓,不可以养狗”这种剧情,在日本这的确是确实存在,并被人们普遍认可的。

为了避免人宠矛盾的发生,在日本大部分集体住宅都禁止住户豢养宠物。如果违规养狗,不仅是违反公寓的管理细则那么简单,还有可能因触犯日本《建筑物区分所有法》被告上法庭。

而所有的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更是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

中国

中国一直有着比较深远的养犬文化。

商代就以名犬为宠物馈赠,有时作为贡品进贡,《唐书·地理志》 记载:“河南道濮州濮阳郡上贡绢犬。”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养犬不再是为了满足祭、食、守、猎、贡等几方面,“玩赏”和“陪伴”的功能渐渐上升到了重要的位置。汉武帝建有犬台宫,《汉书·鲁恭王传》也有记载:“鲁恭王好在宫室种花,玩狗。”

随后,养犬文化更是由帝王贵族传入民间,民间说犬有“八德”,比鸡的“五德”还多三德,分别为:忠、义、勇 、猛 、勤、善、美 、劳, 其中又以忠诚著称,关于忠犬的传说史记更是多不胜数。

从《晋书·陆机传》中的黄耳送家书,到《永庆升平》改编的单口相声《白犬坟》,都被大家津津乐道,广为流传。

不过进入近现代后,由于中国饱经战争的洗礼,以及长期的物质匮乏,令许多人即使喜好也无力饲养。后来在文化差异以及各种思潮相互冲击下,也让饲养宠物成为了“玩物丧志”的一种表现,饱受诟病。

这也变相导致了中国的犬种资源大量流失,相关法规的制定相对滞后。

近年来,饲养宠物开始重新变得流行,人们对于宠物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中国大陆至今还未有一套防止动物虐待的相关法案,这和中国的大国形象非常不匹配。

保护动物其实一直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给生命以尊严,给人类以文明。

来源:猫语者

替夫作军粮、打虎救父、拒辱自缢,《列女传》中写满了荒谬和血泪

刘向,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是西汉著名的经学家,创造了多项第一,其中就包括写就第一部《列女传》,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等篇,讲述诗书所载贤妃贞妇的故事,目的是为了劝谏,算是最早的妇女史著作。

这部书开启了一个传统,历代正史的“传”中,总要为女性留一个位置,从《后汉书》到《清史稿》,都有《列女传》,以彰显女性的德行。但考察下来,只有一个感受,越靠近近世,《列女传》跑得越偏。中国国家博物馆原学术研究中心编审高世瑜认为,跑偏的方向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女性的社会角色日益淡化,从双重角色向单纯家庭角色转变,另一个是女性价值观从多元向单元演变,贞节观念日益强化,以宋、金为过渡,以元代为转折点,而在明清到达极致。

先从人数来说。《后汉书》的《列女传》一共收录传主19人,人数很少,就这还分了贤明、忠勇、仁义、孝道、才慧等很多大类,贞节和节烈加起来只有七人,占比不过三分之一。《晋书》37人,《魏书》17人,《北史》、《南史》加起来刚过30人,《隋书》16人,新、旧《唐书》加起来一共57人,辽、宋、金加起来才77人。这么说吧,宋代以前,历朝《列女传》规模都不大。

元明清三朝的《列女传》,人数就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元史》的《列女传》有200余人,《明史》的400多人,《清史稿》创了记录,有700多人。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杰出女性越来越多了吗?女性潜力的释放是社会进步的一大动力,但《列女传》的人数膨胀,似乎跟女性的杰出与否没什么关系。因为其中所包含的各类事迹和人物,其余都增加地很少,唯有两项增加的最多,那就是贞洁和节烈。

这两者有些区别,贞节是忠于夫权,生是丈夫的人,死是丈夫的私人;节烈的道德标准更高,手段也更激烈,不仅自己遭受侮辱要自尽,丈夫不争气啦、投敌啦、被贼人杀害啦,妻子都要用激烈的手段来表明自己守贞的决心和意志,简而言之,就是求死。从《后汉书》开始,直到新、旧《唐书》,因贞节和节烈入《传》的人数,都不到总人数的一半。

而到了宋、辽、金,这两项相加,就远远超过一半了。就举《宋史》为例,贤明只有1人,忠勇3人,仁义4人,孝道这么重要,也才6人。但是贞节和节烈加起来,36人。而且节烈比贞节要多得多,达到了33人,似乎《宋史》的纂修者们欣赏的女性,认为值得书上一笔的女性,就是不仅要守节,还要够烈,贤不贤、孝不孝都不那么要紧。而且即便是其他条目,也有不少是跟自己的丈夫有关的。比如“仁义”类里,“东安县民丁国兵”两口子都被匪徒抓了,妻子哭求匪徒,丁家流亡已尽,放丈夫回去也好有个祭祀祖先之人,自己则被匪徒杀害,这是大仁大义,救了夫难,挽救了丁家的香火,但其实质跟节烈差不多。此外还有为公婆等夫家人而死的。

而且在《宋史》里,开始出现非常诡异的自我约束行为。临淮县进了马贼,王宣要带妻子曹氏躲避,曹氏告诉他:“我听说妇人死不出闺房”。马贼来,曹氏躺着不起来,被马贼劫持,又破口大骂,不屈不挠,被杀。这样的死,看不出丝毫价值。但这样的事堂而皇之记载下来,似乎有什么价值似的。这样的例子宋以前没有,宋之后很多。

《元史》更甚,200多人中有140多人是因为节烈入传的,殉夫的和因兵乱自尽的加起来,就快够100人了。其他几项中有比曹氏还难理解的例子。秦闰夫的老婆柴氏是续弦,前妻留下一个孩子,柴氏又生了一个孩子。前妻留下的孩子因为被人诬告与贼人勾结,依律当诛,柴氏就把自己亲生孩子送去抵罪了。

河南宜阳秦家的二位小姐姐,其父有怪病,医生说没法子治。大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灵感,把自己的脑浆凿出来与药和在一起,给父亲吃,果然见效。后来父亲的病复发了,小妹又将自己的大腿割下一块,做成肉粥,给父亲吃,再次见效。这样的例子不止一处。 我看不出这种事有任何正面意义。

《元史·列女传》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还是李仲义的妻子刘翠哥。适逢大旱,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刘哈剌不花的部队缺军粮,准备做一些人肉军粮丸,就抓住了李仲义。刘翠哥跑去求情,实在不行,就跟当兵的说:“我丈夫又瘦又小,我听说长得肥黑的妇人味道最是鲜美,我又肥又黑,一定好吃。”就替丈夫被烹为军粮了。

请相信我,即便这些例子是如此之诡异,它们依旧是《列女传》中最可信的一部分。渤海刘平的老婆胡烈妇,在老虎咬住刘平的情况下,一手拽着虎足,一手挥刀猛砍,杀死老虎,又背着刘平到季阳城求医,刘平活下来了,胡烈妇伤重不治。这样的故事历代都有,仿佛是个传统,每一个都比武松猛。此外还有颇多玄幻故事,看起来是《窦娥冤》和《白犬坟》的灵感来源。它们大多是有司上报的夸大其词的传闻,被不加甄别地记录在《列女传》中。我甚至怀疑剔除这些故事,和那些莫名其妙、轻飘飘的言行记录,《列女传》中只有那些自残和死亡是真实的,死因却未必。

当然,要说莫名其妙,还得说是《明史》。《明史·列女传》中的400多人,属于贞节、节烈的就有350多,比例之高为历朝之冠,其中有些事迹非常诡异,值得一品再品。会稽的胡氏,刚结婚六个月,丈夫就死了,胡氏剪短头发,自毁面目,守寡二十多年。后来身染疾病,其父要请大夫来看,胡氏说:“寡妇的手怎么能让别的男人看见”,就这么病死了。

安陆有一位陈节妇,嫁给姓李的,也是很早就守了寡。她回到父家,将自己关在小楼之上,足不出户三十年。临终时,陈节妇对婢女说:“我死了,不要让男人来抬我”,家人没理会,让男子登楼抬人,本已气绝的陈节妇突然坐起来,开口说道:“我一开始怎么说的,你们怎么能这么做呢?”差点没再带走几位。王重阳的起死回生,不知道是不是练了什么“守贞功”的缘故。

最诡异的还是夏县孙贞之妻柴氏。崇祯四年冬,一伙流匪入夏县,柴氏跟着丈夫入山躲避,被搜山的匪徒找到了。匪徒看见柴氏年轻貌美,就起了色心,上前捏住柴氏的手,柴氏多刚烈,张嘴把刚被陌生男人捏过的肉咬下来了,另外一个匪徒又捏了柴氏的胳膊,柴氏又把胳膊上的肉咬下来,最后被匪徒活活砍死。

《清史稿》的情况不赘言了,四个字予以概括,曰“集大成者”,光替父、姑、夫充作军粮的就有4个。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发生水灾,姑娘因为看见了陌生男人的,跳河了,这样的例子一共有3处。还有一个姑娘因为灾荒年不耻外出食粥,自尽了。这样毫无意义的死亡,在历朝《列女传》中比比皆是,她们本都可以活着。

为什么从宋开始,以元为转折,明、清的《列女传》跑偏到这种程度?有人主张是宋明理学的桎梏,我不觉得。我始终坚信文化的根源在经济,一定是经济结构和模式出了问题。其核心大约是贵族社会崩溃之后,以土地资源为核心的父权制、夫权制家族关系的建立,和被剥夺纳税人资格和分田权利的女性的经济依附,导致的生命权、财产权的极大不平等。所以才能看到在城市职业女性群体的崛起,和广大乡村地区女性的自我审查和社会压迫并存的怪现象。

也因为这种经济权利带来的便利,男性变得越来越虚弱,也越来越确发自省,乃至将压迫当成了平等,将怪诞视作必然,以致于今天依然有那么多直男癌没有进棺材。鲁迅先生说得很完备,“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表彰‘节烈’,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在内。”节烈,不过是打着道德旗号的压迫罢了。奉劝各位家长,不要送孩子去读什么国学班,如果不幸已经进入,发现老师居然让自己的孩子读诵《列女传》,往死里楔丫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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